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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习惯

时间:2022-11-29 11:40:58 随笔 我要投稿

散文随笔习惯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一定都接触过散文吧?散文的宗旨是文笔一定要优美,文章一定要流畅。“形散而神不散”。那么你真的知道要怎么写散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散文随笔习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散文随笔习惯

散文随笔习惯1

  习惯可能是第一次办某事便养成了,也可能是一天、一年、几年,有的事情是一辈子也养不成习惯。

  吸烟养成一种习惯是在高中,确切的说是在高一。每当月末放假回家,闲来无聊时,总会拿出一支烟,吸烟。那个时候很少吸烟,基本上是每个月就那两天吸烟。到了高三渐渐的多多,可能是学习的压力,每到周末,都会躲在宿舍厕所里吸烟。也因此带坏了几个学生,陪我一起吸烟。

  高中的烟,或许吸的是紧张,在无形的压力中,渐渐的养成了吸烟的习惯。在高三,每当周末不去上课,便会在宿舍那个小本子,边吸烟,边写一些自己的琐碎事情,后来养成了写文章吸烟的习惯。家里曾经说过我,可是我当时没有戒掉的想法。

  当吸烟成为一种习惯,离了烟,便会很别扭。当然在这里我不是劝各位要吸烟,因为吸烟有害健康,这个我也是知道的,但是却戒不掉了。

  原来感冒时就不会吸烟,但是现在感冒了也会不自然的吸烟,已经深深的成为了一种习惯。曾经看非主流图片:哥吸的不是烟,是寂寞。深有感触,来到大学后,每当夜深人静,半夜醒来,睡不着时,便会起床,拿支烟,披上衣服,去宿舍阳台上,吸着烟,看着都市的黑夜。

  都市的黑夜总是那么冷清,九十点是都市繁华的阶段,夜市开放了,人们纷纷去买一些东西,闲逛,但是我还是会感觉有一丝的冷清,那个时候就会拿出一支烟,吸着烟,看着都市的一切。

  或许吸的不是烟,真的是寂寞,右手边没有左手可牵的寂寞。明明直到吸烟有害健康,但是却还是忍不住去吸烟,家人、朋友都劝我戒掉,但是我却一笑置之。或许当某件事养成了习惯再改掉这种习惯变的很难。

  习惯,或许就象是你爱上了某个人,但是这个人却不爱你,你时常会和自己说:当某一天不再爱你了,也就不会再感觉心痛。但是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不会再爱他或者她。爱你的人,你不爱。你爱的人,不爱你。你却不会放手,因为你爱她或者他成了一种习惯。

  在某个阳光灿烂的上午,或者是阴雨连绵的下午,或者是漆黑冰冷的黑夜,你总会莫名其妙的去想某个人,会想她或者是他在干什么,是不是也在看窗外的风景,但是你不会打电话,发短信,因为你怕扰乱他或者她平静的'生活。但是你是否想过,或许你的短信只是她或者他生活中的一朵浪花,层层涟漪过后还是平静的生活,因为她没有仔细看你短信的习惯。

  当爱一个人成为一种习惯,你就会不自觉的去想他或者她,就像是吸烟,在不自觉中烟已经被点燃了,你在不自觉的吸着烟。

  不是固定的有型的生活才会养成一种习惯,往往在你的感情世界里也会养成一种习惯,或许这种习惯是一天,一个月,一年,或许是一辈子也养不成,因为他或者她不爱你。

  不要轻易地养成某种习惯,因为改变一种习惯需要勇气,往往在改变这种习惯时,是一种痛苦的经历,就像是爱情,总会有一天你爱的那个人会结婚,但是结婚的另一方却不是你。你或许会和他或者她说:我会等你,心里永远给你留一席之地。所以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那一席之地是别人无法代替了,但是当有人代替时,你却在无形中排斥在外。

  有一天,你突然顿悟,发现养成的习惯很不好,就像是吸烟,你想改变这个习惯,却发现很难,很难。爱一个人就像是这样,你想把他或者她忘记,却不知该从何做起,才能忘记。

  当吸烟养成一种习惯,是很难戒掉的。

  当爱一个人养成一种习惯,是很难忘记的。

散文随笔习惯2

  习惯是一种态度,习惯亦是一种可怕的潜意识。人在习惯中或迷失方向,或沦为平庸!

  因为习惯,我们在陌生人的面前总是表现出好的一面,而却把丑的脾气留给了亲近之人。人在生活中习惯了得到,却忘记了感恩!就像一个人初初对你好,你会很感谢他。但久而久之,当你把他对你的好当成了一种习惯。

  那么当他有一天突然不对你好了,你便会讨厌这个人,说他的`坏话,甚至恨这个人。但你却忘了他当初其实没必要对你好,别人对你好只是一种情谊。只是你在习惯中迷失了方向,忘记了感恩罢了。

  因为习惯,我们安于现状,渐渐磨平了菱角。还记得自己的刚烈一面吗?想当初天不怕地不怕,敢作敢为。还记得自己的梦想吗?哪拥抱世界,君临天下的豪气是否还在?在平平无奇的人生中,多少人因为生活,放下了高傲。又有多少人因为生活所迫,停下了追逐梦想的脚步。人在平庸中慢慢习惯了平庸,却遗失了斗志……

