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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600字

时间:2023-08-20 09:20:24 随笔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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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600字(集合)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随笔作文600字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随笔作文600字(集合)

随笔作文600字 篇1

  我做了一个梦。

  深夜,独自走在凄冷的街道上,只有我一个人。一个闪电下来,雷声轰轰。突然一个雷在我的上空响起,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我拼命奔跑想回到温暖的家,却发现四周一片黑暗,我不知何去何从,一阵彷徨。

  雨开始下了,我才发现自己竟只穿了一件单衣,雨水顿时将我全身淋湿,一股寒意从脚下袭来到小腿到大腿再到腹部,最后直窜向心脏,传便全身。我不禁又打了一个寒颤。

  不,我不能就这样,我要冲破黑暗,我要获得光明,获得温暖。摸了摸口袋,竟发现还有一根火柴。我好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迅速得拿出了一根,在盒子旁一划,没有反应,再一划还是没有反应,我又划了几次,直到确定已无法划燃这根火柴。只好又拿出一根,这次竟一划就着。看着那跳动的火焰,我突然感到无比的温暖,它跳跃着,似乎想用自己这单薄的身躯来阻挡黑暗的蔓延。看着它我突然感到心里变的很暖,很暖,一种精神在我体内发散,升华,奔突。我要冲,我要战胜黑暗,我要光明!但是突然刮起了一阵风,下了一滴雨,于是那跳动的火焰悄然而逝。

  我那刚温暖的心又冰凉下去,那股精神也慢慢褪去。不,不,不!我在心中挣扎着,我要抓住那股精神,永不消逝。用它冲破黑暗,用它获得光明,但它已不复在。寒冷再一次来临,身心已疲惫的.我早已对其麻木,既然暴风雨要来,何不就让它来得更猛烈些吧!我只得闭上眼,默默苦守心中那仅剩的一点温暖。

  突然,我那麻木的身躯渐渐温暖,冰冷的内心舒适。睁开眼才发现已是黎明。原来再寒冷的黑夜也无法阻挡黎明的降临。

随笔作文600字 篇2

  一片片林海碧波荡漾,一座座山峰层峦叠嶂,一条条河流蜿蜒曲折,湛蓝的天空下唯有那沧桑的老人昂首挺立一动不动。它的头发已经秃黄不曾像昔日那样茂盛,只有那稀稀疏疏的枝叶。为它充满着一丝活力,它的皱纹遍布全身,它现如今已经成了断臂残垣。它度过了1000多个春夏秋冬。但他现在还坚定不移的站在这里,因为这里是它的家,它扎根在这儿。虽然没有了昔日的辉煌,但它记载着1000多年的历史文化。它见证过历史的沧桑,他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岁月,但没有人关心它,更没有人曾问起过。只有自己孤独地遥望岁月的痕迹。

  在皂角树下我寻找着曾经的痕迹,我抚摸着大树感受着历史仿佛回到了几百年前,大树生机勃勃一片盎然,粗壮的树干布满树叶,太阳的光辉照耀在上面,映出倒影,人们在田里耕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太阳大了,人们都围绕着大树乘凉,大树也好不吝啬的为人们遮挡着太阳,他人在田里耕地儿童便在溪中嬉戏挑逗。山中的野物还时常出没。日落时,夕阳映红了半边天,全村人在大树下歇息,一番祥和的景象在脑海中浮现。这正是人们所向往的生活,这就是大树所记载的历史,曾经的.世外桃源。我正在树下突然几片枯叶掉落了下来我在落叶旁发现了许多小树苗,这正是大树的希望是大树的寄托,大树把血脉秉承相传一直延续下去就像我们的历史文化,一样代代相传。

  皂角树下,寄托着几千年的文化,传承着秦岭的浓厚深情,一代一代的传下去,永远也不会断开。我家乡的皂角树一位沧桑的老人。

随笔作文600字 篇3

  这次的军训地点在园山,我在想:我终于可以去军训喇!太棒喇!

