贸易合同

贸易合同

时间:2022-06-04 03:39:29 贸易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贸易合同范文集合9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贸易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贸易合同范文集合9篇

贸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区域在___省___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将代理权金金额___万元付给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发现甲方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将以___倍的代理权金赔偿乙方。乙方如跨范围进入其他代理人区域从事该业务,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权金的赔偿。

  4.传统贸易国际代理,按国家现行法规办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认可并实施贸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证金额的'___%代理费,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服务贸易收入,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所获收入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部分,乙方自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5.乙方负责办理所属区域内的一切合法手续,并依法独立自主代理好涛岚国际的业务,因乙方违反法规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甲乙双方在宣传,推广,应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广中,甲方给予乙方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广活动和完善代理服务的善后服务。

  7.奖励:乙方a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b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c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d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rmb,甲方奖励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权金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互相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自然人代理凭身份证。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email:

  网址: 网址:

  日期: 日期:

  手机: 手机:

贸易合同 篇2

  我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贸易也有了更明显的发展。相应的,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欺诈行为也逐渐增加,直接对国际贸易的稳健运行造成影响,并且降低了国际贸易运营商的信誉。在众多国际贸易欺诈事件中,通过买卖合同进行欺诈的现象是非常多的。因此,系统地研究国际贸易中合同欺诈的方式及其对策,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

  一、国际贸易中合同欺诈的识别

  (一)合同主体的欺诈形态识别

  1.识别合同主体的虚构

  虚构合同主体,即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比如:“皮包企业”,这样的当事者是没有法人身份的,通常也没有资格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相关者属于某个大型企业的下属机构,母企业的规模大、实力强,不过下属机构的实力差,并且经济上相对独立;相关者完全是商业欺诈,利用假信息、假名字、假材料等,通过多种方式来欺骗对方。

  2.识别合同主体的变更

  利用主体整改进行欺诈。通常是合同签署一方认为自己不能够兑现承诺,为此表明让承诺标准更好的第三方来取代。在相关优惠政策的作用下,假如另一方并没有对有关第三方的.诚信情况进行考察,并且冒然允许了第三方的取代,就可能会导致欺诈行为的发生。

  3.识别合同主体的责任形式

  合同主体涉及到的种类较多,所对应的责任与义务也并不相同,国际贸易中合同签署方是以企业为主。其具备的法律特征是企业通过所有注册资本来担负责任,股东也通过出资的方式来对企业担负有限责任,因此贸易欺诈者通常选择用最少资本注册一个企业的方法,即便欺诈行为被揭穿,最终法院的判决也是让合同签署方来担负责任,这样,欺诈方付出的也仅仅是较少的注册资本,而被欺诈方的损失却更加严重。

  (二)国际贸易中合同赔偿条款的欺诈识别

  通过赔偿规定进行欺诈,包括买方对卖方的欺诈,也包括卖方对买方的欺诈。买方对卖方的欺诈,一般是是由于卖方不够谨慎,买方对产品质量和设计标准进行诱惑,从而在合同约定上进行调整,让卖方认同并签署合同,但是其内容约定已经超过了卖方的实力,为此通过卖方违约这个理由,申请赔偿。

  二、国际贸易中合同欺诈的防范

  (一)合同订立中的防范措施

  1.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

  在签署合同之前,想要更全面地预防合同欺诈,一定要提前制定一些预防措施。其一是对市场行情进行了解;其二是对交易方的资质及实力进行必要的评估。和国内合同的签署相同,签署一个国际贸易合同需要对市场状况进行调研。例如买卖合同中商品的售价、质量等等,都需要有关方面先做好市场调研,摸清国际市场状态,以此来选择最佳的产品及售价,从而确保合同约定能够顺利履行。

  2.合同订立中的款项内容

  买卖合同的内容都是通过各项条款明确具体地表现出来的,所以在确定国际贸易合同的各项条款时,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商讨、斟酌后再最终确定。订立时最好参照同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所提供的样式逐条逐款的斟酌,尽可能订得明确。对于那些与合同的履行及预期目的的实现有关系的条款,都应具体明确,做到条款齐备,词句严谨准确,内容合理合法。

