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欠款起诉状15篇
欠款起诉状1
原告: ,男, 年 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被告: ,男, 年 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xxx元;
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3000由被告承担;
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5月14日被告xxx共同向原告xxx借款100000元整。双方约定被告应于xxxx年6月14日下午银行下班前一个小时将借款还清给原告,超过银行下班时间另加100元交通费;上述借款为有息借款,利息自被告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每月按3%的标准计算。
双方约定该项借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能及时归还原告的,视为被告违约,被告每逾期一日应赔偿原告xxx元。被告同时将其名下合法资产交给原告做债务清偿,并无条件配合原告办理拍卖、变更、银行抵押等相关手续。同时原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法院诉讼费、执行费、聘请律师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被告于xxxx年10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原告60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据此,原告请求两被告归还本金60000元,另加计利息18470元,违约金61000元,委托律师费3000元。各项共计人民币142670元。
根据双方《借款协议》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欠款起诉状2
原告:陈XX,男,汉族,X年4月11日出生,住所:xx省xx市东城区东城区东泰花园康怡居X座XX号。
代理人:曾xx律师,xxxx律师事务所。
被告:黄XX,系xx市企xxx纺织加工厂业主,地址:xx市xx镇xx村xx路,电话: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9225.2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的利息至全部还清货款之日止,利息暂计至起诉之日为人民币169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x年7月至8月期间,原告以xx市万江XX纸管厂(该厂未经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名义与被告开展业务活动,原告共向被告销售了总价值9225.2元的纸筒,被告如数接收了原告所销售的全部货物,双方口头约定贷到付款。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及时付款,但时至今日,被告一直没有付款义务。
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现起诉至贵院,恳请查明事实,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原告:
代理人:曾xx律师,xxxx律师事务所
xxxx年月日
欠款起诉状3
原告:,男,年月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男,年月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xxx元;
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3000由被告承担;
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5月14日被告xxx共同向原告xxx借款1xxx00元整。双方约定被告应于xxx1年6月14日下午银行下班前一个小时将借款还清给原告,超过银行下班时间另加100元交通费;上述借款为有息借款,利息自被告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每月按3%的标准计算。
双方约定该项借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能及时归还原告的`,视为被告违约,被告每逾期一日应赔偿原告xxx元。被告同时将其名下合法资产交给原告做债务清偿,并无条件配合原告办理拍卖、变更、银行抵押等相关手续。同时原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法院诉讼费、执行费、聘请律师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被告于xxx1年10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原告60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据此,原告请求两被告归还本金60000元,另加计利息18470元,违约金61xxx元,委托律师费3000元。各项共计人民币142670元。
根据双方《借款协议》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x年xx月xx日
附:
1、本起诉书一式三份;
2、借款协议复印件一份;
3、收条复印件一份;
4、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若干;
5、其他证据若干;
欠款起诉状4
原告:张xx,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泰安市泰山区xx街8号,现住泰安市岱岳区xx小区3号楼2单元402室。
被告:郑xx,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被告:郑xx,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被告:郑xx,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郑xx、郑xx立即偿还原告借款60万元,被告郑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诉讼及保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10日,被告郑xx、郑xx向原告借款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如到期不还,自愿将商场巷xxx宿舍南楼东单元2层东户93.08平方米住宅一次性赔付给张永,担保人为被告郑xx。有字据为证。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种种不当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从速判决。
此致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欠款起诉状5
上诉人,男,43岁,汉族,乌海人,个体户,现住查布石膏工业园区,联系方式:13904737696
被上诉人:鄂尔多斯市创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6号街坊
法定代表人:苏怀忠,职务总经理,联系方式:13294899798上诉人不服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20xx)鄂托法民初字第28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撤销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20xx)鄂托法民初字第286号民事判决书;
2.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审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改判。
一、上诉人的行为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原审判决对这一事实认定不清,理由如下:
第一、上诉人根据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3月6日发布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布工业开发区的会议纪要》(【20xx】3号)和《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内蒙古鄂托克旗查布石膏工业开发区的决定》(鄂党字【20xx】14号)两个文件的精神,在鄂托克旗查布石膏工业开发区建立石膏加工
