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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6 14:25:45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10篇【优秀】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随笔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随笔作文10篇【优秀】

随笔作文 篇1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抢了高伟的小汽车,想夺回来,可是我个子比他高,一把把他推到地上。他哇哇大哭,哭声引来了老师,我本有些心虚,害怕老师会惩罚我。不料,老师只是轻声安慰他,擦去他的眼泪,牵着他走了,我只以为她是偏袒我,心里得意洋洋。多年之后才知道,是因为我的爸是局长,所以从小到大都没有老师敢骂我,因此,在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低头,想要的东西在不必抢,太多东西,无须我努力争取。

  课桌是我的第二张床,可我嫌硬,一点都比不上我家那套别人送的红木沙发。在学校,只要不影响周围的同学,对于我睡觉和玩手机老师从来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就算我迟到了,还能在我那帮书呆子同学羡慕的目光下大摇大摆的走进教室。正因如此,我和我同学的关系比陌生人还淡漠,除了高伟,儿时的龃龉并没有让我们从小学到高中珍贵的友谊产生隔阂。

  高二的盛夏,头发白了一片,总爱穿那套深色西装的校长站在操场的国旗下发表自以为是的宣言,教育我们要努力要吃苦,高考就在眼前啦!白花花的日光下,一群面带菜色,鼻梁上少不了一副眼镜的同学低垂着头,脸上的隐忍仿佛耶稣受难。而我内心的得意如同炒熟的板栗,炸得我心情荡漾。父亲曾对我说:“家里并不要求你参加高考。出国、买个文凭、或者现在就可以帮你找个工作,你随便选。”在我看来,选择高考无疑是最累而回报又甚微的路。校长那句“高考不就是你们唯一的出路,也是最好的出路”?显得尤为可笑。

  大约是在某个困顿的午后,我问高伟:“你以后会去哪里读书?”

  “我想去清华,那是我的梦。”他的眼里充满希望,我暗笑他的理想主义,但没有打击他。

  高二混完,爸爸动用关系稍稍“美化”了我的会考成绩,顺利拿到了红色的毕业证。我稍稍舒了口气,打算九月份就去美国,不继续参加高三和高考。爸爸对此并不意外,在此之前,我还要去见见我的老同学。

  唉,一觉又睡到中午,到学校门口的时候,那个以前经常因为我迟到而拦我的门卫问我为什么不穿校服,我懒得解释,掉头,轻车熟路的从后门翻进去。一路上只见香樟的疏影摇摆,不见几个人,所幸我还没有忘记我们班的路,打开门,只见一条鲜红的横幅上写着几个大字——“离高考还剩**天。”令人生畏,倒有几个拼命的昔日同窗还在苦读,看到我,眼里飞快闪过一丝惊讶,继而漠然埋首于书海之间。气氛微微尴尬,我对此毫不在意,往高伟的抽屉塞了一袋旅游带来的夏威夷果。敞开的窗户卷入干燥的夏风,洁白的窗帘上下浮动,我熟悉的一切和放肆的青春终于与我挥手作别。

  初到美国的日子十分新鲜,西海岸的空气清新,没有纽约东海岸的纸醉金迷,人们也很好相处,尽管没有父母的管制,可我的脾气和生活习惯渐渐改善起来,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畅快。好景不常,一通电话突然把我带入前所未有的恐惧。爸爸了!在于爸爸短短两分钟通话中他的声音十分慌乱,他呢喃:“快回国,只有靠你自己了!”我失控的呼喊:“我该怎么办?”一串忙音伴随着我的`绝望沉入深深的太平洋。

  我回国了,带着一身灰溜溜的尘土。妈妈的脸上流淌着泪水,寂寞的守在空荡的房子里。远亲近邻和那些挂着笑找爸爸办事的人也再未踏足,背地里嘲笑我们的落魄。

  我沉浸于自己的伤感,用酒精麻醉自己麻木的大脑。在美国我根本没有学到一技之长,连毕业证也未拿到。如今的我,只是个废物,偶而的清醒,我开始怀念我的学生时代,要是我认真学习,参加高考,人生的路或许更简单。而那群被我瞧不起的书呆子,已经冲出象牙塔,本想自己的人生路吧?。

