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

时间:2025-06-21 11:32:28 晓映 审计报告 我要投稿

专项审计报告(精选1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审计报告(精选1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项审计报告(精选15篇)

  专项审计报告 1

北京华宇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华宇信安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华宇信安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京华宇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

  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二项所述,北京华宇信安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 2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成立项目组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期间,对公司各仓库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仓库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流程的建立健全情况,仓库存货出入库及保管情况,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及其他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基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审计项目组发现了相关问题并提出了可行的建议和改善措施。

  一、基本情况

  目前属于物控部管辖范围内的仓库共有18个,分为原料仓、成品仓及半成品仓库。其中原料仓8个,半成品仓1个,成品仓9个。截止20xx年10月底,仓库目前保管物资价值总额为100万元。仓库目前对于物资出入库、保管、盘点等各项基础工作管理比较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已基本建立,但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单据审核、制度执行有效性也有较多不足之处,须加以完善。

  二、审计发现

  1、对外发加工物资缺乏有效控制。

  0769仓库有外发加工物资未收回。在对各仓库外发加工出入库情况进行审计(注:各类审计报告及方法案例关注公众号内审网)检查时,发现0769原料仓分别在20xx年4月和7有两笔以委外加工出库单形式,将材料名称为雕花板送至某某厂商维修,至审计结束为止未收回。

  原料仓外发加工物资账目不清。在对原料仓外发加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自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5月7日共向某某厂商外发木拼板11472张进行喷油加工,截止审计结束日收回橡胶木拼板10233张,共计有1239张未收回。金额为5万元。对于加工物资存放于加工商处,未与某厂商对账,且存放数目是否准确,原仓管陈某某表示不清楚。

  由于陈某某已调往收料组,未与新仓管进行交接,现V6仓管亦表示不清楚外发加工有多少数量未收回。按照公司制度《委外加工流程及管理规范》(文件编号:AM-QEOW-WK-0004)规定,对于委外加工物资应该由各仓管负责核对,并且每月10日前需对上月委托加工物料未收回物料上报部门主管经理处审核,但是目前并未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各仓库管理员对于外发加工物资既做到定时清理未收回情况,月底时也未对上月单据核销情况及未收回物料上报给部门主管及经理审核,造成外发加工物资处于无监控状态,未收回情况时有发生。

  审计建议:

  仓管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委外加工流程及管理规范》规定,每月10日前向原料仓主管及物控经理报告委外加工物资单据核销表及报告超期未回物料。

  物控部门应对以往外发加工物资至今未收回情况进行清查,对于仍有未收回物资应及时与采购、财务部门共同协商进行处理。

  财务部门应参与监督委外加工物资收回情况。目前财务部门未对外外发加工物资进行明细账登记,监督外发加工物资发出、收回、核销情况。建议财务部门建立委外加工物资明细账,物资发出、收回在财务有账可查。对于超期未核销情况账应及时向仓库主管了解原因,实行有效监督责任。

  2、五金仓领料混乱。

  审计人员在对各仓库领料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部分领料单存在非同一人填写领料现象,经过向五金仓和行政部询问,系五金仓仓管利用领料单上空白栏未划线注销地方补写领料。因原五金仓管已离职,无法向本人证实。经了解,原因为行政部某些机修员工在仓库处领料后未填写领料单,仓管盘点物料时发现盘亏,利用行政部领料员黎刚开具的领料单上空白未划线部门增添被领料数量,而问及行政部领料员所填写的领料单上被增添物料之事,其表示未经过他手,并不知情。审计人员抽样了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的`领料单据,五金仓管私自增添的领料金额为xxx元,该部分领料,行政部表示大部分确实是其领料,但因为时间太久,部分无法确定。

  审计建议:

  对于各领料部门填写的领料单,空白线一律划线注销。仓管必须严格审核领料单,发现有涂改现象、未划线现象、应拒绝领料。对于各领料部门的领料单一律由各部门领料人填写,严禁仓管人员代笔。领料单如有误,应由领料人员重新填开,重新走审批流程。严禁在未经批准下私自增加领料。

  目前对于仓库与各领料部门并未就每月领料数量进行核对,为加强对原材料的控制,仓库应该每月与各材料领料部门进行材料领用对账,防止数据统计错误。各生产车间、部门经理审核当月领料数量、金额。如有异常应与仓库进行核对,直至找出原因。

  3、无订单入库作业不规范。

  目前仓库无订单入库作业较多。如20xx年5月无订单采购金额为6,085,201.70元,占当月全部采购额8.71%。20xx年7月无订单采购金额3,939,903.24元,占当月全部采购额为6.3%。对于该部分无订单的材料入库作业,根据公司文件《仓库收料作业规范》规定:仓库《材料入库单》必须在采购订单基础上下推完成,无采购订单之物料未经仓库主管同意不可作收料、入库作业。但在该部分无订单的入库单检查中,均未见到有仓库主管对入库单审批,制度执行不力。

  审计建议:

  对于未按公司正常采购流程之入库作业,各仓库仅凭供应商送货单就进行入库,对于质量、价格难以保证符合公司最大利益。应此物控部主管及经理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强对无订单物资的入库监控。

  4、裥棉毛巾布未经品质检查直接入库。

  由生产一部裥棉车间加工的裥棉毛巾布入库到凯奇布料仓库和歌蒂娅原料仓库时,此道工序未经过品质检查。或品检员在入库单上签字仅仅流于形式,仓库部门对未有品质检查的半成品直接入库,存在质量隐患,并对公司品牌与口碑构成风险。

  审计建议:

  严格执行公司产品质检制度与流程,切实维护产品质量,维护公司产品品牌形象。

  5、ERP系统单据核对完整性不足。

  审计人员对ERP系统里的数据与仓库保存的存根联进行核对,发现部分仓库找不到对应纸质存根联。为了防止未经授权私自在ERP系统里填制单据,应每月对ERP里所有的单据与纸质单据进行核对,但经了解,仓库、财务均未采取此种做法。

  审计建议:

  对于系统里的当月的所有单据,各仓库必须全部打印出纸质单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后保管。财务部门在检查仓库单据时,也应对系统里的数据与纸质单据逻辑钩对,保证ERP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对以上发现问题及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请相关部门将整改时间、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在20xx年12月31日前报审计部备案。

  专项审计报告 3

XXX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贵公司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贵公司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及申报待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的真实性、合理性发表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各项资产损失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评价各项资产损失的整体反映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核查了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清查核实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按照XX公司的决算报表统计口径以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要求,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为XX公司及所属全部的子公司(含下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境外子公司等)的全部资产,其中:资产总额XXXX元,负债总额XXXX元,所有者权益XXXX元(含实收资产XXXX元,资本公积XXXX元,盈余公积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X元),少数股东权益为XXXX元,具体单位如下单位名称投资比例控制关系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

  二、清产核资的依据

  (一)法规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2、20XX年9月9日国资委令第1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3、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4、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5、20XX年9月13日国资评价〔20XX〕7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6、20XX年9月18日国资评价〔20XX〕7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7、2002年7月26日财政部财企〔2002〕310号文件《关于国有企业执行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8、20XX年9月3日财企〔20XX〕233号《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9、《企业会计制度》

