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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0-27 08:56:34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曾经想象过无数次的重逢,就这样平淡无奇的发生了,与我的想象一点也不像呢。

  当你站在我面前的时候,若不是在你身旁的小A,我差一点就没有认出来那是你,三年的时间,原本以为自己一直铭记在心的东西,其实早已在时光的冲洗中变得越来越模糊,变得越来越难以分辨。

  你的记忆似乎比我好些,又或者是小A给你看了我的近照,你在看见我的瞬间就认出了我,你张开双手,以一个迎接拥抱的姿势站在那里,面带微笑,像多年来我们惯常的每次相见时那样。

  我差一点就哭了出来,可是我终于还是忍住了,我惊诧于自己的镇定当我伸出我的右手握住你的右手的时候,像见到我日常接待的那些客户那样,甚至还比不上一个老朋友:“JYX,好久不见。”我分明看见你眼中转瞬即逝的错愕和浓重的失落,你就那样僵在了那里,局促地不知道如何是好。

  若不是小A的调侃,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去化解这一份尴尬。

  然后我们只是沉默着进了饭店,吃饭,聊天,彼此的工作,学习,或许是无意,又或者是有意的回避,始终没有问及对方的感情。然后小A带你回去,我也回了家,就这样结束了,没有任何衍生的`环节,只是在分别的那刻,我终于拥抱了你,也终于被你紧紧地拥抱。

  三年的时光确实改变了很多东西,包括你我,我不得不承认你的身上有了我所不熟悉的味道,而我也终究放下了你我之间的过去,也算是放过了自己吧!

  有时候我也在问我自己,是否相见不如怀念?

  人生总是这样的,来来去去,到最后剩下了的那个人不一定是当初的那个人,即使此刻的自己身边依然只有自己的影子,我依然可以在大多数的日子里保持着一份平和的心境,过自己平淡而满足的日子。

随笔作文 篇2

  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孩子都不喜欢上学了吗?

  因为大人们印象中的学校啊早已变了味道。

  刚刚进入校园的时候也许你还不觉得,回家之后也许会向你的家长炫耀:“我们班的谁谁谁人特别好……”但当你和这些人相处久了,你会发现你的身边埋伏着一群“影帝影后”。刚开学时的亲切友好不过是一种表演,你认识不久的新朋友也可能会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对你冷嘲热讽。

  家长们总是说,“你们现在还太年轻,不懂社会的残酷和黑暗。”怎么会?不算平时看的书里有多少都曾向我们展示过这个世界,在我看来,学校这个地方就是一个微型的社会。在这里有合作,有竞争,有欺骗,有背叛。它不再是一个仅仅供我们读书的地方,而是一个试炼,一个步入社会之前的试炼。

  你要做好时刻被别人捅刀子的准备,那个人甚至可能是你自以为最信得过的人,除非你能做到百毒不侵。你要做到对自己的秘密守口如瓶,不告诉任何人,不然“我就告诉你一个人,你可得保密”这句话,可能就要传遍整个学校了。

  你要知道,学校里可不乏女生,而有女生在的地方就少不了勾心斗角,遇到这种事的人估计不在少数。女人是一种善于伪装的动物,她们会把自己最光彩的一面展示给众人,而女生之间的明争暗斗,多半是从友谊开始的.。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在这里,可不止三个。

  以前小时候听到别人对学校的描述,说那里是他们人生中最好的时光。

  但在这个时代,许多孩子小小年纪便体会到了这世间的薄凉,常听大人们说:“现在的孩子都早熟。”早熟么?不过是遇到的坏人多了,渐渐也就懂了些,便开始学会把自己武装起来,给自己戴上一副面具,强迫自己收回眼泪,做一个百毒不侵的人。

  也许,这也是时代的一种进步?

随笔作文 篇3

  又一次,我的心被掏空了,十九年多了,这也就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次。眼泪跟着流的,更是寥若晨星了。渐渐淡忘的,暂且不说,清楚地记得的,有三次,真正被电视感动;有两次流泪的:一次,是高三那年的作文课上;一次,便是今天。总以为自己很坚强,其实,是心门上了锁,而钥匙则是藏在平常生活的每个角落。只取决于主人是否愿意打开内心的防线。我并不是喜欢拿起钥匙的.,只是《活着》弄得我猝不及防。好久都没这般坦然了,余华先生就是如此自然的带我体会了新中国成立后人们的生活,辞藻算不上华丽,但却足以扣住我的心。其实,这书中所写的生活,也听家里的长辈提过那时没多在意,可这次彻底铭记在心了。就好像是跟着富贵走了一遭他的人生,走到了最后,心也彻底被掏空了。

