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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

时间:2021-02-06 13:24:32 常识大全 我要投稿

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

  医疗质量检查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是怎么样子,以下的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相关文章,一起来了解下。

  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1】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与考核评价制度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业务副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

  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成立医疗业务及医疗事故鉴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

  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等人组

  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健全二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

  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二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病案管理组、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双向转诊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处方书写制度、护理“三查七对”制度、知情告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等。

  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感染管理、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增强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

  1、严格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4、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定期组织本科的人员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有关规定。

  5、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诊疗常规和规范,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

  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医疗安全管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范为先”的观念,本着对病人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每一项诊疗工作,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2、医务科组织开展全员医疗服务安全教育,树立医疗服务安全意识,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作风”,开展医疗服务安全监督、评价、改进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3、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报批、审核制度,降低医疗安全隐患。

  4、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安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减少医疗安全隐患;组织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时报告、分析、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组织制定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措施及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措施。

  5、建立和完善医、患告知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

  电话,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6、要确保医疗设备、设施处于正常的和安全的待运状态,以确保病人的抢救治疗和诊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医疗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制度,保证下收下送,随时都能提供维修服务。

  7、严格执行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毒麻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处理放射事故等意外事件的预案。

  七、建立完整的医疗质量管理监测体系

  1、分级管理及考核:

  (1)各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医院感染管理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2)职能部门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3)分管院长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4)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

  2、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3、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1)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疗质控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临床、医技等科室主任联系会上通报。

  (3)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4)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八)制订医疗质量奖惩措施

  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医疗质量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医疗质量的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挂钩,与干部选拔及任用结合,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2】

  1、值班、交接班制度:

  〈1〉、昼夜均有人值班,夜班应在指定的值班室留宿,否则罚款5元/次。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完成值班期间的工作任务,需短暂离开,应向值班护士交代去向,呼之即到。如不向护士交代或离开超过30分钟,罚款10元/次。

  〈3〉、接班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房人员)未到,值班人员不得下班,造成空岗者加罚200元(值班和接班人员各罚100元)。交接工作人员要当面交清,不得请他人代替交接,否则罚款10元/次。

  〈4〉、8小时值班者(包括中午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否则罚款5元/次。

  〈5〉、设交接班本,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除做好病程记录外并扼要记入交接班本,危重病人要床头交接班,否则分别罚款5元/次。

  2、病历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危重病例,重大手术,科研项目,由科主任主持全体医生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2〉、设立记录本,要求记录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患者简要的情况及其讨论结果,否则罚科室50元/次。

  〈3〉、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否责罚科室50元/次。

  〈4〉、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生和有关人员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否则罚款50元/次。

  3、签字制度:

  〈1〉、履行签字手术(手术同意书)的范围:

  A、手术a、住院施行的各种手术,b、门诊部手术:如颈部、腋窝、腹股沟区重要部位的淋巴结活检,肿瘤摘除,清创缝合术,包皮环切术,异物摘取术等。

  B、各种特殊检查和治疗a、各种镜检b、各种有创检查c、各种造影检查d、特殊治疗,肿瘤摘取术各种脓肿穿刺引流等。

  〈2〉、入院病人要有入院病人告知书、入院病人谈话记录,并有家属签字否则罚款10元/次。

  4、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医护人员发现患者病情危重需抢救时,应立即进行抢救,要求家属在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并通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时填写病危通知单和转院通知书给家属。否则罚款50元/次。

  〈2〉、接受成批危重患者抢救时,应在抢救同时报告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长。

  〈3〉、凡需抢救的危重患者,均由科主任负责组织,设专人治疗护理,根据需要设科或院抢救组。

  〈4〉、各科室均应设立抢救室,备齐抢救物品,定期检查抢救设备,药品的完整和功能情况,做好记录,抢救室内的各种物品非经科室主任批准,不得出室或做他用。

  〈5〉、需请院内其他科室协助抢救时,可用电话或去人邀请,应邀者应及时前往不得拒绝,否则罚款50元。需邀请院外人员来院抢救时,报业务副院长解决。

  〈6〉、对需要抢救的危重患者,有关医技科室或其它科室,应积极主动进行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否则罚款50元/次。

  〈7〉、严格执行危重患者抢救的交接班制度,实行床旁交接班,负责抢救的医护人员要密切观察病情,及时正确做好各种记录并随时向上级医师、护士长汇报病情和抢救执行情况。

  〈8〉、危重患者抢救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5、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否则罚款5元/次。

  〈1〉、处方

  A、拉丁文和中文不能混写,否则罚款5元/次。

  B、剂型、品名、规格、单位、用法书写规范,不写或少写罚款5元/次。

  C、日期、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号码书写准确无误,不写或少写罚款

  5元/次。

  〈2〉、门诊病历书写简明扼要,格式准确无误,不写罚款20元/次;发现错误,罚款5元/处。

  〈3〉、住院病历应在规定时间内书写,否则罚款5元/次;以病例医疗质量为评定标准,不写罚款20元/次,发现错误罚款5元/处。诊疗期间,.必须先写门诊病历后开处方,否则罚款10元/次。

  6、护理制度:

  〈1〉、严格交接班制度,包括病人、物品、器械、科室卫生交接班。并有记录,无记录罚款5元/次,对于特殊病人(危、急、重)要做到床前交接班,否则罚5元/次。

  〈2〉、严格消毒隔离制度,每日晚班护士对治疗室进行紫外线消毒1次,并有记录(无记录或没消毒分别罚款5元/次),并督促卫生员每日进行地面消毒1次。

  〈3〉、严格三查七对,凡未履行三查七对制度出现过错罚款50元,造成后果按责任医疗事故处理。输液实行二联卡制,液体现配现用,并注明执行时间、执行人。

  在病人治疗过程中,加强巡回,杜绝出现病人叫喊的现象,违反上述规定罚款5元/次。

  〈4〉、建立病房抢救制度,抢救物品、器械,需定品种和数量并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定期维修并有记录,并及时补充、及时消毒。特别注意抢救药品配制与氧气筒上挂的“空”或“满”的标志,违反上述规定罚款5元/次。

  〈5〉、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正确,住院病人24小时内必须写好护理病历,否则罚款10元/次。

  〈6〉、供应室护士负责各种物品的消毒灭菌工作,并保证灭菌质量。无菌包内需设灭菌指示卡,包外贴无菌指示胶带,并注明时间,否则罚款5元/次。

  〈7〉、手术室护士每天湿式拖地,并地面消毒一次、紫外线消毒1次,并随时保证手术及时进行。

  7、药房管理:

  〈1〉、药品核价要标准,如发现价格差错,每次罚5元;少发或错发药品,罚款100元/次。如处方存在明显错误而未发现,罚5元/次;擅自修改处方罚5元/次;处方未签名罚款5元/次。

  〈2〉、药品因未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而造成过期失效,中药出现霉变、虫蛀,由药剂人员全额负责赔偿。

  〈3〉、严禁私自购药、换药到科室,否则全部冲公,并处以该金额10倍以上罚款。〈4〉、药房盘点如出现品种、数量不符,则亏损额全部由药房工作人员负责。〈5〉、毒、麻、精神的药品管理有误,上级检查罚款由科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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