  到了园山,我看到了一栋栋房子,开始,我以为我们要在那里是我们的宿舍,后来才知道,那里不是我们的宿舍,而是度假屋,在军训我认识了严教官,张教官,军训吃饭不知道有多少规矩,吃饭时不可以讲话、打饭和打汤必须小值日来打,吃饭是不可以站起来,还有没有教官的同意不可以坐下,不可以吃饭,不可以打饭。我在想:吃饭很多规矩,那之后会很辛苦嘛?吃完饭,严教官说:军训是要服从,完全服从,绝对服从。中午,我们进行了闪电大比拼,第一关是:钢铁战士,第二关,闪电报数,第三关,拉拉队口号展示,啦啦队员展示的时候我肚子疼,不知道我们班得了第几名。晚上训练的时候,更艰苦,蹲下来半个小时,蹲下来要双手同样要放在膝盖上,一只脚弯曲,一只脚垂下,不可碰地,还要挺胸抬头,挺胸抬头。蹲下来半个小时后,带我们回宿舍,晚上就是最好的时光我们可以休息,第二天早上起床,大约6点钟就起床,起床之后刷牙,刷完就去吃早饭,吃完早饭我们就去做第二个活动:用吸管做塔,我们班做塔得了第一名。第三天,我们当然是最辛苦的,要复习第二天练习的.内容:稍息与立正,跨力与立正,蹲下与起立……我们都非常的辛苦。我们自己流出的汗水就是给我们自己最好的回报。教官们虽然严肃,但也是为我们好。到了回学校喇!我们进行了最后的表演,总教官宣布,四一班得到了“优胜团队”的称号。我们班原本以为是我们拿到的,因为我们比赛都是一二三等奖,到了最后我们高高兴兴的跟教官说再见。

  三天的军训让我学到了认识自己,完善自己。

随笔作文600字 篇4

  若是一个人的空间日志里只有自己写的零零散散的篇幅,或忧伤或明媚的句子,或青涩或优美的句子……那该有多好。。我愿做一个多情的过客,多几眼惹人轻笑的流连。我愿打开那如丁香花般盛开的文字,去猜测你敲击键盘的声音……

  其实人有时候可以活的像一本诗集,从容的摆在阳光下的书桌上,等待着那一阵风把他翻开。不怠慢也不仓促。

  其实忧伤不过是你用年轻给自己画的下的一条线,因为是自己画的,所以固执的按照那条其实没不要的轨迹走下去,就像我们转载日志,其实自己以后根本没有再回头看,但还是固执的转载,好像生怕丢了什么。就是因为放不下,才会让空间日志显得太过杂乱。看别人写的东西,总不如看自己写的轻松,惬意。把别人的东西放在空间里,即使再多,也没有成就感。

  生活是一件苦差事,你得马不停蹄的彺明天赶,还得目不转睛的`盯着你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他们有怎样的生活,过得比我好还是不如我。我们得在深夜的时候打算一下明天干什么,以后干什么。当青春和梦想还有贫穷交织在一起时,我们的痛苦、无助与茫然。成家了,又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等你去忙,还有最难念的婆媳经要念。再过几年,又有了叛逆的孩子不听话要你教育,双亲见老,一日不如一日的步履蹒跚……我们不能从这其中超脱,这就是人生。

  但是,我们更应该活的优雅一点,是用心去优雅。放下一些生活中让你乱的东西。这样才能在复杂的俗世中寻得乐趣。然后像一本诗集一样等待风来,雍容、大度。让我们把琐事的恶暂时的放在茶里,放在散步时的风中,放在望向远方的眼睛里。

  其实生活大可以像开满丁香花的空间日志一样,简单、淡雅、不失芬芳。删去那些没必要的转载的别人日志,也就是琐事的恶,剩下的就是你自己写的“优雅”

随笔作文600字 篇5

  有时,生命只是一瞬惊华。

  最喜欢靠在窗边,敲开心灵的大门,让禁锢的灵魂,有一刻久违的驰往。偶尔需要把梦想拿出来晒晒,让它沐浴阳光,呼吸纯氧。也许我,只是青春沙漏中的一粒微渺的细沙,在信仰中坚定,却在行动上随波逐流,坠入生命的深渊,转瞬即逝。末了,却又抱怨;总念人生苦短,寒夜漫长。

  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人生最迷惘,莫过于相思。思念汇海,一捧悲楚的情愫,连结多情人生;思念铸爱,一眼哀矜的泉,奔腾灿烂青春。生命,需要用思酝酿,用梦斟酌。我思念那即逝的青春,思念那指尖的韶光。时光太瘦,指缝太宽,逝者青春,奔腾如斯。多希望青春是一场永远不散的电影,多少句对白会被载入生命的史册,多少个含情脉脉会因此隽永。全剧终,满场空座椅灯亮起,人走茶凉,鸟飞林寂。最终落得,各自分道扬镳,各望云卷云舒。这故事,似真似假,雾锁烟迷。

  成长岁月,灿烂不过一世闪烁星宿,多情不过一枝芬芳盈人。时光跳踯,翻飞腾跞,步伐的节奏延续生命的河川。一纸的留白未免单调了些,不妨轻轻鸦上一吻淡墨,渲染一袖诗意。翩跹的落瓣悄然划过,将天地分隔,将时空分隔;只叹人地殊途,红颜易老,韶华难留。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怎奈时光荏苒,岁月蹉跎,青春再度错!仓皇逃走的`岁月黏在脚下,欲走还留。在匆促流逝的时光中,那嬉戏在指尖的分分秒秒,总显得有恃无恐,心安理得。