  收到高伟的短信是我始料未及的。

  赴约的那天,我找了件几年的西装,勉强能穿,穿在臃肿的身上,有些潦倒。阳光灿烂的午后,高伟那自信成熟的神色,扎入我眼帘,刺得我几乎挂不住脸上的笑容。

  他说:“高考帮他实现了梦想,闪亮的名校毕业证让他轻松得到了重用,之后自主创业,事业风生水起。我低头啜着咖啡,真苦。

  “我知道你最近的生活也不容易。”他语气小心翼翼。“我们这么久的朋友,我想帮你个忙。不然你到我们这,我帮你找份工作。”我沉默了一会,鞠了一躬。

  后来我在高伟的公司做了个计算机管理员,没有过硬的基础,技术还要从头学,日子一天天安定了下来,下班的路上看见耷拉着脑袋的高中生,胸腔中总涌上一阵怅然。

  高考是道坚硬的堡垒,城内是会让玫瑰枯萎的沙漠,但只要不失去方向,一定会走出漫天黄沙,迎来绿洲。而高考之外,是广阔的海洋,看似风平浪静,抱着侥幸迟早会被卷入巨浪。

  青春的我一直在寻找最简单的路,兜兜转转六年后,蓦然回首才发现最简单的人生路本就在我脚下。

随笔作文 篇2

  总感觉好久没写了一样,想说累的慌,趁着洗衣机洗衣服的空闲来说点什么,写的什么。

  这几天,该怎么说呢?帮忙带个三岁的娃,其实也没啥,主要是这娃半夜总要醒来哭那么几次才会好好睡觉,这段时间身体就比较弱的我格外纠结,因为没睡好,我特想睡觉,奥!还有就是她白天也不怎么睡觉,好吧,小孩精力旺盛,在妈妈怀抱中时睡多了~我估计~

  很重要的原因是,这娃粘他爸,爸有事出去了,得三天的样子,然后呢,他老爸说给我个任务,叫我带他家大女儿,是寸步不离呢跟着她……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妮儿一不见我就问我去哪儿啦,开始那天是拉着她妈妈的手来找我,今儿中午吃个饭吧,我端着碗到大门外去透透气,两分钟后门打开了,原来是她哭了,好吧,我又端着碗进去,三两下扒啦完米饭,哄还不停劲儿哼叽哼叽着娃娃去了。

  我是多么期待她能睡个中午觉觉呀!可是呢,没能如我的愿,午觉什么的'今天没有,我也没睡成。她也没有太闹得,下午是这样过的——看《熊二小时候》,她倒是怪哈皮的,“哦!熊二长大咯”“光头强也长大咯”……“熊二说团子‘生气的时候也可爱!’”……上帝!原谅我看的是第二遍,所以我说“嗯~是的~啊~哈~”她看动画片,我看手机,时不时跟她说说话,关注一下她看到哪里了,配合她兴奋一下下~再顺便叫她喝点水,她妈妈说的啊!

  为着我有些敷衍的态度向上帝忏悔~

  人家小孩**姐姐**姐姐的叫着我,小手拉着我的手这玩耍那玩耍的,一天经常听到:“**姐姐,你背我,行不行啊?”,晚上还叫我和她一起睡,听她妈妈说她以前都不要别人和她睡觉的,也就是说她现在格外喜欢我,不要太受宠若惊了!

  哦!还有,我格外喜欢听她的声音特好听,没法分享,这上面不支持插个声音,真呢很有意思,简直是太有意思了~

  哎~不说了,我的衣服洗好有一会儿了,我得赶紧凉凉衣服么去看那妮儿了!

  奥!希望今晚不要哭了,好好睡觉吧!

随笔作文 篇3

  喜欢你忧伤时,眼睛泛着星光——耀眼!!星星!!!

  喜欢你烦恼时,眉毛皱起——可爱!!逗人!!!

  喜欢你撒娇时,很真诚的恳求并摇着我的手——娇气!!可恶!!!

  喜欢你生气时,用我听不懂的家乡语骂人——傻气!!可笑!!!

  喜欢你想哭时,把头靠在我肩上——开心!!幸福!!!

  喜欢你无聊时,短信连带QQ信息一起发给我——怪卡!!喜欢!!!

  喜欢你高兴时,勒着我的脖子连蹦代跳——难受!!窒息!!!

  喜欢你感动时,连泪带笑抱着我说原谅我——LOVELUCK!!对不起!!!

  喜欢你睡不着时,半夜三更的打电话给我——要命!!欠觉!!!

  喜欢你走累时,全身萎缩的'摊在我的背上——好累!!没办法!!!

  喜欢你到家时,突然转身KISSMEANGRUNQUICKLY——傻瓜!!开心!!!

  喜欢你觉得热时,拉着我去逛电风扇——有意思!!鬼灵精怪!!!

  喜欢你耍赖时,一直不断的诡辩:就是就是就是你——可恨!!委屈!!!

