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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8 15:06:11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必备(7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随笔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笔作文必备(7篇)

随笔作文 篇1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小蜜蜂作文乐园上了那熟悉的三台山,而我呢,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想着:三台山、三台寺、三台无、三台溜……不禁大笑起来。

  一些不知不觉的野花在路边躲躲藏藏,而那些高高的树呀、鸟呀,都看不到。刚下完雨,地上湿漉漉的,不时会有鸟儿在树枝上唱着歌,让这阴沉的天气也变得开朗起来。

  半山腰,我和一些同学谈起了一些有趣的话题。望着远方,我不知不觉走进了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脚下是那光滑的鹅卵石,而地上铺满了金黄的银杏叶,踩上去就如踩在黄金地毯上一般,嘎吱嘎吱响,像是在为我们吟唱一年四季的歌谣。远远地,看见个童话小屋,刚想踏进去却又返回了那条依旧熟悉的道路。

  到了山顶,许多同学都去三台山里当“乞丐”了。我还是留在原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转眼间,同学们的`嬉闹结束了,我们也该下山了。是从另外一个地方下去,却丝毫没有陌生感。只不过每一次来三台山,都给我留下了不同的印象。

  脚步突然变得很轻快,走到石墩上,眼下就是清澈见底的流水,又忽然变得很害怕。又走过林间小径,风景淡雅自然。

  温暖的阳光照着我们,在新广场上,曾经也留下过我们长长短短的身影,曾有过我们深深浅浅的记忆……

随笔作文 篇2

  “不错!很像……”

  一个戴着金框眼镜的中年男人坐在椅子上,手里执着朱梦玲的照片和另一张照片做比对。

  照片里的两个人的确长得很相似。

  这个说话的男人,不停的拿朱梦玲和自己的女儿做比较。

  “空手道七段,很厉害嘛!”他边说边看自己的女儿照片。

  “是的,听说很多人都想收她做干女儿,她人缘极好、而且听说她在十五岁那一年就替自己做了生涯规划。”

  “哦?”

  “将来她的老公继承她爸爸的运输公司,她则是继承爷爷的空手道馆,要将爷爷的空手道馆发扬光大是她最大的心愿,目标是世界空手道冠军。”秘书王小玲有条不紊的`向男子报告。

  看来这女孩十分令人头疼!

  男子推了推眼镜,不由得又多看了几眼。

  和自己的女儿容貌如此相似,可是性情却差个十万八千里,这样的女孩来顶替自己的女儿,好吗?

  不知道为什么,男子突然将两人的照片放下,感到隐隐头疼的揉了揉额头。

  “这女孩很不好驾驭!”他终于开口。

  他也没打算驾驭,只是想请她帮忙,不过看情况还没开口请她帮忙之前,恐怕就会光惨遭修理一顿。

  “她还是他们家那一带以及学校里的大姐大,目前正努力学习剑道。”王小玲一点都没受眼前男子哀声叹气的表情影响。

  任何人在听完了报告后,脸上的表情恐怕都不会太好看。

  “还……还学剑道?!”男子无法苟同的加重了语气。

  “是的。”

  “那是为什么……”她的功夫不是已经很好了吗?

  “听说一年前十五名年轻的黑道流氓被她修理得很惨,想不到从此‘极乐帮’的帮主非常欣赏她,坚持要收她做干女儿,还坚持传授她一身的剑道绝学,让她对日本剑道产生了兴趣。”

  “哦——”男子脸色发青,不知道该说什么。

  突然,他抬起头来吐了口闷气,显而易见有些吃不消。

  “你说什么……什么帮?”

  “极乐帮。可是她并没有答应要做极乐帮帮主的女儿,只答应学习剑道。”

  “为什么?”

  “因为也有柔道和跆拳道馆主看上她,也争着要收她做干女儿,想要她做继承人。”

  “好恐怖的女孩……”男人忍不住呻吟。

  “大家争相看好她空手道七段的实力,毕竟年纪轻轻就能有这么高的段数,实在很不简单,不过她统统不答应,目前只对剑道有兴趣。”

  换句话说,日后说不定也会对柔道、跆拳道有兴趣。

  那她不就集天下武林绝学于一身了?