散文随笔习惯3

  习惯了,打开电脑。听着哥,在阳光明媚的午后,看着路上的行人匆忙的脚步,恍然之间,不知道自己在干啥呢,

  夜里,总是保持着以前的那个生活习惯,总是喜欢醒到凌晨,在说不困的下一秒钟进入梦乡!原本晴朗的天空里,在我熟睡时落下了雨滴,敲打着我的窗户,哒哒的雨声,会把我从梦中惊醒!呵呵,其实还是很喜欢这种感觉!觉得,自己还能被大自然唤醒,证明自己还活着,还不至于会认为是行尸走肉,麻木的生活,不知如何是好,怎么会迷上用文字倾诉,怎么会迷上繁华的夜晚,暗淡的'灯光,吞云吐雾的感觉。总会觉得,行云流水的日子里,该流逝的终究不是自己的,辗转无数回所收获的或许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不管人、事!那些,因为争取没有得到的,留下了难忘的记忆,甚至愧疚!

  不再回忆以前,因为,历史痛苦不堪,甚至可以说是惨不忍睹!也是在那么一个晚上,因为一部电视剧,明白了自己的以往,也明白了在很多问题上自己的所作所为可以的堪称!那夜,用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看完了整部电视剧。似乎,我从不习惯性的去看一部电视剧,我也从不因为电视剧中的情节有所感触,甚至不会为里面的任何情节动情,那部电视剧,唯一一个吧!也是因为此,忽然明白了很多以前自己不懂的道理!或许,一夜长大了吧!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选择去喝酒,会捡起那早已扔掉的火机,而且每次都会酩酊迷糊大醉吧!也许,冷暖自知吧。八九月份,青岛的啤酒甚至凉爽,街边烧烤的小摊上,基本上是单曲无限循环吧,几个同学,一起喝酒!期间,曾经做过一些选择,因为一个人,也因为自己的很多想法,相互述说着自己可以听懂得忧伤,因为只有这样时刻才不会有人会问起你的过去,而可以高谈阔论!为了一纸毕业证,结识了一些可爱的人,因为亲情,懂得了什么是珍惜;因为生活,品味了什么是艰辛!友情,爱情——因为然而,这些综合体,却煞是折磨我,考验我!记得,还是你说的那么句话,是的,那些都是我给不了的,只是不知道现如今你在哪里可好,似乎,很久没有联系了,希望你依然安好,找到自己的恋人,只是那公园的一角仍会偶尔逛逛,三年之后你还是你我还是我,只是身边可能都会有些牵挂,此刻我们都以长大、

  生活里,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就得看自己怎么去面对了吧!不管遇到对的人,错的人,总是因为一些事情,有缘相识,便是福分。是吧!

散文随笔习惯4

  一个人呆久了,就成了一种习惯。

  甚至忘却了当初的孤单如何啮噬自己,如何辗转反侧,痛不欲生。习惯是一种忘却。

  忘却最初的梦想和壮志,忘却所有刻骨铭心的欢笑与泪水。

  有人说这是成熟,有人说这是衰老,还有人说这根本就是失去自我。

  而事实上这只不过是潜移默化,是习惯而已。

  有那么一个人出现了,他惊艳了你的岁月,也留下了一生的念想。于是你又习惯了那个人带给你的梦想,习惯了等待,习惯了分别,习惯了在日记里想他......后来这种习惯也被现实无情地打破了,击碎了。

  你渐渐知道,这不是爱情,充其量只能算做一种习惯而已,就像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习惯先洗脸或者先刷牙一样微不足道。你仅仅是习惯了那个人每天的例行问候,哪怕很少谈心,日复一日,周而复始,几个月过去了,这就成了一种铁定的习惯,成了依赖,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依赖,或者说条件反射式的等待。

  有时觉得幸福,是的,等待也是一种幸福;

  有时觉得可怕,是的,不知等到何时才是头肯定可怕;

  有时觉得可怜,是的,多么卑微啊能不算可怜吗?

  有时觉得可悲,是的,傻傻的等待无疑很可悲!

  一个人又在满腹疑虑中痛苦挣扎,比较、侦查、求证......反复问自己是否值得。

  试探朋友——只借不还;试探女人——就用金钱;试探男人——美女贡献。这是谁出的主意,太阴毒了!简直破坏人生一切美好事物,连美梦也没得做了。

  千万不要自作聪明,刻意去求证什么,揭穿什么,反复论证什么。即使你的逻辑顶呱呱,你也注定会失去一样法宝,那就是傻瓜的幸福、憨憨的快乐、糊涂的境界。给别人留点尊严,自己才能有尊严。有意思吗?没意思了!啥意思也没有了,啥都没意思了!!

