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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9 15:59:47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8篇(荐)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随笔作文8篇(荐)

随笔作文 篇1

  我渴望外面的世界,最远大的梦想是像三毛一样拖着行李箱行走世界,写自己喜欢的文字,爱自己爱的人,即使最后一切都消失了,在潇洒的结束自己的生命,她活得很成功。或许别人说太不现实,但我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一个人行走,像一根游草,去见识这个世界,或许会遇到生命中重要的那个人。

  亲情,友情,爱情,囊括了人类所有的情感。每个人都必不可少这三种感情,在我少年时觉得朋友就是我的一切,那时对家始终叛逆,讨厌父母的管教,渴望自由。但我在成长,爸爸妈妈却在老去,于是家,亲人才是我的全部,他们才是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走在叛逆青春的尾巴上,终于能够客观地看问题了,我真的开始长大了,才发现以前的我是多么的幼稚,傻的可笑,失去许多东西。

  爱情,很神圣的一种情感。最喜欢文艺爱情片,是那种淡淡的,悲伤的感觉。我注定喜欢悲伤的事物,悲伤的小说,悲伤的电影,悲伤的天空,悲伤的宿命。当男女相爱时,就预示着悲伤的开始,只是过程充斥着欢乐罢了。上帝创造了男人和女人就是一种悲伤的错误,有了人类,有了悲伤。女人的世界是男人,男人的世界是世界。从来都是女人如一连清水,任凭波荡。安妮宝贝说,女人对男人最彻底的.爱慕,是想为他生养孩子。这是用母爱诠释最伟大的爱情。我希望我是个在海上漂流的瓶子,里边装满爱的信笺,一直飘啊飘,飘到我爱人的彼岸,让他亲手打开我,阅读我爱的宣言。

  时间是治愈痛苦的最好良药,饮下时间,你会忘了曾经的伤痛。那些我们以为最不能忘记的就在我们转瞬间忘却了,我们继续生活,我继续我的悲伤旅程。前苏联破译大师安德罗说过,谁记的一切,谁就感到沉重。我想喝下一碗孟婆汤,忘记前世今生,在梦中到达我的撒哈拉........

随笔作文 篇2

  自由的方向,更适合飞翔。——题记

  创造者对于一支铅笔说:“你不能盲目自由,不要过于固执,记住你最重要的是内在,不管是什么状态你都要写下去。”这句话真的像极了我们,我们这个年纪,处在成熟与幼稚的交叉路口,总是自信满满的认为自己早就成熟,实则不然,我们这个年纪受到了太多的约束,来自各方面的约束:家长的、老师的、学校的……我们早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远走高飞,离开这些约束过“自由”的生活。这就是“盲目自由”,倘若没有了来自各方的约束,没有了约束所给予你的压力,你会变成什么样子?像脱缰的野马,肆无忌惮的在草原上奔跑,欢天喜地的享受这来之不易的自由,然后骈死在草原上,是吗?倘若你没有了约束,你在生活中大肆的放任自己,那么你的人生已经失败了一大半儿了。所以不要盲目的幻想自由。

  我妈说我爱钻牛角尖,总是很倔强,的确如此,我本身就是一个固执的人,我总说:我自己走出来的路,就算是个坑,我也会把它填平了再走。制造者对铅笔说:不要固执,要承认你所犯的任何错误,并勇于改正,在错误上从不固执。这是一个好习惯,犯了错,改正了,我们会从错误中学到很多。我从不在错误的事上固执,因为不管你多坚持,错的永远都是错的。发现错误及时改正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补救办法,如果固执的认为错的是对的,那后来的结果也就不必大惊小怪了。

  不管你的外表如何,最重要的永远都是内在。一个人,如果他的外表普通却满腹经纶,那么即使他没有一个惊艳的外表,但他也会有良好的修养,不管外表如何,生活还是会继续走下去,不忘初心,才能方得始终。