  (二)行为依据

  1、20XX年8月19日国资评价〔20XX〕45号文件《关于做好执行工作的通知》;2、20XX年9月2日国资评价〔20XX〕58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3、XXXX年XX月XX日XX部门XXX号文件《关于同意XX公司XXX子公司以账面数作为清产核资工作的结果函》;4、XX公司函〔20XX〕23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5、清产核资中咨询服务、经济鉴证和专项财务审计的业务约定书。

  三、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

  1、工作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2、工作起止日期:XXX年XX月XX日。

  3、具体实施情况:(1)协助贵公司根据国资委、财政部相关文件编制此次清产核资的《工作手册》;(2)培训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贵公司做清产核资基础工作;(3)对贵公司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原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贵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4)核对、询证、查实贵公司债权、债务,监盘贵公司现金和抽查存货;(5)勘察、抽查贵公司固定资产并验证其产权;(6)协助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计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所带来的损失;(7)按照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贵公司清理出的有关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进行核实、鉴证;(8)协助贵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金核实批复文件、以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调整账务。(9)协助贵公司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情况

  1、申报处理资产损失情况在此次清产核资过程中,贵公司共计清理出资产损失总额(盈亏相抵后)为XXXX元。其中按原制度清查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按《企业会计制度》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

  2、经我所审核确认的资产损失经我所审核确认符合清产核资申报条件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其中按原制度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按《企业会计制度》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共XX笔,金额XXXX元。

  五、清产核资处理意见

  1、申报待核销净损失的处理

  预案经我们审核确认贵公司清查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净额为金额XXXX元,其中XXXX损失挂账净额XXX元自列损益,其余XXXX元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核减未分配利润XXXX元;(2)核减盈余公积-公益金XXXX元;(3)核减盈余公积-公积金XXXX元;(4)核减资本公积XXXX元;(5)核减实收资本XXXX元;经我们审核确认贵公司按《企业会计制度》确定的预计损失合计XXXX元。拟建议转入企业20XX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XXXX元,并作为各项资产减值的期初数,其中:(1)应收帐款预计损失XXXX元;(2)短期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3)存货预计损失XXXX元;(4)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5)固定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6)在建工程预计损失XXXX元;(7)无形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8)长期债权投资预计损失XXXX元;(9)其他资产预计损失XXXX元。

  2、审计意见批复后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情况上述申报资产损失如得到批复后,XXXX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将为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元、资本公积XXXX元、盈余公积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元。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是依据国资委及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的,申报的报表及相关资料真实可信,各报表数据间勾稽关系正确,可以作为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依据。

  六、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原因分析

  1、按原制度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的情况简要分析2、盘盈资产类型及形成原因的简要分析

  七、重大事项说明

  1、XXX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清产核资政策可以不列入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直接以XXX公司账面数作为X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需要进行特别说明;

  2、XXX公司所属子公司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直接以XXX公司账面数作为XXXX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需要进行特别说明;

  3、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有可能对XXX公司损失及挂账的认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4、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挂账中发现的XXX公司重大资产和财务问题以及向XXX公司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5、在清产核资工程中对XXX公司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重新估价;

  6、注册会计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内部控制的审核情况

  xx

  九、报告使用范围

  以上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仅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XXX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清产核资结果和检测清产核资中介机构之用,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附件:

  1、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

  2、损失挂账申报核销项目审核说明;

  3、损失挂账的证明材料;

  4、主审会计师的资质证明和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有关材料。

  专项审计报告 4

  1审计目标

  财政预算资金效益主要定位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弥补市场失灵,其现阶段效益审计主要是揭露反映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影响经济活动效益、效果和效率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管理性问题。从长期经济发展战略角度来看,财政预算资金效益审计应围绕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对公共支出的效益进行评价,包括政策评估、预算安排、资金管理、使用效果等,重点审查与评价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各部门正确决策,依法理财,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是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要促进问责制的建立,重点揭露和反映由于行政权力失控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公共资源配置不当、管理不善、利用率低等问题。二是在行政效能方面,重点披露由于体制不顺、职责不清,不能依法行政造成的行政成本过高、资源浪费大、行政效益低的问题。三是在科学发展方面,分析和评价由于机制缺陷、管理缺位所导致的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并深入分析其产生发展的根本原因,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的层面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这些问题的重视和关注,从根本上达到促进规范部门单位内部管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高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2审计范围

  当前对预算资金进行效益审计,重点应放在支出效益和资金的安全上,具体有三个方面内容:

  1.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效益审计。行政事业单位是财政预算的主要执行部门,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体现最终要落实到这些单位履行职责的好坏上。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是财政预算资金效益审计的重点。在效益审计中,一是要抓好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真实性的审查和评价,看有无编制虚假预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二是要抓好对部门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的审查和评价,重点检查和分析各项支出是否适当,有无铺张浪费、扩大行政成本、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三是要抓好对部门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在管理控制方面情况的检查和评价,重点检查有无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与规范建设执行情况。

  2.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审计。财政管理的专项资金(基金)较多,当前要围绕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围绕与各类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如社保基金、农村开发资金、环保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开展效益审计。在方式上可按资金类型采用专项审计调查的方式,关注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规以及资金的使用效果,注意跟踪和应用财政绩效评估的成果;也可按项目类型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确定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绩效。

  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目前财政预算安排投资建设资金比重较大,这也是效益审计最直接、最有效的突破口。随着财政体制、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转变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直达、部门预算等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对财政预算安排的投资建设资金,审计应重点审查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的部门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建设性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建设性预算,看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分配和审批是否合理、合法,项目建设招、投标是否规范,有无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违规问题。在具体项目审计中,应着重抓住投资决策、资金使用、建设管理和投资效益四个环节开展审计。

  投资决策环节主要审查立项是否规范、科学,重点审查项目审批严格遵守程序、记证依据是否科学、充分,可行性研究是否确实可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决策责任制。资金使用环节主要审查建设资金安排和管理情况,看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是否合规;各职能部门对建设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各环节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效。建设管理环节主要是审查各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对国家建设资金投资活动取得有用效果的审核和评价,重点揭示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

  3审计内容

  任何经济活动,都存在以较少的资源消耗和占用,获取更多的符合社会公共需要的有用成果,都存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因此也都需要进行效益审计。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审计技术手段以及开展效益审计的经验等条件,目前对财政预算资金可侧重以下内容:

  (一)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效益审计财政资金经过合理分配后,部门经济活动效益的高低就取决于经费如何管理和使用,管理得体,使用得当,资金使用效益就高;反之,效益就低。部门预算内、外经费的使用效益审计的主要内容有:审查预算供给和满足单位行使职能运作需要之间是否综合平衡;审查单位的经费使用的是否合理,开支是否按预算执行;审计预算外经费收入是否合规及纳入预算,是否按照收支两条线执行;审计单位各项经费使用节约程度。需要考察的指标及计算公式如下:

  1.预算经费使用和管理效益指标①预算收支平衡率。

  公式为:年终决算预算收支平衡单位部门数/年初预算单位部门总数×100%②经费按标准供给率。

  公式为:年终实际预算拨款数/年初预算安排数×100%③预算执行程度。

  公式为:按预算合理开支数/部门预算编制数×100%2.预算外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益指标①预算外收入合规率。

  公式为:1-收入不合规数/收入总额×100%②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率。

  公式为:纳入预算预算外总额/安排预算外支出数×100%③收支两条线上缴费。

  公式为:实际上缴预算收入数/按规定应上缴预算外收入数×100%

  (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益审计专项资金(基金)主要审计是否专款专用及其资金的安全性,审查资金合规使用率和专项经费节约率。其考察指标及计算公式如下:

  ①专项资金专项使用率公式为:报告期专项资金专项支出数/报告期专项资金拨入数×100%②专项资金节约率。

  公式为:计划开支数—实际开支数/计划开支数×100%

  (三)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审计政府投资建设活动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经济生产活动,其管理水平的高低、效益的大小,对于提高国民生产总值,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进行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审计时,应从项目立项、调研、概算、建设过程、竣工决算、环境保护、社会综合保障能力等诸多方面依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价。一般来说,政府投资建设效益审计需要考察和计算以下几项指标:

  1.工作效益指标建设投资工作效益可以从建设的工作效率、建设速度和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来分析研究,它所包括的指标有: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率、竣工交付使用率、未完工程设施占用率、平均建设工期等。计算公式为:

  ①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率。

  公式为:报告期交付使用项目个数/报告期施工项目个数×100%②竣工交付使用率。

  公式为:报告期竣工交付使用的'项目个数/报告期竣工的项目个数×100%③未完工程设施占用率。

  公式为:报告期未完工程设施投资额/报告期实际完成投资额×100%④平均建设工期。

  公式为:报告期投资项目建设工期总和/报告期投资项目个数(年)

  2.质量效益指标政府投资建设质量效益主要是通过工程质量优质品率和合格率来反映的。计算公式为:

  ①工程质量优质品率。

  公式为:报告期评定的优质项目工程个数/报告期验收鉴定项目工程个数×100%②工程质量合格品率。

  公式为:报告期评定的合格工程项目个数/报告期验收鉴定工程项目个数×100%

  (四)费用效益指标审查政府投资建设费用效益主要考察单位面积(工程)水平和工程成本降低率。计算公式为:

  ①单位面积(工程)成本水平。

  公式为:报告期完成的单位工程实际成本/报告期完成的单位工程面积×100%②工程成本降低率。

  公式为:报告期工程成本实际发生额/报告期工程成本预算安排×100%

  4审计评价

  效益审计是一个不断收集审计证据,并对这些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和得出审计结论的过程。因此效益审计的技术方法可以分为审计证据收集技术和分析评价技术两大类。对财政预算资金效益审计与其他效益审计的技术方法大致都一样,除了一些传统审计方法,如审阅法、核对法、函询法、观察法、盘点法、抽样法等,它还有自身独特的方法,如利用座谈会、问卷调查、聘请专家等方法来收集审计证据。具体有以下几种:

  1.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方法是指将被审计单位项目(资金)的实际情况与部门绩效预算指标或财政预算资金支出效益指标进行对比,其标准可以是计划、预算、标准、历史、同行业等,以发现其差异,并分析判断这种差异形成的原因的一种分析方法。

  2.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是指对影响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各个因素及其影响程序进行测算的一种定量分析方法。它的工作方法是:把影响效益指标变动的几个因素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形成计算公式,然后把各个因素的标准数列为第一算式,再根据算式所列的顺序逐次用每项因素的实际数去替换标准数,并分别计算出因该项因素增减变动影响所得出的结果,将每次替换的结果与上次替换的结果相比较,两者的差额就是这次替换的因素变动影响的结果。最后计算各个因素增减变动的总结果,即是各项指标实际与标准化差异数额。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衡量各项因素影响程序的大小,以便判断影响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及影响值,为确定审计的重点目标、评价被审计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效益及工作情况提供有效的分析性数量证据。

  3.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是一种简明实用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多准则决策分析法。它充分利用了人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进行量化,适用于目标结构复杂且缺乏必要数据的评价,为评价资金预算决策效益提供了依据。

  4.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利用数学模型在“盈亏”平衡点分析的基础上对各技术方案的所费与所得,即投入成本和取得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从而选出成本最低而效益最高的方案的一种方法。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是一个多投入多产出的过程。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的基本原理,在预算资金效益审计中,可对使用者工作进行不同的分析,例如:投入经费总额、公共产品占用、人力资源开发、国有资产使用率等等,计算出投入之后,产生的表明各种活动的某些量,例如:依法理财能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工作目标完成质量好坏、给社会带来的效益等。在效益审计评价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1.目标原则:效益审计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对目标的实现情况。

  2.沟通原则:效益评价最好能由被审计单位依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自行评价,然后再由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从而使审计组不会忽略或抹煞被审计单位的贡献,并及时发现疏漏,同时有助于被审计单位查摆整改。

  3.客观原则:效益评价依赖于审计人员超然独立的立场和精湛熟练的业务能力来完成。

  4.比较原则:数字是评定效益的最佳衡量工具,但通常要选择项目预算等可比较的基准数字资料。

  5.责任原则:评价时应首先确定责任的归属,辨明责任是否再被审计单位权责范围之内,是否为当事人可控制事项,剔除主管部门无法改变的外在影响。

  6.谨慎原则:对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不作评价。

  专项审计报告 5

  来账项审计主要包括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的审计。在审计中经常会遇到往来账的问题,因为往来账既与收入、成本有关,又与潜盈、潜亏相连,同时往来账中也隐藏有各类管理问题。因此,搞好往来账审计对于厘清债权债务,摸清企业家底,保护企业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往来账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收入、成本挂账

  1、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虚列收入。一些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领导为了表现政绩,就通过虚开发票、虚假工程结算等手段虚增利润,以完成经营考核指标。

  2、利用“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账户隐藏收入。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少交税,或平衡收支,或为下一年度留“口袋",把收入挂在“预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里,不做收入处理,人为调减利润。

  3、利用“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将成本费用挂账。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在完不成经营指标时,将生产成本不进行账务处理,而挂入“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账户,人为调增利润,为上级考核、提拔、任用等捞取政绩。

  4、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利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账户虚列费用,加大成本,人为调减利润。

  5、以上各种情况的组合。如为了调增利润同时调增收入、调减成本,或为了调减利润同时调减收入、调增成本等。

  (二)潜盈、潜亏挂账

  1、有的单位应付款项挂账多年,且明细科目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款项付不出去,形成潜盈。如其他应付款—教育培训费、借聘费或劳务费等。

  2、有的单位提供商品、劳务等形成的债权,在已明知债务人破产、撤销等情况下,不对账务进行处理,形成潜亏挂账。

  3、有的单位的预付工程款、材料款等,现实情况已经证明收回的可能性很小,也不进行账务处理,形成潜亏挂账。

  4、一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利用应付款项账户来回冲账、调账,且调账依据不充分,其目的是人为调节利润。