  情人眼里出西施,要想知道庐山真面目,请到山的上空俯瞰。百度会告诉你一切,腾讯里面也能找到答案。但劝君莫去了,做个小糊涂仙吧!省得看空一切。你验证了一个人的谎言,然而你没有一丝胜利的喜悦,相反却更加的觉得自己可悲甚至可恶。有时候你看似赢了策略,却输了心情,输得一塌糊涂!是你亲手毁了这份本该纯真的情谊、本该美好的梦。

  从前你是糊涂,但你至少还可以傻傻地一边痛着,一边梦着,现在只残存着痛了。你以为你可以放下一切,可是你错了;你以为你可以了断一切,可是你又错了。你依然放不下,说开了你更痛了。因为你没梦可做了,漫漫长夜,只能失落相伴。

  经历了这么多,你不再象从前那么幼稚,以为删了一个人的名字就会放下一切。而这次真的打算从内心将一个人彻底抹去,因为你一直在求证那个人根本不配,只是自己一直以来总是一厢情愿将那个人无限美化而已。但是,你始终不忍心。苟延残喘了一个多月,回天无力,还是一命呜呼。

  也许,在这场游戏中你受伤的次数太多了吧,你,已趋于麻木,没有第一次受伤那么痛彻心肺,泪流不止;也许你太在意了吧,心还是莫名的痛。其实,从你内心早已打算放下了,虽然累了痛了,还是有些不舍罢了。黛玉葬花,葬的不仅仅是花,还有那份情。让林妹妹亲手葬了这份充满花香和歌声的.幽怨情怀吧!然而,心还是莫名的痛,不仅仅为了那个人,而是因为不舍那份情。

  是的,爱情是用来感受的,而不是用来试探的,没有谁能经受得了试探,也没有谁能试探出谁的心。

  《蜗居》中宋思明说:“每个男人都会犯错,不过是走向中年对青春的羡慕,走向成功对仰慕的一种承受,走向人生之巅对幸福的又一次追求。”

  然而,并不是每个男人都会象宋思明那样对郭海藻付出 ,很多现实中的爱情故事表明,很多男主人公并不想在游戏中付出真情,他们只是贪玩,爱玩追逐的游戏,抓到为止,从中感受胜利的喜悦。就像钓鱼的人,并不在乎鱼的种类和价值,而是在享受“钓”的乐趣而已。钓来的鱼只会成为炫耀的资本。所以,在很多男人的潜意识里,只是想找一个、甚至一群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红颜知己而已,只是为了成就他们在感情领域中的君王梦想,享受一下三千佳丽众星捧月各有千秋的风流感罢了。

  网络就给这样的人提供了方便平台。很多女人为此陷入痛苦之中,欲罢不能。对真情的渴望和迷信,对现实的恐惧和犹豫,此事正体现了“十个女人九个傻”的名言。

  当一切被现实击碎后,“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就开演了。可是可悲的是很多宴席还没有开场,曲未终,人却散了。爱情真的只能当做游戏而不能再被当做信仰了吗?是人情太薄弱?还是现实太残酷?

  也许有时是我们把感情混淆了,分不清是友情?是爱情?还是一种习惯?一种依赖?不知以哪种角色出台;也分不清是真是假?是虚是幻?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花里看花,画饼充饥,饮鸩止渴。烦恼都是自找的,伤心是难免的。

  当你的心真的在痛,眼泪快要流下来的时候,那就赶快抬头看看,这片曾经属于我们的天空;当天依旧是那么的广阔,云依旧那么的潇洒,那就不应该哭,别模糊了、玷污了、否定了曾经的美好,因为再也回不到从前去修改、去铺垫、去整理 。

散文随笔习惯5

  这么多年以来,我习惯了一个人上学放学,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去食堂吃饭,一个人睡,孤独好像跟着我一直不曾离开。而我也习惯了它陪在我身边。

  我遇不到一个在潜意识里对她有着爱情的人,我对身边的人都没有那种感觉,即使是有很优秀的女生,好像每次都能对人开着玩笑说自己喜欢她,但是那不是真的,半年没有连朋友都没得做,又怎么可能对一个刚认识见了几次的人动情。

  我不曾拥有过爱情,不知道它是怎样的,甜蜜的还是伤人的?我甚至都找不到词语来形容它。而这份孤独就只是因为没有一个喜欢的人而已,我有父母有兄弟,和他们在一起我从来不感到孤独,只是当我一个人时间久了,累了躺在床上,想起自己看到的那些情侣在一起浓情蜜意的场面,我总在问自己,为何我却没有。没有人可以喜欢,也没有人喜欢我。

  我记得高中老师跟我说过:找不到对的人,那么就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完美,总有一天会遇到的。

  当成年了,不再是叛逆的'少年,就会更在乎家,就会更在乎朋友。从小到大在身边的父母,几年甚至从小到大的兄弟。这些东西都可以让我偶尔忘记我还是独身一人的状态。每每看到听到身边的人都脱单了,心里就会嘲笑一下自己:无能了吧,女朋友都找不到。

  或许,我真的习惯了一个人了。去年一兄弟和我一起睡,第二天早上起来眼睛肿了,而那是我打的。我不知道二十年来的晚上都是一个人睡会变成什么样,估计以后都不会习惯身边睡着一个人,也许,最爱的那个人睡在身边的时候应该不会这样了吧。

  我从来不强求我能够尽快找到另一半,我能够喜欢一个人两年而不让她知道。我能在两年的时间里不对任何一个人动情。所以我能等,熬过了这种等待,熬过了这种孤独,她自然会出现。