  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做一支铅笔,学会不盲目自由,学会不固执,学会人要富有内涵,学会做好自己的工作。“在你走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我们还要学会做有意义的事,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学会有约束的生活,学会有意义的生活,只有这样生活才能有意义。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随笔作文 篇3

  就快要各奔前程,你去成都,我在重庆。当初你因为我考了师范,所以你也自告奋勇的填了一所师范学院,为的仅仅是工作以后可以有很多的假期,让我们一起去实现我们计划好的未来,一起去旅行。你说你会买一只相机,一起拍很多照片,可以一起玩到老,我总是笑笑。因为我一直坚持,旅行绝不带相机,值得留念的并不是风景,而是身边的你。像我这样不可一世的无赖性格能演绎出什么浪漫?你也不生气,因为你从不把我的想法当成想法,永远活在自己演绎的世界里,我也一样。

  当初真的好笨,没学过一天地理的我只知道重庆和成都是邻居,所以大学里我们就算分居两地也一定相隔很近,我可以经常来看你。后来才知道,从合川火车站到重庆和成都走的居然是两个截然相反的方向。原来冥冥之中,我们早就在当初幼稚无知的计划之中背道而驰了。但知道了也不重要了啊,因为之后没多久我们便分手了。

  曾经,我只觉得我们心的距离越来越远,渐渐地失去了联系。现在,我才感到,我们的未来,也开始往不会再有任何交集的方向发展。我依然执着地在等你,只是你可能不会再在意。

  如果某天,我们还能在一起,或者只是心如止水地坐在一起聊聊我们的过去。我想,我依然会为你哼着那些跑调的歌曲。因为你说过,你喜欢唱歌总是跑调的何继,我说,我是故意跑调的。过去的是非真的很难理清楚,但我也很少在过去的是非上纠结,我是个偏激的人,但我从不在过往中偏激地去埋怨谁对谁错。反正都是要去回忆的,我们何不选择甜蜜的那部分呢?那里本就没有是非观念,只有我们都很幸福。

  记得高三那会儿,我们总是期待着毕业,期待着会有美好等待着我们。可是毕业已经好久了。曾经让我暂时放下梦想,孤注一掷的高考也渐行渐远,模糊在我的`记忆里。但那些天,我们的故事我不想忘记。做什么都大而化之的我,眼看高考在即,还会怂恿你去逛街。我们可以在街上正大光明地牵着手。你还吵着让我给你买了一个特别熟气的铃铛。那个时候你还会担心老师的责怪,而我总是埋怨你什么都担心,你应该了解我就是那么一个无赖,只要还有命在,天塌下来也会毫不犹豫地去扛下,何况只是老师的几句责骂,我脸皮早就厚到非他们几句话就能戳破的地步了。在我的记忆里,好像也只有那几天,()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牵起你的手,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每次逛街,我都会不自觉地牵起你的手,而你总会默默地挣开,而且当我任性的时候,你也总能够给我一个松手的理由。

  最后考英语的那天下午,下着好大的雨,一考完,我便迫不及待地跑到你的考室来找你,可是你已经走了。那天下午,我们一起回家,好大的雨,我们明明就有两把雨伞,却执着的同撑一把伞。那个时候,我才明白,其实我的要求并不多,能偶尔有着那样的甜蜜,便足够了,能和你腻在一起,便很幸福。

  第二天的英语口语考试,我没有参加,因为我很不喜欢英语,但我依旧送你到考场,那天很冷,傻傻的你却穿得那么少,一路上依旧下着好大的雨,到的时候鞋子都湿透了,我把我的衣服脱了给你穿上。那个时候,我真觉得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在一起唯一没有拌嘴的几天光阴就那么过去了…

  写到这里,不知道要怎么继续下去了,为你唱过的歌,你是否都记得…

随笔作文 篇4

  为人子女者,此时除了愧疚、心疼之外,我真不知该做些什么。所幸女儿一天天的成长经历能带给父亲一丝快慰。终于,在家人的帮助下,父亲在工商局的收发室里工作下来,环境整洁,同事友善,他的眉心终见舒展。