  (三)核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单方调增或调减往来账项,使横向单位之间(兄弟单位)或纵向单位之间(上下级单位)往来对不上账,形成债权或债务不实。

  2、将罚没款、捐赠、其他额外收入截留,挂入往来账户,形成账内“小金库”。

  3、在没有购销合同或结算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盲目付款,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4、通常情况下,应收款项余额应在借方,应付款项余额应在贷方,但有些被审单位往来账借贷方余额与正常规律有悖,不能真实反映资产负债。

  5、有些单位将上级拨款或上级拨入资金挂入其他应付款,不能真实反映权益。

  二、往来账的审计查证方法

  (一)收入、成本挂账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逆查法”。充分利用会计报表,通过对报表、总账与明细账及相关资料的核对,发现问题。我们在某实业公司审计时,通过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应付项目年初与年末余额的对比,发现预收账款数额变化较大。据此,我们对基层单位报表进行了汇总分析,发现产生变化的原因在其下属的工程公司。又通过对投资计划、工程合同及已完工部分的资料计算分析,查出预收工程款3000万元,按完工百分比法应在当年确认收入,而该单位却在预收账款中核算。

  2、从往来账当年发生情况入手。重点查阅金额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凭证,发现疑点再查阅核算内容,追查预收或应付款中收入挂账的问题。在某工业公司审计时发现, 2001年转2002年“预收账款—氧气票”贷方余额94万元。带着疑问我们审查了该明细账中金额较大的几笔凭证,发现该单位收到用户购货款时,发给用户氧气票,账务处理为借“货币资金”贷“预收账款”,待用户拿氧气票来领货时才确认收入。预收账款年末余额为收款尚未付货金额,即未确认的收入。2002年该单位改变了核算方法,即收到购货款不论是否发货均确认收入。这样,2001年转至2002年的预收账款余额应确认为收入。

  3、对相互之间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单位,通过往来挂账的横向比较,可以发现少计收入、少计成本或虚增收入的问题。如某供暖单位2002年末“应收账款”挂应收某多种经营单位供热费290万元。通过核对,多种经营单位没有挂账。经分析,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多种经营单位少计成本,一是供暖单位虚增收入。为落实清楚,我们认真核对了供暖单位的损益,发现该单位效益较好,赊销情况不多,没有必要虚增收入。依此判断,应该是多种经营单位少进成本。

  (二)潜盈、潜亏挂账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应收、应付款项当年挂账金额较大的,应结合明细账摘要,认真分析,发现疑点,确定问题。在某公司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往来账金额很大,其应收、应付都在亿元以上。翻阅往来明细账时,对年末新挂账的“应收账款—某建材公司"1776万元产生了疑问,经调阅凭证,详细分析,并找会计人员了解情况,得知该工程核减额较大,预付款已超过工程审定造价,收回相当困难。所以,年末该公司只好将多付的工程款挂账。

  2、应收款项在企业流动资产中的比例过大,说明与其相关的企业大量占用该企业流动资金。这既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也不利于企业正常生产,尤其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不能得到及时签认,坏账的可能性就很大。这样就应该对金额大、账龄长的应收款项详查、细查。如有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为了扩大销售盲目采用赊销策略去挤占市场,只注重账面收入,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收回的问题,而且大量赊销收入直接列入经营成果,企业为此需缴纳增值税,使企业动用有限的流动资金垫付未实现的利税。这种既不考虑赊账资金的时间价值,也不估计应收账款可能带来的机会成本,不加选择地扩大商业信用,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潜在的经营风险。

  3、认真分析往来账户与有关科目之间的大额结转,对结转依据不充分的`,应查阅当年发生业务,查清事实。某公司是某集团的盈利大户,在查看某公司往来明细账时,发现“其他应付款—上交利润”科目2002年末余额为284万元。为了理清形成原因,我们仔细核查了 2002年以前年度的有关科目的结转,发现该余额是由2000年末利润分配余额转入,通过核实,该单位承认为利润挂账。

  (三)核算、管理等常见问题的查证方法

  1、通过上下级单位之间的往来账余额核对,尤其是连续几年都相差相同数额且金额较

  大的,一定要在两家分别认真核实,找到突破口。我们在某公司审计时,通过对该公司与其下属化工厂应收、应付款项的核对发现,2001年、2002年的余额都相差1403万元,经向会计人员了解后才知道,化工厂在2001年以前,将欠该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中的1403万元单方转做实收资本处理,致使化工厂债务不实。

  2、往来账审计中,对以前年度挂账,当年大额支付货币资金的情况,应予特别关注。首先看挂账依据是否充分,再看付款凭证附件中,核算资料是否齐全,从中发现问题。我们在某多种经营单位审计中发现,2001—2002年对外付款金额较大,且多为以前年度挂账,所以查账时把重点放在付款上,查出两年无合同付款金额共计3479.91万元。合同是购销活动发生质量问题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无合同付款存在极大的经营风险。

  3、往来账审计中,如果发现有关科目余额与正常情况不一样,应仔细核对当年的业务,如果当年借贷方发生额并没有导致负数金额产生,就应仔细审计上一年的经济业务,从往来疑点入手,追根朔源,一查到底,就会发现问题的症结。在某公司审计时,查其2001年的往来明细账,发现“其他应付款—某单位”年末为借方余额330.50元,有悖常规。因此,我们调阅档案资料,一直查到1996年,发现1996年末余额与1997年初余额对不上。通过了解得知,1996年还有一套账并过来,两套账合并后,该科目为借方余额330.50元。到此,查出该单位1996年以前存在两套账的问题。

  总之,往来账审计的方法技巧很多,只要勤于动脑,善于总结,就会摸索并掌握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专项审计报告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 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 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 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 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 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 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 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五)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由财政部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并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财政上提前下达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本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本下达预算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兵团财务部门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各地应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第二十一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二十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三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财政在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省份给予奖励补助。

  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 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

  8 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须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申报资格和程序、资金补助方式、资金使用与拨付程序、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00年5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0018号)同时废止。

  专项审计报告 7

  审计编号

  ABC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xx单位(以下简称ABC公司)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承担" xx"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及附注,项目财务执行情况包括本项目的经费收支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的经济目标的执行情况。项目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已由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供本项目真实、合法、完整的`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申报项目指南、科技项目合同书等)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ABC公司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承担" xx"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明细表及其附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ABC公司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承担" xx"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

  四、申报明细表编制基础

  我们注意到,明细表及其附注是ABC公司为满足项目监管机构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要求而编制的。本报告仅供ABC公司向项目监管机构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项目验收使用,因此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专项审计报告 8

  往来账款是企业资产、负债的组成部分,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它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扩大产品销售,越来越多地运用商业信用进行促销,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往来账款业务,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间往来账款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样不仅造成企业的资金回拢困难,而且也使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沉重的负担,可见,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代表的是企业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是成本费用核算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加强各种往来账款的管理,对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创造良好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可有效地防止企业虚增盈利或掩盖潜在的亏损,有利于如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找出差距,赶优比先。