  习惯是很难戒除的,就和我戒烟一样,每次说着戒了吧,最后还是忍不住。

  我习惯了父母对我的关心,习惯了伤心时候开心时候兄弟都陪在我身边,习惯了祝福我看到的每一对情侣。

  而我,也习惯了孤独。

散文随笔习惯6

  认识一个卖炒货的老汉,大约有七十出头了。

  每次买瓜子,老汉身边坐轮椅的老太太总是笑眯眯的,显得那么安详而满足。老汉告诉我,这是她老伴,瘫痪6年了。每天,老汉推着老伴和盛炒货的木条板与太阳一起出来,直到傍晚彩霞满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有一天,不见老汉的炒货摊位了。邻居卖水果的小伙子说,老太太病重了,老汉无儿无女,只好在家伺候老伴,出不来了。

  再次见到老汉时,我注意到,木条板旁孤零零放着那个轮椅,物是人非,让人不觉黯然。

  一个夏天的中午,从女友家回来的.路上,突然阴云密布雷声滚滚,不一会儿,雨点霹雳啪啦打下来,我忙不迭推着自行车闯进一个破旧的木栅栏,恰巧,是卖炒货的老汉家。老汉热情地撩起竹帘让我进屋。两间古朴的青砖瓦房,收拾得整洁干净,老汉正在外屋吃饭。我发现红漆驳落的小方桌上,整齐地摆着另一双筷子,桌旁还有一个小凳子。“大爷,你一人吃饭摆另一双筷子做什么?”“唉,这么多年了,每次吃饭都是先给老伴盛上,伺候她吃。老伴走了,但我老觉得她就坐在桌子旁等我盛饭,我就每次吃饭时不知不觉再摆一双筷子。”“把轮椅推出去也是这个心思吧?”眼前闪出那个空空的轮椅,我的鼻子有些发酸了,忍不住继续追问,老汉点点头:“你这丫头眼里真能装事儿。是啊,时间一长,都成了习惯,改不了啦。”老汉说得轻描淡写,我的心却被深深憾动了。

  原来,爱情只是一些真实平凡,细小乃至琐碎的事情。那种不经意间自然形成的习惯,也许揭示的正是爱的真谛。所谓浪漫的地老天荒,激情的海枯石烂,在实实际际的生活面前是很苍白空洞的。

  没有主人的轮椅,另一双筷子摆在饭桌上,它已经不再是形式,是真正天长地久的内容。

散文随笔习惯7

  清晨听着“蓝莲花”的闹铃声醒来。虽然这首铃声已经整整烦了我2年,但是却总舍不得更改。

  睁开眼习惯性关掉闹铃然后顺便翻出手机里仅有的两张你的相片,为了不影响今天的状态,告诫自己:“不要想她,至少工作时不要想相片里的那个女人”。可惜无论我怎样一遍遍的自我催眠自我激励,那个调皮的女人却总能伸出两根代表胜利的手指轻易击破我所有的心里防线,不知不觉就占满我脑海和心底的每一寸空间

  这条褪了色的旧毛巾我依然用着,虽然它早该下岗,但是我总能从上面依稀嗅到你的味道,所以只好一再延长它的退休期。据说国家也要出台这方面的政策了,心爱的破毛巾啊,你不能怪我

  最喜欢做的事是刮胡子。你送的剃须刀,至今换了三次电池,真的很省电。最初的电池我留着,因为这是你送的

  那件黄色的体恤衫,我一直舍不得穿。不过每天都会看两眼。弱弱的说一句,这个颜色真幼稚

  偶尔出去跟朋友聚会,我会穿上那双心爱的白色鸿星尔克运动鞋。别人问多少钱买的,我会说一千多......讲价前

  别人问,你老婆在哪工作?我说:“鑫尊地产.......现在在中国电信.....”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高兴或者难过的时候,翻出手机里标注“宝贝儿”的`电话,犹豫着却总不敢拨打。于是每每莫名其妙变得很暴躁。

  听说“敢死队”出第二部了,虽然没当上总统的施瓦辛格又回来拍戏了,然而我此生恐怕再也没心情走进电影院。

  闲暇时开始关注北京的城市天气,尤其是昌平的。春去秋来,人儿远隔,此心默默。

  他们说我的风衣不好看,一群笨蛋,难道看不出这是杰克琼斯?这帮乡巴佬,恐怕他们连杰克琼斯是卖茶叶蛋的都不知道。

  你问我究竟爱你什么?时隔两年我终于想明白了,我就爱你的人,把她整个给我吧,别的我什么都不要,包括你身上的衣服,能拿走的都拿走,你留下就好。

  逛商场的时候再没心情帮别人拎包,帮别人换鞋......那时候你就像个女王......现在想想,难道我有女王控?

  这辈子待过最幸福的场所就是潮湿阴暗的地下室,那里有家的感觉。这品位,跟段誉的枯井里烂泥中有的一拼吧?

  出去吃饭,最常点的菜还是肉末茄子。这道菜很神奇,猪肉贵的时候只有茄子,茄子贵的时候只看见肉末。

  一个人的时候最爱去吃麻辣烫。可是找不回当初的味道了啊。为什么当初吃麻辣烫会那么香?难道是因为在京城连小商小贩都不敢偷工减料啦?