  其实,到最后那一家人还活着的,就只有福贵,一个半的福贵。家珍、二喜、凤霞、有庆、苦根,也都随着那风,给吹熟了。活着,便是在这一个一个结束的生命中,展现出来。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说活着”,这正是这部高尚的作品,打开了我心中的那把锁的原因。

随笔作文 篇4

  “不错!很像……”

  一个戴着金框眼镜的中年男人坐在椅子上,手里执着朱梦玲的照片和另一张照片做比对。

  照片里的两个人的确长得很相似。

  这个说话的男人,不停的拿朱梦玲和自己的女儿做比较。

  “空手道七段,很厉害嘛!”他边说边看自己的女儿照片。

  “是的,听说很多人都想收她做干女儿,她人缘极好、而且听说她在十五岁那一年就替自己做了生涯规划。”

  “哦?”

  “将来她的老公继承她爸爸的运输公司,她则是继承爷爷的空手道馆,要将爷爷的空手道馆发扬光大是她最大的心愿,目标是世界空手道冠军。”秘书王小玲有条不紊的向男子报告。

  看来这女孩十分令人头疼!

  男子推了推眼镜,不由得又多看了几眼。

  和自己的女儿容貌如此相似,可是性情却差个十万八千里,这样的女孩来顶替自己的女儿,好吗?

  不知道为什么,男子突然将两人的照片放下,感到隐隐头疼的揉了揉额头。

  “这女孩很不好驾驭!”他终于开口。

  他也没打算驾驭,只是想请她帮忙,不过看情况还没开口请她帮忙之前,恐怕就会光惨遭修理一顿。

  “她还是他们家那一带以及学校里的大姐大,目前正努力学习剑道。”王小玲一点都没受眼前男子哀声叹气的表情影响。

  任何人在听完了报告后,脸上的表情恐怕都不会太好看。

  “还……还学剑道?!”男子无法苟同的加重了语气。

  “是的。”

  “那是为什么……”她的功夫不是已经很好了吗?

  “听说一年前十五名年轻的黑道流氓被她修理得很惨,想不到从此‘极乐帮’的帮主非常欣赏她,坚持要收她做干女儿,还坚持传授她一身的剑道绝学,让她对日本剑道产生了兴趣。”

  “哦——”男子脸色发青,不知道该说什么。

  突然,他抬起头来吐了口闷气,显而易见有些吃不消。

  “你说什么……什么帮?”

  “极乐帮。可是她并没有答应要做极乐帮帮主的女儿,只答应学习剑道。”

  “为什么?”

  “因为也有柔道和跆拳道馆主看上她,也争着要收她做干女儿,想要她做继承人。”

  “好恐怖的女孩……”男人忍不住呻吟。

  “大家争相看好她空手道七段的实力,毕竟年纪轻轻就能有这么高的段数,实在很不简单,不过她统统不答应,目前只对剑道有兴趣。”

  换句话说,日后说不定也会对柔道、跆拳道有兴趣。

  那她不就集天下武林绝学于一身了?

