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

时间:2025-06-25 07:24:27 申请书 我要投稿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

  我们眼下的社会,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鉴定笔迹的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1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诉大和劳务和快客利劳务合同是否为两被告摹仿原告的签字。

  事实与理由:

  20年6月通过河北区劳动仲裁调解时,被告快客利拿出一份假合同,天津市大和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疑点如下;

  1、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签约须知》第7条规定,填写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通过观察河北区调解处拿出的合同签订,仅有被告摹仿原告的圆珠笔笔迹签字,连签合同日期也不敢标明,就怕留下更多破绽。

  2、原告自源提供20年9月23日快客利工服押金的交款签字一份,20年3月20日和20年7月2日快客利住红光中学办公点《来宾登记》2张,以供笔迹鉴定合同是否为摹仿的证据比较材料。

  3、原告的笔迹是书写人经过反复训练巩固下来的,已经成为其个人需要的,一时难以改变的.那部分书写技能即书写习惯的体现。仔细观察被告的摹仿签字合同,其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的轻、重、缓、疾、提、绕、压、扬、停、顿、挫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签字笔迹系他人摹仿。

  4、依据20年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七)社会保险;仅有在开发区摩托罗拉工作的地点,没有在大港区发电厂工作的合同变更合同补充。并且没有给原告提供一份。

  依据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2

  申请人:王,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建安公司钢材款元,20年9月15日,王),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法院

  申请人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3

  申请人:xxxx,女,汉族,19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xx,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申请人xxxxxxxx向法庭提交的“被告陈xxxx出具的三张xxxx及一份xxxxxx”中的签名‘陈xxxx“三个字该签名笔迹系陈xxxx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告陈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诉于xxxx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被告陈xxxx出具的三张xxxx及一份xxxxxx(具体化)上的签名”陈xxxx“三个字确系由被告陈xxxx本人所签。由于在20xx年xx月xx日下午,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被告陈xxxx拒绝承认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上述四份证据上的签名”陈xxxx“三个字是其本人所签。笔迹鉴定申请书。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明本案的事实,确认陈xxxx欠申请人借款的事实,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此致

  xxxx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时间:xxxxxx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4

  申请人:xx,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xxxxx,现住济南市xx路xx号x小区x号楼xxx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中的签名“何x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河南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3月21日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5

  申请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安阳市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中分别落款为程启才、程五工队、李用伏的三张有关电费字据的签字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程启才签字金额为14076元的.字据中程启才签字的真实性做出鉴定;

  第二、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落款为程五工队金额为6000元的字据中“程五工队”签字的真实性做出鉴定;

  第三、对金额为86801.6元由李用伏签字的字据中“李用伏”签字的真实性做出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程金才的工程合同纠纷已提交安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期间程金才对申请人提交的三张有关程金才在施工过程中用过电费的字据的签字有异议,现申请人请求安阳市仲裁委员会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6

  申请人:xxx,男,19xx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xx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xx法民一初字第xx号xx诉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xxx’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7

  申请人:刘女士,女,汉,42岁,19xx年xx月xx日生,住合肥市xx区路号x幢x室,电话:。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法院

  申请人:刘女士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8

  申请人:___,_,_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市__区__镇__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__省__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__’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__省__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__省__建安公司钢材款__元,__年_月__日,___),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_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__,_,__年__月__日,__族。

  住址:__

  身份证号码:____

  联系方式:____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9

  申请人:马_____,男,19______年______月出生,汉族,教师

  住址:_____

  电话: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份《关于刘世清同志参加组织生活等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鉴定复印件的签名人笔迹是否真实。

  事实和理由:

  两份材料,一份有签名,签名人是陈聪诚、吴立爽(前者为宁波大学组织部副部长);一份无签名。

  此鉴定用以确定是否存在伪证问题。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此致

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20_____年4月16日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10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P5xxxxxB47,现住济南市xx路xx号某小区x号楼xxx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x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x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xxx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x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x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x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x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11

  申请人:xxx

  住址:xxx

  身份证号码:xxx

  联系方式: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20xx年5月6日从申请人的银行帐号中取出25000美元的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是由被告所代签,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法庭从银行调取的20xx年5月6日取款凭条上的朝鲁门三个字,不是申请人自己所签,而是由被告代签的。当时申请人与被告之间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被告为了完成其业务任务并同时可以炒外汇,于是从申请人的帐号中取出了25000美元,并存进了其自己的帐户,朝鲁门三个字是由被告xxx代签的。

  另根据银行的.外汇管理规定,当日提取外汇不得超过10000美元。只有内部员工才有机会可以提取。

  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清本案的事实,确认是被告从申请人帐户中取出了25000美元的事实,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12

  申请人:xx,男,19xx年1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区xx村xx(xx)xx巷xx号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鉴定:《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沈xx签名部分非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原告中国xx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xx分行诉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申请人认为《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合同编号:xx)中担保人xx签名部分非申请人本人所签。

  为便于法庭查清本案事实,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13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址________________市米东区博瑞新村56号楼3单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男,哈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煤矿生活区,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迎宾路北八巷5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申请人提供的'“事故经过说明”证据中签名及日期笔迹为被申请人艾____________所写。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____________诉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艾________________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由贵受理并审理。在审理中,申请人向法庭提供了由被申请艾________________签署的《事故经过说明》书面证据,被申请人艾________________否认该证据中“阿克凡”及“______.1.4”的签名及日期笔迹不是其所写,因该证据关系到本案事实真相,以及将极大影响赔偿责任的确定,因此,申请人特提起笔迹鉴定申请,请人民法院准许。

  此致!

  __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年5月28日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14

  申请人:__x有限公司

  住所:__x法定代表人:__x

  申请事项:__x

  对被上诉人桂焕厚提交证据《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有限公司未承建过成都中海国际社区8号地块项目,且被上诉人桂焕厚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也与上诉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租赁合同》中“陈心明”的签字不符,因上述证据系被上诉人在9月13日开庭时才提交原件予上诉人质证,上诉人在质证过程中凭肉眼上观察系看出上述两处书写的“陈心明”三字不是同一人书写,该两份证据系本案主要证据,若其中一份系伪造或存在虚假,则该证据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为使法院能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做到公平公正的审理以及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依法申请对被上诉人桂焕厚提交贵院的.《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申请人:__

  __月__日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15

  申请人:张三,男,1981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小王向法庭提交的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张三’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x株天法民一初字第44号小王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小王向法庭提交的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张三’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月x日

【鉴定笔迹的申请书】相关文章:

笔迹鉴定申请书01-24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11-22

笔迹鉴定申请书4篇07-28

(精选)笔迹鉴定申请书17篇07-29

笔迹鉴定申请书格式参考10-04

伤残鉴定申请书06-28

法院鉴定申请书05-15

医疗鉴定申请书05-16

补充鉴定申请书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