  一哥们儿恋爱中,幸福的跟我说,就算晚10点也会送女友回家。我给他一个白眼:“陷进爱情的神经病,我才不会那么晚送女孩子回家呢!”

  睡觉前总喜欢掏出手机,编一条短信给我的“红太狼”,发送还是不发送......发送还是不发送.......发送还是........不发送.........

  有月的晚上喜欢站在阳台上看月华如凝,满月的光可以洒在我的床上.......然而那个我最思念最期盼最珍爱的人呢?何时能再到我的床上.......咳咳,想歪了。

  昨晚又梦到你,所以不经意(就是不经你同意的我故意)啰嗦这么多。不说了,现在每晚洗完澡后给自己扎个冲天辫对着镜子傻乐快成了我的必修课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心理阴影?反对暴力、反对独裁、反对扎小辫 )

散文随笔习惯8

  有那么一刻,泪水瞬间湿润我的眼,我极力地想去控制,却无能为力的任由它掉落,浸透这厚厚的纸张。

  我不会告诉你,此刻我复杂的心情,竟有些无法言语,真是感觉可笑至极了。为什么又要开始写文字,或许是因为我开始想起你,更多的是我想要有个地方可以倾诉吧!你了解我,我从来不会也不允许自己软弱,在我决定坚强后,我要真真正正地开始放弃你,远离你,从此忘记你。请不要怪我狠心,也不要说我无情,再说多少话语也毫无意义。

  我无法告诉你,我此刻内心的'失落与脆弱,因为我的自尊不允许。抱歉,有些话真的只能用来安慰别人,却劝说不了自己。我开始责怪你,为什么不再像以前那样关心我;我慢慢怨恨你,为什么不再频繁的联系我。你独自一人去了远方,而我却安然地留在这个老地方,你以为我会过得很好,然而并不是你想象的天堂。

  在这一刻我才或许明白, 原来我从未习惯,你已经不在我身旁。人只有在最伤心的时候,才知道真正需要的是谁的陪伴。只可惜,能陪伴的那个人,往往都已经失去。

散文随笔习惯9

  习惯,也许是对一种事情的态度,好与坏不谈,重要的是对它的向往和追求。

  这世界疯了,我好像在逃!我犹如一只在火坑里落荒而逃的蚂蚁,我是那么的渺小,我习惯生活在阴暗的石头缝里,墙缝里,那是多么的舒服、踏实,可我现在怎么办,我想要阐释一下我现在的处境,但这周围的环境我似乎从未来过,我是多么的害怕,我想要回家,去寻找我那熟悉的归宿,渺小的我好像出不去了,只能开始新的生活,也不知道我可以撑多久面临死亡,我要慢慢的习惯……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这句话是旅行家马克波罗说过的'话,他向往全世界,向往很多未知的地方,他可以用语言带给我们对未知世界的向往,他一直在浪迹天涯,也不知何处为家,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寂静,他旅行时无人陪伴,他会适应,因为这本是宿命,这就是生活的本性。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绝望,小孩子把最心爱的玩具弄丢了会伤心好长时间,热恋中的情侣突如其来的分手也会让一方崩溃很长时间,这些知识生活中的百态罢了,我们必须学会习惯,我们必须学会适应,未来不会对你好的,必须需要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天上会掉馅饼这是不可能的,机会属于自己,一次次绝望代表的是一次次变为坚强的前提,必须学会习惯生活,要学会爱人如己。

  现在的我正是少年时代,现在最紧关要紧的是学习,最长听的话莫过于学习不是唯一的出路,但绝对是条好出路。所以都醒醒吧,我们做好这个年纪该做的事,简简单单这样挺好,我们必须习惯。

  渺小的蚂蚁在火坑里寻找它的家,不一会儿,它死了……

散文随笔习惯10

  历来的爱好有不少,养花养草,养鸟养鱼,还喜欢养狗,喜欢听歌,还爱集邮,收藏一些古物,当然了收藏酒,更是一种习惯了。虽说收藏不少,但贵重的倒不多。家里有一些藏书,除了四大名著外,就是中外一些的小说,以长篇为主,我不太喜欢短篇的,也不爱看中篇的,但我一生中最大的习惯,却是每天的起早写日记,这倒是一种怪事了。

  过去上学写日记,以记事为主,也随意性比较大,写得散,而且不太注意用辞和讲究叙事的方式。曾经去读过旧时的一些文字,觉得太幼稚了,也太草率和简单,不成章节的。现在一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写日记,很少落下的,并且有一定的讲究,字数也有限定的,一般都在一千字以上,短少的写得没有几篇。

  很多的人都喜欢写日记,至于说写得怎么样,或者是否跟我的.差不离儿,没有去看过,或者读过,那就不敢乱下结论的。从前写日记都在本子上,一支笔随身带着,可以很方便去记录和写字的。如此再带一支笔在身上,就不入了时潮,妻子也不允许,所以,身上就找不到笔,再说了,手机也可以写文章的,如果来了兴趣,就在手机上写了,还可以发微信,发QQ的。

