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0-10-10 17:38:52 审计报告 我要投稿

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导语:近日政府最新公布了20xx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自治区的财政和收支做出了整理和报告,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的

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xx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王月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xx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xx年,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稳定经济增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改革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面完成预算收入目标任务。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控,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主要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76.5亿元,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全区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100.5%,比上年增长6.5%。

  ——保障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扩大政府公共投资规模,争取中央基本建设投资162.4亿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和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进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制定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方案及配套文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推进税费改革,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加强债务风险预警。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并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审计建议,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全面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整改,调整有关账务7.7亿元,上缴财政111.5亿元,核减工程投资1.21亿元,归还被挤占挪用资金118.2亿元,促进下拨资金157.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24件,截至目前,司法机关已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20人,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9人。根据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有关盟市、厅局修订和出台相关制度31项,整改率达到94.6%,是历年整改情况最好的一年。具体整改情况今年3月已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并根据人大常委会要求制定了审计整改公开方案,今后向社会公开。

  20xx年,全区审计机关努力适应新常态,积极践行新理念,在坚持依法审计、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同时,积极推动改革、鼓励创新,着力反映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部分盟市财政决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重点企业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了审计。

  一.20xx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据自治区本级预算和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xx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4%,支出59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1%;政府性基金收入5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6%,支出14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3%,支出2.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6%,支出1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2%。

  从审计情况看,20xx年财政厅、发改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预算执行规范程度和执行率有所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部分支出预算执行不够到位。

  20xx年,自治区本级安排和中央下达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增量奖励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重点企业财源建设资金等26个专项支出预算51.85亿元,有13个项目资金6.45亿元未执行;有13个项目未完全执行,未执行金额27.4亿元,最低执行率仅占预算的13%。

  (二)未按程序分配下达专项资金5.28亿元。

  20xx年,财政厅在没有主管部门分配意见的情况下,下达11个盟市一般公路建设资金1亿元;未按规定与主管部门共同发布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无主管部门分配意见下达资金0.51亿元;分配依据不充分下达现代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77亿元,对3个未出具规范性评审报告的项目安排拨付水利建设基金2亿元。

  (三)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197.03亿元。

  一是自治区本级财政上年结转的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在20xx年6月底之后下达11.01亿元。二是本年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超过规定时间下达90.87亿元,其中超过4至12个月下达15.19亿元。三是自治区本级安排专项资金超过规定时间下达66.3亿元,其中农牧林水专项资金在5月份以后下达31.42亿元,其他专项资金在9月份以后下达34.92亿元。四是20xx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xx年专项资金超过规定时间下达16.74亿元、至20xx年底未分配下达12.11亿元,截至20xx年5月底仍未分配下达5.56亿元。

  (四)发改委管理的部分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不够规范。

  一是为34个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安排投资0.9亿元,为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项目立项投资1.69亿元;二是为4个不属于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范畴项目安排投资0.24亿元;三是未按规定时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88亿元。

  (五)地税局税费征收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

  1.未经批准延缓征收税费2.01亿元。如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将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20xx年4季度和20xx年1季度企业所得税共计1.97亿元,在20xx年5月底征收入库。

  2.预征税费2.27亿元。如20xx年,鄂尔多斯市地税局神东矿区征收管理分局等18个税务局预征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等45户企业房产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共计2.24亿元。

  3.应征未征税费1.62亿元。如2013年至20xx年,呼和浩特市经济开发区地税局少征春华水务公司企业所得税8680万元。

  对以上问题,财政厅、发改委、地税局等部门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共对自治区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科技厅等15个部门及其125个所属单位20xx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科技厅、扶贫办、科协、药监局、旅游局、档案局6个部门结合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规范。

  环保厅、药监局、扶贫办等10个部门未将上年结余、部分收支等编入预算2.13亿元;地税局等3个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589.53万元。

  (二)应收未收、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12亿元。

  科技厅、老干局、旅游局等12个部门或所属单位存在应收未收、应缴未缴、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涉及金额1.12亿元。