  “呃……”男子的胃部隐隐胀痛,赶紧吞胃片。

  一想到这个女孩从此变成他的女儿——虽说只是暂时的,但他已觉得吃不消。

  可是照片里的女娃,笑容如此的纯真灿烂,甚至笑得比自己的女儿还要可爱,让他毫无选择的余地。

  “董事长,你觉得如何呢?虽不能说是冷静沉着,也可以保证有胆量。”能面对任何情况都不怯场。

  董事长——陶成,也是丰永产业的总经理,以出产纤维和化学制品闻名。

  陶成的老婆的娘家,经营旅馆业,是知名富商,自从老婆死后,董事长的职务就落在他肩上,

  总经理这职位是他努力得来的。董事长这职位则是沾了老婆的光。

  陶成被不愿意被人说成是借裙带关系起家,因此他在自己选择的职业上认真坚持,甚至爬上今天的位子。

  老婆在两年前过世,幸好旅馆业有她娘家的叔侄辈们在操执,他还算忙得过来,

  “没有其他适当的少女吗?”陶成忍不住吐了口长长的气,拿起手巾擦拭额头的汗珠。

  “适合我们条件的找不到了,一再调查才选上她的。”王小玲胸有成竹的说。

随笔作文 篇3

  今天我去洛阳的牡丹花花园,那里大约有三千多束,花也有各种不同颜色的花,有红色的,白色的,紫色的,黑色的等。

  一进大门我就闻到了浓郁的花香,我放眼望去,看见一朵朵数不胜数,品种繁多的牡丹花,一朵又一朵的姿态,一朵又一朵的特点。它们好像在争奇斗。

  那里有一朵牡丹花叫“小黑人”它的'颜色是黑色的,你知道它的名子为什么叫小黑人吗?因为花是黑色的,杆是绿色的,像人一样站在那,所以叫小黑人。美丽极了。

  春天是个生机勃勃的节日,它让春风吹醒大地上所有的花草树木唤发出光彩。

  牡丹是中国传统名花,它端丽妩媚,雍容华贵。兼有色,香`,韵三者之美,让人倾倒。史上不少诗人为它作诗赞美。如唐诗赞它:“佳名换作百花王。”又宋词爱莲书中写有“牡丹,花之富贵也者”名句流传至名。”百花之王”“富贵花”亦之成子赞美牡丹的别号。

随笔作文 篇4

  寻求的等待,

  祈祷心愿的临来。

  前方的旖旎,

  搅动忧虑的胸怀。

  急切的盼望,

  煎熬着望穿的忍耐。

  〃〃〃

  汗滴禾下土的栽培,

  是否花开结果?

  精心育养的白鸽,

  能不能飞出云外?

  放飞的希望,

  能否有个回音的信件?

  托寄的心缘,

  啥时了却最终的意愿?

  沉闷的心扉,何处被一个喜讯打开?

  〃〃〃

  心中的目标在跌宕飞翔,

  牵引着思意表现的.迷茫忧伤。

  渴求的未知,

  久旱盼甘雨的遐想。

  品尝那艰辛的拼搏,

  了却心中的痴想,

  去掉精神上的重磅。

  这就是我梦寐已久的理想。

  〃〃〃

  兑现只能在前方,

  只有精神不滑坡去图强。

  付出的劳作定有回报,

  天道酬勤才是兑现的亮光。

  任何事情不是白日梦想,

  经过的都是曲折与苍桑。

  饱受苦难最后一响,

  收获那如愿以偿的兑现奖赏。

  胡贵成作于太原

随笔作文 篇5

  儿时总是喜欢看着天空,羡慕天空自由飞翔的鸟儿;看着地图,地图很小,实际上很大很广;看着远方,远方很远甚至我不知道远方是海抑、重叠的高山抑或沙漠,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于是,长大以后,我喜欢上了远方,喜欢上了流浪,喜欢上了心中真实的自由。

  我想成为一名浪子,一名不回头的浪子,我的方向只有前方——未知的召唤。不会在面临高山川流的时候回头,改变了最终的方向。

  我想着,我就是一名简简单单的浪子,没有友情、亲情、爱情的羁绊,快乐是我的灵魂,不必为了工作,为了学业而烦恼,抛弃浮华无实的梦。也许这样的想法会被很多人所鄙视,可我不在乎。人生很短,很仓促,甚至来不及收拾每天的心情;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流逝,现在我坐在这里,那么时光就在这里悄悄而过,不曾打一句招呼。

  我想着,我就是一名被人鄙视的浪子,忘记了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东西,随处看看,随处走走,便是最好的,不管岁月如何把时光雕刻,白雪覆满我的青丝,我的心永远是年轻的。春天的时候,我便来到南方,在南方雨巷,撑着一把小小油纸伞,一步一步的,体验着诗人当年写下“雨巷”时的心情,是否是懵懂,抑或是欣喜…走在烟雨蒙蒙的大街,看尽南方人的轻柔、妙曼;还有,杭州的西湖,一定非常的美,杨柳飘飘,一片柳叶落入青碧的湖里与湖里五彩的鱼嬉戏。不知是风的无情,还是树的不挽留?