  但在微信上写日记,也不太现实,我也不习惯,还是喜欢在电脑上去写。晚上也经常写,但不如早上,灵感都有此时冒出火花来,是会稍纵即逝的,所以,要趁早,在抓紧,不敢去等待的。想当初,一醒了,会先去回忆梦,是希望多记一些梦中的人和事,然后,就迅速地敲打成文字,防止记忆消退,再去追回就太难了。

  冬季的天亮得晚一些,迟一点,六点出了头,还蒙蒙的,不见窗户上有晨曦。日头一长,天就亮得早多了,五点多,甚至于四点一出了头,天就有了熹微,就可以起身,去散步,去锻炼身体,还可以做一做家务活,再来写日记,时间真的绰绰有余。不过冬天时间短了许多,想早起又太寒冷了,一起来还要去做事,再要去写日记,时间就很仓促的。

  有些时间来不及写了,或者只写了一小部分,就来了事,门外有人来叫,就得放下,等有空了再来补写的。如此一来,就会写得不称心,也不太满意的,因此,就不想去做事,或者会埋怨来人的无故无打扰,倒喜欢清静地一个人独处,把自己置于无人的境地,不愿意别人上门来的。

  然而,社会是如此的,不让人来打扰或者访问,也不太现实。但我的习惯是不太会改变的,特别是写日记的爱好和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并没有改变的。如果这一天日记没有写成,或者写下了一些,或者只写了题目,我就会浑身不舒服,连喝茶喝酒都没有趣味的。倘若这日记写好了,而且写得很称心满意了,那这一天就会很传舒畅很开心。

  写日记多种多样,随随便便都可以写的。我写日记从前只写文章,不写题目,后来就改了,先写题目,再去写文章。除非发微信,我才会随想随写的,写日记会思考,也写习惯要去注重用辞和造句,不会胡乱涂鸦的,也不会杜撰和瞎编的。

  要是昨夜做了梦,或者昨天有事影响到到情绪,或者有所感悟,或者遇到了熟人,或者看到了旧物,我都会有许多的话要说,有许多的文字要写的。虽说学识浅陋,水平比较差,但我还是喜欢写日记,喜欢去写一些文字。不仅仅在于要写,而且在于要表达,是希冀着将来不能写了,或者记忆减退了,还可以把这些旧时的文章翻出来,再去重温旧时的梦,去再一次地感慨人生。

  一草一木,一物一事,一笑一哭,一人一景,都可以令我有所想象,可以触景生情,也能够去思考人生,去透过现象看社会的本质。虽然写不出什么精品和经典,但我能够写出自己的所思所想所闻所见,也是一种文字的记录,是去写下了自己的人生足迹和思想的变化,以及对人生对社会对世界的看法和观点,难道这不是一种爱好吗?是可以去写下自己的人生点点滴滴,也就可慰藉自己的心灵。

散文随笔习惯11

  我们的性格,基本上,是我们习惯的组合。”播下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动;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马克西姆(格言,准则)去。

  习惯对我们的生活有强大的因素。因为他们是一致的,经常是无意识的模式,他们不断,每天,表达我们的性格特征和产生有效或无效。

  贺拉斯Mann,伟大的教育家,曾说,“习惯就像电缆。我们每天都编织它,它就不会断。“我个人不同意他最后的表达。我知道习惯可以学习和没有学问的。但也知道这不是一个快速修复。它需要一个过程,一个巨大的承诺。

  我们这些看着阿波罗11号登月计划是呆呆的首次登陆月球和返回地球。但到那里,这些宇航员必须摆脱地球的引力。更多的精力花费在最初的几分钟后起飞,在旅行的最初几英里,比使用在接下来几天一半旅行一百万英里。

  习惯,太,它具有极大的引力,比大多数人意识到或承认。打破根深蒂固的习惯性倾向,如拖延(耽搁,拖延),不耐烦,批判性,或自私自利违反人的有效性的基本原则涉及超过一点毅力和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小的变化。”起飞”需要极大的努力,但一旦脱离重力的拉,我们需要一个全新的自由。

  像任何自然力,重力可以与我们或对我们的`工作。我们的一些习惯的引力目前可能让我们去我们想去的地方。但引力也使得我们的世界连接在一起,使得行星的轨道和宇宙秩序。它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如果我们能有效的使用,我们可以使用习惯的引力创造凝聚力(凝聚力)和订单必须在我们的生活中建立的有效性。

散文随笔习惯12

  我们好像越来越习惯于说:等我有钱了,我一定要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等我有钱了,我一定要给爸妈买......;等我有时间了,我一定要吃......;等我有钱有时间了一定要带心中的她,去......很多事,经不起遥遥无期的等待,花开又花落,几经坎坷,等待的是错过,而一旦错过,往往就成了遗憾。甚至有时候是一辈子无法弥补的愧疚,一个转身,可能这辈子不一定会在遇见。很多事,倒不如把握当下,抓住现在的机会,趁你有心,趁他有空,现在就去做,机会永远都是留给那些时刻准备好的人。