  (三)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等1197万元。

  农牧业厅、科协等8个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评审费等1197万元。

  (四)公款私存私放、设置账外账1098万元。

  档案局、文联等6个部门或所属单位存在公款私存私放、设置账外账问题。如档案局将20xx年底前收取的档案寄存费、房租等426万元在账外核算,用于发放全局职工福利、加班费、出勤奖励等;20xx年至20xx年3月,文联所属摄影家等10个协会收取的会费、赞助费及办展等收入在账外核算251万元。

  (五)干部违规兼职、单位违规办企业。

  农牧业厅所属家畜改良站、科技厅所属科学技术条件平台管理中心和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药监局信息中心等单位10人违规兼职,有的还取酬。如2009年9月至20xx年底,科学技术条件平台管理中心1名在编人员,兼任京蒙高科公司书记,取酬共计39万元;草原工作站、草原勘察规划院和家畜改良站违规办了5个企业。

  上述问题,审计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并提出了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整改落实。

  三.对盟市财政决算的审计情况

  20xx年,审计厅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锡盟、兴安盟2013年至20xx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其中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锡盟、兴安盟4个盟市结合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税费征收管理不够严格。违规征收、应缴未缴、截留坐支财政收入107.84亿元。如6个盟市地税部门存在预征税款、延缓征税以及应征未征税费、滞纳金等60.43亿元;巴彦淖尔市等3个盟市应收未收非税收入8.09亿元。

  (二)应缴未缴自治区级收入。2013年至20xx年,锡盟、乌海市等4个盟市本级及部分旗县(区)应缴未缴自治区社会保障费调剂金、工伤保险调剂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收入2.02亿元。

  (三)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和虚假消化暂付款。6个盟市共出借财政资金145.89亿元。如2013年至20xx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违规出借财政资金48.39亿元,截至20xx年底,出借资金余额42.42亿元未收回;锡盟和锡林浩特市财政局、乌海市和海勃湾区财政局、兴安盟和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分别出借财政资金53.66亿元、20.5亿元、23.1亿元。上述出借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基础建设、城投公司土地收储等,个别的借给企业缴税。锡林浩特市、包头市青山区、乌海市3个地区虚假消化暂付款26.49亿元。

  (四)违反财经法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违反规定收费或变相摊派。乌海等5个盟市违反规定收费或变相摊派10亿元。如2013年至20xx年,乌海市煤炭征费稽查总站无依据收取煤管费、育林基金、维简费、安全费等8.65亿元。

  2.违规发放奖金补贴。6个盟市共违规发放奖金、补贴8.96亿元。如2011年至20xx年,包头市区政府违规为包钢集团公司等重点纳税企业主要领导发放奖金2000万元,为金融保险单位、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发放奖金4256万元;巴彦淖尔市委、政府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违规自定政策发放补贴共计2.43亿元。

  3.账外核算、私存私放资金。兴安盟等4个盟市的有关单位违反会计法规定,收支未在法定账簿内核算和私存私放资金7.73亿元。如截至20xx年10月末,巴彦淖尔市贸促会将神华集团支付的甘泉铁路拆迁款及利息收入合计5.08亿元单独设账核算。2013年,阿巴嘎旗农牧业局用74个牧户身份编报虚假的补奖人员名册套取草原生态补奖资金1214万元,存入出纳员个人银行卡中,账外核算。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各盟市和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四.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0xx年,根据审计署的安排,重点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进行了跟踪审计,提交审计报告10篇。审计结果表明,20xx年以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政策措施,收到了明显效果。对审计发现的养老服务业、加快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及解决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实行精准扶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城市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政策执行以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立查立改的方式,有效促进了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9个,新开工项目20个,建成完工项目38个,加快实施进度项目66个;收回结转结余资金24.41亿元,促进财政资金下达38.07亿元,落实配套资金5.79亿元;促进重大政策落实10项,建立健全制度4项,其他方面整改落实16个问题。