  (二)合同履行中的防范措施

  1.对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情况的督促

  国际贸易合作达成之后。我们需要分析、考核对方的实力情况,对对方有比较准确的判断。在合同内容担责阶段,要重点分析合同签署方的计划及其诚信、资格、实力等有没有发生改变,以此来制定相应的策略;在合同签署后,不单单要分析对方是否正打算履行承诺,并且还需要督促对方根据合同规定来履行承诺。此阶段,也需要确保自己能够履行承诺。

  2.对对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欺诈行为的应对措施

  若想要国际贸易中合同约定正常的履行,一定要防范合同欺诈行为的出现,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履行承诺期间需要遵守相关的制度、要求等,国际贸易中合作双方也需要了解这些制度及要求,确保合同内容能够顺利实施。根据确定的抗辩解体系及越位权、撤销权规则,及时预防与解决可能出现的合同欺诈现象。

  (三)合同赔偿条款欺诈的防范

  1.重视赔偿依据

  赔偿依据涉及到法律政策及真实案例。法律政策属于签署方的合约规定;真实案例代表着违规事例。像买方设计的产品存在漏洞,卖方预防赔偿欺诈的主要方式是本身真正掌握合约内对质量表述的具体内容及本质。卖方一定要清楚合约内对质量的表达内容是否正规,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兑现相关的责任。合约内需要选购一个方式来代表质量。

  2.重视赔偿时效

  赔偿效力,代表着受损者向违约者要求赔偿的时间规定。对于国际贸易合作而言,若要想让产品的争议一直处于稳定状态,一定要注意不可放置过长,避免收集及整理证据遇到障碍,并且为了让权益者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让贸易争议迅速得到处理,一般都需要备注赔偿期限。在通常状况下,赔偿效力是在合约内详细备注的,合约里无承诺的,根据相关法律政策来明确。赔偿效力和受损者申请赔偿权益的时效性有一定的关系,如果这个时效结束的话,那么另一方是有拒绝的理由的。

  三、结论

  国际贸易中合同欺诈的防范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需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效地防范今后变化多端的国际贸易买卖合同欺诈。在电子商务兴起的21世纪,电子合同将成为今后买卖合同的主要载体。目前防范电子合同欺诈的途径主要有数字签名和身份认证。如何进一步防范国际贸易业务中的电子合同欺诈,本文认为应从加强电子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科研和开发、健全电子合同立法、设置电子合同行政主管机构等多方面进行完善和改进。

贸易合同 篇3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 月 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人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舱,将甲方货物从中国港口出运到中转港马来西亚巴生港;

  2。 货到马来西亚巴生港后,由乙方当地代理负责从港区提货并视需要在保税仓库内倒柜、包装等事务以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理甲方进行货物增值服务;

  3。乙方中转港代理完成相关的倒柜、包装等事务或相关货物增值服务后,将货物重新装柜并运输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出口的货物为合法货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甲方保证转口货物的包装为中性包装,不得在产品及/或任何包装上显示与中国有任何关联的标志、标识或任何其他唛头,否则由此引起所有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 乙方责任:

  1。货物在中转过程中,除非由于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否则乙方不承担货损货差的赔偿责任:如因承运人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相关承运人索赔;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应当提供其代理在中转港拆箱时的理货报告或重新装箱、封箱状态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货物问题或包装问题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乙方会协助甲方做好相应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货物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后,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单和其他清关文件;

  5。乙方保证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真实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提供文件和操作失误原因引起的进口清关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协助提供的目的'港清关文件仅用于清关用途,并不意味着甲方与乙方或清关文件上的相关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方不得以该清关文件为依据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中转港相关第三方主张任何货款;

  7、因乙方在中转港当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中转港为甲方提供提货、倒柜、包装、转运、清关等相关货物增值服务过程中的瑕疵而致使甲方与其客户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转口贸易纠纷,与承运人发生运输纠纷,或与海关、港口管理部门等发生进出口管制纠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因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货款结算