  时光一去不复返,我们常常会说,假如......,那么......,可时光永远都不会倒退,与其悔恨,不如做好现在:你想买车,那就买吧——趁你还兴趣十足;你想去旅行,那就去吧——趁着年轻的大把时光;你想读书,那就读吧——知识的海洋永远值得你去畅游;你想孝敬爸妈,那就多花点时间陪伴他们吧——他们需要的永远比你想给的要少。

  做自己喜欢的事,率真而坦率,不要再说“等等吧,过段时间,再说吧.....”。这些无能为力的软弱,只能说明自己的无能。今日事,今日毕。你总觉得有大把的时间,是因为你碌碌无为,你虚度光阴。每天醒来,把每天要做的'事罗列起来,如果你真的无所事事,空空如也,那你真的该学些什么来填充你空虚的心灵。如果你每天是按小时来计算的话,恭喜你,你或许已经能够把握住几个小时了,如果是以分钟来计算的话,恭喜你,成功的掌握住了几十个分钟时间,如果是以天计算的话,那你可能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总之,计算的单位越大,你浪费的生命越多。

  生命是不可复制的旅程,只有前行,没有倒退,所以你更加没有理由不勇往直前。

  别让等待成为习惯,且行且珍惜,是对你自己的最大尽责。喜欢的人,就好好把握住,想做的事,就想办法实现。活在当下,珍惜眼前,此时,此刻,才是你最重要的宝贵财富,在白驹过隙的时光里,做一个平凡的小兵,只能向前,不能后退,过了楚河,你就是王者。

  一寸光阴一寸金,带着善良,带着爱心。把握住身边每一个值得深交的人,珍惜每一刻时光,别让遗憾从你的指尖溜走,做勇敢的自己,活出自己想要的精彩,别让等待成为一种习惯!

散文随笔习惯13

  十月一日,我到偃师充当婚礼摄影师。

  新娘是位长相甜美的川妹子,在酒店租了套房,等新郎迎娶。给新娘拍完照,时间尚早,新娘的父亲和我闲聊起来。他看了看满屋五颜六色的气球,对我说:“我们四川的婚礼习俗和你们不一样:婚礼前一天,新郎给新娘家送彩礼,晚上,新娘家会宴请亲戚;婚礼当天上午,新郎、新娘家会给菩萨上香、祭祖,随后,新郎迎娶新娘,婚礼上还有‘传袋’及‘掀盖头’等仪式,非常热闹。但是,现在女儿嫁到你们河南了,我们也‘入乡随俗’,感受一下河南的婚礼风俗……

  “入乡随俗”不仅是句耳熟能详的谚语,更是一种悠久的文化传承,一种行为规范,蕴含着对不同价值观、文化观、传统习俗的尊重,不懂入乡随俗,往往会带来尴尬、误会。

  前几日,朋友从国外旅游回来,和我说起一件事——

  在某国逛了一天的他,想品尝一下异域美食,就来到一家中国游客经常光顾的餐馆,却惹了一肚子气,因为这家餐馆专门为中国游客隔离出一个就餐区,异国人则可随意就餐,朋友很生气,觉得受到了歧视,餐馆的经理却感到很委屈,说中国游客吃饭时说话声太大,会影响其他顾客正常用餐。

  中国游客在国外的遭遇,屡见报端,人们要么痛心同胞的低素质,要么指责当地人的狭隘和歧视。而我则不以为然,与其说中国游客不文明,不如说他们不懂得入乡随俗。比方说吃饭时说话声音大,在中国,是一种真挚与诚恳,一种热情与活跃,但到了有些国家和地区,就成了“噪声”。这无关素质,无关文明,无关道德,而在于我们不懂当地的风俗习惯。

  “入乡随俗”的`“俗”是风俗也是习俗,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并共同认可和遵守的习惯和风俗,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各个国家、地区、民族,甚至城市所处的环境不同,有不同的历史文化,也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俗,有时差异很大,故有“三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之说。中国古代不仅有“入乡随俗”的谚语,还有“入国问俗”“入境问俗”“入境问禁”等成语。《礼记·曲礼上》中“如竟(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亦作“入境问俗”“入境问禁”。

  入乡随俗是对不同文化、不同观念、不同习俗,甚至不同习惯的一种理解、一种尊重、一种包容。入乡随俗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是一种行为规范,更是一种处世智慧。不仅是在出国旅行时,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能入乡随俗,尊重他人的习惯、心理、喜好,就会少一分误会,多一分亲密,少一分隔阂,多一分融洽。

散文随笔习惯14

  有些事情保持的久了就会成为习惯,比如早睡早起,锻炼身体。单身时间久了也会成为一种习惯。我发现在我的交际圈里,二十五岁还没有结婚的男女一直到现在三十了都还是单着。长期的一个人已经让他们的生活自成体系,有一套自己的运作系统。

  我有一个女同学,在北京一家急救中心当护士。她经常在值夜班的时候遇到有病人挂掉。病床也常不够用,为了给新来的病人腾出床位,就要把已经去世的病人移到太平间。可夜里工作人员少找不到男同事帮忙,不得已时她就自己一个人把死人背到太平间去。这不仅是个体力活还是个勇气活。她觉得这个时候都不需要男朋友了,生活中还有需要的时候吗?