  为何人生最后会像一张纸屑,还不如一片花瓣曾经鲜艳。青春太过匆忙,还来不及看清楚她的模样,转眼就已成为生命的过客。熟识的那个人,熟悉的木课桌,熟稔的书本,熟谂的模样。拾起梦想的希冀,装点明天的画布;生命就像那一望无际的汪洋大海,我凭眺远方,心念永恒,转眼泪已蹒跚。

  让一怀恬淡在所有的故事雅致,漫卷着时光的韵脚,清雅成诗,静读光阴的脉络。

  花开叶落,相去不啻天渊,枝头的芳香堕了,跌落在泥土里。再醒来时,青丝如绸,墨色潺潺。

随笔作文600字 篇6

  自从走进初三,就没有了初一时的悠闲,也没有了初二时的奔放。它就像是一张考卷,无时无刻都要演算上面的题目。

  此时的教室已从三楼移至顶层,这让我想起“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诗句,无形中心里增添了些许压力。而教室的正上方“争分夺秒,美梦成真”的格言,又时刻提醒我:“初三了,可要抓紧啊!不能再浪费一分一秒了。”对我们这些初三时代的少男少女来说,所谓的“美梦”,无疑是考上理想的高中。这样,将来才有可能上大学,学到过硬的本领,成就一番事业。

  想起初二暑假,只度过了潇洒的几天,就不得不又背起书包走进了初三的`课程——补课,不用说我们也知道,中考在急,非补不可,早一天结束课程,就早一天复习,中考成功的把握就增加一份。然而,要顺利考上高中,似乎比登天还难。补课的第一天,各科老师都无一例外地向我们宣告了今年的中考分数线:634分。这就意味着,150分的试卷,平均每门功课要达到125分以上!想到如此高的分数,心里又多了一丝苦味。望着军训时的高一新生那兴奋的样子,我真是既羡慕又忌妒。

  初三的学习,充满了竞争,同学们仿佛成了考试的机器。往日里打闹的情景再也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众同学趴在课桌上复习功课的身影,那来回走动的几个同学,是穿梭于老师办公室之间请教问题的,往日里,上课的喧哗再也听不到了,课堂上人人都在聚精会神地听讲。是啊,此时不用功,更待何时?真要等到亡羊补牢,悔之晚矣。

  初三的生活,枯燥而又单调。每天都是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到家的两点一线。而无论是在家还是在校,所要做的事情都是相同的,那就是无休止地读背写练。每天所见的只是一样的面孔——同学和书本,还有那醒目的分数。

  尽管初三有太多的乏味和无奈,但我还是必须得面对它,读书人哪个不是打这里经过的呢?初三的日子告诉我,坚持就是胜利。

随笔作文600字 篇7

  每天都忙忙碌碌,没有一刻属于自己的安静。时时要面对着各种的喧嚣,趁着假日的间隙,午后到校园旁边的小湖边享受一下属于自己的时光。小湖还是那么的安静,还是那么的美丽,只是...

  记得第一次到小湖边是军训结束吧,刚刚结束军训,刚好遇上放假,舍友们都回家了,就剩我一个人在学校里面,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听多了各种的事故,不敢一个人出门,只是在学校周围四处走走。由于第一次离家很久,带着点小小郁闷和一点小小的乡愁一个人沿着马路走啊走,看到有条比较安静的小道就好奇的走去了,才发现原来竟然藏着这么美丽的一个地方,那天天气比较好就一个人呆在湖边很久很久。

  后来有时间的时候都喜欢,带着随身听,到小湖边一个人走走,尽管湖水并不是很干净,但总会觉得很是安宁。看微风吹过湖面的微波粼粼,柳枝的风中摇曳,或许是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比较亲近自然吧,总觉得每次去都会有不同的感悟,每次都会有不同的享受,四季变迁,花开花落,只有小湖依旧,湖边的大柳树也总是那么的青葱翠绿,或许这也是我喜欢这里的原因吧。

  现在来这里已经三年多了,熟悉了很多的.地方,只是每次心烦意乱的时候总喜欢到小湖边走走。时光就这么的短暂,转眼大四了,成绩不突出,没有自己突出的强项,看着身边的人都开始紧张的开始为自己的未来进行规划,颓然觉得好迷茫,了解了各种的招聘,各种考试都觉得好像没什么太适合自己的,习惯了一切安然的自己好像好害怕去面对,总觉得很是烦躁。带着忧伤带着郁闷再次来到那个熟悉的地方,再次看到熟悉的风景,或许人生也就这样吧,每个人,每个地方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天,既然现在没找到适合的那就等着适合的来找我吧,又何必去苦恼呢。认真对待每一片风景,认真走好每一步属于自己的道路,路是在自己脚下的。

