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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0-08 14:27:34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随笔作文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2

  阅读,似乎看来只有两个字,但是,在这两个字眼中却蕴含着文字的博大精深,包含着美妙绝伦的篇章。

  ——题记

  浮动

  是否曾经有一股幽雅,清淡的书香缓缓地流过你的心房,穿越你的灵魂深处,洗涤你心中那份纯真,使你得到心灵的洗礼,使你去感受那字缝中情感。

  我,随着它飘荡的缕缕幽香,将那充满哲理的书籍掀起,将那份纯真引进我的心田,灌溉着那初触文字的嫩芽,我贪婪的吸收着它的养料。

  在喧华的城市中,在繁华的夜晚,点起一盏微黄的灯,翻开一页篇章,或许我们在城市的繁华中已经麻木,但当翻开书本时就有一种精神被寄托在那散发芬芳的文字中。

  书香用文字启发你将死的爱,用文字照亮你的心路历程。

  闲适

  在清闲的午后,在日落黄昏,一杯香茗,翻开手中的书卷。看亲情如灯,在悄无声息中照亮我们生命的每一个角落,直至我们潸然泪下;品人生似棋,在无常生活中执一颗平常心,看云舒云卷,看花开花落。

  在不经意中,把这些美丽的方块字,让平凡事中深含的情感,如岁月般在我们的脑海中流过。

  也许,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旋律

  书香,它暗暗浮动着,奏出一曲淡雅的主旋律。

  你可曾听到,你可曾享受,你又可曾跟随?

  如果不曾拥有,那么就请撩开那风情万种的门帘,走进去,走进书的深处,走进文字的心灵,走进字缝的世界,走进阅读的宫殿,走进那纯真的梦中。然后掬一捧思想的雨滴,滋润文字的葱茏。

  如果不曾跟随,那么就请打开那紧闭着的心房,敞开你的心窗,让那在飘荡的旋律注入你的`灵魂。

  所以,就去学会阅读吧!阅读是最好的诠释,就像那蠢蠢欲动的蝴蝶,那快要绽放的玫瑰,正等着被书香浸泡。

  永恒

  轻轻地触碰那深入灵魂的文学,静静的去享受字缝中的启示,去沐浴那哪阳光般温暖的文字,我们的心灵需要那种寄托,需要那份纯真,需要这种生命的升华,我们的精神更需要那份食粮。

  在流云走岗的山冈上,一朵花开了,它的花香随着一缕风飘走了,它的花随着时光飘落了。

  花瓣早已辗转成泥,但它的花香并未飘逝,它在许多人的灵魂里。

  这是心灵和人生留下的书香,人类永恒,这书香也就永恒。

随笔作文 篇3

  我托着下巴,望着“嘀嗒嘀嗒”的闹钟出神……时间如流水,从指间悄悄滑过——

  “别太任性了……”

  “好孩子,真懂事……”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却只针对一个人。是的,你没猜错,我在变形了。

  小时候,我哭闹不讲理不懂事,为此也没少挨妈妈的批评。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哭着吵着闹着,对妈妈死缠烂磨。现在,我知道妈妈挣钱的辛苦,对妈妈也是百般顺从。“孩子,你懂事了!”

  小时候,我一遇难题就心灰意冷,甚至撕掉作业。然后就对每个人发脾气,随意宣泄心中的不满,不顾及他人的感受。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不堪忍睹。现在,我却不会轻易地让难题从我手中逃脱,而是努力地攻破它,打它个落花流水。“孩子,你成功了!”

  小时候,我一听到“家务”一次,立马趁人不备,溜之大吉。别人受苦受累,我却逍遥自在。现在,我会尽我所能,帮妈妈分担一些家务,分担妈妈的忧愁。“好孩子,你不再任性了!”