  1。甲方自行负责与目的港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和其他相关事务,与乙方无关;

  2。除非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的义务;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国目的港客户的货款经过乙方中转港的代理收取后转汇给甲方,乙方无条件地保证其中转港的代理能将货款转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将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权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货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货款后一周左右将款项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如果在一个月内甲方未能收到款项将视为汇款出现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建议甲方通过中转港工厂收取货款,甲方应通过海关清关文件上显示的出口方收取货款。中转港工厂在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后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由乙方委托其在中转港的代理作为该批货物的出口方。

  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户坚持要将货款通过中转港的工厂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经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证货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担任何收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收汇风险和责任。

  五、费用支付

  1。甲方应在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出运时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费用确认单原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委托;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甲方应按实支付。

  2。甲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及时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款项:

  1) 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货物;

  2) 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单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及货物;

  3) 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

  不在同日,则以最后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贸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定义

  1.1 产品:本合同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 地区:本合同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

  1.3 商标:本合同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

  第2条 委任及法律关系

  2.1 委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 法律关系:本合同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合同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合同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合同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 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 甲方的责任

  3.1 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 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 转介客户: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 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 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合同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 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合同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第4条 乙方的责任

  4.1 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 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合同“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合同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 最低销售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4 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4.5 “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 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4.7 市场情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5条 佣金

  5.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 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 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合同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 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1)超额百分之五十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2)超额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第6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第7条 合同的终止

  7.1 终止:合同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合同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

  (3)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

  (4)如发生本合同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 终止的影响:本合同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合同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合同的影响。

  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终止本合同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第8条 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合同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9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骚动、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它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条 仲裁

  凡有关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第11条 转让

  要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12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 未尽事宜: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12.3 标题: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合同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12.4 全部合同:本合同系双方关于本合同主题的全部合同和谅解。除本合同有明文规定者外,以前其它有关本合同主题的任何条件,声明或保证,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双方都无约束力。

  12.5 正式文本:本合同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缮就,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 政府贸易:本合同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贸易合同 篇5

  摘要:信用证尽管被认为是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但是基础贸易合同的履行仍然对信用证产生重要的影响,基础合同的履行得当与否会直接干预信用证的正常履行。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之间的商业利益关系决定了开证行能否正常对外付款。

  关键词:信用证;独立性;

  信用证系开证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对外开立的承诺在所提交的单据和信用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一致的情况下,承担付款义务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信用证关系被认为是一项独立的法律关系组合,但是最核心的法律关系是开证行和受益人之间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关系。信用证这项贸易结算工具创立至今,极大地推动了贸易的发展,被视为是将金融信用取代商业信用的积极创造。信用证适用的统一惯例也为广大贸易者、银行、航运者所接受,成为世界上适用范围最广的国际法。

  信用证之所以能够有如此的生命力,在于其有着极强的独立性,信用证开立后则独立于贸易基础合同,开证行凭借自己判断对外做出是否付款的意思表示,受益人也可直接主张于信用证开证行以获得相应的付款。可以说信用证的独立性特点是信用证能够被广泛接受的最根本原因。但信用证的独立性是否就已经真正发展到超脱基础贸易合同而成为与基础贸易合同毫无瓜葛的法律关系,从而与基础合同之间形成井水不犯河水的并行的体系呢?笔者认为,无论如何信用证在其运行中总会受到基础合同的强大影响,从而极大地改变名义上的独立性。

  一、基础贸易合同中约定信用证开立条款时的干预

  信用证充其量仅仅是一个结算工具,是贸易双方就资金如何支付所做的安排。按照一般贸易规则,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的买方负有向卖方支付款项的义务,买方支付款项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不外乎采取包括现金、汇款、托收或者信用证的方式。从安全性角度而言,信用证被视为最安全的结算工具,信用证拉近了买卖双方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因双方之间的不信任而产生的副作用。

  买卖双方一旦同意采用以信用证为结算的工具,则就涉及到信用证的开立时间、信用证开立银行的接受与否、信用证开立的费用承担、信用证中具体的单据的种类份数出具人等条款。这些条款都会被纳入基础贸易合同的范围,买卖双方就这些开证条款进行充分的磋商并达成一致,最终成为基础贸易合同的一部分。