  喜欢你喝醉时,在梦里喊着我的名字——心疼!!欣慰!!!

  喜欢你吃饭时,呆呆的望着我吃——拜托!!不自在!!!

  喜欢你喜欢我时,大声说你喜欢我——兴奋!!中奖了!!!

  喜欢我喜欢你时,抓抓头然后回答ME,TOO——傻笑!!呵呵!!!

  喜欢你,一切一切的全部!!喜欢就是喜欢你!!只是喜欢你!!

随笔作文 篇4

  深圳,一座现代化的南国都市。在这里,我生活了十年。费翔那首《故乡的云》,诠释了这漫长的青春岁月。……当年我豪情万丈,归来却空空的行囊……,那沧桑的旋调,苍凉了我那渐渐苍老的心。

  当晨曦尚浅,我便骑着单车,穿过大街小巷,赶往公司,开始一天的工作。万家灯火之际,再披一身疲惫,慢慢回到租房。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十载春秋,悄然而逝。不同的只是上班的公司和岗位,陌生的.面孔的天南地北的乡音。

  季节的风吹过发梢,不经意间已有数屡白发乍现,人到中年?!小女儿已然绕膝承欢,而立之年,情何以堪啊!文学的殿堂曾多少次在我年少的思绪里闪烁,时过境迁,在生活的洗涤中才发现,那只是一个遥远而不可企及的梦。而今,更是越来越迷离在昨日的风尘里了。

  常有和朋友们一起买醉的冲动,在那种恍惚中,似乎可以重寻当年痴狂的影子。然而,到最后却只剩下物是人非的感慨和无奈的叹息。曾经多少次立誓回到故里,不再南行,可是生活总是一次次把我从家乡的宁静抛向南城的喧嚣。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落日西沉的时候,在伤心垂泪的时候,翘首西北,权当聊以慰籍天涯苦旅的怅怅之心。

  深圳的天空,没有属于我的一隅。却不知何时是归期……

随笔作文 篇5

  世界是时候有一样东西,它叫做缘分。是不是总有许多的牵扯,已然选择了放弃,为什么上天又想来捉弄我。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相思之时企求巧遇,可是却总是不能,放手了,不再想遇到,却又巧遇连连!

  今天又是两次心灵的.冲撞,早上放学,慢慢游走与街头,托着疲倦的身子踏上回家的路,这时,不知道为何不自觉的一回头,或许是听到了车子的声音,却与她四目相对,就一刹那,她骑着车子消失在人海之中,我依然慢慢游走,心被轻轻拨动,但马上被理智化为平静了。

  下午来学校,走在大门口之时,心中还在想着魔兽的打法,正在关键之时,又是一个不经意的回头,却又奇迹般的与她相视着擦肩而过,心又一次被打乱,又归与平静,我成长了,懂事了,更明白了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伤。

  既然没有缘分,又何必有那么多擦肩而过,既然不想回首,便让心灵平静!

随笔作文 篇6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的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回感到有一种温热的的暖流富有炽感地流过,从而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曹文轩

  心中的大峡谷遥远而美丽,心中的女孩儿飘渺而迷人,根鸟放弃过、坚持过、体验过、享受过……他经历的一切一切由一个梦而起,小说归根是小说,充满了并不真实的幻想与浪漫。我不可能经历到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即使这是真的,我也决不会在这样急速奔跑的社会中抽出时间去追逐一个纯粹的梦,我想,谁都不会的。我们是麻木的,天上飞着白鹰:哦……鹰啊,还是白的,挺新鲜,飞去吧,我还有事要干。梦里有让自己砰然心动却不曾相识的人:我怎么会梦到这样的人呢?他谁啊…算了,不想了..累死。脑子中出现美丽的大峡谷:嗬,景真是不错,这会是哪呢?人做的梦还真是奇怪啊……

  ……

  有谁想过去追逐它们呢?那么,作者曹文轩究竟写这篇纯美的小说干什么呢……我想,他要说的一个是信念,一个是情感。

  根鸟的信念是一次次丢了又拣回来的。他一直在追,但是现实又经常羁绊他的脚步。摔倒时他无比的.狼狈,如同一个醉汉醉倒在街上,拿着酒瓶狞笑着唱着自己也听不出调的歌,样子恶心而难以理解,冰冷而无比孤独。当他又找到信心向前进时,他那放光的眼睛俊朗而坚定不移,但又迷茫而忧虑不堪。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拿起镜子照自己的脸,经历了这么多,自己变了么?于是笑着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变了,我变得淡定了。因为一切的困苦都会让人变的更成熟。这也许就是一个人抱着信念行路时所要经历的吧:摔倒决不能就地躺下,要撑着地,站起来。

