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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保障房中心

时间:2022-10-08 08:47:37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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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起宝鸡2360套保障房开始申请(1)

  明日起至4月23日,宝鸡市现已建成的2360套保障房,即金陵湾二期和金河尚居两小区,面向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个人及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分配,其中,廉租住房共456套,公共租赁住房共1904 套。

  “金陵湾二期”毗邻“金陵湾一期”,位于金台区五星村,宝平路以东,金陵西路以西,占地88亩,建有18层至24层高层建筑12幢,总建筑面积11.27万平方米,户型面积50平方米左右,其中商业设施2900平方米,建有地上、地下停车位520个,绿化率达到40%。

  本次可申请分配房源906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55套,廉租住房351套)。

  低收入家庭配售价格暂定为1480元/平方米,租赁价格为1.6元/平方米/月;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配售价格暂定为2480元/平方米,租赁价格暂定为4.5元/平方米/月。

  “金河尚居”位于金台区北环路高架桥北侧,金陵河西岸,占地273亩,建有18层至32层高层建筑39幢,总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户型面积45-60平方米左右。

  公共配套设施面积2.6万平方米,其中商业设施1.3万平方米,幼儿园、学校8400平方米,地下车库5000平方米,绿化率达到40%。

  本次可申请分配房源1454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349套,廉租住房105套)。

  低收入家庭配售价格为1460元/平方米,租赁价格为1.6元/平方米/月;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配售价格为2450元/平方米,租赁价格为4.5元/平方米/月。

  申请条件:

  1、低收入家庭申请分配对象及条件:

  持有金台、渭滨、陈仓、高新区城镇户口;政府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 1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年满22周岁的无房单身户(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等)。

  2、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分配对象及条件:

  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满18周岁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单身只能申请50平方米左右保障房。

  宝鸡2360套保障房4月1日开始申请6月摇号分配(2)

  从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4月1日起,宝鸡市区“金陵湾二期”和“金河尚居”小区共2360套保障性住房同时面向社会接受申请。

  据了解,此次分配的金陵湾二期共有房屋906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55套,廉租住房351套;金河尚居小区1454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349套,廉租住房105套。

  分配将依旧坚持以“租售并举”的方式进行,由保障对象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

  低收入家庭申请分配对象及条件为持有宝鸡市金台、渭滨、陈仓、高新区城镇户口;政府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虽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年满22周岁的无房单身户(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等);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低保证、低保存折、《宝鸡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现住房状况证明(工作单位或社区核实出具)、住房申请及承诺书等资料申请。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住房。

  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3日,4月底将对初审合格者在社区进行公示,5月底将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上报终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资料,6月下旬将举行摇号分配仪式。

  宝鸡市两万余套保障房即将摇号(3)

  据悉,宝鸡市区金河尚居、龙山雅居、虢镇茗苑等新建保障性住房小区近2.1万套保障房,自6月17日开始受理申请以来,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近2.5万人,他们将分别于本月底和11月上旬参加摇号。

  金河尚居等三个保障房小区,共提供公共租赁住房17592套、廉租住房3342套,合计20934套,系宝鸡市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设计新颖、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安居小区。

  三个大型小区配套设施齐全,幼儿园、商业设施、地下车库都有,集中供热,天然气、有线电视、宽带入户,每套住房装修到位,办理租赁手续后即可入住。

  为方便住户出行,三个小区均开通公交线路。

  据宝鸡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本月底摇号分配3342套廉租房及金河尚居7228套公租房;11月上旬摇号分配龙山雅居和虢镇茗苑公租房。

  目前正在准备公示工作。

  据了解,2011年以来,宝鸡市为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累计投入100多亿元,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万多套,对提出申请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房建设工作持续走在了全省前列。

  宝鸡市保障房审批公示名单(4)

  据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现将2015年经各社区初审和房产信息比对,街道办事处复审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公租(配租)3702户、公租(配售)27户,符合廉租住房配售条件的50户申请人名单、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170户申请人名单,自2015年6月9日至6月15日在辖区内予以公示,请监督。

  从公示之日起,凡对公示的申请人租房、购房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我渭滨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举报。

  凡公示期间被举报并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申请资格。

  举报地址:渭滨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电话:0917-2882313

  特此公告!

  渭滨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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