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的10个问题
一、基础信息表填报问题,企业没有“对外投资”,不允许填空?为什么?表中“209所得税计算方法”要怎么选择?
企业填报基础信息表时,“对外投资”信息默认为空,但因浏览器问题,投资比例和投资金额会显示为0,如企业没有对外投资,填报好基础信息表后可直接保存通过。
该表“209所得税计算方法”要根据实际采用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来选择。
二、一般企业收到政府补贴收入应如何填写年报报表?
一般企业收到政府补贴收入后应按以下情况填写年度申报表:
(1)如果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时,则需填写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及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涉及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需根据情况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4行“(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第25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涉及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需要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对应行次进行调整。
涉及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应计入本年应税收入的金额,填报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第6行14列“应计入本年应税收入金额”。
(2)如果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需要根据情况选择填报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的第9行“三、政府补助递延收入”、第10行“(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第11行“(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行次。
三、年报中的《资产负债表》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应填写什么时期的数据?
年报中《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是上年度的期末余额,期末余额以报表期期末数额填列。
四、企业申报年报时提示:“贵公司有尚未弥补的亏损,请如实填报《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应如何处理?
此校验为提示性信息,根据企业以前年度申报信息显示,企业有尚未弥补完的亏损,请核实以前年度申报情况并如实填写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五、申报年报时提示:“请根据企业股东情况如实填报《企业基础信息表》“301企业主要股东”相关栏次”,应如何处理?
企业应根据《税务登记表》“投资方名称”项目内容进行填写,如果企业股东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请先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再按变更登记后的《税务登记表》“投资方名称”项目内容填写《企业基础信息表》“301企业主要股东”相关栏次。
六、A105081是否为必报表?
当企业四季度预缴(按季预缴)或是第十二月份预缴(按月预缴)申报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第13行第16列>0或第17列>0时,则年度汇缴申报时《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作为必填表,应如实填写该表。
七、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能否同时享受?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何时如何备案?什么时间可以享受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申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主管税务机关准予备案后,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优惠。
九、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哪些需要清单申报,哪些需要专项申报,如何进行申报?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根据损失类型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以上五种类型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清单申报可直接填报年度申报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需要另外报送资料。
十、税前扣除凭证有哪些,什么是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
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包括:
(1)外购货物、劳务或服务,收款方按规定开具的发票;
(2)财政部门监制的合法有效的财政票据;
(3)财政部监制,套印“中央财政票据监制章”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监制章”的2012版机打军队票据;
(4)境外单位或个人签收的单据,税务机关有疑义,应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证明;
(5)不动产购买方无法取得发票的,可将法院裁定书、法院调解书、契税完税凭证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6)自制扣除凭证,如工资、折旧等;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文章:
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会议通知10-08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04-24
审计报告和汇算清缴的区别10-26
汇算清缴退税工作总结范文(精选18篇)12-05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扣除项目涉税风险10-09
所得税调研报告11-16
所得税自查报告10-21
新准则中所得税问题10-07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