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

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指南新版

时间:2025-09-17 10:11:17 晓映 社保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25关于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指南新版

  据省社保局介绍,省内转移平台启用后,市民办理养老关系转移,只需到原参保地索取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要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好申请表即可。其他的事情,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和转出地(即原参保地)会通过系统具体联络办理。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指南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2025关于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指南新版

  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指南新版 1

  而在以前,参保人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后,须等待15个工作日审核期,审核通过后再将联系函亲自送往或邮寄至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需来回跑路递材料或跟进邮件进展。

  教你看懂社保关系转移

  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州流程

  转入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并在广州市就业参保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地点

  广州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及本人页);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在广州市继续参保次月后,持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

  4、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5、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6、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且基金到账

  7、在广州市社保系统确认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

  社保已联网的17个单位、地区:

  1.省直、2.广州、3.梅州、4.潮州、5.阳江、6.云浮、7.肇庆、8.河源、9.韶关

  10.茂名、11.惠州、12.汕头、13.江门、14.清远、15.中山、16.揭阳、17.汕尾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州流程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在广州市继续参保次月后,持相关资料到广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

  4、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5、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6、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或从省内转移平台下载信息表且基金到账

  7、在广州市社保系统确认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

  转入条件

  在广州市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备注:无户籍限制。

  办理地点

  广州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2.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办理完成后,参保人可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异地转入的缴费明细。

  如信息表有误则需退回转出地更正后办理。

  “跨省转入”情形关于省社保的补充

  备注

  “跨省转入”情形关于省社保的补充

  转入省社保条件:

  现在省社保局参保,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

  (2)经县级以上组织和人社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确定为省社保局(方法见相关链接)。

  办理地点:省社保局

  “省内转移”情形关于省社保的补充

  转入省社保条件: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办理地点:符合省社保转入条件的,去省社保局办理。

  所需资料: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其他所需资料与转入广州市社保要求基本一样)。

  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指南新版 2

  社保转移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当您在广州工作变动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转移社保关系时,了解清晰的办理流程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涵盖常见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等险种。

  一、养老保险转移

  (一)职工养老保险

  省内转移

  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不再转移业务信息的通知》(粤社保函〔2021〕66 号),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不再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手续。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做好数据归集工作。若参保人在省内有多个个人账户且存在重复缴费,需参保人确认保留最终的养老保险关系,填报退款申请表后,同步删除其他养老保险重复缴费记录,对应的个人账户金额会退返给参保人。

  跨省转移

  办理条件: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非临时账户),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男性不满 50 周岁、女性不满 40 周岁;

  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 10 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 10 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

  办理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若申请人为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0 周岁,还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

  若申请人属于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从省外调动入广州市的,需提供批准部门开具的人事调动批准材料(如调令、商调函等)原件;

  若申请人转入的缴费年限存在两地重复缴费办理退款时,需提供:

  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

  申请人本人如下任一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需填写账户名称、申请人证件号码、本人签名确认):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无需经中国人民银行中转,转移基金到账较快)。如同意退款至社保系统默认的社保(市民)卡账号,可不提供以上银行信息资料;

  当《转移信息表》存在信息不全影响正常办理转入确认时,若申请人同意签名选择特殊处理办法(不影响申请人待遇的前提),还需提供: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填写《养老保险关系省外、部队转入确认告知书》(此表根据业务需要办理业务时填写)。

  办理地址:广州市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需注意,目前黄埔区、海珠区、花都区、增城区该业务尚未下放至街道,需前往区中心办理,其余区可前往就近街道办理。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办理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年满 60 周岁后迁移户籍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业务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户籍地参加城乡居保后申请转入外地城乡居保,须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如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之一),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在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原件(如有重复缴费情况,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以便后续如转入的缴费历史有重复缴费情况,可立即进行退费业务的办理);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核查材料无误后,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寄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接收函》和相关材料后,为参保人打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表》,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并终止申请转移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及时进行实收处理,为转入人员建立及记录个人账户。已在转出地完成当年度缴费的人员,在转入地不再缴纳当年保费。

  所需材料:

  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涉及户籍迁移需提供 “户籍迁移证明” 的,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同意的填写《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同意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需提供《户口薄》;

  若申请人转入的缴费年限存在两地重复缴费,需办理退款的,在办理转入申请时提供:

  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

  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的原件及复印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顺德农商银行、东莞银行、华润银行、广东南粤银行、省农信社(除东莞农商、顺德农商、深圳农商、广州农商银行)等 17 家银行)。如提供 17 家之外的`其他与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签约银行的银行卡,需同时提供银行行号。

  办理部门:广州市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目前只有天河区、荔湾区、番禺区下放至街道,可前往就近街道办理,其他区需前往区中心办理。

  二、医疗保险转移

  (一)办理条件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规定正常参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并领取医保卡(社保卡)的参保人,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0 号)相关规定的人员。

  (二)办理程序

  网办流程一:

  登录 “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 ),搜索 “出具《参保凭证》” 事项(搜索范围选择 “广州市”,办理部门选择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在弹窗界面,点击 “在线办理” 按钮进入在线办理界面,或点击进入事项查询后,滚动鼠标出现并点击 “立即办理” 按钮进入在线办理界面;

  未正式登录的,需再次进行登录操作;

  进入办理界面后,选择需办理业务的个人电脑号,并点击 “办理” 按钮(参保人有多个个人电脑号、不符合办理转出业务条件的,不可网办业务);

  阅读温馨提示并点击 “确认” 按钮;

  选择个人账户处理方式(仅对有个账的申请有效)、选择后续办理正式转出业务的经办机构,并填写本人有效的手机号码后,点击 “确认” 按钮(若原已网办凭证或在经办机构前台申请打印凭证,且未正式进行转出流程的,可无需进行录入);

  系统生成《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 “盖章打印” 功能键,即时生成加盖网办业务专用章的 PDF 文件,可下载保存和打印。

  网办流程二:

  下载并登录 APP “穗好办”;

  登录后,点击最下方 “办事”;

  在医保专栏中找到 “出具参保凭证” 事项;

  点击 “出具参保凭证” 进入办理界面,确认证件信息准确后,点击经办分中心处的选择键,选择办理后续转出业务的经办分中心,点击查询键;

  查询成功的,可生成和打印《参保凭证》(点击分享键可分享凭证文件以保存)。

  现场办理:

  办理程序:申请人员备齐所需资料,到广州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穗好办 app 等在线办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办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或广州市医疗保险凭证(含社保卡和医保卡)原件;

  如属委托个人代办还需携带: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如属委托单位代办请还需携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失业保险转移

  (一)办理材料

  办理时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转出地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等材料。材料主要为身份证明和转移凭证,如有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应证明。

  (二)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出(失业保险待遇转出):非广州市户籍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想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待遇的,前往广州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出。申请和办理转出时都需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时还需有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的接收函;

  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前往广州以外地区就业参保的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可将广州的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流程和所需材料与待遇转出类似。

  社保转移关乎个人社保权益的连续性,在办理过程中,请务必仔细准备材料,按照流程逐步办理。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问,可随时咨询广州市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与指导 。

【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指南新版】相关文章:

最新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指南12-17

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指南(全文)07-14

社保转移流程指南06-15

2017年最新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指南08-17

2017年关于广州社保转移流程指南08-03

最新社保转移流程指南10-02

2017年社保转移流程指南(最新版)08-13

2017年最新社保转移流程指南08-08

省内离职社保转移流程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