  可以这样说,基础贸易合同中就信用证开立条款所作出的约定是后续买方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基础,没有双方在基础贸易合同中的磋谈,就谈不上信用证的适用。更为关键的是,这些信用证开立条款的约定一般都会被直接纳入开证申请人要求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条款当中,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基础贸易合同时信用证的源泉。

  二、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基础合同对信用证的干预

  一般我们认为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在开证时产生的申请开立信用证法律关系,此法律关系也和信用证法律关系相独立。我们承认申请开立信用证法律关系和信用证法律关系之间是独立的法律关系,但是不能否认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基础合同对信用证产生的重大影响。

  买卖合同的买方基于自己的方便等原因的选择,会选择一家银行做为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对外开立信用证。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开证行对外开立信用证是应开证申请人的委托进行的,虽然开证行对外独立开立信用证的法律后果并不直接归于开证申请人,但是开证行对外开立信用证一般不得超脱于买方的指令。

  申请开立信用证时,买方一般会向信用证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或者签订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合约,在此合约当中,买方也即是申请人会详细地就信用证条款的几乎全部内容做出详细的要求,这类要求和前面我们所讲的基础合同里的约定是一脉相承的,实际上也就是将基础合同里所约定的开证条款的内容以清晰的意思表示,指令或要求开证行如是办理。在申请人提交的开证申请并未违背UCP的强行规定的情况下,一般开证行均会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也就是说开证行对外开立的信用证实际上就是将贸易基础合同中某些条款对外进行了细化,使之符合UCP的要求,以及符合国际银行间标准实务的要求。

  三、不符点的提出与放弃中基础合同对信用证的干预

  信用证能否充分地得到履行其法律要求表现为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会出现不符点,或者说开证行是否会就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做出单证不符的判断,再进一步则为开证行做出单证不符的判断能否成立或者是否最终放弃。

  1、不符点(DISCREPANCY)的根源

  所谓不符点是指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约定的各明细内容。从其来源上来看有两类最常见的`不符点。一类是根本性的不符点,即单据的产生本身已经不符合信用

  证的约定,从而导致不符点不可能也不应该得到弥补。比如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提单的出具日期已经超过了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受益人本身已经是延期交付货物,在此情况下,船运公司签发的提单上记载的装船日期已经不可能和信用证相符,此类不符点是根本性的不符,是不可修改的不符点,如果强行为了满足信用证的条件而使之相符,则会落入无尽的法律纠纷,在本文中我们不做阐述。

  还有一类不符点是轻微的不符,或者是可修改的不符。主要表现为因为某种操作的失误而导致在单据上显示的内容和信用证规定不相符合,诸如打字产生的错误等等。此类不符合前者的不符有着质的区别,这些不符不是履行基础合同中产生的不符,而是信用证下出现的不符。但是此类不符同样可能导致不符点的主张得以成立,如果此类不符点符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原则,则对开证行来讲一样可以达到拒付的条件。

  2、开证行提出单证不符时基础合同的影响

  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制定者角度而言,制定者希望通过惯例统一各方就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不同认识从而达到较少不符点争议的目的出现。根据统一惯例的要求,开证行也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外独立做出单证是否相符的意思表示。

  但事实情况却远非如此。信用证从其开立到接受单据再到最终付款有着一段时间,姑且不论是远期信用证,在即期信用证下,都会有相当一段时间,所以开证申请人一般均在开立信用证时提交部分保证金已开立信用证,待到开证行付款之时再将全部款项补足。这一信用证的强大的融资性质,导致单据到达开证行时开证行其实并没有完全的开证申请人的资金做保障,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影响,或者为了使单据提示和最终付款之间产生缓冲,许多开证行在接到单据时首先即对外宣称不符,然后择机要求开证申请人提供充足资金后再行付款。从这一点上分析,开证合同能否履行严重影响了信用证关系的正常运转。

