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则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时间:2022-11-06 09:55:13 守则 我要投稿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岗位职责的地方越来越多,岗位职责可以明确每个人工作职责是什么内容,该承担什么样的工作、担当什么样的责任、如何更好的去做、什么是不该做的等等。那么岗位职责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篇1

  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是否实真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守则及《考试考场规则》、《关于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者的规定》、《违纪试卷处理实施细则》,按考务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期间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五、每科开考前二十五分钟(首考三十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场座位编排表》、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直接进入考场。

  领取、分发、交回试卷等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须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

  六、监考到达考场后应检查、清理考场。于开考前十五分钟(首考二十分钟),组织应考者有秩序地入场。要认真核对每一位应考者的“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件的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要核对《试场座位编排表》所载考点、考场、座号、专业、科目等内容与本考场设置等情况是否一致。如有异常,及时向考生通知,并向考点负责人通报情况。

  七、应考者入场后,监考应要求他们将所有书籍、文具盒等物品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开考前监考人员须认真向应考者宣读《考试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八、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展示后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袋内所装试题的专业、科目、页码等。分发答题卡并指导应考者填涂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座位号等内容。

  九、考前五分钟给应考者分发试题、草稿纸,并指导应考者在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如发现试题差错,应及时换取备用试题,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请示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十、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

  十一、考试开始后,一名监考在前台监视,另一名监考按《试场座位编排表》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正确、完整。将学生本人与《准考证》和身份证上的照片三对照;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十二、开考十五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出场。监考人员在开考三十分钟后应填写《试场登记表》并对缺考试卷和空白试卷分别在总分栏填写“缺考”或“空白”字样。

  十三、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考生就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即时板书,当众公布。

  十四、监考人员要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如实地将违纪考生的违纪行为填入《考试记录单》,没收违纪证据。在试卷密封区内违纪形式栏对应项目划“√”,并在卷首总分栏填写“违纪”字样。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告考点负责人及时处理。

  十五、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得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十六、监考人员有权制止未佩带规定标志者进入考场,未经主考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十七、对巡视人员发现的违纪学生,监考人员应在《巡视人员查处违纪应考者登记表》上签名认可,在《考场记录单》上做好记录。

  十八、监考不得长时间观看考生答卷,不得与学生单独交谈或指点、暗示。

  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抄作试题),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题、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九、考试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宣布考试所剩时间。

  二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须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题,待查无误后,通知学生离开。

  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场记录单》的填写内容,检查试卷所填写的准考证号、试卷页数是否准确、完整;然后依座位序号(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清点、整理学生答卷;并认真核对考场记录和应考、缺考、实考人数。考场记录不得涂改。

  二十一、监考人员将整理好的'学生答卷交负责人验收合格后,装订密封,不能漏装、错装或倒装。

  二十二、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理考场。

  二十三、监考人员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学生违纪、舞弊。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者,将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篇2

  一、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执行考场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的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地关怀考生。

  二、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清场、擦黑板,收考生带入考场的非指定携带的东西,并指定堆放地点。考试前,要负责清点考试人数,督促学生按随机指定的座位就座,不听从者,可责令其停止考试,取消考试资格。在考试前5分钟向学生宣布考试有关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的有关规定。向考生分发试题,答卷和草稿纸后,要求学生立即写上姓名、班号。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学生对试题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可予答复。

  四、监考人员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必须专心致志巡视考场,不得阅读书报和处理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监考人员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五、监考人员应密切人注意考场动态,一经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或违反考试纪律者,应立即停止其考试,没收作弊考生试卷,当场宣布按作弊论处。

  六、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考试时间结束,应逐个收齐考生试卷,并检查是否有误。

  七、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守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营私舞弊者要从严处理。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篇3

  1、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半小时到达所监考学校,并按监考要求做好监考工作。

  ①开考前二十分钟与教导主任查核试卷封口无误后,领取试卷、草稿纸直奔试场。

  ②查看试场,发现试场内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等特殊情况立即向巡考老师或教导主任联系落实整改。

  ③考前十五分钟,预备铃响,考生进考场,监考教师调换学生座位,进行考纪考风教育。

  ④开考前五分钟分发试卷,指导考生写好“学校班级、考号、姓名”,学生不答题,明确试卷勘误,提醒答题不要超出密封线。

  ⑤考试铃响后提示考生答题,一、二年级都不读题。

  ⑥考试结束前十分钟,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考试时间。

  ⑦考试结束后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按考号顺序整理好试卷装袋,明确实考人数。

  ⑧到教务处填写实考人数,并将试卷袋密封、盖章、签字。

  2.监考老师考前要进行考纪考风教育。考试中如有发现考生作弊行为,先进行教育,并报巡考老师处理。拒绝考试期间无关教师进入试场。

  3.英语考试中录音带统一播放一遍。如在播放中发现录音机出过障,要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系。

  4.监考老师在试场内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做一切与监考无关的事,忠于职守,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5.各校校长、巡考、教导主任必须密切协同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尽量多地巡视各试场,认真负责地填写好《考场情况登记表》。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篇4

  一、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全神贯注做好监考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认真严肃维护考室纪律,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老师要准时到岗,不可迟到,不可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岗或中途不能坚持监考的,应报经教务处同意,安排人员接替后,才能离开。

  三、监考老师对考试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楚或有漏页、空白页提出询问时,可以当众答复。

  四、监考老师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或舞弊时,可先提出口头警告,然后进行教育,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或舞弊情况;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应及时报告校考试总值日处理。

  五、发现考生有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六、监考老师在试室内不准吸烟、阅读试卷、不准抄题、做题,不做与当科监考无关的事。

  七、离考试期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可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一结束,应立即命令考生停笔,起立、离开教室,然后由监考老师到学生桌面上逐一收回试卷。如发现试卷缺少、应立即报告年级当科总监考老师,协同追查。

  八、监考教师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对考生既要亲切关怀,又要严格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监考老师监考自盗、营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相关文章:

最新监考人员守则12-12

2016全国英语考试考生守则10-08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11-05

考试监考工作总结范文02-03

行车操作人员守则09-04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全文10-20

最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11-06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全文)11-20

全国统一学籍号查询系统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