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退费的申请书

时间:2023-06-07 14:11:33 申请书 我要投稿

退费的申请书范文

  我们眼下的社会,需要使用申请的场合越来越多,申请书是我们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那么相关的申请书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退费的申请书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退费的申请书范文

退费的申请书范文1

廉江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我现在提出退费申请,请求退还本人一审、二审行政诉讼费用共100元,理由如下:执行[20xxxx]湛中法行终字第125号判决。

  所以特此申请

  申请人:xx电话: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退费的申请书范文2

XX市XX区银行支行:

  本公司在XXX期间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由于XXX原因多申报缴纳社保费XXX元,现申请退回本公司多缴纳社保费XXX元到我公司账户,账户详细信息如下。请贵局给予办理为盼。

  户名:XXX

  开户行:XXX

  账号:XXX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退费的申请书范文3

XX人民法院:

  原告徐诉被告张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已于20xx年1月19日向贵院申请撤诉,贵院于20xx年1月19日作出(20xx)X民初字第dddd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原告撤回起诉,现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规定。特申请退回一半的诉讼费即X元。望予以批准。谢谢!

  申请人:XXX

  二〇XX年一月二十四日

退费的`申请书范文4

本人为xx班级学生,监护人。我于xx年xx月xx日交费在贵校就读,现于xx年xx月xx日申请退费,因本人粗心将学生交费单据丢失,学费单据编号:金额:x元;押金单据编号:金额:x元;如因以上单据对华星学校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

  学生:xxx

  监护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退费的申请书范文5

申请人:

  住所:

  申请理由:

  根据(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xx号准予撤回起诉裁定书,特申请贵院退回一审案件受理费xx元。

  退回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名: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退费的申请书范文6

XXX国家税务局基建办公室:

  我方于20xx年1月向贵方递交了工程特别保证金80万元,贵方中途已退我方30万元,尚有50万元及银行利息未退。基于贵方数据处理中心幕墙工程(合同内容)已经完工多月,20xx年春节前,贵方该大楼无资金支付计划,而我方该项目需要支付大量的'工程材料款和农民工劳务工资。时至20xx年春节年关,因大环境资金紧张,我方已无力独自承担此巨大的资金压力……恳请贵方速予退还我方剩余的50万元工程特别保证金及银行利息,我方将该费用用于支付该项目春节前的部分农民工劳务工资。恳请贵方速予批准为盼!谢谢!

  特此报告!

  监理公司意见:

  项目管理公司意见:

  业主方基建办意见: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退费的申请书范文7

市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号。判决由被告承担诉讼费元。现该判决已生效,根据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退回原告垫付的.诉讼费用。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附:申请人收款账号:

  1、开户名:

  2、开户行:

  3、账号:

  汇入上述账号的款项视为我方收款。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退费的申请书范文8

本人为xx班级学生。我于xx年xx月xx日交费在贵校就读,现于xx年xx月xx日申请退费,因本人粗心将学生交费单据丢失,学费单据编号:xxx;金额:x元;押金单据编号:xxx;金额:x元;如因以上单据对华星学校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

  学生:

  监护人:

  20xx年xx月xx日

退费的申请书范文9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xx年1月23日在xx县xx镇xx签订楼宇认购书一份,欲购买xx小区xx座xx号房。现因个人原因向贵司(xx有限公司)申请退还购房定金人民币xx元整。购房定金退款后,即解除与xxxx的认购合同,放弃有关此认购书的一切权利义务。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退费的申请书】相关文章:

法院退费申请书05-26

物业费退费申请书范文(精选10篇)01-12

学校学生退费申请书格式范文(精选5篇)01-31

供热退费情况汇报(通用10篇)11-26

用电申请书的申请书05-11

小学申请书_申请书_04-04

购买申请书_申请书_04-04

转正申请书转正申请书04-23

用电申请书的申请书范文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