企业,进行石膏加工和销售,并缴纳了相关的土地使用费(土地与征收款等费用),也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反诉人在自己场内建有厂房两间,并且整个场子有围墙环绕。
对于这个事实,即使上诉人在庭审中反复提及,并且出示公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据加以证明,原审判决对公证书的效力也予以采信,但是为什么原审判决为什么不对上诉人的财产权属进行审查?原审判决应当确认被破坏的财产属于上诉人所有的事实没有确认,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第二、20xx年10月2日,被上诉人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动用车辆强行把上诉人的围墙推倒,并且把上诉人的厂房、财物全部损坏,造成了1497463.75元的经济损失,上诉人当天就已经通过110报警,为了保护财产和人员不受继续侵害,上诉人将被上诉人实施侵权的工具留在侵权地点,同时等待公安部门处理。
对于这一事实,原审判决应当依法查明被上诉人为什么推到上诉人的围墙,拆除上诉人的库房,被上诉人辩称是因为有所谓的施工合同,那么原审法院也应当查明被上诉人的施工合同的方位、四至以及范围,这些案件事实都不查明,原审判决如何就能够确认被上诉人所谓的施工合同就包括上诉人的厂区?原审判决仅凭上诉人扣留被上诉人机械的事实就认定被上诉人侵犯上诉人财产的行为是合法的,这样的认定实在与案件的客观事实大相径庭。
第三、原审判决对于上诉人的报案材料竟然以“未经鉴定、情况反映不明、原告不认可”为由,不予采信,首先,上诉人对于原审法
院这一认定有异议,该证据材料是否鉴定是由被上诉人提出,或者原审法院认为必要可以依职权提出鉴定,被上诉人不提出鉴定,原审法院又不依职权主动鉴定,难道由上诉人自己提出对自己提交的证据进行鉴定吗?其次:该证据是在被上诉人破坏上诉人的财产的时候,上诉人报案的证据,难道上诉人胆敢报假案吗?对于该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原审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中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的审核证据,并且对立的进行判断,不应当以原告是否认可为由,确定是否采信证据,况且根据证据规定第七十条第(二、三)项之规定,原审判决应当认定该证据为具有完全证明力的证据。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原审法院认为占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难道所有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吗,占有权属于用益物权,而所有权属于完全物权,当用益物权侵犯完全物权的时候,保护的是用益物权,这符合法律常识吗?
第二、上诉人对于被上诉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报警,并且扣留其不法侵害工具交由警察处理的私力救济,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规定第三、四条的规定,警察部门是否立案,并不影响被上诉人对其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第三原审判决把《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作为法律依据属于严重的适用法律错误,因为原审判决并没有明确列明适用的是该法律的那个条款,没有明确详细法律条文条、款、项的法律依据不应当作为判案的依据,另外,如果原审判决认为上诉人的行为属于对于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侵占,那么这种情形显然是不存在的,如果原审判决认为上诉人的行为是对占有人对占有的妨害,那么根据立法原意,上诉人认为对占有人的占有造成的侵权,进行正当防卫不属于对占有行为的妨害,而是对占有行为侵害上诉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进行的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救济手段,是一种制止不法侵害继续进行的正当行为,故,原审判决适用该法律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无视上诉人合法财产所有权被被上诉人违法侵害的客观事实,无视被上诉人给上诉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从而作出错误的判决。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望判如所请。
此呈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xx.x.x
欠款起诉状6
原告:____,男,____族,____年____月出生,个体,住址:____市____ 路____号
被告:____,男,____族,____年____月出生,个体,住址:____市____ 区____街____号
请求事项:1、判令被告依法偿还____元欠款及相应的'利息。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曾经做____生意。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共欠原告人民币____万元货款,被告出据欠条一张。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偿还,被告曾答应还款,但是被告迟迟没有行动。原告无奈,委托律师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陆陆续续归还____元现金,以货抵欠款____元,共计还款人民币____元整,至今尚欠____元未归还。
因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具状起诉,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欠款起诉状7
原告:x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住xxxx,联系电话:xxxx。
被告:x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系xx旅馆负责人,联系电话:
被告:x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住xxxx,联系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安装费共计4000元。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李xx委托被告杨xxx为其寻找进行石膏墙安装的人员。20xx年11月7日,原告经被告杨xxx介绍同意为被告李xx所负责的xxx旅馆进行石膏隔墙的安装。在进行安装之前,原告通过被告杨xxx同被告李xx协商先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安装完毕之后将剩余款项付清。被告杨xxxx在11月8日支付了预付款之后,于11月12日支付xxx0元,11月15日支付3000元,之后就拒绝再支付剩余款项。11月22日,原告要求被告杨xxxx量面积进行决算,被告杨xxxx不但不予理会,还纠集其他人对原告进行殴打,原告拨打110,经过民警的`调解,被告杨xxxx同意支付一切因原告被殴打受伤所花费的医疗费,并在一周内付清所欠的。劳务费。被告杨xxxx于当场支付医疗费700元后,于12月4日同原告丈量了干活的面积,由此得出原告所安装石膏墙的面积为274.52平方米,安装费为15373.12元,医药费共计1069.20元。双方经过协商后约定剩余的欠款为4000元,由被告人杨xxx支付。但时至今日,被告一直未支付剩余的欠款4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为二被告进石膏墙的安装,实质上在原告与被告间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原告享有法定的权利,被告李xx最为雇佣方,被告杨xxxx作为直接负责人拖欠安装费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公正裁决为盼。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欠款起诉状8
原告某某某,男,19__年__月_日生,_族,住所地上海市__区__路__号__室
被告某某某,女,19__年__月_日生,_族,住所地上海市__区__路__号__室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至20__年9月11日止,累计欠款数额达人民币*元。但是,还款期限届满,被告拒不还款
