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时间:2020-09-06 19:59:03 审计报告 我要投稿

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范文

  导语:预算执行审计涉及的情况相当多,综合分析中如果面面俱到,什么情况都分析。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实施了审计。审计工作持续关注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着力查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服务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并注重从规范提高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角度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积极服务全省改革发展。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委、省体育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地勘局、省科协、省文联、省监狱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路局等17个部门,以及机构改革中已撤并的9个行管事务办和原省国防科工局、原省农办、原省乡镇企业局等单位,同时,根据财政资金流向,延伸审计了有关单位,并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了审计。

  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省级各部门认真执行省人大有关决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

  ——财政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非税收入占比持续下降。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0.61亿元,较上年增加87.14亿元,增长10.7%,高于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1.2个百分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12.5%,较上年下降6.7个百分点。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20**年,中央安排我省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增量94.16亿元已全部下达市县;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308.5亿元,较上年增加137.8亿元,增长11.8%。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一般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1092.12亿元,占比67%,其中,住房保障支出39.3亿元,较上年增长156%。

  ——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推进,预算公开及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争取成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拉动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进预算公开,省级部门预算、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和省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除涉密内容外,已全部向社会公开;开展“三公”经费、“吃空饷”等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了多项管理制度。20**年,省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8.52亿元,较上年减少0.85亿元,下降10%,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减少0.56亿元,下降13%。

  但审计也发现,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财政资金绩效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3,428.93亿元,为年度收入预算的139%;支出3,234.8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31%;结余结转194.05亿元。政府性基金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387.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4%;支出272.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3%;结转下年115.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0.7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21%;支出139.6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当年结余71.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12.3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5.5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7%;支出4.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4%;调出资金0.65亿元。本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性基金利用率低,存量大

  至20**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115.3亿元,有15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的30%,其中5项基金年末结余超过当年收入。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上年结转8,394.13万元,当年征收3,087.78万元,支出702.19万元,结转下年1.08亿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上年结转2,668.62万元,当年征收650.05万元,支出533.5万元,结转下年2,785.17万元。

  (二)资金下达不及时

  一是抽查上年结转资金,有11.69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下达,占77%,其中有6.51亿元至年末尚未下达。

  二是抽查省级二次分配资金,有16.85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下达,占抽查资金的21%。

  三是抽查中央专项资金,有87.1亿元未在1个月内转发下达,占抽查资金的29%。

  (三)调剂使用粮食风险基金

  省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垫支家庭农场补助资金3,000万元、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5,150万元、危仓老库维修资金9,456万元。

  (四)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清理

  抽查发现,原电动车发展专项资金和韶山南环线工程资金2个专户结余资金未进行清理收回,20**年末2个账户余额近4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了17个部门和机构改革中撤并的12家单位预算执行的绩效。20**年,上述部门单位机关预算22.81亿元,决算17.78亿元,完成预算的78%;人均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下降8.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不规范

  一是8个部门漏报少编收入预算44.64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少编中央提前下达我省燃油税收入预算40.35亿元;省监狱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结余资金3.3亿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是5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规范。如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驾驶许可考试费年初部门预算征收计划2.6亿元,仅为当年征收入库的56%、上年征收入库的76%;原省农业厅年初预算安排蔬菜工作经费、大型会议费等8项经费395万元,实际支出141万元,结余254万元,占比64%。

  三是2个国有企业改制资金专户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原省机械行管办、冶金行管办2个国有企业改制资金专户,单独核算,上年结余2,219万元,当年收支分别为587万元、2,43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二)依托部门职能摊派费用

  省科技厅主管的《企业技术开发》等2家杂志社向有关企业(单位)摊派,通过余某等3个自然人在2009年至20**年变相收取会费1,362.51万元,并按到账收入45-65%的比例给余某3人提成683.35万元。

  (三)非税收入执收不规范

  一是 11个部门非税收入4.97亿元留存单位,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如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省高管局将投资收益4.49亿元,未缴财政,直接用于还贷等;省体育局将机关办公楼等房产交由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对外承包经营,取得租金收入192.87万元,未缴财政,用于该中心装修费用和弥补日常开支。

  二是省委党校学费及教材款125.96万元,未收缴财政。

  (四)挤占挪用、套取专项经费

  一是5个部门机关日常经费挤占项目支出,涉及金额876.59万元。如原省国防科工局办公费等基本支出挤占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等3个项目支出302.58万元;省文联将文化产业资金24.5万元用于机关大院的改造等。

