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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0-25 18:12:17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随笔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今天天气炎热,吃完晚饭以后,我和爸妈兴高采烈漫步在熙熙攘攘灯火通明的街上,人们穿梭般在商场里进进出出好热闹。

  突然间停电了,商场街道一片漆黑,人们措手不及,顿时商场里喧哗声一片,购物的'人们不约而同纷纷往外走,只看见的士和公共汽车的大灯时暗时亮,行人一个个坐车、步行把家回。

  幸好我到家没有停电,还是灯火一片,我想好端端的怎么会停电呢?经过了解,原来是用电高峰负荷太大,保险丝烧断了,造成停电。停电会对人们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我在想如果每一个人都节约用电,就不会停电了。

  人们呀!快快觉醒吧!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因为它们都是地球宝贵的资源,节约用电用水,人人有责。

随笔作文 篇2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3

  我是喜欢夜的人,要不我怎么会夜里一个人跑出来呢?走在街上的我这样想。

  夜市还很热闹。我躲在来往的人流中慢慢地向前走。我的步子轻盈而又沉重。在夜里我很自由,可以不听父母的唠叨,老师的督促,也没有别人的打扰,我还原成了最真实的我。我像一只羊,随羊群涌动。胡思乱想,直至疲惫不堪。已记不清那位哲人说过:“伟人生活在别人的.精神世界里,而凡人则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想必我是后者,因为我是凡人,一个可以被称为俗人的凡人。因此,在这个世界上,我要为生活奔波,我要为名利折腰,我将生活在劳累和疲惫之中。

  乾隆下江南,见来往人群川流不息,且步履匆匆,便问:“他们为何如此?”何答得好:“无非名利”。好一句“无非名利”。试想乾隆贵为天子,百姓得痛楚他必定步懂,而何从一个乞丐做起,其中的原因自是早已渗透。

  冰冷的风是唯一让我清醒的东西,我回顾,街上的行人已稀疏且面色匆匆,想必是往家赶吧,毕竟夜已深了。

  我依然想用夜遮住我已扭曲的容颜再学习中,尽管我很努力,但始终没有好起色。我无颜见世人,想永远躲在夜中。

  我又开始了我的漫步和思考。近来黑板似乎离我越来越远了,要不我咋看着模糊呢?上面的例题一定越来越深了,要不我咋回答不上呢?没有人回答我的问题,当然也包括我自己。

  不知不觉我已出了城,在明亮的路灯下,路旁一朵小花撞入了我的眼帘,。我不禁一震:冰冷的冬夜竟还有小花在默默开放!它在风中摇曳着,却不失坚毅和刚强。它好似一个神话,我睁答大了双眼。

  我想回望,但往事已不容我回首,我决定不再停留,,我要到的地方不在这里。而在下一个街口。

  习惯沉默的我,想永远沉默的我,再次举戈……

  路灯用暗淡的、昏黄的光疯狂地撕扯着我那班驳的身影,我紧了紧单衣,迈开步子向前走,我希望一直这样走下去,一直走到明天,因为我想看到明天的朝阳。

随笔作文 篇4

  前几天的沙尘天搞得人心情烦躁透了,今天早上,打开窗户,啊!天气晴朗,空气清新,微风拂面,立刻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由于我住顶楼,楼与楼之间的电话线上,一群麻雀不知道疲倦地在我面前唧唧喳喳,或许是在对我问候吧!

  虽说五月份已经进入夏季,但是西北地区的春天和夏天来得总比南方晚一些。好友约我,到塔里木河河滩去野炊,放松放松心情,说这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真让我哭笑不得,我爽快答应,连忙准备野炊食材。

  一路上最突出的颜色便是“绿色”。以往总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般的来去匆匆,没有过多地观察这些绿,现在仔细一看,这绿分三种:一种深绿、一种浅绿、还有一种墨绿。让同行的好友猜猜这三种绿分别是什么树。他说墨绿色的是沙枣树,深绿色的是白杨树和柳树,那种浅浅的绿色是胡杨树刚刚发出来的嫩绿叶子,仔细一点才可以看到它的存在。他一边开车一边回答了我的猜想,我心里很是佩服。唉,已经好多年都没有春游了,对我所处的环境也渐渐陌生,身体和心灵一样很少见到阳光。另一个同伴说:胡杨树总是在春末夏初才开始发绿,不和其它树一样。她罗列了许多胡杨树的与众不同,最后加了一句:象征兵团精神。我赶忙把目光转移到窗外,看到一棵棵胡杨树正在苏醒过来。

  现实生活中的我,总喜欢沉浸在自己制造的氛围中。可以很安静的休息;可以很安心的聆听音乐;可以很安然地读书上网;还可以独自发呆。每个人都有自己习惯的生活方式,不喜欢被任何人随意的打乱,也不会去打乱别人的生活,再次探望户外,不远处绿绿的树、绿绿的.棉田使得心情更加舒畅起来,是啊,应该经常来一个“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要想得太多,亲近大自然,放松心情。

  我真想就此成为一棵胡杨树,不再理会世间烟云聚散,人情世故,就这么安静的,陪天地同老,把根深深的扎戈壁荒滩中,任凭风吹雨打,绝不动摇,长着千年不死;死了千年不倒;倒了千年不烂,为戈壁、为荒漠、为人间增添最美的画卷……

  五一,一个应该感恩的节日。感恩父母赋予了我多姿多彩的生命;感恩师长、朋友对我的启迪;感恩生活中曾经帮助过我的所有人。

随笔作文 篇5

  坐在书桌前,手捧着一本自己最心爱的书,渐渐开始阅读起来。

  风吹过窗边的桂花树,带了一阵阵清新,时不时还有小鸟的乐声,树叶的伴奏声,构成一首奇妙的乐章。好久没有这么轻松、愉悦地阅读一本书,在学校期间,没有过多的时间去阅读课外读物,每天过着三点一线重复的校园生活,既枯燥但又有意义。

  窗外的阳光懒懒地洒进,纵身一跃,便跃到了我的眼前,在字里行间中最为耀眼。早晨的朝霞金灿灿的,与黎明前的天空分割出一条诱人的分界线,与飞机的尾烟构成一幅多彩的图画;大雁依旧南飞,寻找它们冬日的归宿。

  书中的小人物仿佛从纸上跳跃出来,深深地印在脑海中,他们正在欢快地舞蹈着,伴随着优美的乐曲,轻快的步伐。犹如隔离了城市的喧嚣,空气中弥漫着香味,这一天,在书中过去了。

  夜晚,夜空中繁星点点,皎洁的月光照亮了书桌的一角,继续读着白天还未看完的书,累了,困了,抬头望一望夜空,星星在陪伴的我,月亮照耀了前方黑漆漆的.道路,为晚归的人们点亮了一盏明灯。手指在书间划过,好好享受着假期带来的愉快,真的从未如此放松过,这感觉,太美妙了。

  假期结束的临近,不得不暂时放下心爱的书,投入到收假的状态来,迎接着新一轮的挑战,渐渐缩短与他们的差距。

  此时,微风拂过带了一丝的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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