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 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__年10月4日
欠款起诉状9
原告:崔,男,汉族,1x年12月8日出生,住xx省日照市莒县店子集镇姜庄村。
被告:山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市中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
法定代表人:张 职务:董事长
被告:山东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路xx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第一被告支付工程款25.8928万元及利息2.31083万元,被告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给负责任;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1月1日和20xx年3月1日原告与被告xx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定《20xx年基建室外设备施工合作合同》与《合作协议》,由原告负责临沂、青岛地区的基建室外系统硬件工程施工及系统维护。该工程发包方为被告山东xx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9月3日原告山东xx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确认临沂工程款为22.1128万元,20xx年8月17日确认青岛工程款为6.78万元,合计总价款为28.8928万元。原告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工程,现已投产使用。被告山东xx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曾于20xx年4月19日给付临沂合同部分工程款2万元,20xx年5月31日给付青岛合同部分工程款1万元,剩余工程款25.8928万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无故拒绝支付。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3月5日
欠款起诉状10
原告:xx,女,汉族,1xx1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xx县xx镇现住:广州市xxxxx301房,电话:xxxxxxxxxx
被告:蔡xx,男,汉族,1xx2年1月x日出生,住址:广东省xx县xx镇永x街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1x1221xxxxx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xx000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0000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广东海丰,现住广州越秀区。 xxx2年1月我和被告在广州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唱歌、约会,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xxx2年3月,双方在广州天河区同居。由于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又年纪尚小,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误以为他是家境富裕的老板,对其死心塌地,不惜抛弃几个有多年感情的男友。但是同居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暴露出来。被告以欺骗无知女性为业,好逸恶劳,以打理生意为由经常在外地出差,对我不理不睬,我和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素质低下,脾气暴躁,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同居期间经常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使我不堪忍受。
原被告相识期间,被告蔡xx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xxx2年x月22日至xxx3年2月15日期间,向原告xx借款人民币153000元(拾伍万叁仟元整)。其中转账x3000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x0000万(陆万元整)。截止xxx3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55000(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xxxx000元(玖万捌仟元整)。针对欠款xx000(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xxx3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人民币xx000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x40元/月。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xxx3年4月30日之前还款50000元整,第二期xxx3年5月15日还款4x000元整,第三期xxx3年5月30日归还30000元整;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xxx3年5月30日支付完毕。
此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促还款,但直至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之日,被告都没有再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原告在此期间多次找被告,要其按约还款,但被告不见踪影,手机也逾半个月无法打通。后来经过一番查找,发现被告的真实身份竟是一个专门欺骗女性的骗子,有妇之夫,还育有儿女!当初原告对被告有深厚的'感情,为了被告的生意,也为了两人的将来,相信真爱无敌、时间改变一切,所有的付出都会证明是值得的。我于是倾其所有,向亲朋戚友借贷,甚至专门办理信用卡为其透支取现,节衣缩食,这一年期间,面对同事、朋友、家人、其他男友们的不理解,饱尝了人情冷暖,已不记得多少夜,多少次为他流下过多少泪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但被告在取得借款后,拒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逾期未按约支付第一、第二期应还款,且存在逃避债务倾向,又有其他缠身债务未能按期偿还,对第三期应还款依法构成预期违约。原告现要求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欠款起诉状11
原告:___
住所地:___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_
被告:___
住所地:___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_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___元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___元
本案诉讼费用及其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原告为供方,被告为需方,供方为需方提供型号的,合同约定,货物的品名___、规格___、价格___、数量___、总货款___
结款方式:___;需方如逾期未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收货款的___支付滞纳金给供方。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从___年___月份开始拖欠原告的.货款,原告为了双方能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仍然按被告的订单如期将货物送至被告公司。从___年___月份至___年___月份被告拖欠原告货