  听说香山红叶很漂亮,像燃烧的热火青春;当红叶遮住了整个山的时候,我便去看看,顺便把最美的风景拍下来,当我老了,走不动了,拿出来看看,便是我一生美好的回忆。夏季,尽管我不喜欢夏季,这个时候,我会毫不犹疑的去南半球的国家走走,或者,我更愿意把整个夏季用来整理心情,无论是悲伤还是快乐。冬天,我最喜欢的季节,我喜欢去北方流浪,/因为南方没有下雪,又或者只有飘飘洒洒的一点吧!北方的雪啊一定下的很大,厚厚的一层,把所有颜色染成了单一的白,圣洁,明朗。像孩子一样,我会去滑雪,也可以去堆雪人,扔雪球,好多好多呢?现在想想,真的好期待,听说很多唯美的故事都是在下雪的季节发生,因为圣诞老人的降临。不过这好像是西方人的圣诞老人吧!

  对了,西方,中国尽管够大了,不过我还是会去西方国家的,感受西方人的文化、风土人情,感受法国人的浪漫,荷兰人,大概是世界上平均身高最高的国家,呵呵,我好像也会有一丝自私心哦!我有点羡慕了。哇,还有法国香水,法国香水是最出名的,法国罗浮宫,埃菲尔铁塔……

  我想着,我就是一名浪子,当我离开每一个所到国家的时候,我会挥手微笑着告别。

  也许是坐着船来的,但离去的时候,我会坐飞机吧,浪子是喜欢体验不一样的东西的,坐船的时候,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候,终于可以近距离的亲近大海了,海洋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壮观与汹涌澎湃,更是向往与最求,它懂得我的心,它知道我的全部心情,尽管它不会说话,没有自己的感觉;乘坐飞机的时候,我喜欢倚窗而坐,大概是不想错过每一个角落吧!浮云就在我的身边,它让我想到了某位名人说过的话:“金钱、权力与地位,我们只能欣赏,但不能坐下去,不然,你就会跌入万丈深渊”。确实,他说的很有道理!记得一位多年不见的'朋友说过,坐火车有一种身在电影里的感觉,当窗外的风景往后退、当目光来不及扫描、当一站又过一站的时候,当等候在站台的时候,总可以看到很多故事,看到很多短暂相聚却马上就要离家四方的陌生人,而我对于他们,也许连陌生人都不是吧,至多是浪子,心,漂浮不定。

  我会是一名真真实实的浪子吗?常常的,我坐在草地上,或者是阶梯上问自己,如果会的话,又是什么时候,明天吗?后天吗?还是将来,可将来有多远,有多少人可以放开心灵物质的束缚,勇敢地最求那确实最真的东西;现实往往是最好的毒药,腐蚀着每个高尚纯洁的梦想与最求,心、慢慢的脱离了最初的轨道,再也回不去了。

  我知道,我会是一名浪子的,有一颗漂浮不定的心,永远没有避风港。从世界的一方走向世界的另一方。我清楚地明白,一路上会有怎样的阻碍,可是,既然选择了远方,选择了流浪,作为一名浪子,我又有什么退缩的理由呢?

  浪迹天涯的时候,是否会有人偶尔想起有这么,为了流浪,为了成为浪子中的一员,很蠢的放弃了一切,比如感情,又比如多年以前的约定;我傻吗,我不想别人的回答,因为我可以清楚地肯定,我不傻。只是,我怕有一天,当一切都已破碎,是否我还能将强的走下去,不回头的走下去。

  我想着,我会是一名了无牵挂的浪子的,只是什么时候,我把它交给时间定夺,当我真的成为浪子的那一天,我会毫不犹疑的带着简单的行囊,兴奋地似乎要对全世界说:‘我要去流浪喽’!然后,大声的唱着叶倩文的歌《潇洒走一回》岁月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何不潇洒走一回……

随笔作文 篇6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7

  那年万物复苏的春天,一次意外让我们本来就艰难困顿的生活平添了风霜,就像刺骨的寒风,几近冻结了我所有的希望。还好,虽然几近崩溃的边缘,还是迎着凛冽的寒风走出了困境。