  一、往来账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往来账款处理不规范。如有些经济业务发生时记入一个明细账户,收取或支付时又记入另一个明细账户,给日后核对工作增加了难度。有的往来单位记录不细致,与一个单位往往发生很多项经济业务,如果每项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金额记录不准确,极易造成以后核对账目、索要账款的`困难。

  2.核对不及时。有些企业往来账款管理混乱,没有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对账的制度,或者对账不及时,这样必然导致往来账款内容混乱,账目不清等现象,很可能造成企业资产的流失。有的企业虽然已对账,但缺乏连续性,没有形成合法的、完整有效的对账凭据,给以后的核查、催收、清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直接影响企业当期的收益。

  3.责任不明确。有些企业没有建立往来账款责任制,会计分工主次不明,出纳、记账员、往来账会计相互推卸责任,缺乏团队合作精神,谁都不愿承担责任,相互指责,结果造成往来账管理不规范,工作很被动。

  4.财务风险意识淡薄。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许多会计人员对往来账所存在的风险缺乏清醒的认识,责任心不强,没有建立科学的信用分析评价体系,对客户的信用资料搜集得不全面,缺乏时效性,不能科学、准确地估量客户的偿还能力,对客户付款的可靠性不能随时掌握,造成货款追收困难。

  二、如何加强企业往来账款管理

  1.重视对往来账款的管理。无论是企业员工,还是企业领导,都要重视这项工作,将往来账款的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企业负责人应认识到往来账项与企业利润息息相关,应收款项要严格及时追索,尽可能避免呆账、坏账的发生。会计人员要认真记录每笔往来账款所发生的时间、金额、具体内容,方便以后查询、追收。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让他们树立主人翁观念,牢记企业兴衰,匹夫有责。

  2.完善往来账款的内部控制。

  (1)企业应对往来账款进行风险和信用评估,制定合理的赊销信用政策,分类管理。定期对赊销客户信用度进行调查,及时清理应收账款,定期编制应收账

  款账龄分析表,提供给企业负责人、销售部门决策,对于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要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催收,将经常拖欠货款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在以后的业务往来中严加把关。

  (2)建立定期对账制度。企业应定期与往来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函证,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灵活多样的对账方式,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当面核对,如果相距较远,可以选择通讯、电子等方式核对,以防止双方业务员串通作弊,造成账实不符。并把核对结果形成书面文字记录,连同各种函证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留待日后查询。

  3.要明确往来账的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往来账的奖惩制度。

  会计人员要及时核对相关账目,准确登记总账、明细账,协调各个环节上的账务关系,审核往来账的原始记录和会计凭证,保证往来账的准确、及时核算。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往来账的各个环节进行核查,对工作认真谨慎、无差错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对出现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给予严厉惩罚。只有严格的奖惩制度、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的工作程序,才能保证企业往来账的管理有序、顺利地进行。

  4.提高执业人员素质。

  要挑选精通会计业务、工作作风踏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协调的会计人员,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他们进行在岗培训,让他们加强日常的业务学习,拓宽视野,使自己的业务知识不断更新,更多地掌握各项新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以增强他们的业务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游刃有余。另外,要提高会计执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会计人员每天接触到大量的资金,时刻面临金钱的诱惑,需要有较强的抗腐化能力,所以思想素质必须不断提高,以抵御各种侵蚀。企业要为会计人员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使他们觉得有用武之地,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综上所述,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的往来账款管理确实存在很多问题,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制度的日益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的日臻完善,企业会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以及法律监督能力和审计能力的不断增强,企业的往来账项管理一定会更加完善、及时、周密,不再成为企业的负担。

  专项审计报告 9

  几年来,我们发现许多行政事业往来账款很混乱,在往来账簿打主意做动作的为数不少。虽然对“三角债”做了清理,但仍有事业单位乃至部分行政机关把“挂账”当作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而“挂账”往往又大都挂在往来账欠账户头,由此往来账户面目全非,违背了往来账户核算的原则和要求。现就对往来账户形成原因、常见的问题、检查内容、方法及解决对策进行探讨。

  一、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形成原因

  往来账款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管理意识淡,监督失控。特别是往来账款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造成往来账款管理失控。随着账龄的增长,行政事业不能有效地回笼资金,使资金流量处于非正常状态,甚至发生坏账,造成资金严重损失;或者只满足在资金收回未丢失的程度上,而不考虑由于时间的推移,流动资金被长期占用所丧失的时间价值。二是财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财务人员习惯上重视资金和成本核算的管理,往往忽视对往来账款的跟踪管理。即使进行监督管理,也因力度不够或者管理方法落后,影响往来账款催收工作的开展。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也会造成往来账款管理的混乱。再者,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也是造成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之一。

  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财会人员不按财会制度和法规处理账务,擅自改变账务处理方法,造成会计核算不实,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在:1.一债双挂,虚增债权债务,歪曲财务状况。2.应列收入却挂往来,隐瞒收入,虚增债务,为单位滥开支提供方便。一些单位将上级单位拨入的专款、相关单位捐赠款、利息收入、出售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变卖收入、下属单位上缴的利润或管

  理费、计提的基金等应记入“拨入经费”或“其他收入”等科目的款项,以及应划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接受财政监管的款项,却均记作“其他应付款”或“暂存款”。3.已开支的款项却不冲减支出,虚增债务,虚增支出。如代职工交的水电费、电视信号费、物业管理费、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和医保金等,有的单位先已列支出,那么扣回后应直接冲减支出却挂应付款

  (二)借用往来账转移资金。有的单位将本单位不方便支出的费用通过往来账转入本单位职工食堂或下属单位列支;有的单位通过“暂付款”科目将单位公款出借给个人,作为成立私企公司的注册资本,还有的单位将本单位的账户出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通过往来账的形式为对方结算收支业务。

  (三)利用往来账虚列支出,强行平衡超预算专项事业收支,调整结余,从而给外部造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收支完全平衡的假象,以达到平衡预算或调节收支结余等目的。如:有些单位年终为了平衡预算,虚列预算支出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使当年会计报表体现收支平衡;有的单位虚列支出,将经费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使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中体现当年年末经费余额减少或赤字的现象,于次年年初再按原路转回,还有的单位将应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虚列支出计入“暂存款”科目挂账,长期占用应付款项。

  (四)长期不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和核实。有些名存实亡的往来账款长期挂账,如坏账不及时报损、处理,不需付债务不及时报批销账等,造成往来账款账目混乱。有些款项,债权单位已不存在或长期无人追索,确属不需支付和不需退还的,也不报请有关领导批示,及时转入收入账内。

  三、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检查的内容

  (一)查往来账款的真实性。主要检查有无故意弄虚作假.采取虚设明细账户或在实有户头上记假账的手法,隐瞒真实的财务状况。

  (二)查往来账款的合理、合法性。主要检查债项形成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在其业务活动范围以内,检查有无利用往来账户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不合理或不合法活动。