  根鸟是个逐渐走向成熟的青少年,这时的他像我们一样,感情丰富,容易爱,希望爱,追求爱。当他面对喜欢的女孩的时候眼神中透着可爱的羞涩,想看身边的她却不敢转头,当女孩子接受他时又怀着诚挚的心与女孩在一起。这感情,实在明亮,实在纯洁,但,实在难寻。当根鸟离她远行,独自面对生活时,他总会回忆起她,回忆起那份感情,即使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嘴角也会泛起甜甜的笑,笑里有思念,有幸福,也有分离的苦涩,望着月亮,边在心中呼唤女孩的名字,边进入梦乡。感情——让人哭得痛苦,笑得开怀的药剂,珍惜一切的感情,让心,跟着它跳动。

  “当一个人拥有自己珍惜的感情,并可以在一切困苦中找回信念,那么他的心里已经存有无人能比的财富,这财富,也可以净化他的灵魂,并且让今后的人生路更平坦和温暖。”

随笔作文 篇7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培根随笔。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七世纪著名的哲学家和文学家弗朗西斯培根。这是一部世界性的经典著作,它语言简洁,直接犀利,文笔优美,格言警句迭出,大多是论述人生重大问题以及人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思想深刻而精彩,见解独到而精辟。这本书中讲述的培根对人生的感悟,许多的处事方法和思想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绝对是青少年阅读课外读物的不二选择。这本书中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有论死亡,论逆境,论友谊等。培根随笔读后感

  读到论死亡,我明白了死亡是生命的必然规律,是人生旅途的终点,也是人生旅途的另一起点。培根从人们害怕死亡,不敢直面死亡这一个逃避心理出发讨论了有关死亡的话题,论述了自古以来的一些英雄人物都直面死亡,战胜死亡,说明了死亡其实并不可怕,也没有那么痛苦。我认为人们之所以对死亡的到来感到恐惧和害怕,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他们在生活中受到他人及社会的影响,根深蒂固的'认为死亡是一件可怕的事,二是伴随着死亡而来的东西将死亡衬托得极其可怕。其实只要我们坦然面对死亡,就会克服这种恐惧心理,就会发现死亡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而且,人类的有些精神是可以无视死亡的。爱国之心献身死亡,勇敢之心蔑视死亡。

  论逆境中的一句话使我受益匪浅,那就是塞内加的一句高论;顺境的好处固然令人羡慕,但是逆境的好处则令人赞叹。培根在文中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和顺境相比,逆境更能锻炼人,塑造人,而人的一些美好品质和崇高精神往往都出自逆境。而我也是如此认为的,不经历风雨怎能遇见美丽的彩虹,不经历逆境怎能更好的成长。

  论友谊这篇文章告诉了我朋友的重要性和友谊的可贵,朋友在阳光来临之时陪我们一起享受温暖,在暴风雨来临之时和我们一同面对。所以说,朋友既可以在我们郁闷脆弱时给我们心灵的支持,也可以是我们变得更加理性。正因为友谊如此可贵,我才更要珍惜自己的好朋友,使我们的友谊在前行的路上更加深厚。

  培根随笔中的文章无一不是能够对我们青少年的成长有着深刻教育的,每读一篇文章,我都能从中找到值得我学习的东西。如;我明白了死亡并不可怕,也不值得恐惧,那只是我们人生的另一种开端。逆境是我们走向成功的基石,我不再抗拒逆境,我开始坦然接受它,战胜它,将它变成我成长道路的垫脚石。友谊可以慰籍心灵和加强理性,只有与朋友一起同行,互相学习才会更好的取得成功。

随笔作文 篇8

  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孩子都不喜欢上学了吗?

  因为大人们印象中的学校啊早已变了味道。

  刚刚进入校园的时候也许你还不觉得,回家之后也许会向你的家长炫耀:“我们班的谁谁谁人特别好……”但当你和这些人相处久了,你会发现你的身边埋伏着一群“影帝影后”。刚开学时的亲切友好不过是一种表演,你认识不久的新朋友也可能会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对你冷嘲热讽。

  家长们总是说,“你们现在还太年轻,不懂社会的残酷和黑暗。”怎么会?不算平时看的书里有多少都曾向我们展示过这个世界,在我看来,学校这个地方就是一个微型的社会。在这里有合作,有竞争,有欺骗,有背叛。它不再是一个仅仅供我们读书的.地方,而是一个试炼,一个步入社会之前的试炼。

