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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积分入学

时间:2022-10-09 06:02:02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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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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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苏州2015积分入学实施细则的解读(1)

  今天,苏州市教育局正式发布《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本次《细则》主要内容及实施范围:

  这是《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5]6号)的配套文件之一,它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实施原则、实施区域、入学管理、入学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依据这一细则组织实施积分入学管理工作。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和吴江区的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可参照本细则组织实施。

  本次《细则》施行时间

  《细则》将于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

  因2016年是第一年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于2016年的1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提出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间也为2016年1月15日到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从2017年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提出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间也为每年的1月1日到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以下大家关心的积分入学相关问题解答

  1. 什么是积分入学管理工作?2016年实施积分入学管理后,原有的“三稳定”政策仍然有效吗?

  答: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

  2016年实施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以本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原来的“三稳定”政策不再适用。

  2.流动人口应具备什么基本条件能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有无年级限制?

  答:凡是参加苏州市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均能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3.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其子女是否都能就读公办学校?

  答: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其子女不是都能就读公办学校的。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是否能就读公办学校,要根据公办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和流动人口的积分排名而定。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是否相同?

  答: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不一定相同。

  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能够提供的公办学位数以及流动人口的入学申请数不一定相同,流动人口入学的积分排名是分镇(街道)、分学校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

  因而,在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入学会有不同的积分分值要求。

  5.流动人口应在何时何地为其子女提出积分入学的申请?

  答:2016年是实施积分管理工作的第一年,申请人于1月15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4月30日前,申请人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从2017年起,申请时间为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6.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

  如无空余学位或有空余学位但不服从统筹调剂的不再安排,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7.在我市已购买住房并取得房产证的流动人口,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答:流动人口于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前取得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并实际居住,且符合《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房屋相关要求的流动人口不再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申请,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就近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办法将在《2016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中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

  苏州积分入学新政(2)

  1. 什么是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积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纪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底的顺序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管理办法。

  2016年开始实施,原有的“三稳”政策作废。

  2. 积分入学对象是?

  针对苏州适龄儿童无苏州户口人群。

  (有房未交付居住也包括在内)

  包括:

  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不包括:

  在我市已购买住房的流动人口,在学校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前,取得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并实际居住,且符合当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房屋相关要求的,不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申请,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就近入学。

  3.积分入学流程是什么?

  (1)向所在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入学(申请日期2016.01.15-2016.04.15);夫妻双方一方申请即可,建议以分值高的一方申请;

  (2)2016.6.10日前各公办学校会发布可供积分入学的学位数,并根据对申请入学的流动人口积分高低进行排名,于2016.06.15前对符合入学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2016.06.30日前各向所在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向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2016年积分入学申请4月15日截止)

  4.做哪些事可以获得积分?

  参加社会保障:每满1个月,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0分。

  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分。

  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每满1年加30分,最高分限300分。

  年龄:18周岁-40周岁加10分。

  学历:本科60分,硕士200分,博士400分,大专(高职)30分。

  房子:拥有且居住房产面积>=75㎡得分60分,超过75㎡的每增加25 ㎡加20分。

  5.如何申请纳入积分管理?

  办理地点:

  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便民服务中心。

  提供材料:

  1)学历证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证书验证材料;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资格证书和档案里职称评审材料。

  2)社会保障市民卡、社保编号及住房公积金卡。

  3)有自有居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公有住房租赁证等权证。

  4)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5)生育两孩以内的提供户籍地乡级以上(含乡级)计生部门证明材料;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提供户籍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6)你所有的专利、获奖、荣誉证书等。

  7)营业执照副本、税务机关出具的市区范围内税款入库证明,办理经营实体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不含“三证合一”纳税人)。

  8)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母婴保健卡、居民健康档案材料。

  6.谈谈积分入学需要注意的事项?

  1)积分入学申请时所在区域内,所能提供入学的学校可选,但有多少名额不知道,入学按申请人的积分由高到低入学。

  2)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学校;

  3)不是所有申请的流动人口都能入学,要看所在区域内公办学校所能提供的积分入学学位多少而定。

  4)由于积分不够所申请学校未能入取,在其区域内其他公办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会按照积分高低的顺序进行统筹调剂。

  如无空余学位或者有空余学位但不服从统筹调剂的就不再安排,只能就读民办学校或者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反正就一句话。

  积分入学的难度,参考高考填报志愿。

  简单举个例子。

  园区有5所公办学校,星海,星湾,景程,东沙湖,靑剑湖有空余学位可供申请,甲300分,乙260分,丙250分,丁200分。

  甲乙丙同时申请星海。

  丁申请景程。

  结果出来后,按照学位数和申请积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星海只提供5个学位,申请最人数众多,结果只有甲的300分在前5之内,乙丙就无法入学星海,丁申请的学校申请入学人员积分低,人数少,丁的积分排在前列顺利入学景程。

  这时候,星海,星湾,景程可供入学的学位已满,由于乙丙的分数较高经统筹分别有机会入学东沙湖,靑剑湖小学。

  乙服从统筹进入东沙湖入学,丙不接受统筹,只能就读民办小学,或者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7. 积分入学利弊如何?

  其实我觉得积分入学同三稳其实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要求所在区域,就近入学,“三稳”是只三个方面,稳定居住,稳定工作,稳定收入。

  积分入学是把这三个方面量化了,分的更细,更直观,更灵活了,为苏州今后的人才引进,高素质人员入驻后子女教育问题提供了便利。

  同时积分入学也符合现在大学区概念,“三稳”仅限固定居所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则可选择固定居所所在区域内所有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充分利用和调节了生源资源不均的问题。

  为更多的孩子能读上公办学校打开了希望之门。

  8. 结论与建议

  家庭申请积分时以分值高的那个为申请对象,一个家庭只要一人申请就可以了。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表网上就能查到,自己对照着,谁高就谁申请。

  放低预期,不要认为能申请区域内所有学校就有机会上比较好的公办小学,因为好的小学本来符合正常条件入学的人员就多,能拿出来的空余学位少之又少,盲目申请或许最后连相对较好的学校也没有办法上。

  以目前入学情况看,顺序应该为,第一批次,学区内有房有户口(满足18平/人,或者唯一住宅);第二批次,学区内有房无户口(根据积分管理办法规定,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就近入学)第三批次,流动人口积分入学,根据空余学位数,积分申请人数,积分值高低则高录取。

  苏州积分入学细则详解(3)

  据苏州发布微信消息,2015年12月23日,苏州市教育局正式发布《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

  《细则》将于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

  因2016年是第一年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于2016年的1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提出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间也为2016年1月15日到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从2017年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提出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间也为每年的1月1日到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实施范围:

  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依据这一细则组织实施积分入学管理工作。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和吴江区的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可参照本细则组织实施。

  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1、参加苏州市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

  2、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申请时间:每年的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子女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原幼儿园(看护点)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

  5.预防接种证原件。

  申请子女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申请流程:

  1、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根据公布的开放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起始年级,并填写申请表格。

  注意: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若居住地发生跨镇(街道)变化(以居住证为准)的,应于4月15日前持初次受理回执,至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重新填写申请表。

  2、4月30日前,申请人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3、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和户籍人口数量,科学预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提供给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的空余学位数,于5月20日前上报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

  4、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分镇(街道)按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

  由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于6月30日前到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申请地点:所居住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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