  五.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试点审计

  20xx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审计厅分别对巴彦淖尔市、锡盟、兴安盟3个盟市的党政领导任期耕地、草原、森林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进行了试点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上述3个盟市的党政领导重视生态保护和建设,能够积极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促进了当地可持续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耕地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相关部门对社会投资建设的部分补充耕地项目验收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导致补充的耕地达不到耕种要求;二是对项目评估不足,验收把关不严,致使耕地沙化、撂荒,造成损失浪费;三是违规占用基本农田、个别旗县基本农田闲置荒芜、将征收为建设用地的耕地闲置;四是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农田林木保存率低、部分建设项目设施损毁;五是违规退还已罚没资产和土地出让收入,少征收土地出让收入等。

  草原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草原资源保护不够,主要是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占用草原,部分矿山企业污染矿区周围草地、临时占用草地到期未退还和没有恢复、草原毒害尚未治理;二是执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制度不严格,存在虚报面积多领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三是少计征草原植被恢复费、超载放牧未足额收缴罚款等。

  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盟行署出台的责任制度未执行,森林资源数据统计不科学、部分地区林地确权存在地类重叠情况,部分国有林地没有核发林权证等问题;二是部分国有林地补偿费用管理不规范,国有林业资产转让未进行评估;三是部分营造林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四是滞留林业专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等。

  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各盟市已按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对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20xx年,全区审计机关对20xx年至20xx年6月底全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了3425个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调查了5427个建设项目,走访农牧民5.96万户。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十个全覆盖”工程,多方施策,全力推进。通过各项工程建设,全区农牧区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明显变化。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盟市旗县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应发未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扩大危房改造享受范围,重复立项、虚报工程量、超付工程款,未经批准变更项目建设计划,部分建设项目未达标,未严格执行项目验收制度以及公共设施建成后管理、使用、维护制度和办法不完善等。

  各地区各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并完善了相关制度。

  七.重点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xx年,主要审计了森工集团、水投公司、广电网络集团、华宸公司和盐业公司及部分所属单位。其中对广电网络集团、华宸公司、盐业公司结合了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上述5家企业及其领导总体上能够注重企业经营管理,财务报表基本反映了经营规模和业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或潜在损失5.77亿元。如森工集团在大兴安岭浆纸有限责任公司连年亏损和原材料供应形势即将发生短缺的情况下,投资1.4亿元上马了7.5万吨浆改纸项目,建成投产后,20xx年至20xx年连续亏损2272万元;水投公司所属二连浩特翔源供水公司投资2397万元建设水源地净水工艺项目,20xx年11月试运行后至今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二)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造成流失。1998年,森工集团在沈阳市的一宗土地原值2590万元,至今未签定委托协议和委托手续,将该宗地委托给当地人管理,被其无偿使用,导致森工集团土地收益流失;2011年,根河森工公司将北京市一处79.5平方米的账外房产,以每平方米4000元低价出售给该公司驻京办主任,经评估测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50多万元。水投公司受托资产3045万元被社会资本股东无偿使用。

  (三)建设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未公开招标、虚假招标、违规分包转包等涉及资金20.87亿元。如2012年至20xx年,广电网络集团对所属公司的原材料、机顶盒、一体机等物资集中采购,不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不编制具体的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物品均无标底,只按技术要求招入围企业,由集团领导开会从中确定单个供货单位,再议定价格,共涉及金额8.61亿元;水投公司违规进行邀请招标涉及资金1.28亿元,工程项目违规分包涉及资金0.86亿元;森工集团棚户区改造工程及所属根河森工公司等3个公司虚假招标0.89亿元。

  (四)骗取、套取财政资金2192万元。

  2011年11月,森工集团为改制企业内蒙古森工栲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并获得财政单宁胶项目专项资金1093万元,栲胶公司将资金用于商品楼建设、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发放职工工资等,未用于单宁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010年至20xx年,阿里河森工公司经时任总经理批准以建设国家森林公园项目申请国家财政资金1099万元,未按申报内容使用资金,实际建设了2栋豪华别墅、洗浴楼。