随笔作文600字 篇8

  缺月低悬于灰朦的夜幕,夜色如一层厚重的纱,悄然间笼罩了山光水色,我信步走至僻壤,想在喧嚣世俗中寻得几分清静。

  夜晚的大自然,缺少了鸟语花香,略失些灵动生机。我环顾四周,却有着浓厚的水墨色彩,此刻的大自然似一位画道宗师,执笔而舞,笔走龙蛇间点缀出世间万物,挥毫泼墨中描绘出夜月美景图,墨痕未消,气韵犹存。我陶醉在水墨画之间,席地而坐,倾听蟋们演奏的动听乐章,顾盼闪烁的荧光烛火。

  蓦地,一束闪耀光芒自远方冲天而起,直达云霄——是烟花,接着骤然炸响,像一股酝酿已久的闷雷,一触即发,花火四溅!伴随着的,还有光彩夺目的光晕。那绚烂无比的火花,犹如仙女舞动人间,婀娜的舞姿驱散了黑夜。我闷闷不乐,这家伙不仅坏了我的雅兴,还极为高傲的.俯瞰着我。

  但很快,我的无奈被喜悦所代替。

  一束束烟火争先恐后地窜向天空,齐齐绽放,将原本昏暗的天穹映得五颜六色,我郁气顿消,眼眸流转着瑰丽火芒。烟花每一次炸响;每一瞬闪耀;每一抹芳华,都是为了迎接熄灭。须臾,当最后一束光华散尽之时,万籁俱寂。烟火越是闪耀,消逝之后就越突显静寂。空蒙的夜,一如既往,却又不同从前。

  烟花再美,不过一瞬。此景一如只叶扁舟驶过波澜不惊的碧波,骤然间掀起万丈狂澜,风平浪静之后又归于道道涟漪。烟火绽放,仅此一瞬!徒留于此地的,唯有一道清影,一幅水墨画。美景余韵犹存,我的心境却变了,我缓缓起身,拂去衣尘,踏上了归途。

  一路上,我感慨万千:烟火之短暂,不过弹指一瞬,为了成就璀璨,宁成尘埃,愿为灰烬。人生长路漫漫,唯有青春这个弯道风光旖旎,却如同烟火般易逝。青春是那样美好,又是这般短暂,稍纵即逝。我们应该将其牢牢把握,让短暂的韶华迸发出绚丽的光彩!

  “砰砰——”归途之际,又是一道道烟花冲向天际,在广翰的天宇闪耀,烟花可以再度绽放,可青春似水流年,一去不复返……

随笔作文600字 篇9

  我一直想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终于在《青铜葵花》这本书中找到了答案。

  看到书名《青铜葵花》时,我很好奇,青铜葵花是个什么东西呢?当我打开这本书才知道,原来青铜是一个男孩子,葵花是一个女孩子。

  青铜是大麦地村里的孩子,他是一个哑巴,是在一场大火中失去说话能力的。他长得特别像葵花因脑膜炎而死的哥哥。葵花是随爸爸一起来到干校的城里孩子,她有点胆小,在爸爸意外去世后,无依无靠的她被贫困善良的青铜家认领,成了青铜家的一员。

  青铜一家对葵花非常好,特别是青铜。为了葵花晚上能在家里写作业,他就去捉萤火虫、采莲花来做灯;为了葵花在演出时能带上漂亮的项链,他在冰天雪地里采冰柱,耐心的磨成冰球,做成项链。他还为葵花做了很多很多的让人感动的事儿。葵花对青铜一家也非常好,在奶奶生病时,为了挣钱给奶奶看病,她一个人偷偷到江南捡银杏。为了省下钱给奶奶看病,成绩很好的她,在考试时故意考砸而不去上学。她还教青铜认字、写字,让青铜成为了一个会写字的哑巴!

  青铜和葵花这对兄妹,在那样一个艰难的.环境下,就这样互相帮助、艰辛而又快乐的成长着。最后,葵花又回了城里,青铜因为思念葵花,整天昏昏沉沉的,突然有一天他在幻觉中看到了葵花,激动得竟然叫出“葵花”两字来!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是既沉重又感动,沉重的是,那个年代孩子们生活的贫乏,感动的是,青铜和葵花之间深厚的友谊!由此我想到了我才读过的课文《生命的药方》中的艾迪和德诺,德诺得了艾滋病,艾迪对他不离不弃,一直陪伴着他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才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朋友是不因贫困,疾病,危险,距离而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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