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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积分入学表

时间:2021-02-04 14:40:12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惠州积分入学表

  惠州积分入学表,怎么进行积分入学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惠州积分入学表,仅供参考!

  惠州积分入学表【1】

  大亚湾今年积分入学须先网上申请

  各位适龄入学孩子的爸爸妈妈注意啦,今年大亚湾区招生工作方案已审议通过,孩子们上学需要的资料得提前准备好。

  “今年我们将开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平台,采取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职能部门分类审核、系统自动生成分数办法进行招生,务求招生工作阳光公开。”大亚湾区宣教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大亚湾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通过审议,将于4月6日向社会公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指南和学区划分范围,以及今年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办法。

  学位申请按户籍分两批进行

  按照《方案》要求,今年招生坚持“属地管理、以学区为主”的原则,以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实行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公办中学面向街道内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少年招生,原则上不得跨街道招生。

  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以学区为单位,由各街道第一小学依据人口分布、地理状况、地段内学校规模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

  由各街道第一小学制订具体的全街道201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并划分全街道公办小学的学区范围。

  各学校的招生分两批次进行学位申请,第一批为大亚湾区户籍生 (2016年5月20日前入户);父母单方为大亚湾区户籍,孩子为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方案》,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的学位申请资料将于5月13日至15日受理,由监护人到学区内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月23日,各学校公布积分入学招生学位数;6月2日至5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可登录积分入学网上申报系统,正式接受申请学位;6月6日至7日,可前往申请就读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完成材料初审,在各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材料、统计积分后,将按积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对象。

  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生

  区宣教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此次学位申请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大亚湾区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领导担任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宣教、公安、人社、国地税等16个单位为成员单位,分别承担资料审核等相应工作,而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阳光规范。

  招生期间,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招生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5562152、5562165(教育科);投诉监督电话:5562160、5562932(纪检组)。

  可到各小学幼儿园电脑室申请学位

  为规范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大亚湾区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以学区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依据申请入读学校的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据介绍,按照《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除外)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目前,我们网上申报的电子信息平台已调试完毕。”区宣教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为规范招生,今年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职能部门分类审核、宣教部门录取的方式进行。

  6月2日至5日,申请人可登录大亚湾区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在网上直接申报(网址:http://www.hzjfrx.com/dyw),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开放时间:6月2日8∶00至6月5日24∶00)。

  为满足部分家长需求,网上申报期间,申请人可到孩子现就读的小学、幼儿园电脑室申请学位,区外就读的可凭孩子身份证(户口本)到学区内中小学电脑室申请学位,由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填报积分入学相关信息。

  积分入学错过申报时间将不再受理

  “录取完第一批次后,如果该批次申请学位的学生数已超出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数,该校不再进行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该工作人员提醒,由于每生按学区划分只可申报一所学校,录取是根据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数,按照积分高低进行录取的,因此可能会出现A生积分比B生高,但A生在A校没被录取、B生在B校却被录取的情况。

  “请大家务必留意公告规定的相关时间节点。”该工作人员提醒,网上申报是积分入学的前提,请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而完成网上申报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材料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已录取的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凡提供虚假的证件、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请人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2016惠州市惠城区今年可提供4636个积分入学学位(2)

  惠城区教育局发布《惠城区2016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公告》。

  根据《公告》,今年惠城区将提供3158个小学积分入学学位和1478个初中积分入学学位,申请时间为5月28日、5月29日、6月4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须在这三天提交申请材料。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后直接录入电脑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不必在网上申报。

  申请办法

  根据《公告》,积分入学将采取如下流程:学校初审并录入系统→职能部门核实材料→公布积分审核结果→录取名单公示→办理入学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5月28日、5月29日、6月4日为申请时间,申请人须在这三天内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镇(街)范围内一所学校(有积分入学学位指标的,下同)申请(申请学校只能选择一所)。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后直接录入电脑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不必在网上申报。