  你要做好时刻被别人捅刀子的准备,那个人甚至可能是你自以为最信得过的人,除非你能做到百毒不侵。你要做到对自己的秘密守口如瓶,不告诉任何人,不然“我就告诉你一个人,你可得保密”这句话,可能就要传遍整个学校了。

  你要知道,学校里可不乏女生,而有女生在的地方就少不了勾心斗角,遇到这种事的人估计不在少数。女人是一种善于伪装的动物,她们会把自己最光彩的一面展示给众人,而女生之间的明争暗斗,多半是从友谊开始的。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在这里,可不止三个。

  以前小时候听到别人对学校的描述,说那里是他们人生中最好的时光。

  但在这个时代,许多孩子小小年纪便体会到了这世间的薄凉,常听大人们说:“现在的孩子都早熟。”早熟么?不过是遇到的坏人多了,渐渐也就懂了些,便开始学会把自己武装起来,给自己戴上一副面具,强迫自己收回眼泪,做一个百毒不侵的人。

  也许,这也是时代的一种进步?

随笔作文 篇9

  《培根笔记》读后感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他不但在文学、哲学上多有建树,在自然科学领域里,也取得了重大成就。培根是一位经历了诸多磨难的贵族子弟,复杂多变的生活经历丰富了他的阅历,随之而来的,他的思想成熟,言论深邃,富含哲理。这本书就是他的言论集。“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其中,最让我感慨的还是“论死亡”这篇随笔。因为,我认为这是最重要的。人如果没了生命,那还谈何友谊,谈什么幸运、财富呢?因此,只有活着,才能实现你的愿望。然而,人活着并不是虚度年华,而应该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刻、一分、一秒都不可以错过。人在世就得使你的生命有意义,要为自己的目标、追求不懈努力,你要相信:胜利的曙光时刻在等待着你的凯旋。而我们呢?真正明白了吗?虽然很多人都很畏惧死,虽然这个字眼会让我们的恐惧油然而生,可是如果你的人生已经很充实、很美好了,“死”又算得上什么呢?你已经不枉此生了,你会觉得人生好幸福。聋哑盲人海伦·凯勒,这是一个众所皆知的大人物了,对待她,你抱什么样的态度,心里应该很敬佩吧,我想只要有一点点怜悯之心的人都会感动,甚至为她而哭泣。这样一个残疾人和我们这些正常人相比,我们当然占了上风了。那又畏惧什么呢?我们为什么就不如她呢?照理说,我们有能力学得比更好。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中,命运会因你而改变,人生会因你而绚丽多彩。所以,挑战是必不可免的。生命本是一泓清泉,只有挑战自我的人才能体味出它的浩荡;生命就像一首优美的歌曲,只有挑战自我的人才能谱出优美的旋律。把握你的生命,努力奋斗,撒下汗水,不断耕耘,为你的人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弗朗西斯·培根曾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一个好学深思的读书人,往往是一个才情并茂,文采飞扬的人。而培根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随笔展现了他的文采,展现了他的人格,也展现了他的论点。

随笔作文 篇10

  大年夜里放焰火,是万家常乐的事,但也是孩子们的趣事。

  吃过年夜饭,现在的孩子们已经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这个“东风”指的就是黑暗的夜晚。夜终于来到,天总算深了,一些孩子已经按捺不住自己兴奋的心情,点起了烟花。“砰??砰??啪??啪??”这是烟花的声音,烟花的颜色则更比天上的繁星绚丽缤纷,形状就是在深夜黑暗的天空中绽放开的菊花。如果把颜色和形状连起来形容,我只能用像万花筒一样了,因为我无法用其它的物品来形容这烟花了。

  孩子们将飞上黑夜的礼花供万家人来观赏,而一些不能飞上夜空的焰火就只能邻里间欣赏了。

  我最喜欢的是二哥带来的“火树银花”。点燃导火线,火花迸发出来。开始特别的矮小,就像是火树的.树苗,紧接着,火树成长起来,越长越大,成为一棵成年的火树,差不多有柳树这般高。就如名称一样,火树还会开出银花,滑稽的是,银花没有花骨朵,直接开放出来。这样美丽的“图画”,是因为火树衬托出银花,还是银花把火树打扮?

  我观赏着这棵“大树”,不觉狂风一吹,大树瞬间消失了。因为冬天太冷,枯萎了吗?是因为狂风把“火树”吹倒了吗?还是风把这棵“火树”带走了,吹入其它孩子的家里,让他们也欣赏这棵美丽的树?

  天上的繁星不出来,怕看见比自己美丽的礼花。地上的孩子不知道,误把礼花当做天空中闪烁的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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