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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共保障房

时间:2022-10-08 23:07:50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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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共保障房

  在河北省申请保障房要什么条件?以下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关于河北省保障房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石家庄市居住证管理实行办法。

  办法指出,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持有居住证的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常住人口同等优惠。

  居住证办理流程

  1、在本地居住的非本市区、县户籍的人员,应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2、办理居住证时,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

  (三)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在当地住建或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住集体宿舍的可提供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4、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逾期超过1年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持有居住证享有的权益

  1、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按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出入境证件;

  2、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3、参加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

  4、子女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5、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并在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可以参加高考;

  6、劳动就业、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7、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8、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9、持有居住证的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10、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11、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12、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常住人口同等优惠;

  13、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以及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和居住地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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