  “呃……”男子的胃部隐隐胀痛,赶紧吞胃片。

  一想到这个女孩从此变成他的女儿——虽说只是暂时的,但他已觉得吃不消。

  可是照片里的女娃,笑容如此的纯真灿烂,甚至笑得比自己的女儿还要可爱,让他毫无选择的余地。

  “董事长,你觉得如何呢?虽不能说是冷静沉着,也可以保证有胆量。”能面对任何情况都不怯场。

  董事长——陶成,也是丰永产业的总经理,以出产纤维和化学制品闻名。

  陶成的'老婆的娘家,经营旅馆业,是知名富商,自从老婆死后,董事长的职务就落在他肩上,

  总经理这职位是他努力得来的。董事长这职位则是沾了老婆的光。

  陶成被不愿意被人说成是借裙带关系起家,因此他在自己选择的职业上认真坚持,甚至爬上今天的位子。

  老婆在两年前过世,幸好旅馆业有她娘家的叔侄辈们在操执,他还算忙得过来,

  “没有其他适当的少女吗?”陶成忍不住吐了口长长的气,拿起手巾擦拭额头的汗珠。

  “适合我们条件的找不到了,一再调查才选上她的。”王小玲胸有成竹的说。

随笔作文 篇5

  我坐在书桌前,望斜阳。

  黄昏时节,是白天与黑夜的过渡点,它和朝霞一样,预示着白天与黑夜的相互转变,只不过是略有不同。

  唯一的不同点是,

  朝霞似乎更偏向于白天,它所带给人的'感觉更是希望与向上,所以是光明。

  而黄昏似乎更偏向于黑夜,它所带给人的感觉更是无望与低落,所以是黑暗。

  我用右手支着下巴,望天空。

  天空被黄昏的来临染上了一层金黄色的边,投下的光也被染上了金黄色。

  缓缓斜下的夕阳仿佛是要落入海洋之中,它是从地平线上落下。

  而慢慢攀上的朝日仿佛是要躲在白云之上,它是从地平线下升起。

  我趴在书桌上,望远方。

  黄昏的韵味似乎是带着唯美色彩的悲情故事。

  它似乎很孤寂,从未与别人说过话。

  它像是一只迷路的小狗,

  本应该摇来摇去的尾巴耷拉了下来,

  本来是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黯淡了下去,

  本应该是抬起的小脑袋也低了下去,对着地面。

随笔作文 篇6

  我的笔记本里珍藏着一片红彤彤的树叶,每当见到这片红叶,就仿佛看到那张涨红的脸蛋。

  那时,五年级期末考试刚结束,我全身轻松,便到奶奶家住了几天。在那儿,我又结识了一帮伙伴儿。

  一天中午,伙伴们邀我一同去掏鸟窝,我爽快地答应了。野外景色如诗情画意一般,真是“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走进那一片林子,我们便立刻静了下来,但杂乱的脚步声还是惊动了鸟儿。过了好一会儿,伙伴们才掏了一个鸟窝,他们把一对羽毛丰满的小鸟给了我。我感激地向他们笑笑,小心翼翼地捧住鸟儿。

  小鸟在我手中哀叫,奋力想挣脱。我越发觉得这小生灵可爱。

  “你们快把鸟放回巢里!”我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大家转身一看,是个十来岁的少年,结实的身体,黑黑的肤色比起伙伴们显得白了。伙伴说他是一个只识得书体的'“酸秀才”。

  “嘻嘻,原来是‘小白脸’。”伙伴有人怪声怪气地说,惹得大家都笑了。少年抿着嘴,脸涨得通红,又喊了一声:“放不放?”“可以,不过你得上去给我们摘片叶子。”伙伴向他提出条件,指着一棵参天大树。“上就上!”他咬咬牙,脱掉鞋,使着劲往树上爬。我仰起头,好大的树呀!我一阵眩晕。现在虽是盛夏,但树上也有几片叶子红了,点缀在浓绿中,格外显眼。我又望望他,他已爬到了半腰,我大气也不敢出,死盯着,脑门上渗出了汗珠,连伙伴们也惊得张大了嘴巴。

  一对鸟儿在天空盘旋着,发出一阵哀鸣,手中的小鸟极力地挣扎,我心里顿时怜悯起这小生灵来。

  少年已经上了树,他折了片红叶,小心地顺着树干滑下来。脸上布满汗珠,喘着粗气,显然很累了。他把红叶递给我,我把小鸟捧给了他。小鸟在他手上,停止了哀叫,他笑了。我问他:“你很喜欢小鸟吗?”他说:“是的,小鸟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与朋友和平相处,热爱自然。”他说完,不声不响地把小鸟送回树上……

  我现在一直珍藏着这片红叶,每次看到它,便想起少年那通红的脸蛋,和他那颗善良勇敢、热爱大自然的红彤彤的心。

随笔作文 篇7

  嘿!瞧瞧他

  他既有点儿内向又有点儿孤独,但他不合群。当同学遇到困难时他经常会嘲讽,把哪位同学说得面红耳赤,而自己则得意洋洋地跑走了。虽然他在同学们的印象并不是太好,经常害人,但是我知道,他是为了引起同学们的注意,使自己不再那么孤独。

  以前,我和他的关系并不算太好,有时还把他给弄伤了,在极不情愿才向他道歉,在我眼中,他和陌生人没什么两样。在几个星期前,老师把他调到我的前排,我十分不满意,心里想:老师怎么把这个臭名昭着的家伙调在我前面。哎,看来我的小学生活不好过喽。果然不出我所料,才来了三天他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

