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随笔作文

时间:2023-10-28 13:44:51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坐在桌子前,看见屋外纸飞机飞过,好奇地往窗外看去,马路对面几个孩子在玩纸飞机,其中一个女孩子说:你看我的飞得最高。猛然间,又回想起了那被我遗忘了的童年。

  在那段模糊的记忆里,有一个小女孩一个人坐在班级的角落里,很安静,很安静。另一个小姑娘,走到她面前说:我们做朋友吧!童年的我们,很天真,一句话,一个朋友。时间一点一点过,两个小朋友,上三年了,那个那女孩还是那么安静,那个小姑娘又站在她面前,很郑重的说:做我闺蜜吧!从今以后,我罩着你。后来的'后来,两个小女孩,上了不同的中学,各自忙这个自的不再见面了。

  那天,我有见到了她,她好像瘦了,头发也变长了,性格也开朗了,背影陌生到让我觉得,见你是上个世纪的事,然后你开口叫我名字,我就想笑,好像自己刚刚放学,只在楼门口等了你五分钟而已。

  我最亲爱的的闺蜜啊!我可以不要男朋友,但我一定要有个女朋友。

  我对她说:亲爱的闺蜜待熬过年少轻狂,我送你出嫁可好?

随笔作文 篇2

  今天是军训的第二天。上午的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也强烈的笼罩着我们的操场。尽管我们热的大汗淋漓,但是我们对军训的热情可是丝毫未减呢。

  现在是早上七点五十分,也是练习军姿的最佳时机。站得直。膝盖收,两脚并拢,收小腹,抬头挺胸,双眼目视前方,稍向前倾。这样就是标准的军姿了。啊!忘了。双手贴于身体两侧,交叉开六十度。这也很重要的。其实站军姿是真的很累的`,如果掌握不了要领还会头晕和难受。昨天我就有这样的感觉,今天再站我好多了。而且站军姿也有助于长个子、修身型,是个两全其美的好事。女教官还教我们了原地转、跨力运动、敬礼和摆臂。都算是比较简单的,但是要想做标准还得“熟能生巧”才是。快正午时,教官还教我们了交警指挥操。我真没想到,小小的几个手势竟有大用处。看来要想做一个合格的军人,应该学习的还真不少。

  下午的拓展训练更是欢喜多多。教官教我们玩“贴人游戏”,还参与其中和我们一起 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和被捉的紧张之中。凉风迎面,吹动操场的草地和稀稀疏疏的喧闹声。吹进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拂起丝丝珍贵的记忆。望着我们每个人疲惫的身影,嘴角微微上扬,真的好开心。军训带给我们的不只是辛苦和汗水,还有“苦中一点甜”。

  渐渐地,我似乎融入了大家,融入了军训之中。我真希望这一切能够永远停在那一刻。

随笔作文 篇3

  每个城市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文明,这就好比现代化的摩天大楼与高科技产品一样,是必不可少的。北京的文明是那巍峨的长城、雄伟的故宫与字正腔圆的京剧;苏州的文明来自雅致的园林与缠绵的吴侬软语;四川的文明源于精细的'蜀锦与壮观的都江堰。而我的家乡——“东方湿地”盐城,则也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文明。那绵延千里的湿地,那成群的麋鹿,那满腔乡音的淮剧,则演绎着一份不同的力与美。

  文明城市的标准,古人给我们完成了一半,而剩下的一半,需要我们来完成。

  这是一件可大可小的事。

  说它大。现在,一位位身穿蓝绿两种不同制服的人们走上街,有了他们,原本摆满了摊点的街畔,变得整洁;原本杂乱无章的街道上行人秩序井然。他们给了城市以秩序。

  现在,一位位清洁工人拿着扫帚、网袋,将大街小巷垃圾扫净,将河岸上漂浮的垃圾捞起。他们给了城市以明净。

  现在,一座座推土机将简陋的老屋摧倒,取而代之的,是高耸入云的大厦;一位位环保工作者手拿小铲,挥汗如雨,在他们身后,是一堵堵雪白的墙壁。创建文明城市,靠你、靠他、更靠我。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这个城市最深处的渊源——文明,不再寂寞,不再无人问津,重新焕发出青春与活力!他们给了城市以清晰的轮廓。