款如下:___年___月份,人民币___元;___年___月份,人民币___元;___年___月份,人民币___元,___年___月份,人民币___;以上合计人民币___元。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货款,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共计___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的保护。《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以及《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被告拖欠货款不还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共计___元。原告的诉讼请求既有事实证据又有法律依据理由充分,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查明事实后,给予支持。
此致
具状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欠款起诉状12
原告:小胡,女,汉族,1xx1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xx县xx镇现住:广州市xx301房,电话:xxxxxxxxxx
被告:蔡xx,男,汉族,1xx2年1月x日出生,住址:广东省xx县xx镇永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1221xx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xx000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0000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广东海丰,现住广州越秀区。 xxx2年1月我和被告在广州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唱歌、约会,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xxx2年3月,双方在广州天河区同居。由于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又年纪尚小,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误以为他是家境富裕的老板,对其死心塌地,不惜抛弃几个有多年感情的男友。但是同居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暴露出来。被告以欺骗无知女性为业,好逸恶劳,以打理生意为由经常在外地出差,对我不理不睬,我和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素质低下,脾气暴躁,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同居期间经常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使我不堪忍受。
原被告相识期间,被告蔡xx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xxx2年x月22日至xxx3年2月15日期间,向原告小胡借款人民币153000元(拾伍万叁仟元整)。其中转账x3000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x0000万(陆万元整)。截止xxx3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55000(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小胡98000元(玖万捌仟元整)。针对欠款98000(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xxx3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人民币xx000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x40元/月。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xxx3年4月30日之前还款50000元整,第二期xxx3年5月15日还款4x000元整,第三期xxx3年5月30日归还30000元整;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xxx3年5月30日支付完毕。
此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促还款,但直至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之日,被告都没有再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原告在此期间多次找被告,要其按约还款,但被告不见踪影,手机也逾半个月无法打通。后来经过一番查找,发现被告的真实身份竟是一个专门欺骗女性的骗子,有妇之夫,还育有儿女!当初原告对被告有深厚的感情,为了被告的生意,也为了两人的将来,相信真爱无敌、时间改变一切,所有的`付出都会证明是值得的。我于是倾其所有,向亲朋戚友借贷,甚至专门办理信用卡为其透支取现,节衣缩食,这一年期间,面对同事、朋友、家人、其他男友们的不理解,饱尝了人情冷暖,已不记得多少夜,多少次为他流下过多少泪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但被告在取得借款后,拒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逾期未按约支付第一、第二期应还款,且存在逃避债务倾向,又有其他缠身债务未能按期偿还,对第三期应还款依法构成预期违约。原告现要求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年xx月xx日
欠款起诉状13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_______元及利息_______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日,债务人____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____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_______偿还原告_______人民币____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
一、本诉状副本__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____份(借条为证)。
欠款起诉状14
原告:XXX、女、1978年02月18日、汉族、小学文化、个体、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XXX、男、1980年01月19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__________、职业:_____、住址: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90,000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原债务人***将欠原告的人民币九万元债务转移给被告,被告同意承受,并当场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原告也表示同意。然而,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
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欠款起诉状15
原告:张三强,男,1970年11月29日生,汉族,现住西安市碑林区测绘西路瓦窑小区//号/单元6楼1门。
被告:王包厚,男,30岁左右,汉族,现住西安市碑林区测绘西路瓦窑小区18号5单元6楼1门。电话:150。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欠款 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原被告系老乡关系。20xx年11月17日至20xx年12月24日,原告工人共八人在被告组织下为辽宁省强盾消防有限公司在西安万达商务工地做工,并约定15天内开工资,但被告领取原告工资后一直未给。20xx年12月25日,被告为原告工人共八人打下工资欠条。现临近春节,寒冬腊月,被告却一直拖欠原告工资。
原告认为,被告拖欠原告工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并有欠条等证据为证,理应按时支付。现无故推脱,原告只有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碑林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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