  往事一幕一幕在我脑海中浮现,我在变,我在一点一点地改变,那些雾霾也逐渐被驱散。

  现在的'我,是一名踏入中学大门的学生,我在变,我不再任性,不再蛮横不讲理,不再懒惰,而是奋起直追,一步一个脚印,修补那些不足。暮然回首,已是一条宽大平坦的大道。

  “滴答,滴答”,秒钟一秒一秒地转动,我拿起笔,埋头苦干……

随笔作文 篇4

  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又到了,眼看我也即将告别小学时光。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心里实在有太多的话对刘老师说。讲台上,留下您为我们释疑解惑辛劳的身影;课堂外,遍布您对我们呵护的话语。我们由稚嫩的儿童长成为少年儿童,都离不开您对我们的心血和汗水。

  刘老师和妈妈一般年纪,我在心里总把她当成老师妈妈。老师妈妈和蔼可亲,脸上始终洋溢着迷人的微笑。记得一年级的时候,老师妈妈将我评为“三好学生”,这对于刚刚上学的我,是一种莫大的鼓励和自信!同学们都对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非常地自豪和骄傲。我如今成绩的取得,都与您当初的鼓励是密不可分的。

  不过老师妈妈也有严厉的一面,有一次大队委值日,妈妈看那天下雨,就叫我不去值日了,结果被刘老师发现了,刘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狠狠的.批评了我,我当时很不解。后来想想,我作为大队委,应该做同学们的好榜样,如果大队委都不能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那怎么做同学们的好榜样呢?

  老师妈妈,您如暗夜的明灯指点我前进的方向。在这特殊的日子里,我只想大声地对您说:“刘老师,您辛苦了!”

随笔作文 篇5

  四天后考试,八天后放假。

  这一张张的资料真的很有压力,就像睡觉时一层层厚被盖在身上喘不过气。前几天还清楚的记得时间有一个月,就一觉醒来居然就剩这仅仅几天了。

  午夜的钟声又响了而我再次没有去睡,失眠了?原来不是失眠而是我怕闭上眼在睁开眼时自己却在考场的桌子上流着口水享受一顿没有食物的大餐。

  成卷的被子,像窝一样蜷缩在床的某个角落。枯燥的衣物,像叠罗汉一样躲在桌子的一角。整齐的书本,安静的.躺在小厨子上一动不动像在嘲笑我“敢看我么?”。这得过多久才能结束这样不堪的日子………

  动一动能掉渣,摸一摸一手油。

  于千万年之后,我,你,他,都忘记了谁和谁,都已不能在记起属于我们世界里的历史了,该怎么用文字去表达,该如何用骨髓里的字去解释我们曾经也来过,曾经都爱过不同的自己。其实,就一点一点飘出去吧,从不记忆才是我们的熟悉。

  爱过的,请记起当晚做过的一个不现实却无法想起的梦。

  不要哭,那些就不属于我们何必让历史记录着。

  停停停,大事小事都会随时间慢慢变淡就像感情。

  多记忆,其实真的是种累赘和负担。

  被抛弃了,何必想着怎样去复合,因为那样谁都不会同情你,因为你都已经承认自己很可怜了。自己永远都是自己,那就记住自己的性格。

  那些时光认识了笑面人,顿时感觉世界真的好可怕,原来社会已经来到自己的身边。

  笑对每一个人,背后承载的不是泪,更不是累,而是一颗我们深不见底的城府。

  大学,不纯洁的地方。因为我确实的感觉到了,除了友谊便是高智商的游戏。你可能说的对,遇事软一下就过去了,可是我的心真的过不去,不是我小心眼而是你太狠。我总以为女人仅仅只是事多没想到女人的城府比男人都可怕。如果没亲身感觉到这些我真的以为大学就这样的白上了,谢谢给我,是给我们上了一课,因为我们一下都看清了你的面目,同时也看清了学校的面目。你不可怕,而是你被社会污染了。这不是你的错而是我们都太弱。呵呵!!!

  最后一句,千万别被笑脸所迷惑,因为背后太可怕。

  晚安,午夜。

  晚安,世界。

  晚安,

  我累了,你累了么?

  不累就笑一个,因为你说的我真的不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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