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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申请书

时间:2024-03-14 12:27:37 申请书 我要投稿

五保户申请书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申请书是承载我们愿望和请求的专用书信。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五保户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五保户申请书

五保户申请书1

尊敬的民政办:

  本人xx,农业户口,出生于1984年5月9日,今年30岁。自小因病智力致残,无力为生,靠兄长抚养和亲戚朋友邻里救助,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武功县普集街乡普东村三组。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

  去年二月份不慎患有甲亢疾病,需长期药物治疗,原本就贫困的`我如同雪上加霜,饮食起居不能自理,生活极其艰难。

  由于本人一直未曾从业,无稳定收入xxxx,生活极其清贫,加上一年多甲亢疾病的治疗,已经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月18日

五保户申请书2

  我叫冯嫦娥,是何家亭村干塘冲组的`农民,家中有三口人,身患腰椎盘突出已有十来年之久,现有骨质增生、颈椎盘突出、骨质增生,现靠医药、针灸维持,孩子正在上大学,家里严重透支,现在生活举步维艰,全家人的生活非常困难,特申请低保。

  我的家庭情况是:我本人,姓名冯嫦娥,xx年生,无工作;丈夫,姓名屈有国,xxx年生,农民工,靠外出做苦力维持生计。儿子,姓名屈英杰,xxx年生,就读于江西赣州医科大学,由于我不能从事工作,丈夫又是农民工,由于家庭收入甚微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我相信领导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五保户申请书3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叫xx,是xx村xx组的农民,家中有三口人,身患腰椎盘突出已有十来年之久,现有骨质增生、颈椎盘突出、骨质增生,现靠医药、针灸维持,孩子正在上大学,家里严重透支,现在生活举步维艰,全家人的生活非常困难,特申请五保户。

  我的家庭情况是:我本人,姓名xx,19xx年生,无工作;丈夫,姓名xx,19xx年生,农民工,靠外出做苦力维持生计。儿子,姓名xx,19xx年生,就读于xxx医科大学,由于我不能从事工作,丈夫又是农民工,由于家庭收入甚微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我相信领导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5月8日

五保户申请书4

尊敬的.民政办:

  本人某某,农业户口,出生于1962年2月,今年51岁,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xxxx,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

  今年二月份不慎摔伤大腿,手术和医疗费花了两万多元,原本就贫困的我如同雪上加霜,饮食起居不能自理,还需要药物治疗,生活极其艰难。

  由于本人一直以务农、打散工为生,无稳定收入

  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几个多月病腿的治疗,已经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

此致

敬礼

  xxx

  xxxx年xx月xx日

五保户申请书5

尊敬的民政办:

  本人XXX,农业户口,出生于19xx年9月,今年39岁,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土城镇千佛寺村,父母残疾,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生活。

  本人自小常年患多种疾病,三十多岁时被县残联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手术和医疗费花了五万多元,原本就贫困的我如同雪上加霜,饮食起居很难自理,还需要药物治疗,生活极其艰难。

  由于本人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自己有精神病等多种疾病,已经使我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4月1日

五保户申请书6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叫冯xx,是何家亭村干塘冲组的农民,家中有三口人,身患腰椎盘突出已有十来年之久,目前骨质增生、颈椎盘突出、骨质增生,现靠医药、针灸维持,孩子正在上大学,家里严重透支,现在生活举步维艰,全家人的生活非常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我本人,姓名冯xx,19xx年生,无工作;丈夫,姓名屈xx,19xx年生,农民工,靠外出做苦力维持生计。儿子,姓名屈xx,19xx年生,就读于xx赣州医科大学,由于我不能从事工作,丈夫又是农民工,由于家庭收入甚微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我相信领导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8日

五保户申请书7

尊敬的民政办:

  本人某某,农业户口,诞生于xxxx年xxxx月,今年51岁,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

  今年二月份不慎摔伤大腿,手术和医疗费花了两万多元,原本就贫困的.我如同雪上加霜,饮食起居不能自理,还需要药物治疗,生活极其困难。

  由于本人始终以务农、打散工为生,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几个多月病腿的治疗,已经使我完全丢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力气,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五保户申请书8

尊敬的民政办:

  本人XXX,农业户口,出生于XX年2月,今年X岁,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XXXX,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

  今年二月份不慎摔伤大腿,手术和医疗费花了两万多元,原本就贫困的`我如同雪上加霜,饮食起居不能自理,还需要药物治疗,生活极其艰难。

  由于本人一直以务农、打散工为生,无稳定收入

  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几个多月病腿的治疗,已经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9月20日

五保户申请书9

敬重的民政办:

  本人xxx,农业户口,诞生于19xx年2月,今年xx岁,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xxx,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

  今年二月份不慎摔伤大腿,手术和医疗费花了两万多元,原本就贫困的'我犹如雪上加霜,饮食起居不能自理,还须要药物治疗,生活极其艰难。

  由于本人始终以务农、打散工为生,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几个多月病腿的治疗,已经使我完全丢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实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

  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五保户申请书10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叫邓善益,男,1948出生,现居住邵东县黄陂桥乡龙石村毛舍组。由于长期以来体弱

  多病,又无能力娶妻养子,现年级已高,以失去劳动努力,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家境十分困

  难,一直以来都是由乡、村、组扶持生活。再加上昂贵的医药费让我没敢再跨过医院的'门槛,

  现在生活举步维艰。因此特申请五保户,请求领导批准。以上就是本人情况,请上级领导核实。

xxx

  xxxx年xx月xx日

五保户申请书11

尊敬的`民政办:

  本人某某,农业户口,出生于1962年2月,今年51岁,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

  今年二月份不慎摔伤大腿,手术和医疗费花了两万多元,原本就贫困的我如同雪上加霜,饮食起居不能自理,还需要药物治疗,生活极其艰难。

  由于本人一直以务农、打散工为生,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几个多月病腿的治疗,已经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五保户申请书12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叫小益,男,1948出生,现居住邵东县黄陂桥乡龙石村毛舍组。由于长期以来体弱多病,又无能力娶妻养子,现年级已高,以失去劳动努力,没有任何生活xxxxxxxx,家境十分困难,一直以来都是由乡、村、组扶持生活。再加上昂贵的医药费让我没敢再跨过医院的`门槛,现在生活举步维艰。因此特申请五保户,请求领导批准。

  以上就是本人情况,请上级领导核实。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10月10日

五保户申请书13

尊敬的县民政局:

  具申请人: XXX,男,现年XX岁,XX人,家住 。身份证号码: XXX。本人因XXX,至今XXX,独自一个人居住生活。现本人患有XX病,行走不便。经多方求医,无明显好转,此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并难以恢复劳动生活自理能力。由于本人一直务农,无稳定收入,生活特别艰苦,经济非常困难,加之患病,年老体弱,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 X日

五保户申请书14

  为规范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xx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甬政发〔20xx〕89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申请规定

  (一)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xx、xx、xx区(以下简称市三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居民,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现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可以申请租金减免。

  同时符合《办法》第六条和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家庭,如果房源条件允许,可以申请实物配租住房,也可申请租金补贴。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应如实填写《xx市区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年收入及家庭财产核定按市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xx年1月1日前因住房调换、私房落政、住房解困旧房腾退、公房改户或xx年6月1日前因房屋拆迁等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证明的,可由申请人出具具结书。

  (四)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现居住集体宿舍、集资建房、承租自管公房(含军产住房、宗教产住房)的,须由房屋产权方出具产权性质证明。

  (五)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法定监护人要出具街道及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监护人为父母的除外)。

  二、户的认定

  以市三区非农业户口簿(含单位集体户口)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xx市城区社会扶助证、特困职工证、伤残军人证等证件为依据,结合以下条件认定:

  (一)租住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以租赁合同为一户认定;

  (二)租住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以单位住房安排调整时房产管理部门批复文件的住户名单为一户认定;

  (三)租住落实政策私有住房或宗教产住房的,以落实政策前认定的租赁户数为一户认定;

  (四)自住私房或租、借私有住房(含xx年12月17日前已实际承租私有住房)的,以非农业户口薄、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借房协议为一户认定;