  (三)查往来账款的效益性。主要检查往来账户中资金占用结构是否合理,呆滞资金占用比例,计算坏账损失金额,计算多支付的银行利息,来确定影响效益的程度。

  (四)查往来账款收入。支出业务往来账户可能存在、隐匿收入、成本虚增的问题。

  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检查的方法

  (一)余额核对法。这个方法有两层含义,一是总账余额与明细账总余额核对,二是各户上年结转额与上年年未余额核对。通过核对,验证有无隐匿漏记问题,有无将有关账户合并、转销和改户名等方面问题。

  (二)户名分析法。按合计制度规定,进行对照鉴别。往来账应以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为户名,进行分户明细核算。不按规定设立户名的账户,出现问题较大,应重点审查。

  (三)经济内容分析法。对往来账户中发生的实际经济内容进行分析,主要是分析经济业务是否应该在往来账户中核算。凡是有专用账户核算的经济业务,拿到往来账户中核算,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四)账龄分析法。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往来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对那些账龄大、额度大的`重点检查,从中发现问题。

  五、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的解决对策

  (一)定期清理往来账款,促进往来账款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单位往来账款的特点,按单位、部门列出清单,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催收。

  1、个人借款中,限期向借款人追讨,逾期没有追回的,由相关责任人代为偿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有纠纷的,通过调解或诉讼予以解决。

  2、属于个人负担的应扣未扣款项限期从工资中扣回销账。3、未结转的已完工程属已办理竣工决算审计但施工方已领工程款却未完税的,限期完税和提供发票并办理工程结转会计处理,并由建设单位扣收税款滞纳金;已完工程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限期办理工程决算审计予以结转。逾期不办理的,应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的相关责任。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使往来账款的管理工作成为制度化和规范化合为一体的、具有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以增强所有涉及人员对往来账款工作的认识。

  (二)坚持依法理财, 要求领导干部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和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做到责权明晰。主要措施是: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借出的现无法收回的公款,要追究批准人和经办人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借出公款经商办实体现难以收回,应依据法律条款,动用法律手段予以追偿销账;属渎职洗钱,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往来账款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往来账款应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那么在任领导须对任期内的往来账款做到欠款能还,借款能收;离任的领导对未清理完的往来款要有移交清单和详情说明,保证不留坏账。

  (三)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严禁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加强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追究制度等。

  (四)加强外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部门等要加强对各单位往来款项的监督检查。对一些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清理,对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截留收入,偷逃税金,转移、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专项审计报告 10

  一、围绕中心开展审计,审计的视角时刻关注三农问题

  20xx年至20xx年,省厅本级累计完成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项目137个,查出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总额284 216万元,已收缴财政13 027万元。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提交专项审计报告20篇,全部被省领导肯定、批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13起,已经处理涉案人员39人。

  (一)立足微观,寻求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

  近年来,“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我们的农业审计工作就及时抓住这些热点,迎难而上,始终把关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农业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在审计实践中深入千家万户,还利用休息时间有组织地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国家涉农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倾听基层党委、政府和农民的心声,寻求解决“三农”问题的办法,为开展审计工作做充分的准备。为了搞好财政支农和退耕还林资金的准备工作,我们利用今年春节期间回老家走亲访友的机会,组织开展了以“关注和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是农业审计干部的职责”为主题的调研活动,深入我省10个县17个乡镇的23个村,走访了近百户农户,发放并收回精心准备的《农户基本情况表》和《专题调研问卷》,提交了近万字的调研报告,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二)着眼宏观,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巩固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的成果。我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不仅投入大,而且农口工作政策性强,搞好农口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是我厅本级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3年来我们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深化部门预算审计。一是搞好审前调查,确定审计的重点;二是结合专项审计,对重点预算项目和资金实施延伸审计;三是全面披露问题,落实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四是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2003年,我们对省直农口五个厅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9 607万元,及时提交了近7 000字的同级审报告。我厅伍自尧厅长向省人大常委会所作审计工作报告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情况占整个报告篇幅的十分之一,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2、移民建镇资金审计成果卓著。1998年,江西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百万人无家可归,直接经济损失达384亿元。中央财政为此投入资金36.7亿元,分四批对我省鄱阳湖区实施移民建镇工程。为了确保这项德政工程的顺利实施,维护百万移民的切身利益,我们历时7年,先后5次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全省审计机关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亿多元,移送案件343起,查处责任人员近400人,先后向省政府提交了6份详实的审计报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并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督促落实对问题的整改,取得了“基层服气、群众高兴、上级满意”的效果。

  3、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取得了影响大、震动大、反响好、评价高的效果。2003年,我们组织对全省20xx至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9 448万元,并分别向审计署和省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省政府黄智权省长作出批示:“此审计报告详尽指出了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敦促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和省发改委等部门针对各自系统存在的问题按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逐个纠正和整改,并要求分别向省政府提交整改报告。扶贫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财政扶贫工作规范和有效运行。

  (三)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扩大农业审计影响。

  我们在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的同时,认真负责地草拟好各项审计报告,以充分反映审计成效。还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业审计工作及审计成果,做到报刊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形。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9次对我们开展的涉农资金专项审计作了宣传和报道,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其中:2003年,《中国审计报》以“不辱神圣使命,造福百万移民”为题在头版大篇幅地报道了我省移民建镇资金审计工作;同年,《中国审计报》在头版发表了题为“江西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效果显著”的报道,对我省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成绩予以了肯定;20xx年,《中国审计报》在头版以“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江西审计跟踪‘两补’资金”为题重点报道了我省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江西日报》也以“严禁向种粮农民‘伸手’”为题对此项审计工作进行了报道;20xx年,《中国审计》第209期以“农业审计之葩开得正艳――江西‘三农’审计特色之路”为题对我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报道;河南卫视《国审财经》栏目同时以“洒向‘三农’都是爱”也进行了报道。

  二、锐意创新思进取,提升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水平

  (一)迎难而上,扭转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落后的局面。

  近年来,我省农业审计工作面临人员减少,审计点多面广,审计对象增加,工作难度加大等诸多困难,加上长期存在重监督轻服务、重微观轻宏观、重资金轻项目、重真实合法性审计轻效益性审计等思想观念,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执法力度受到极大的制约。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从20xx年开始,我们及时调整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思路,找准审计切入点,选择财政扶贫、移民建镇、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及我省农业重点领域和广大群众利益的项目和资金作为审计的重点和突破口,共组织实施了12次专项审计,向省政府提交的12份审计报告,全部被省政府领导肯定、批示批转(其中20xx年6份,占当年我厅向省政府递交的所有报告的三分之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在近年连续成为全厅综合考评第一名,彻底扭转了过去农业审计落后的局面。

  (二)更新理念,夯实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宏观政策的调整,始终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纳入审计监督的重点,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为农业审计发展和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xx年,针对中央出台的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我们及时调整农业审计计划,安排对全省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的专项审计。这项审计工作得到了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江西广大种粮农民的支持和拥护。

  为了配合国家对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总体验收,我们在20xx年度安排了对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专项审计。省政府黄智权省长对我厅此项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审计报告很好,内容翔实,账目清楚,整改意见明确”,并责成各单位和部门逐项核查,按整改意见分别作出处理,敦促及时整改。由于审计深入,整改工作到位,我省顺利通过了国家的检查验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还对我省予以了奖励,彻底消除并挽回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xx年曝光某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问题对我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创新思路,拓展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新领域。