  工作之余,我和丈夫有成了他的牵挂,气温不高,丈夫的摩托车不好打火。他就趁着我们午睡的.空隙,推去修理然后在送到丈夫单位去,赶上丈夫有课,他在外面一等就是40多分钟,门卫当他是丈夫的父亲,原来是岳父,这个“岳父”和“父亲”疼爱孩子的心没两样;我下晚自习要21点30分,无论丈夫接不接我,他都会站在门口直等到我回家,那个不高的、微胖的身影印在我心里却异常高大。

  看来,父亲这一生都要背负着我们这些“拖油瓶”,他顾虑太多,牵挂太多,也因此而幸福太多

随笔作文 篇5

  俗话说“今日事今日毕”,就是告诉我们一天的事情就要在一天之内完成,不能拖延。话虽如此,事实上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事情:该在今天洗掉的衣物啊,该在今天背了的书啊,该在今天做好的作业啊……有些人总会一脸厌烦的嚷嚷:“啊…。。。好烦,今天还是算了吧”。然后在电视、电脑上耗费掉自己宝贵的时间。等到第二天,看着自己泡了一夜开始发臭的袜子,还背不下来的`书,还个字未写的作业……想必心里也会默默地叹息,为什么我没有把握住昨天呢?

  与其为浪费掉的昨天惋惜,然后还着昨天的债;抱怨着今天的事务繁忙,将今天的任务推给明天。如此循环,无法脱身,落得身心疲惫。我们为什么不把握住今天呢?

  是啊,只要每天都能完成自己该做的事情。那么留给我们的,不就是充满期待的明天及毫无遗憾的昨天么?那么留给我们的今天不就是毫无压力,轻松自在的么?这样的日子才叫做生活呐。

  在列宁的一篇回忆录中写道。有一个同志向列宁汇报工作,列宁批准了他的计划,并问道“你打算多久开始呢?”那位同志回答“明天开始”列宁听后批评道“为什么不是今天呢?就是现在!”可见,一代伟人列宁是非常善于把握今天的。

  当然,也不必为逝去的时间感到惋惜,因为那已成历史。同样也不要逃避今天,毕竟这已成事实。记住,时间是宝贵的。最宝贵的时间不是往昔,也不是未来,而是现在!过去的时间已经过去,它们影响不了你,未来的时光还在未来,他们改变不了你。你唯一的财富就是现在。

  珍惜现在吧,诸位,把握好今天吧,诸位。从现在开始还不晚,谁想让昨天的重担和明天的重担同时压在今天的自己身上呢?所以,付出行动吧!

随笔作文 篇6

  一直以来,我的人生就好似一辆被驱使的马车,在既定的轨道上前行,前行。

  记忆中已找不到入学前的时光,回想着走过的那笔直的路,从小学到大学,只是不住的奔跑。没有想过太多,或许,是没能力去了解太多。然而,在这条路即将走到尽头的今天,被放开牵绳的我,不知不觉中,已习惯了去简单的奔跑,习惯了不去思考。人生的路有很多,在去选择之前,我能想到的又有多少?生活重要的.是活着,还是快乐的活着,还是清醒的活着?

  记得看到过这样一句话:“生活的悲哀在于,人真的可以变成自己曾经所讨厌的样子”。那么,真的是这样么?也许是,也许不是。走在学习之路上,我们每天都在接受新的东西,伴随着奔跑,知识在积累,眼界也在慢慢的开阔。成长的结果必然是摆脱曾经那个幼稚、无知、鲁莽的自己。人会变,因为只有变化才能让自己更好的生活,改变自我,才能继续追求卓越。但是,我们的改变会与自己曾经的期盼背道而驰么?我想,这关乎我们对自己的把握,关乎信仰。

  《中庸》得开篇是这样说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一个拥有完整人格的人,他有着自己的行为准则,他的改变也必然是在自己的道路上不断完善自我。修道之谓教,“教”我理解为信仰,而信仰作为一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变成自己所讨厌的样子?