  二是2个部门将机关项目经费安排其他单位使用,金额264万元。如省科技厅未经评审评估,从机关经费结余中安排项目库以外的娄底市方达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的8个项目,涉及金额174万元。省知识产权局以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名义,从专利执法等项目中拨付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从机关经费中拨付湖南惟盛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中心(民办非企业)30万元,用作筹备工作经费。

  三是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把关不严,4家项目单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179.86万元。如抽查省商务厅分配的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发现,邵东县莲花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民营企业伙同邵东县有关职能部门,以假合同、假竣工资料,获取专项资金80万元。

  四是省公路局在机关经费中列支职工宿舍区物业管理费和职工私家车停车服务费59.23万元。

  (五)专项资金未有效整合,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安排

  一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种类过多,多头管理。有的尽管形式上整合为一个专项,但实质上其多个子项的管理制度、分配办法等仍相互独立。如省商务厅管理或参与分配的专项资金24大类、94小项,共计25.88亿元,由10多个处室分别管理,由于部门之间、处室之间信息沟通不充分,重复安排时有发生。该厅安排中小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扶持资金1,000万元,其补贴内容与其他部门重复,抽查3家担保企业,多头申报、重复获取多部门财政补贴达1,662.23万元;对湖南天华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安排6项专项资金,合计115.47万元。省科技厅年初设定18类专项,金额5.58亿元,该厅按内设处室职能将18大项再细分为85小项,安排项目3,594个,其中5万元以下项目2,102个,占58%。如“科技支撑”专项1.23亿元,由8个处室切块分配,其中农业处负责1,700万元,该处再细分为农业成果转化、科技支撑一般项目等10个小项。

  二是4个部门主管的14项专项资金管理不完善。如省经信委主管的《湖南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失效,未及时修订;省体育局主管的群众体育活动等4项资金未建立项目库。

  三是4个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分配不合规,涉及金额5,082万元,主要存在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安排等问题。如省经信委同一年度对同一企业安排不同类别的专项资金,涉及张家界三川建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477万元;省商务厅安排专项资金51万元,给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涉嫌非法集资或被审计查处违规的企业。

  (六)资金下达不及时,结余结转多,使用效益低

  一是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或转发下达。其中:5个部门省级专项资金74.89亿元,未在6月底前下达,占其主管省级专项资金的70%。如省经信委年初预算二次分配资金15.46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才分配下达,占比82%。3个部门中央专项资金61.93亿元,未按规定在1个月内转发下达,占其主管中央专项资金的47%。如省交通运输厅未及时转发下达中央专项资金60.19亿元,占比47%,其中6个月以上的有1.85亿元。

  二是2个部门预算执行率低,结余结转金额大。其中:省经信委应列本部门支出预算4.07亿元,当年财政已支付1.99亿元,年末结余结转2.08亿元,预算执行率49%;省体育局应列本部门支出预算7亿元,当年支出3.75亿元,结余结转3.25亿元,预算执行率54%。

  三是6个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闲置或使用效益不高,涉及金额5.88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安排宁乡金洲大道西线工程等38个国省干线公路项目补助资金3.6亿元,至20**年底项目尚未开工。省科技厅2012年设立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该院将科技专项资金8,600万元,以股权、债权、引导支持等三种模式,分别投入24家企业的24个项目。该院未制订相关的投资管理办法,对所投入的资金也未进行有效监管,投资效果不佳。

  四是5个部门资金闲置2,228.64万元。如省煤田地质局重大地质找矿设备购置资金1,930万元,至审计时未采购;原省机械行管办挂靠管理的省机械工业协会,以湖南机械行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等2个平台建设名义,申请财政资金115万元未使用,2个平台建设无进展。

  (七)国有股权债权管理不规范,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

  一是省经信委将原工业发展、技术改造和电力建设等专项资金,投入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形成的股权11.84亿元,交由所属湖南经济技术投资公司和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持股;投入到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等172家企业单位的债权5.45亿元,由湖南经济技术投资公司持有。上述16家企业的股权收益和172家企业的债权收益计入2家单位的经营收入,未纳入财政管理。1995年至20**年底,已实现股权和债权收益3.78亿元。

  二是省商务厅未将所属深圳市凯利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至20**年的国有资产收益1,91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一直留存在企业。

  三是原省商业事务办继承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账面价值55.82万元,至2015年3月总资产500.01万元,浮动收益444.19万元。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资本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