  更为严重的是,即便是本文曾经提到的一些轻微不符点的出现,如开证申请人已经丧失了商业信誉,根本无力偿还信用证可能出现的垫款,则开证行会竭尽全力寻求不符点的成立,从而达到拒付信用证的目的,此时信用证基础合同开证申请人的情况对信用证交易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

  当然,如果开证行仅仅是因为申请人出现了某些状况而试图以不符点为借口达到拒付的目的,则受益人应当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判断标准以及相关的司法实践队开证行的上述无理拒付采取法律措施,一旦这些不符点被认定为不成立,那么根据民法基本的原理故意促成条件不成就的人无权宣称条件不成就,开证行也就逃避不了付款的义务。

  3、放弃不符点时基础合同对信用证关系的影响

  我们在分析以上情况时曾经说过,单据的不符点存在诸多原因,有些不符点是根本性的不符点,不可能得到修改,这是单证之间的绝对不符。按照信用证交易的一般规则,在单证不符的情况下,开证行即无须对受益人进行付款,也即开证行对外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的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开证行即享有脱离信用证关系约束的权利。那么是不是不符单据的提交开证行就确定不付款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在现实交易当中,受益人虽然提交的单据存在着不符点,此时受益人一般会跟申请人做出联络,寻求申请人对上述不符的确认,申请人一般会明确告知受益人,此类不符点他们会予以接受,受益人仍可迳行向开证行提交单据,并可获得付款。

  开证行在接到此类单据时,也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此类单据上出现的不符,如果申请人明确告知开证行,他们对此类不符点均会接受,此时开证行仍可对外做出付款的承诺。从这一点上分析,开证行的独立判断信用证不符权变成了首先由申请人判定,其次才是开证行对外做出意思表示。根据法律上的禁反言原则,开证行一旦同意对外放弃不符点,则开证行的付款应当是确定的,不可撤销的。

  四、基础合同对信用证的干预的利益分析

  “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这样一句话,在信用证交易的运行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们之所以将贸易合同称为基础合同,即在于在此基础上的其它交易行为的运行都受其影响,如果没有基础合同的正常履行,就不能完全保证信用证关系的正常运行。

  从利益角度出发,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之间一般均具有良好的商业往来关系,同理受益人和其往来银行(被指定银行)之间也一般具有良好的商业关系。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是利益的共同体,他们实际共同承担着对外付款的责任,尽管表面上时开证行对外付款,但是该款项实际仍应由申请人对外支付。而信用证下的各类单据只不过是经过银行的手而最终转移到开证申请人手中,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是否能真正为申请人所需,是否回给申

  请人带来损失,直接影响着申请人是否真正愿意接受这些单据。在申请人愿意接受货物的情况下,任何单据表面上的不符点都是轻微的,在申请人根本不愿意接受货物的情况下,任何单据上的不符点都是重大的。从这一点上来说,不符点只不过是付款是否能够完成的一个托辞。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银行是依靠信誉存的企业,如果银行在信用证的执行上经常会借口不符点是否成立来达拒付的目的,则该银行的商业信誉就会广受怀疑,直接的经济后果是此后的交易中当事方将不会接受此银行开立的信用证,这对经常拒付的银行来说是不利的。

  但是出口方做为受益人一旦选择了信用证做为结算的工具,即应当充分利用该工具的优势,尽力正常履约,并努力防止出现单据中的不符点的存在,从而真正达到使得商业信用证转换为银行信用的目的,以使得自己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贸易合同 篇6

  本合同于20xx年__月__日在__签订。

  中国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国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年__月份起至__年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_套(件),计总值__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份,副本__份);发票(正本___份,副本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底止,提供__机器__台,准备设备_台,以及测试仪器__台,附配件__套等,计总值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2.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年__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年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国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贸易合同 篇7

  本合同在________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______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

  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________(港口)________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

  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________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________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________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号“协议”规定相同。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附件三(略)

  附件四(略)

  附件五(略)

  ________补偿贸易返销合同

  本合同是在________号补偿贸易协议基础上签订,由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返销产品________,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金额:买方购买金额与买方在________合同基下售给卖方设备金额的相等的返销产品,计________元________。