随笔作文 篇4

  〈一〉情

  唐代诗人白居易说过:“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意思是说文章最能感动人的是“情”。情感,是一篇文章的灵魂。这“情”必须是真挚自然的,而不是虚情假意的;是具体的,而不是空洞的。真切的感情才能拨动读者的心弦,产生动人的魅力。

  一篇好的文章,自然逃脱不了情感的“迷网”。只有贯注了情感的文章,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文章,活的文章,否则一切都是死的。比如说,一个人在看一篇文章时,会不经意地笑或流泪。这是为什么呢?当然是一个“情”字。作者把自己的情感表露在笔头,当读者在阅读时,自己的情感与作者的.情感达成共鸣。因此在看文章使,哭与笑就不足为奇了。如果一个人没有了情感,那就没有喜怒哀乐,这不就和死人没差别了吗?同样文章失去了情感的浇灌,就只能被看成是由一笔一划构成的字,一字一句构成的话,根本算不上文章。

  情感,人世间一切都需要情感。孤独的人需要别人付出情感,去安慰。伤心的人需要别人付出情感,去体贴,不要再犹豫了,拿出你的情感,去安慰孤独的心,受挫的心。只有个人付出自己真挚的情感,世界才会更美丽,更富生机……

  〈二〉黄昏

  有一种意境叫黄昏,黄昏不单是一种时间观念,更是一种淡淡的情绪,高中生优秀作文《随笔两则作文》。

  晚风轻起的黄昏,静静凝眸渐渐坠向地平线的夕阳,真是一种高雅的享受。夕阳,有如新娘抛出的绣球,散发着淡淡的温馨的火红。她似乎是舍不得蓝天,而染红了如许的白云,留给蓝天作伙伴;又像调皮的小天使,在天空的蓝脸上迅速抹上一层红胭脂。

  黄昏,意味着一天的结束,也意味着人们该回家了。于是,人们陆续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了,先前寂静被打破了,路上一下子沸腾了。过了很久,一切的一切又寂静下来,蓝色的天下是辽阔无边的草原,绿水带青的小溪,峰峦迭障的高山……一切都那么宁静、和谐……

  哦,黄昏……

  这是我去年教过的学生写的一篇随笔,在她写作这篇文章之前,正是她和她的好朋友有了误解的时候,感情的闸门不经意时打开,尽情地宣泄。世界需要情感,文章需要情感,一切都离不开情字。小作者的语言流畅,情感丰富,运笔自然,优美。

随笔作文 篇5

  晚饭的荤菜,是肉松。一看见它,就让我想起了以前妈妈做的小肉丸子。

  它比乒乓球略小,黄澄澄的,上面嵌有一颗颗乌黑如墨,并且切成小块的香菇,还有一粒粒微微泛红的胡萝卜。

  妈妈把捏好的肉丸下锅炸一炸,便可端上食桌。用筷子夹起一个肉丸,咬一只,嗯!满嘴都有香菇那浓郁的味道,一粒粒脆脆的.,又带微甜的胡萝卜在舌尖上跳动,那感觉,奇妙无比。

  我真想再尝尝它,再来一次味蕾的享受啊!

随笔作文 篇6

  今天,是我们去安吉游玩的日子,可是,妈妈因为工作原因,没有去玩。不过,对于滑雪的期待和兴奋,让我的心情还是晴天。

  大约经过五个小时的车程,我们来到了安吉天荒坪,沿着崎岖的山路向滑雪场出发。只见山上到处都是翠绿的毛竹,满山遍野,真不愧有“中国竹乡”的称号。车到半山腰时,突然有人惊叹:“雪!好大的雪!”我们急忙透过车窗望去,只见远处的山头白茫茫一片,整个山头都被白雪覆盖。对于很少见到雪的`我们来说,可以说是罕见的美景,一路的倦意顿时全消了。车子很快来到了山顶,只见山顶到处是银装素裹,有美丽的雾松与倒悬着一排一米多长的冰柱,冰柱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壮观景象。