  由于历史形成的客观实际,我省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监督盲区,面对这个长期无法得到解决的问题,我们创新思路,选择重点和难点作为突破口,开展专项审计,走出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新天地。

  1、打破行业区划。当前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呈现出全新的特点,一是审计资金量越来越大,二是投资渠道越来越多,三是资金拨付链延长,四是资金最终使用单位越来越多(点多面广的典型性特点进一步突出),五是审计范围已经打破了传统的行业区划,广泛涉及到财政、金融、企业、投资等诸多审计领域。为此,我们提出了“把握项目,盯紧资金,关注效益”的新思路,有效地打破了因行业区划给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带来的行业限制。3年来,我们将农业银行发放的扶贫贴息贷款、农发行管理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专项审计的重点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对移民公建项目和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投资审计。2004年,还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的效益审计纳入了审计的重点,并作为考核内容,有力地促进了效益审计的开展和深入。

  2、突破审计难点。2003年,我们针对全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困难的问题,组织全省农业审计人员实施专项审计,一举查出应征未征防洪保安资金额6 439万元。其中:我们直接审计了70个单位,查缴资金2 643万元。迫于审计的威慑力,一些历年来从未缴纳防洪保安资金的大户纷纷在当年主动向各代征单位申报缴纳欠缴资金,其中有个中央直属企业一次性主动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过去欠缴的3 000多万元。各代征机关当年征收的资金远远高于往年,是开征这项资金以来最好的一年,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如今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已经可以对这项资金进行经常性审计,彻底突破了审计在这一领域的监督盲区。

  (四)整合资源,提高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效率。

  为了有效化解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人力资源短缺的矛盾,提高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效率,我们积极探索和寻求解决的措施和途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专项审计报告 11

  第一条为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和《山东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是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四条市国资委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国资委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和省、市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制度完善等内容。

  第七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八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企业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帐等损失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九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近三年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近三年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条损溢认定是指国资监管机构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处理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资金核实是指国资监管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资金核实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制度完善是指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的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三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包括企业简介、开展清产核资的原因、工作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组织方式和步骤等;

  (二)审核批复。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立项申请,市国资委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复同意立项;不同意立项的,在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告知企业;

  (三)经审核批复同意清产核资的,企业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具体工作;

  (四)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和对有关损溢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工作报告,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市国资委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和资产损溢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出具资金核实批复文件;

  (七)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要求调账,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

  (八)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市国资委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企业完成清产核资后,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第十四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按市国资委要求聘用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五)向市国资委报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由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统一部署清产核资的,企业依据有关工作通知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须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十七条企业自收到清产核资立项批复文件起,应在6个月内向市国资委上报工作报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须提前报市国资委同意。

  第十八条在资金核实中,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证据不够充分,无法认定核准的,经市国资委同意,企业可继续收集证据,在不超过半年的时间内另行补报。

  第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子企业是多元投资企业的,还应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及子企业进行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等经济行为以及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重大产权变动,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专项财务审计按国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市国资委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二条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市国资委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制定市属企业清产核资的制度和办法;

  (二)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进行核实;

  (四)向市政府和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向市国资委报送相关资料,根据市国资委的批复组织企业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第二十五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二十七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清查出的问题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二十九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清理和追索;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重大产权变动,要将批复核销的不良债权等资产损失移交市国资委指定的资产处置机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资产、负债,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企业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

  第三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第三十三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三十四条市国资委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认真把关,严肃工作纪律。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对企业负责人、财务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占、隐匿、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专项审计报告 12

  1引言

  近一个时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下发后,地质勘查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由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制定的《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我省国土资源厅等四部门随后制定和下发了《黑龙江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2011―2020年)。先后建立了国家和省级的地质勘查基金、国家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其他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渠道。全国每年地质勘查投资均在1200亿元左右,其中财政资金约120亿元。随着国家对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需求量的增加,各级政府还将不断加大对地质找矿项目和地质科研项目的资金投入。本文通过对国家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以下简称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化的初步研究,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以期对加强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制定相关监管政策提供有益参考。

  2加强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国家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是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各地勘查行业主管部门,是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的执行部门,分别对地质勘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尤其是随着国家对地质勘查项目投入的不断增加,地质行业涉及的资金数量也越来越多,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资金管理的难度在不断加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加强地质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关部门只有对地质项目的资金管理给予足够重视,增强地质勘查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才能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避免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浪费和流失,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更好地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促进我国地质找矿工作的顺利开展。

  3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资金来源分散,多头管理

  就目前而言,地质勘查项目投资渠道有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国家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及财源专项资金等。另外还有部分基础性地质研究项目,可以利用各级发改、科技部门的技改、创新和科研等资金渠道立项。还有部分地勘行业主管部门自主设立的公益性项目投资渠道。

  32预算编制标准不统一

  黑龙江省2004年制定的《黑龙江省地质勘查预算定额》,现在仍在使用。这些预算标准,采用的预算参数、取费额度和预算方法均有所不同。针对相同的项目,采用不同预算标准作出的预算,额度相差多少不等,没有统一的评价依据和可信度。地勘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要根据所申报的资金渠道选择不同的标准。如果某一个渠道没能被受理,申报其他渠道时就要重新编制预算。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往往一无所获。

  另外,预算编制参数的选择不科学,以《黑龙江省地质勘查预算定额》为例,定额选择过细,定额数据来源无从考核,不能实行动态化更新,使预算编制增大了工作量,预算结果的可信度不高。

  33项目资金管理混乱

  地质勘查项目经费大都是由政府无偿拨款,管理方式采用项目实施单位自主负责制。这虽然有利于项目实施单位合理地进行项目运作,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项目资金很难管理。一方面,地质勘查项目由于探矿工程施工受季节和施工条件影响,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各地勘单位对项目野外施工多实行承包制,其内部财务管理与野外施工管理工作脱节,无法辨别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再加上各单位经费管理的行政化倾向,项目资金与工程质量和实际找矿效果不相匹配,无法从项目管理角度对资金管理进行监督。

  34项目实施效果普遍不好

  地勘单位在申请项目时,重创收轻成果。很多是为了通过项目增加创收,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和野外现场踏勘工作严重不足,对以往资料的分析研究工作也是浮皮潦草。很多项目虽提出了立项依据,但预期的可靠性和针对性很差,往往实施后一无所落。项目资金监管效能的不完善,使国家资金大量被浪费,而地质找矿效果却不好。

  35缺乏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

  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是项目监督管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对资金使效果进行评价的最重要的环节。而目前的项目竣工资金管理方式,大多采用结算汇报的形式,缺少竣工决算和审计过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资金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项目工作结束或终止,项目单位应编制项目结算,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结算汇报的内容为结算编制说明与结算表。没有要求项目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告,也没有规定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黑龙江省国土资源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土资源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并按规定提交项目资金审计报告。这一规定十分笼统,决算和审计报告均要求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无监督的可操作性。没有制定详细的竣工决算编制、评审和审计等制度。目前国内只有内蒙古和新疆等少数地方,制定了地质勘查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查制度,大多数国家资金渠道均没有决算和审计程序,对项目资金的最终使用效果缺少结论性评价。