  二、期限:买方的购买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销金额是________元,占整个返销额的五分之一,每年的________月至________月交货。

  三、商品名称:________。

  四、数量:________,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五、品质规格;卖方提供返销产品的品质、规格,详见合同附件二。

  六、价格:fob________(港口),________________元,(买方对返销货物支付的价格以世界市场价值为基础,结合考虑该货物的其它成交条件)。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物以后即另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妥,货物在装运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负责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买方负责。

  九、装运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在每一次的返销商品装运前十五天,买方通过________国________银行开立以中国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________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岸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议付单据: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

  装运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________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带交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①在开始装运月份前二十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电复买方。

  ②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四十八小时前,对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上式通知。

  ③装船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只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①品质、数量按照装运港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证明书。提单上的数量应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根据。

  ②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由买方委托的________机构负责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责。如发现品质和/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索赔证书由买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但对运输途中品质与数量的自然损失或变化不得提出索赔,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________天。

  十六、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任何超出买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而造成买方不能接货或不能付款,买方不予负责,卖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它任何超出卖方所能控制的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卖方不能按时交货,卖方不予负责。

  十七、保证、赔偿与处罚:

  ①货物如发现缺陷,买方应在到货后半年内书面通知卖方,并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取消合同。

  ②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③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购买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交付罚金。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没有按时、按议定的品质条件交货,或在卖方不能履约时,买方有下述权利:

  ①有关货物包装已运抵买方,不论财产权是否能转移,买方的货物,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在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②买方将取消回头产品的购买义务,不再购买尚未购买的回头货物。

  十九、银行担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月,至迟不超过卖方与买方所签订第________号合同付款前,买方应向卖方提供银行保函,一旦买方不能购买或不能付款时,由银行负责支付货款或支付罚款。银行保函见合同附件三。

  二十、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则此项争议案件应提交仲裁。仲裁地在被告的国家。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对于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二十一、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号协议的规定相同。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

贸易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协商的基础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保质期限内不发生食品

  质量变异;否则,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需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

  定地点(限上海市区)。

  第六条 检验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检疫。

  第七条 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到货物后_____天,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余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卫生部门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乙方保证所售食品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利;如因所售食品产生商标权等权利争议,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卖人(甲方):

  乙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贸易合同 篇9

  编号:

  本合同由 ,主营业所在中国(以下称甲方),与 ,主营业所在美国(以下称乙方)于 在中国 签署。

  兹证明:

  鉴于乙方现拥有用于制造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

  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该项机器设备;

  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特此立约:

  1.购买协议:

  甲方同意从乙方按下列条款购买下述商品:

  1.1 商品、规格及其生产能力:

  商品:

  规格:

  生产能力:

  1.2 数量:

  1.3 价格:

  港fob价:

  单价:

  总价:

  1.4 支付:

  机器设备价款以甲方的产品偿还,全部价款在连续三年内平均三次付清,自 日开始支付。

  1.5 装运:

  装运期: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1.6 保险:

  由甲方投保。

  1.7 检验:

  1.8 保证:

  乙方保证其机器设备从未用过,性能先进,质量好,并保证该机器能生产符合 规格,产量达到每年 米。

  2.销售协议:

  甲方以 偿还购买乙方机器设备的价款。

  2.1 商品及规格:

  商品:

  规格:

  2.2 数量:

  每年 米。

  2.3 价格:

  价格按交货时国际市场cif价确定。

  2.4 装运:

  每年两次装运,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货价为 。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2.5 包装:

  2.6 支付:

  凭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支付,允许转船。信用证必须于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信用证要与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则,乙方对迟装负责;而且,甲方有权就其中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修改信用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 保险:

  甲方保险,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加10%。

  2.8 检验:

  甲方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若货到后乙方发现质量与上述规定不符,乙方在货到目的港后45天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有争议的问题。

  3.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对未交或迟交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货物不负责任。

  4.仲裁:

  有关或执行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有关争议案则提交仲裁。仲裁决定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6.正本条款:

  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

  7.有效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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