  来到滑雪场,装备好滑雪用具,就迫不及待地冲进滑雪场。但是,对于从来没有滑过雪的我来说,滑雪谈何容易,刚上滑雪场,便摔倒了,一屁股坐到雪地上,引来旁人一阵笑声,爸爸帮我扶起来,告诉我,别急,就像平时溜冰一样的滑。身体略前倾前屈,用滑雪仗往后推作动力,滑板稍微外“八”字,滑雪仗轻轻一推,便滑行起来了。要想停下来,脚上的滑板略作内“八”字便可,我很快就学会了,自由地滑起来了。玩了一会儿,我就筋疲力尽了。爸爸劝我从上面往下滑,这样轻松、省力,可是往下滑,速度快,我胆子小,不敢滑。我干脆把滑板拿掉,穿着滑雪专用鞋往上跑。从高处往下看,下面白雪一片,人群就像一颗颗小黑点,组合起来就像嵌有黑芝麻的白巧克力蛋糕。摸起一把雪仔细一看,是透明颗粒状的,在阳光照耀下晶莹剔透,像一颗颗钻石,接着,抓起一大把雪,等同伴一来便扔出去,让他们体会一下下雪的感受。

  时间过得飞快。两个小时转眼间过去了,我们也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滑雪场。

随笔作文 篇7

  满心欢喜的踏入初中的校门、心中澎湃着对初中生活的憧憬。时光飞逝、岁月无情的洗礼着、如同被时光紧缚着便慌忙的踏入了初二。日复一日的在灯光下飞快的答着一张又一张的试卷、手中的笔飞快的比划着、直到筋疲力竭才肯罢休。年复一年的在走廊里打量着一张又一张曾经陌生的面孔、而如今早已日渐熟悉、直到下课在走廊里一起肆无忌惮的喧嚣、疲倦了、就一起趴在走廊的石阶上一同任那狂风肆虐的.吹打。我不想去想、也可以说不敢去想、初三毕业后我们是否会各奔东西、我总是站在狂风中默默的祈祷让这一切变的慢一点、在慢一点、如果可以、我祈求时间凝固、永远凝结在彼此喧闹的那一刻。

随笔作文 篇8

  世间万物,各有其的可爱之处。我喜欢毛茸茸的动物,最好是那种小小的萌萌的,让人爱心萌动的。我觉得动物的人性真的是很神奇,不经意间的动作就可以安抚我们狂乱的心以及不安的心绪。

  我很喜欢小狗,特别是从一出生就放在自己身边养的那一种。每天看他从自己母亲的怀抱里慵懒的伸展四肢,然后与自己的兄弟姊妹一起喝母乳,那种吃饱喝足后的小模样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亲他。我养了一只小白狗,叫他古仔,名字是不是很酷呢,这可是我费了很多心思想出来的名字,因为这个调皮捣蛋又可爱非凡的小家伙总喜欢酷酷的直着身子站在那里,因为年纪太小站不稳刚站直一会就跌倒了,这小家伙还愤愤不平的看着自己的小爪子呢。

  我每天都会把自己的那一份牛奶留给他喝,然后看着他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得有活力。几个月之后,在我的细心调养下,古仔成了小胖墩,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甚是可爱。他仿佛懂我的`心思,知道是我用自己的食物去喂养它,知道我对他的喜爱,所以每次看见我总是蹦蹦跳跳个不停,然后用沾满泥土的小鼻子蹭蹭我,抚慰我的心。那时候爸爸妈妈在外工作,我一个人在家生活,有了古仔的陪伴,我寂寞的心情变得开朗了。他就像一个小天使走进了我的生命,给我心灵上的温暖。可是好久不常,婶婶便把他送到自己的工地里,准备让他呆在那里管家。至此以后我再也没有亲手再养一只小狗了。他们根本就不了解我是以怎样的心情去照顾古仔的,那是我生命中的同伴,给我温暖和快乐的小伙伴啊!即使那时候我每天只有很少的钱也会买一瓶牛奶过来给古仔喝,只是人心不知罢了。

  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古仔,只知道后来他卡在工地里的一块板里面窒息而死。面对这个结果我心情默然,我只知道如果你爱一个小动物并且把它当成自己的伙伴,那么就请好好爱护他,如果只是当成看家的工具,每顿给他吃饱就好,那么就请你善待于他,就像善待自己一般。人与动物无区别,有心有情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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