  那是20xx年春天的一个星期天,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我这农家小院的寂静。那天,我和李把房上晒好的苞米运进粮仓里,忙了一小天。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李又赶紧骑上摩托车,把我的小女儿送到乡里上客车,那时她正在读高三。我一个人把剩下的底子打扫起来。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我想李怎么还没回来,是不是在妹妹家吃晚饭了。就在这时屋里的电话响了,我赶紧跑进去接起电话,一听是李打来的,说他在大庆呢。大庆?我疑惑不解地问,他一字一句的说:我把一个老头撞了。这几个字有如晴天霹雳,重重的锤击在我的心上,他的话音还没落,我急切地问:怎么样?你呢?他说,老头没有生命危险,也没看到有伤,但他就是不睁眼睛,还直哼哼,我没啥事,马上给他检查身体。放下电话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一头扎在冰凉的炕上抱头大哭。怎么办?这可怎么办?孩子上学走拿的几百块钱,那是家里仅有的了。我拿什么给人家治病,而且他还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就像机器一样,各部零件都老化了,碰不得。就是他自己摔倒都不知能不能爬起来。还不知后果如何,都说砸锅卖铁,我这锅已经砸了,铁都买了,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脑袋里翻江倒海。正在这时,电话又响了,我都不敢接了。没办法,擦擦眼泪,走到电话跟前,调整一下情绪,拿起电话手都在颤抖,还好,是李的同事打来的,她们知道这事了,怕我接受不了。说:嫂子你可别太上火,没啥大事。我说:知道,啥事都有个接受过程,我会好起来的。女人有时比男人还坚强。

  放下电话,我不知是吓的、是冻的、还是饿的,走路腿都不听使唤,踉踉跄跄到外面拿点柴禾,坐在地上把炕烧热等李回来。这时我平静了很多,只是屏住呼吸在听着李的摩托车声。这几个小时的间隔好像分开几个月了,不知为什么?我是那么想见到他。可恨那石英钟,不管你怎么着急,他都慢条斯理地,咔嚓、咔嚓地走着。时间是一分一秒的过,这时已是深夜十一点多了,突然,院子一下亮了,我赶紧出去,是一个环城车开进来,李从车上下来,用人扶着,一瘸一拐的往屋走。哎呀!怎么你......上了炕我一看,那脚肿的像个大熊掌。我说:在医院你怎么没看看脚呢?他还说我没事,过两天就好了。看得出来他很疼,是在硬撑着。这几个小时他好像瘦了许多,整个人都憔悴了。我没急着问这事情的经过,我俩谁也没吃饭,但都很饱啊!那就睡吧!这一天是真累呀!灯是关了,我俩谁也没睡着。他是脚疼,我是心疼。

  第二天,简单的安顿一下李,我就和老二(也就是孩子的二叔)俩去被撞的老头家了。我们买了吃的喝的还有营养品。到了那儿,老人正在打吊瓶,精神状态也挺好。一家人还很热情,言谈举止给你感觉算通情达理,看到这种情形我们心里才放松了下来。

  回到家里,李把昨天发生的情况说给我们听:我是送孩子回来的路上,路过一个屯子,我就把摩托车减速了,就在这时,一个老头骑着自行车突然横窜马路就过来了。我一看,不好,就一拐车把,又一脚把刹车点到底,我滚出十几米远,然后又掉到路旁的深沟里。万幸的是我带头盔了,要不......当时我都懵了,也不知碰没碰着那老人。紧忙迷迷糊糊的爬出来,走到跟前一看,他躺在那一动不动,我叫他,他也不回答,我就赶紧打车把他送到大庆医院。到了那通过检查,医生说没有伤,一切正常,回去休息两天就好了。这时老人开口说话了:我心肌炎犯了。医生用无奈的眼神看着我,我当时毅然决然地说:给他开几个疗程的消炎药。我深深地松了口气,以为这样就可以了事了。这几个小时楼上楼下的跑,也没觉得脚疼,就是觉得鞋不跟脚,当时也顾不上自己呀!坐在回家的车上一看,有一只鞋底都快掉了。这时我才感觉到脚一阵阵疼的受不了,忍着疼痛把老人送回家。摩托车也骑不了了,只好打车回来 折腾这一天到家已经深夜十一点多了。

  第三天,我和老二俩一大早就去拜望老人。一进院正好碰上老人溜达刚回来,当时看到他表情很不自然,进了屋,他赶紧上炕躺下闭着眼睛说:快给我点上针。我们也很理解,毕竟这么大年纪了,摔一下也够养几天的,待了一会,我们就回来了。

