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

经典的遗产分割离婚起诉状

时间:2020-10-27 18:17:54 起诉状 我要投稿

经典的遗产分割离婚起诉状范文

  导语:遗产的分割,是指共同继承人之间按照各继承人应继承份额分配遗产的行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遗产起诉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经典的遗产分割离婚起诉状范文

  遗产起诉状【例一】:

  原告吴某,女,66岁,汉族,住址(略)

  被告卢某,女,43岁,汉族,住址(略)

  被告杨某,女,20岁,汉族,住址(略)

  原告吴某(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卢某,杨某(以下单独提及时称姓名,一并提及时称二被告)析产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诉称:我的儿子是杨某刚,杨某刚的妻子是卢某,杨某刚的女儿是杨某,杨某刚的父亲于2007年去世。2010年9月16日,杨某刚因公出差的途中所乘客车发生交通事故,杨某刚不幸遇难。现请求法院依法分割1、杨某刚名下轿车一辆。2、工伤抚恤金103480元,归我所有。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金529090元,其中36564元为我生活费归我所有,其余我和二被告依法分割。4、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理赔金200000元,要求我和二被告依法分割。

  二被告辩称:轿车虽然是杨某刚名下,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应扣除卢某的份额,再进行分割,原告在协商分割遗产时,已明确表示放弃对汽车的继承,所以汽车不应作为遗产分割。同意按各自三分之一的份额分割原告的2、3、4项。杨某刚生前的债务190000元,应该在分割遗产前先行偿还。杨某墓地的费用58000元,应在遗产中扣除。

  经审理查明,原告系杨某刚之母,杨某刚父亲2007年去世,杨某刚的妻子是卢某,杨某刚的女儿是杨某。

  2008年,杨某刚购买小客车一辆,价税共计110000元,登记在杨某刚名下。审理中原告与二被告表示车现价值为70000元,原告主张车的折价款,二被告主张车的所有权,并表示归归卢某所有,由卢某向原告支付折价款,卢某不需要向杨某支付折价款。

  2010年9月16日,杨某刚因交通事故身亡。

  2011年5月5日,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本院出具证明,载明关于交通事故,杨某刚的死亡赔偿金529090元,卢某已领取42万元,还有109090元未领。经本院询问,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表示该死亡赔偿金系针对所有遇难者确定的赔偿总的数额,然后按遇难人数均分的,没有具体构成,无法确定其中被抚养人生活费部份。

  2011年5月,杨某刚所在单位出具《因工牺牲抚恤金发放明细表》,载明一次性抚恤金103480元,一次性丧葬补助金5000元,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已用于杨某刚殡葬等开支。

  审理中,原告提交了其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一份,载明原告系该要堙民,常年身体不好,无劳动能力,无任何经济收入,二被告对该证据不予认可,表示居委会无法主下明原告的经济能力。原告提交了诊断报告,病历等就医材料,被告对原告主张的病情不予认可。经本院询问,卢某表示结婚后原告就一直有病,我就一直在给原告钱,给原告治病买药。

  审理中,二被告为证明墓地费用,提交了陵园证明一份,显示卢某为杨某刚购买墓地一个,价格58000元,原告对该证据不认可,表示事先未征得原告同意,也未实际办理。经本院询问,二被告表示上述费用尚未实际支付,但是必然发生的费用。二被告为证明夫妻共同债务,提交了借条一张、证明向他人借款,原告对此不认可。

  关于人身意外保险金,原告表示尚未进行理赔,投保人是杨某刚所在的单位。

  审理中,本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愿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本院认为,杨某刚去世时未留有遗嘱,其父已先行去世,其遗产应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母亲予以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本案中,根据原告提交证据显示,原告无劳动能力,亦无经济收入,且卢某表示显示原告存在生病情况,故在分配遗产时,本陆军在综合考虑原告与二被告生活、收入等相关情况基础上在分配遗产时对原告予以照顾。

  关于车辆,因该车系杨某刚与卢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杨某刚去世后,属于杨某刚的份额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二被告表示原告曾放弃对轿车的继承,但提交证据证明力不足,本院不予采信。二被告均表示卢某不需向杨某支付折价款,对此本院亦不持异议。

  关于死亡赔偿金,原告主张36564元为其生活费,但原告提交证据中对此未有显示,经本院询问,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亦表示无法确定该死亡赔偿金中含有被抚养人生不知费,根据现有证据情况无法显示该死亡赔偿金中包含原告主张的生活费部份,故对原告要求在扣除36564元基础上再分割的主张不予支持,本院对该死亡赔偿金在均分的.基础上适当对原告予以照顾。

  关于人身意外保险金,因尚未理赔,该人身意外保险数额、性质、受益人等情况均未明确,故在本案中不予处理,原告与二被告可待相关情况明确后另行解决。

  关于杨某刚生前工作单位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因此款系为抚恤杨某刚亲属而支付的款项,原告要求归其一人所有,本院不予支持,该一次性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应属于原告与二被告共同共有,本院对此予以均分。

  关于二被告主张的共同债务,二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二被告主张的丧葬费用,该费用并未实际发生,故对二被告该项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轿车一辆归卢某所有,卢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吴某一万一千六百六十七元。

  二、 死亡赔偿五十二万九千零九十元,吴某分得十九万元,卢某分得十六万九千五百四十五元,杨某分得十九万元,卢某分得十六万九千五百四十五元(卢某已实际取得四十二万元,卢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吴某、杨某各十四万元)。

  三、 一次性抚恤金十万三千四百八十元,吴某分得三万四千四百九十三元四角,卢某分得三万四千四百九十三元三角,杨某分得三万四千四百九十三元三角

  四、 驳回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遗产起诉状【例二】:

  原告: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依法要求继承祖传房产________路_____号平房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

  事实与理由:

  我父亲_____与母亲____,生育子女_____人,有私房____间。____年父亲病逝,该房由原告母亲居住,______年母亲病逝。原告等人达成共识,但三被告拒不同意,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诉讼,请贵院查清事实,依法裁判。

  此致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经典的遗产分割离婚起诉状范文】相关文章:

离婚起诉状财产分割07-24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范文08-30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08-30

规范的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状范文02-03

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状范例05-09

2016经典的离婚起诉状范文11-27

经典的离婚起诉状范文201611-07

2016经典的离婚起诉状范文11-28

经典离婚起诉状范文「精选」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