  (五)共同居住一套成套住房的,按照一户认定。

  三、家庭人口与建筑面积计算

  (一)家庭人口计算

  1.具有市三区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孙子女)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且在xx、xx、xx、鄞州、镇海、北仑六区(以下简称市六区)内无住房的,可作为家庭人口计算。

  2.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虽不在市三区,但实际与申请人生活居住在市三区的,可将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计入家庭人口数。

  3.虽有非农业户口,在申请日未满18周岁的寄居、寄养、寄读人员不计入家庭人口(列入原迁出地计算);至申请日已满18周岁的直系亲属,计入现户口所在地家庭人口。

  4.原为市三区有非农业户口,但因下列情况之一,现不在市三区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家庭人员,可将其计入家庭人口:

  (1)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

  (2)未婚现役军人;

  (3)在野外工作(如地质、远洋等)的人员;

  (4)劳动教养、劳动改造人员;

  (5)临时出境,仍要回市三区居住的人员。

  5.离婚家庭未成年子女归属以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为准;子女已满18周岁的,以居民户口簿为准。

  6.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户口在市三区的,户口注册地与申请人常住地不一致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计算家庭人口,并要在申请领取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手续前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

  7.原属市三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有住所的,至申请日户籍迁入申请人处不满12个月的,除出生、结婚以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籍迁入外,不列入家庭人口计算,若原迁出地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列入原迁出地家庭人口计算。

  8.已申请登记的家庭成员,不能重复计算家庭人口。

  9.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人口以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xx市城区社会扶助证、特困职工证、伤残军人证等证件认定,包括持证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建筑面积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包括自有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具体按下列分类计算:

  1.已明确建筑面积的,按房屋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载明的建筑面积计算;相关凭证未明确建筑面积的,住房结构属砖混三等按砖混二等规定(即按房改房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结构属砖木、木结构的,若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比例系数在1.35以上的按1.35计算,小于1.35的,按实计算;共有产权的房产建筑面积,按产权证载明的份额计算,产权证上未载明的,按共有人人均份额计算;市六区内农村自建房无房屋产权证,但有批地建房资料或土地使用权证的,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非住宅房产视同住宅建筑面积计算。

  2.建筑面积未明确的,申请人应提供由测绘机构测绘的建筑面积。

  3.至申请日,自有住房在5年内转让的,其出售住房的建筑面积应当计入。

  4.离婚户自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生效之日至申请日已满12个月的方可申请,自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生效之日至申请日不足5年的,原住房建筑面积的认定按下列规定计算:

  (1)离婚前已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中将住房产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离婚前购买的该套住房的50%的建筑面积计算。

  (2)离婚前承租直管公有住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中将承租的住房使用权归一方,另一方住房自行解决的,该住房建筑面积不计入自行解决一方;另一方居住到再婚或另有住房时止的,应按实际建筑面积或按离婚前人均建筑面积计算;另一方获得住房补偿金的,应折算成相应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离婚当年同地段同结构房屋的房改市场价全额折算。

  (3)离婚前夫妻双方共有的自有住房,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将产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按50%建筑面积或按离婚前人均建筑面积计算;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中明确产权份额的,建筑面积按份额计算;未明确或有住房补偿金的,按50%的建筑面积或按离婚前人均建筑面积计算。

  离婚前已出售的住房,至申请日不足5年的,参照上述离婚户建筑面积计算(1)至(3)的规定核定建筑面积。

  5.申请人在市三区城市实施拆迁(含农村拆迁)项目时,选择货币补偿尚未购房,自拆迁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至申请日不足5年的,按拆迁补偿协议记载的建筑面积认定;选择直接安置住房或货币补偿、自选安置已购房的,则按安置的住房或已选购的住房建筑面积计算。

  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以被拆迁人或家庭成员名义在市三区城市实施拆迁(含农村拆迁)项目时,享受拆迁低限货币 安置且尚未购房,自拆迁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至申请日不足5年的,其享受的低限部分建筑面积按50%认定。

  上述拆迁建筑面积计算,他处另有住房的应合并计算。

  6.至申请日,户口在父母处或子女处满三年及以上,且父母或子女住房尚在的,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父母或子女住房建筑面积及人口合并计算。

  7.原户口和住房与父母或兄弟姐妹在一起的归正人员,回市三区后无房居住的,应区别对待:

  (1)原家庭人员和住房未发生变化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2)原家庭人员结构、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住房已改户(不含父母之间改户)的,由市或区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经查确无住房的,可按无房户计算。

  8.至申请日,为改善居住条件最近5年内将一套住房出售,出售后一年内另购一套住房或先购房后一年内将原一套住房出售的,则以两套住房中建筑面积大的一套计算建筑面积;至申请日,5年内将两套住房中的一套转让,或承租两套公房将其中一套改户的,应合并计算两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如转让或改户给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的`,应计入受让或现承租人家庭。

  9.原住房产权人死亡,应办妥继承公证手续,按继承份额计算建筑面积;未办妥继承公证手续的,实际居住使用人按实际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四、租金补贴、配租面积标准及租金补贴发放

  (一)租金补贴标准、配租住房租金标准、租金减免标准,按市建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的市甬建发〔20xx〕378号《关于公布廉租住房有关租金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配租住房面积标准

  1.人口1一2人,配租建筑面积约36平方米;

  2.人口3人,配租建筑面积约54平方米;

  3.人口4人及以上的,配租建筑面积约72平方米。

  按上述建筑面积标准配租住房后,住房建筑面积户不足36平方米或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不能再享受租金补贴。

  (三)租金补贴发放

  区住房保障部门与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签订《xx市市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按协议约定发放租金补贴。

  享受租金补贴的家庭为户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6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的,按协议约定到区住房保障部门或指定的部门领取可补贴租金额。

  租金补贴的家庭为无房户的,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双方向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手续,然后持《房屋租赁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按协议约定到区住房保障部门或指定的部门领取可补贴租金额。实际所租房屋租金超出租金补贴金额的部分由补贴户自行承担。

  (四)区住房保障部门发放租金补贴、配租住房和租金减免的结果应予以公布。每月将核准的租金补贴、配租住房、租金减免名单清册报市建设委员会备案,按时上报廉租住房实施情况月统计表。

  五、实物配租后原住房的处理

  (一)承租配租住房的家庭,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xx市市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后,其原有住房按以下规定办理:

  1.原住房为承租公有住房的,由配租住房单位将所租房屋使用权收回,纳入廉租住房配租房源;

  2.原住房为承租私有住房、军产或宗教产住房的,由产权人将所租住房收回;

  3.原住房为自有住房的,在承租的配租住房中自有住房部分建筑面积按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其余建筑面积部分按廉租住房配租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二)廉租住房对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之日起3个月后,停止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原配租住房应予腾退。

  六、相关规定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已有拆迁许可证列入城市房屋拆迁范围的,应按拆迁规定办理,安置前不再受理申请,安置后若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自拆迁协议签订的次月起,再享受3个月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

  (二)区住房保障部门将需要核查的房产档案名单清册送相关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或房产交易中心,相关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或房产交易中心应积极配合,认真地核查申请人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的房产档案和预售商品房备案登记档案。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按户建立规范的廉租住房档案,应有封面目录和名单清册,并建立数字化检索系统。

  (四)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须每年如实填报《廉租住房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状况表》,于次年3月10日前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廉租住房家庭填报人口、住房、收入状况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汇总,于次年的3月30日前报市建设委员会、市民政局和市总工会备案。

  (五)本指导意见适用市三区廉租住房的管理。

  (六)本指导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xx市建设委员会20xx年11月14日印发的《关于xx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指导意见》(甬建函〔20xx〕382号)同时废止。

  按甬政发〔20xx〕92号文件规定已经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按《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和甬建发〔20xx〕378号文件中租金补贴标准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额的,从20xx年1月1日起补发。

五保户申请书15

尊敬的民政办:

  本人XXX,农业户口,出生于xx年月X日,今年XX岁。自小因病智力致残,无力为生,靠兄长抚养和亲戚朋友邻里救助,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武功县普集街乡普东村三组。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

  去年二月份不慎患有甲亢疾病,需长期药物治疗,原本就贫困的`我如同雪上加霜,饮食起居不能自理,生活极其艰难。

  由于本人一直未曾从业,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一年多甲亢疾病的治疗,已经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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