  带着李到医院去检查,他的脚疼得越来越严重。到了医院拍片一看,右脚骨折了,打上石膏,医生说需要住院治疗,伤势很严重。李说啥也不肯住院,他不想再借钱了,坚持拿些药回家慢慢养。医生嘱咐回去拄拐,别用人扶着,对恢复不利。

  就这样,我们每天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那个老人。第七天我又借了一千元钱准备给老人,到了他家,老二从兜里掏出钱来放在炕上,刚要再说几句安慰的话,话还未出口,这家人马上就变了脸,特别是老人的老伴,屁股一颠多高,手还直拍巴掌,气愤的说这不拿我们徒鄙吗,老头胃病也犯了,大腿还被自行车的车把划青一块。老人迷糊着眼睛也不说话,他的儿子坐在椅子上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在劝他妈妈,这时老太太说:你必须得给我们五千元钱,要不我们心里也不平衡。当时就像给我当头一棒,懵了,我想你们这是演的哪一出啊!当时我感觉自己一下子被人从暖洋洋的岸边扔进冰窟窿里,是那样冰冷,空间是那样的狭窄,我快窒息了。感觉自己已经坐不住了,紧忙把脑袋靠在他家的墙上,真有些接受不了。但我不想和他理论什么,谁让咱摊上这事了呢。没办法,只好让老二到乡里的妹妹家去借钱。我就像个人质一样在这等他拿钱回来。这时屋里的气氛很尴尬,我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呀!都怪我们太无知了,我坐在那儿仔细一想前几天他们常说的话,你们别跑了家里都忙了,他没啥大事了。事实上他的潜台词就是你给我点钱得了,我们也不想和你们演戏了。就在这时,咣当一声门响,机灵一下,好像把我从噩梦中惊醒。是老二回来了,把钱给了老太太,说你数数,她贪婪的笑笑,褶皱里堆满了贪婪,说不用了。我们也礼貌地和他们告了别,走出外面的大门口我又回头看了一眼,咳!是这家的门槛,让我看清了很多人、很多事。虽然只有一个星期,但我一辈子都忘不掉,他们的世俗历练了我,让我更加成熟,但伤不起呀。快要到家了,我嘱咐老二,不要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你大哥,怕他上火,配合我把事情说圆了。

  到了家,我一进屋就笑容满面地给李描述这个事的经过,说了不少,都是我虚构的。瞪着眼睛又做了一个美梦,说心里话我真有点高兴,不管结局怎样,它终于剧终了。李对这样的结局,没啥反应,他认为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明明是在妹妹家拿五千元钱,我和李说五百块钱就把这事解决了。

  就这样几年过去了,李去妹妹家还钱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当时我把整件事隐瞒得密不透风,特意打电话嘱咐李的同事们不要把真相告诉他,当时他行走不方便,每天坐在炕上知道真相他会更上火。那些日子我的小女儿打回来好几次电话,我都害怕,不知和她说什么,马上要高考了,怕影响到她的学习。始终没把这事告诉她,但每次我都故作镇静地和她说家里形势一派大好。当时这句话都是我和小女聊天的开头语,结束了还要俏皮地说句,拜拜。直到现在每次和她聊完都会说拜拜。刻意为了掩饰我当时内心的苦楚吧!

  天越来越暖和了,李的脚一天比一天好起来。要种地了,他只好一个人在家,我去拔掉洼地里苞米杆子,横七竖八的倒在那儿,因为上年涝的,拔下来还带着个大泥巴坨子,得抱成大堆,再用火烧掉,这样就不影响种地了。人在地里心在家,满脸的汗水顾不得擦,紧着忙碌是惦记家中的他。大约一个多星期终于干完了地里的活,我松了口气,在家方便照顾他了。然后我又把房前屋后栽上树,多干点活也充实,省得闲下来就想这些不开心的事。我家房后就是地,有时我收拾完,安顿好李,心实在太压抑了,我就一个人顺着这垄沟往北走,泪水迫不及待的掉下来,痛痛快快释放心里的郁结。有一天邻居的妹妹从后面赶上我,以为我想不开,陪着我一起走。人们都说活着要坚强,坚强无非就是一层面纱,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有脆弱的一面,我这一段就是带着面纱陪李度过来的。累了一天晚上还能睡个好觉,憧憬着明天、明天、明天,我想有李在身边,什么困难我都不怕,面包会有的,我的明天一定是美好的。

  如今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想起来已经没有了辛酸,只是有些遗憾,为那些可怜,可悲的人感到怅然。这群人灵魂丑陋,将一直在卑微的泥潭里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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