  6月6~12日,学校将申请材料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类审核,经核验后,学校按照审核结果在申报系统计算积分。

  6月14~15日,申请人可凭注册码和验证码登录积分入学申报系统或到申请学校查询积分情况 (自助查分功能可在系统帮助页面查询使用方法)。

  对分数有异议的,可于公布积分审核结果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复核。

  6月17~21日,学校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项目先后顺序,按项目的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将录取名单在申报学校公示。

  6月26日,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学位。

  注意事项

  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每名适龄儿童只可申报一所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须是当年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温馨提示

  按照相关积分入学政策和细则,申请人需如期提交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此外,学历认证的办理时长为20-30个工作日,且无法办理加急。

  因此建议申请人提前办理学历认证,别因学历认证“误事”。

  学历认证可以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认证(即学信网授权办理学历认证的机构),或登录启征网(教育部授权的认证网站)网上办理,节假日照常轻松办理,旅途中也可提交。

  如需咨询,赶紧拿到电话拨打服务热线:400-998-7198。

  惠州积分入学表【2】

  一、基本原则

  1.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申请入读学校及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适用对象

  1.凡在惠城区长期居住,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年满6周岁的'非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年满6周岁,具有惠城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道)户籍,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其户籍地以外的惠城区其他镇(街道)长期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居住地(有房屋产权的,以房屋产权证地址为准;无房产的,市外户籍人员以居住证为准,市内户籍人员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居委会证明及缴交水电费、电视电话费票据;市内区外户籍,有居住证的凭居住证;自建房提供相关合法手续。

  下同)所在镇(街道)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各镇(街道)可积分入学学校名单及学位分配计划详见附件1。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除外)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非惠州市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其申请人必须纳入惠城区流动人口管理,在惠城区办有居住证。

  三、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职能部门分类审核、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6月27日至7月1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登陆我区教育局网站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在网上直接申报(区教育局网站地址:http://www.hcedu.com.cn ,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开放时间:6月27日8:00至7月1日24:00)。

  2.材料初审:7月2日至5日,申请人向申请入读的学校递交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与网上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符合申报条件且信息一致的,填写《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见附件3)并保存佐证材料复印件。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学校直接在申报系统注销所申报的名单(该程序需教育局授权)。

  3.材料核实:7月6日至7月8日,申请材料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类审核,经核验无误后,积分入学申报系统按照《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4)计算积分。

  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4.查分:7月9日至10日,申请人可到申请学校或积分入学申报系统查询积分情况(自助查分功能可在系统帮助页面查询使用方法)。

  对分数有异议的,可于7月11日向申请学校反映核实。

  5.录取名单公示:7月13日,由区教育局统筹,学校根据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见附件1),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项目从第1到第6的顺序,按项目的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名单于7月13日至17日在申报学校公示。

  注:①因录取是根据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照积分高低进行录取的,因此会出现A生积分比B生高,但A生在A校没被录取,B生在B校却被录取的情况。

  ②如果总积分相同,则看(项目1)居住证项目的积分,此项高分者排名在前;如果总积分相同,居住证项目的积分也相同,则看(项目2)参加社保项目的积分,此项积分高分者排名在前,以此类推。

  6.办理入学手续:7月25日,申请人持积分入学录取通知书及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说明

  1.网上申报是积分入学的前提,请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

  注:在该时间段内申报的先后不作为积分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申报。

  2.每生只可申报一所学校。

  注:网上申报时,首先需选择居住地所在镇(街道),选定后,系统会显示该镇(街道上)可接收积分入学学校名单,申请人只可选报一所,请谨慎选择,一个身份证号码只可申报一次,凡申报成功则不可更改。

  3.完成网上申报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材料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4.凡提供虚假的证件、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请人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注:网上申报时,请申请人务必要认真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无误。

  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积分入学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网上申报所填信息,凡申报成功的均不可更改。

  5.已录取的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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