  我想,我们需要一个信仰。信仰不是盲从更不是迷信。我想,真正信仰上帝的人肯定不是为了让上帝去拯救他们,而是因为相信有神,让他们懂得了谦逊,学会了宽容,让他们能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拥有对生活的无限热情和希望。因为他们有一个阳光、正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于是,他们活得清醒,活得快乐。

  我庆幸在自己的道路上,在无数个夜晚的迷途中,终于对自己有了一个大致的把握。或许我的信仰还为确立,但至少有一个大致的方向,让我不致迷失。至少,在我看来。

  几个亲人,些许为数不多的朋友,眼前一座隐隐的天空之城。人生,不过尔尔,生活,如此而已。

随笔作文 篇7

  她—在我孤独的时候陪伴我;在我跌倒的时候把我扶起;在我伤心的时候哄我开心。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沈凌云。

  沈凌云是一位漂亮可爱的女生。她长得瘦瘦的、小小的,是我和同学们的开心果。她有两颗大大的门牙,还有一张小巧玲珑的嘴巴。小小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漂亮的'小眼睛,在那双小眼睛下,还有个可爱的鼻子。

  沈凌云还是一位性格活泼、开朗的女孩,她学习优秀,她最喜欢的科目是英语。沈凌云是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了。我记得再一次干值日的时候,剩下的值日生都走了,只有我和沈凌云留下把边边角角都打扫干净了。我和沈凌云有一个一样的梦想,就是当美食家。她说:“当美食家可以吃遍天下美食,而且还不累,这样的好事有谁会不愿意呢?”虽然我们两个都不是很胖,但当美食家是我和沈凌云共同的愿望。

  沈凌云,我永远不会忘记你这个好朋友的,因为你是我的开心果啊!

随笔作文 篇8

  始终难以忘怀那一次回乡下的日子,因为那只鹦鹉的影子总是萦绕在我的梦境里……

  鹦哥已经走了许久了……

  “奶奶,鹦哥还会回来吗?”

  “不会了,它已经走了。”去年回乡下,头一天,就见到一只老鹰在攻击一只鹦鹉。出于同情,我请求哥哥用弹弓把老鹰打跑了。鹦鹉像落叶般飘了下来——它的翅膀被老鹰啄断了。

  我对这只鹦鹉一见钟情,便求爸爸去买一个铁笼把它养起来。这是一只十分漂亮的绿鹦鹉,说是绿,其实它身上还有几根黄羽,红羽和白羽,只不过绿羽较多罢了,救它时,它只有手心大小。一双黑黑的小眼睛像镶上去的宝石似的,还不时偏着头骨碌骨碌的转着,似乎一点也不怕人。当我把手指伸进笼里,它那金黄色的'尖嘴便毫不客气地啄我,忽然眼睛一转,头骗过来望我,好像在打什么鬼主意。果真,嘴啄还不罢休,爪子也开动了。细尖的爪子在我的手指上跳来跳去,像是在免费按摩我的手指。我收回了手,它还意犹未尽,用爪子抓住铁笼,居然要把脑袋伸出来和我“搏斗”。

  过了大约半个月,一天,哥哥突然心血来潮,要给鸟取名字。叫什么好呢?我用心地琢磨着。一个念头在我的脑海中油然而生:鹦鹉会说话,八哥也会,干脆合二为一叫鹦哥好了!于是,它就有了一个十分霸气的名字——鹦哥。

  很快,暑假已经要结束了,由于爸爸担心鹦哥会影响我的学习,就把鹦哥留在了乡下。

  开学没几天,奶奶打电话过来说:“鹦哥在你们走后,食也不吃,水也不喝,已经饿死了。”听着听着,我心里空荡荡的,泪水奔涌而出。

  鹦哥,我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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