  4地质勘查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41统一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编制

  制定国家统一的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制定强制性的地质勘查项目预算编制规范,使预算编制具有可操作性。预算标准中所采用的参数和定额,应在全国范围内适用。不同地区不同矿种可根据地区和矿种调整系数进行调整,且随着市场物价指数的变化按年度进行更新。所有地勘单位应采用相同的标准编制项目预算,不同项目类别所侧重的工作手段,可以在标准中根据实际情况取舍。这既能保证项目预算的可操作性,又能提高预算的可信度。

  42实行过程监控,提高使用效率

  建立地质勘查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应负责管理和协调各类地质勘查项目的资金使用。条件具备时,对各类地质勘查项目均可实行监理制度。项目的日常质量监督和野外工作验收应与资金使用情况同步,实行统一管理。项目野外验收的专家应尽可能参与成果报告和资金决算的审计工作。项目成果报告的评审应与项目资金决算审计同步进行。

  43规范竣工决算,加强项目审计

  建立健全统一的地质勘查项目竣工决算与审计制度,制度项目决算报告编制、评审和审计规定。组建专业的项目决算评审审计专家队伍。地质勘查项目完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没有按要求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地质勘查项目,主管部门不予组织竣工验收,对下一步项目申报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竣工决算报告应当依据经批准的设计、预算、完工结算、财务会计核算、工程质量评级报告、野外验收报告、项目成果报告及有关政策文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应与项目会计核算基础资料相一致,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决算报告应由翔实的编制说明和专业的决算报表组成。决算报告应首先进行审计,审计情况经确认后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组织由各专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经审计的决算报告进行评审,连同项目成果报告评审通过后,项目方可进行最终验收汇交。项目原始资料、成果报告和决算报告应统一汇交。

  项目决算环节的审计和评审,是核实和评价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浪费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必要程序。

  专项审计报告 13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也变得越发重要。其中,财务审计是以公正、独立的身份,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审查、核实、评价的专业活动。而在财务审计中,专项审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是两个重要的审计报告。下面本文将从相关定义、审计内容、报告形式等方面将两者做出比较。

  1、定义: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是针对一个特定的问题进行的审计,具有特殊性,包括涉及一定的专业问题和调查等,需要审计机构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精细的评估。年度审计报告是对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而综合性的审计报告。

  2、审计内容:

  专项审计报告只对一个特定的问题进行审计与验证,审计机构在对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关键指标等方面进行全面而精细的`评估。而年度审计报告则是对企业在一整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审计,包括财务健康状态、企业规范合规经营及管理水平、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的综合性审计。

  3、报告形式:

  专项审计报告通常是以书面的形式,通过特别的审计结论来回答提出的问题,阐述事实、评估风险,提供发现的问题和应对方案等。年度审计报告则是通常以一个完整的报告清单的形式展示,包含审计企业和审计人员信息,审计意见,会计报表等详细信息。年度审计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审计机构需要通报企业并引入利用相关的制度,进行修正调整。

  综上所述,专项审计与年度审计是两种不同的审计类型,两者的审计内容、审计手段、审计结论各有不同,但它们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都是为了协助企业进行完善的财务管理、合规经营及风险防控等,为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提供了宝贵支持。在实际操作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审计类型,并且要充分配合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做到资料准备完整、信息透明度高。最后,通过审计报告给出地真实可靠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打下基础。

  专项审计报告 14

xxx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xxx有限公司008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申报企业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恰当界定高新技术产品的具体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情况。

  四、编制基础及使用限制我们注意到如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第三条所述,贵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明细表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 15

  一、专项审计调查的含义

  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部门对某一个特定的项目进行审计,并且采用审计的手段,对企业领导和上级部门所交办的特定事项以及与财政收支有关的,向上级部门开展一次专门的调查活动,其后制定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是调查结果的书面表达,直接的表达了所反映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从严格意义上讲,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和调查的有机结合,因此审计人员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开展审计调查。专项审计调查既可以是单项调查,也可以是多项调查;既可以是单独的审计调查,也可以结合项目审计开展审计调查;既可以通过审核被调查单位的会计、统计资料进行调查,也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走访有关单位、个人,以及向有关单位、个人发放审计调查表等方式来进行调查。专项审计调查的目的是为上级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做出审计调查结论和提出审计调查建议必须要在上级有关部门作出决策之前,否则就会错过时机,使审计调查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二、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1、没有明确的调查目标、突破口以及切入点。目前,我国在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由于各项目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使专项审计调查人员在未进行严密的审前调查以及在对项目未做出明确的调查目标、突破口和切入点的情况下就进行盲目实施,最终未能使专项审计调查达到预期的目标。

  2、不能做到公私分明,使问题缺少真实性。内部审计部门是企业的下属机构,因此这就造成在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企业内部审计机关就有可能对那些有害于本企业的信息一笔带过甚至刻意隐藏,这就使专项审计调查缺少公平性以及真实性,不利于更好的开展本单位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3、不能够突出调查的重点并且调查的深度还有待提高。一些项目在进行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省公司下发的审计方案对其项目做出明确的规划,以及没有突出审计调查的重点,使审计工作人员对其如何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变得模糊不清,未能深刻的对审计调查结果进行仔细的挖掘,找出问题的实质,最终使审计调查缺少重点性,在汇总调查内容的时候所形成的综合审计报告也就缺少深度性。

  4、审计人员素质低下,面对工作持有应付的态度,难以达到高质量的审计调查工作要求。调查工作人员思想觉悟低,在面对工作时只是应付了事,不能够深入问题去透析问题的本质,同时,也由于企业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专业的审计人员以及专业技术力量严重不足,审计人员的工作困难等原因,大大降低了审计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性以及开展工作的有效性。

  三、为加强专项审计调查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

  1、做好审前培训,制定严格审计纪律。应定期的组织审计组成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使其能够及时掌握到先进的审计理论,增强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及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同时,制定严格的纪律,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将严格的审计纪律落实到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全过程中,以此打造一个优秀的审计调查队伍。

  2、突出重点,把握重点。在进行审计调查工作中首先应明确审计调查的工作目标,了解与领会审计的要求,并准确的把握审计调查的内容以及重点,在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所颁布的审计程序和内容的基础上对审计调查工作做出合理化的规划。

  3、仔细严谨,使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趋于质量化。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是审计调查结果的书面反映,标志着审计质量的高低程度,且直接影响到整个审计调查活动的结论,因此,切实提高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质量是进行专项审查调查全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故高质量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应具备:第一,报告中的数据以及数字要准确无误;第二,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流畅合理;第三,报告中的内容要丰富且是真实的信息;第四,报告中的结论简洁明确。

  4、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与业务水平。审计人员应该具备的素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本素质,主要指作为一名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素质和基本业务能力;二是特别素质,主要指对审计事项的敏感能力、洞察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谈话沟通交流能力,这是审计工作特殊的职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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