  (五)无依据发放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7048万元。2012年至20xx年期间,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广电网络集团及分公司自定标准和方式发放工资奖金福利提成,其中广电网络集团本部2013年人均发放工资奖金福利13.5万元,最高63万元;20xx年人均发放工资奖金福利18万元,最高71万元;20xx年,通辽分公司和乌兰察布分公司班子成员和经理层人均发放工资奖金福利分别为35万元、28万元;包头市、鄂尔多斯等分公司2012至20xx年在工资薪酬以外发放提成、福利费等3574万元。2013年至20xx年,水投公司自定政策为部门以上领导人员发放燃油补贴87万元。

  (六)华宸公司业务经营违规。一是信托项目贷前调查不充分。2012年至20xx年9月,有23笔共计33.59亿元信托贷款贷前调查时未取得用款人征信记录。二是违规投资自营信托计划。20xx年,违规使用固有资金1亿元超比例投资自营信托计划且在持有期间违规转让。三是自营贷款贷后检查不规范。2012年至20xx年,有7笔共计1.39亿元自营贷款贷后检查时未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对上述企业存在的问题,审计厅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相关企业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八.全区水利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xx年,全区审计机关对12个盟市本级及24个旗县2013年至20xx年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了292个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调查了28个建设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水利政策,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促进了项目的有效实施与资金的规范管理,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拨付资金不及时和滞留闲置资金15.6亿元、挤占挪用6.5亿元、虚列支出套取资金3.68亿元、工程款存入个人账户核算2.83亿元等问题。工程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等未按规定进行招标、部分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违规转包或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多计或超付工程款,项目组织管理不善存在损失浪费现象等问题。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盟市旗县和单位按审计决定要求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九.呼准鄂、呼张客专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跟踪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xx年9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三方协议与实际变化较大,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已到位资金存在闲置。自治区应配套资金47.82亿元全部到位,沿线三个市应配套的38.49亿元资金,只有乌兰察布市到位1亿元,已到位资金在一些地方存在闲置。二是沿线部分地方政府未将失地农民统一纳入养老保障范围,有的地方应农民要求将保障资金直接发放给个人,到20xx年9月底,已累计直接发放给农民0.45亿元。三是挤占挪用资金14.94亿元,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和办公楼及其他村镇工程建设,有的地区将征地拆迁资金用于当地机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建设和出借给民营企业使用等。四是一些旗县国土和征拆部门执行政策不合规,存在多计征拆款,重复征地发放补偿款等现象。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盟市和单位按审计决定要求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十.审计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情况

  近年来,审计厅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底,审计厅直接审计或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共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08件,涉嫌违法违纪人员124名,涉及资金150.21亿元。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12件,占移送案件的36.4%,涉案人员35人,涉案金额33.2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29件,占移送案件的9.4%,涉案人员59人,涉案金额5.89亿元;移送主管部门167件,涉及责任人员30人,占移送案件的54.2%,涉及资金111.06亿元。移送人员124名中,厅级10人、处级26人、科级21人、其他67人。截至20xx年6月底,有关部门立案调查6件,查处完毕133件。其中批准逮捕8人、免职3人、降级2人、记过1人,有35人及单位受到通报批评处分,42人及单位受到警告处分,23人受到诫勉谈话,追缴非法所得及罚款等1489.71万元。

  十一.加强预算和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问责和公开,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是认真落实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地区和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办法》,落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三是被审计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审计厅对审计整改结果将按照自治区审计整改公开方案要求向社会公告。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深入贯彻执行预算法,减少财政代编预算规模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没有准备好的项目不安排预算;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二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加强从项目申报到资金拨付的全过程监管,强化项目管理,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问题。三是加大整合专项资金项目的力度,对于政策目标早已实现或性质相似的项目一律取消或整合,切实把有限的资金投到急需的项目中,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二要从严落实预算单位和负责人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三要严格执行各项财政财务法规和制度,切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从对5户企业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经济型犯罪以及损失浪费等问题看,有体制、制度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因素,但对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建议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同时,国有企业也应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发展战略和公开透明的各项决策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配强内部审计人员,使之发挥作用。企业内部要建立问责机制,保证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落实,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诚恳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相关文章:

2016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07-02

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12-18

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08-18

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报告范文07-07

年度审计报告201703-19

审计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范文06-27

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09-06

企业年度审计报告201705-08

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范文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