  那天,我正在看书,没注意到他已经在对我施行一个大阴谋了。当时我正在看书看的津津有味时,突然觉得颈子一凉,我一惊,立马把颈子里的东西拿了出来。妈呀!一只小蜘蛛,我吓得魂不附体,要知道我最怕的昆虫就是蜘蛛了。忽然我手上的小蜘蛛唰我手里的小蜘蛛不知被谁拿走了,我才松了口气,只见他一边把小蜘蛛挂在钥匙上,一边嘻嘻地笑个不停。啊,可恶,你竟然敢拿挂饰吓我,我气得怒火一窜三尺高。你真可恶,竟敢拿挂饰来害我,你要完蛋了。我一下把书重重的'甩到了桌子上,咬牙切齿的说。来呀,来抓我呀,我好怕哦。只见他欠揍地抛出这句话便立马撒腿跑掉了。可恶,可恶。我要抓住你。我立马跑出了教师,可没见到他一个人影,我只好挨个儿寻找。不在厕所、不在教师、不在楼梯上,啊,他到底在哪儿啊!我彻底抓狂了。突然,我在一个座位上发现了他,原来他一直在伪装路人甲,我立马跑了过去,把他揍得鼻青脸肿,连连求饶。

  上课了,老师叫我们做的课堂作业我有一题不会写。我看了一下时间,还有5分钟就要下课了,我还有一道题不会,只见他笑嘻嘻地看着我,似乎在嘲笑我似的。弄得我真想上去给他几拳才解气,可是他问道:你是有一题不会吗?要不我教你啊!看着他这样子,我心里就恨恨地想:这不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嘛!再说我刚才揍了他,他不打击报复那叫才怪呢!只见他不顾我在发愣,立马抢过我的练习本,说:我和你说吧,这题应该这么写经他这一点通,我立马就会了,我一边一脸警惕地望着他,一边把这题写了出来。谢谢。只见他笑了笑,道:不用谢,我们都是同学嘛,同学就应该互相帮助。没想到他也有乐于助人的一面。我心里想。从那时起,他在我心中的印象越来越好,虽然他喜欢害人,但他也乐于助人,交这样的朋友何乐而不为呢?

  大家想知道他是谁吗?哈哈,他就是我们班的陈世麟!

随笔作文 篇8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时间如掌中的细纱,总是在无声无息中、于不知不觉间从指缝中溜走。青春的脚步就象不经意撕去的日历,偶然翻阅往事,独留下一纸淡淡的痕迹

  阴天,清晨,凉凉的微风出来,夹杂着清新的空气,我闭上眼睛,用心去感受这份惬意。在这样的日子里,在这样的时刻,踩着脚踏车,不慌不忙的走着。因为没有目的,反而有一种释然的感觉,就连心也翩翩起舞。

  阵阵清香袭来,抬眼望去,是一家花店。看着那些娇艳欲滴的花儿,一种怜惜之情涌上心头。此刻,它们是如此绚烂,可总会凋谢。花开使人喜,花落惹人怜。

  我继续前行,不远处传来一段熟悉的旋律,不由得哼起歌来。“什么样的年龄,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欢愉,什么样的哭泣……”是林志颖的一首老歌《十七岁的雨季》。踩着脚踏车渐行渐远,歌声早已听不到,可是我的思绪却还停留在那片氛围里。为什么放这首歌呢?是因为太怀念过去吗?是因为太想回到过去吗?可是,我们都回不去了。人生是一条没有退路的旅途。就算再想回头,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在原地叹息,片刻之后又要继续前进。

  记忆里,妈妈总说我是个长不大的孩子。的确,一直不想长大,因为太害怕,害怕面对一些人和事,害怕外面的嘈杂和不安。不想也好,逃避也罢,我宁愿选择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那里,人人带着微笑,充满欢声笑语。可是,现实不允许我这样。它让我去面对挫折,去经历痛苦,去遭受失败……它给了我太多太多的.考验。

  终于明白,原来我们都要学着长大。

  成长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时缓时急,却不曾停歇。成长就是不断受伤,不断愈合,一点点挣脱蜕变的过程。这个过程没有人可以取代,必须亲身经历。

  已经不记得是怎样一步步走过来,行走时觉得平淡无奇,蓦然回首才发觉一切是多么值得留恋和回味;来时的路,仿若在淡淡的雾霭之中,美得如梦似幻。

  抬头望向天空,却被刺痛了双眼。原来,天晴了。我绽开一个会心的微笑,踩着脚踏车远处,因为我坚信前方一定有盛世的玫瑰为我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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