  现在的生活已经培养出了许多的女汉子,她们独立自主,行事果断,一般的男人很难进入她们“法眼”。她们不需要别人替她换灯泡,轮胎都能自己换;她们也不需要别人替他们拧瓶盖,消防栓都能自己拧开。自己都能完成生活里的一切,干嘛要找个更强势的人来对自己指指点点?如果是一个事事顺从的男人,又会觉得没有一点男人味,还不如养个宠物舒坦。有时候梦里也希望自己是众星捧月,醒来后还是去做那个孤独而耀眼的太阳。

  有些人单身就像我,没有时间或者没有金钱,也可以说两者都没有。白天我忙着自己的小公司,各种折腾各种捣鼓,满足客户千奇百怪的需求。期望公司能够发展壮大,渴望自己事业有成。晚上就看看书,充实一下自己的精神世界也能自得其乐。看到同学朋友一个个被老婆孩子的事搞的.头大眼昏,我都暗自庆幸。每天忙忙碌碌有干不完的活,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很充实了,没有心思没有必要再去寻花觅柳。同事和家人逛街遇见了就问我,为什么总是一个人出来。我也只能笑笑说,我要是只有半个人出来会吓到你们家孩子。

  有些人是喜欢单身的自由,一个人懒散惯了。东西可以随便丢,只要自己能找到就行。饭可以随便做,只要自己能吃下就行。即使不好吃,只要自己不说,谁会知道呢?衣服堆成堆,可以换着穿可从来都不洗。自己抽的烟,可以把屋里蚊子都熏死,从来不用担心有人抱怨。晚上习惯了一个人在床上摆“大”字蹬被子,要是多一个人,不知道会不会把她一脚踹出去。不过最大的可能是被一脚踹出去。万一不幸睡在里面,被一脚踹的贴墙上,掉下来还要挨第二次……。就像一男同事说的,养个仙人球都能养死,那有敢养老婆孩子。

  当然单身也有单身的麻烦。有时单身往往不是一个人的事,那是一个家庭甚至是一个家族的事。在家里,到了该结婚的年龄还单身,简直是大逆不道。每次回家都难免有人唠唠叨叨叨叨唠唠唠叨唠叨,回家的一点喜悦全都变成了泡影,一颗欢快的心碎成了渣渣。最终为了活下去,只能选择相亲。可相亲苦啊,相亲累,讲究门当又户对。问年龄,对胃口,真像集市卖牲口。挑挑肥捡捡瘦,活似市场买猪肉……

  有时候单身久了,不只是你习惯了,连周围的人都习惯了。哪天要是真的要找对象了,大家肯定觉得你有毛病了。“今年双十一将会是我过的最后一个光棍节!”“啊?你要自杀?!”二十五六以后,随着年龄越大,对爱情的渴望就越低。到了 三十岁,很多人就开始怀疑自己能否找到自己满意的对象。有人说真爱就是个鬼,你只要相信有那就会有。真爱是个鬼,听的多见的少,侥幸遇上了,很可能还会被吓跑。很多人信誓旦旦的说要找对象,不过就像女人信誓旦旦的要减肥一样,说说而已。于是单身就成了一种很难改变的习惯。

散文随笔习惯15

  那年参加报社文友群聚会,偶遇邻县一文友,我们同行了一段路。过马路时,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想拉我一把,我冲他一笑,他不好意思地缩回了手。后来,我注意到这是他的一个习惯性动作。由此我想到,一个耳聪目明的人,过马路时他都想伸手拉一把,如果看见一个残疾人过马路,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送他们到安全地带。

  一次和市里的文友去吃饭。进饭店后,我却不知吃什么。他点好一碗酸辣鱼粉让我品尝,还说,如果我喜欢吃的话,他吃别的;如果我不喜欢吃,他吃这碗再给我点别的。当时,我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后来得知,这是他的一个生活习惯。无论是陪家人还是陪朋友出去吃饭,他总是先打发别人满意了,才轮着自己。

  那次我在路边等车。爱人送我上车后,才转身离去。这一幕,恰好被车上一个男同事看到。他戏谑道:“哟,都老夫老妻了,还接来送去的`,你们真够浪漫的哦!”说着,还扮个鬼脸。我笑着告诉他,这是我家多年的出行习惯,相互的。一车人都向我投来羡慕嫉妒的目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

  几年前,市里的同学回县城出差,我们趁机小撮了一顿。临走时,我送他到车站。上车时,他不无感慨地说:“多少年都没享受过这种待遇喽!是不是我把你爱人的待遇享受了?”虽是一句玩笑话,但我分明感受到他内心的感动。

  是啊,有多少人,恋爱时,花前月下,甜言蜜语,形影不离,接来送往。结婚后,琴棋书画诗酒花的浪漫,渐渐被柴米油盐酱醋茶所代替,便再也没了以前的温馨和激情,甚至一些好习惯也被慢慢淡忘了。而有些人,在恋爱时养成的好习惯,历经多年依然不改,并一直坚守到老去的那一天!

  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动作,来自于生活的一个小小的细节。虽非轰轰烈烈,但它是一种爱的坚守,更是一种爱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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