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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1-09 11:57:14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2

  本来就是错误的,我偏要错上加错。想改正却不知道怎么去改正,只能独自的一个人沉默,伤心也不会有人理解。无人知晓高兴与不高兴之间真的却只有一字之差而以,但原因却是天壤之别。我自然的活在痛苦之中,也活在伤心之中。用那无助的.眼神看她,用以破碎的心去想她。一切的一切,她都不知道。

  当梦醒之后,才知道只有冰冷的现实相伴。也许我还是个不够出色的人。

  灵魂总是迷失在错误里。

  对于感情,我只有告诉追求者,

  你们得防着他!

随笔作文 篇3

  (一)

  雪,纷纷扬扬地从空旷的天宇中飘落,雪并不是很大,却很密集,不如往年的冰冷,酷寒,很得人意,她似乎在为自己的迟来而道歉,为我们献上了这世界上最纯净的雪花。

  早上,天空黑漆漆一片,天色还未亮,如往日一样重复着一遍遍走向教学楼的路程表,我瑟缩着脖子,本以为今天注定会和往日般枯躁、无味,但雪的出现终于改变这平淡的生活,为这生活增添了一丝惊喜与快乐使原本平静如死水的心潭泛起点点的涟漪。在这种纯净无一丝瑕疵的画境,一切的污秽与阴暗都将被覆盖、净化,一丝清凉的风冲脸庞拂过,陡然将我从疲惫昏沉中唤醒,透过厚厚的窗户,眺望远方,心灵被大自然那无与伦比的没深深震撼了,忆起儿时,那如雪一样单纯与纯净的美好时期如梦般已经悄悄远去了,空留一丝惆怅与留恋,然而每当想起,却难以自拔,陷入到那段难志的回忆……

  (二)

  要说这最好的题材,定是这天空中飞舞的鹅毛般的大雪了。

  今天语文课之前,天上开始泛起一片儿一片儿的小雪花,谁料到这到了中午,外面的雪夹着严厉的风狠很的掉了下来,像仙女在云层中撒下的白花花的碎银,向四周望去,偌大的建筑物被这白烟包围着,枯干的银杏树无力的抖着身子,一切事物仿佛都在沉默,大地也仰起惊奇的脸欣赏着这优美的华尔兹,任他纵跃,任他放肆,他们都对这位久违的亲人带着一种莫名的亲近感。

  将心放远,感受着贴身环绕着腰围的清凉,接受他的洗礼,轻拂去心灵上的尘埃,感受它的美,感受她的味道。

  (三)

  12月13日,带给我们惊喜。我们看到的第一场雪。坐在教室听着外面杂乱的小孩子的欢笑声,心里突然莫名的慌乱,也许是将要考试的浮躁,也许是怕雪会停。

  再看雪,突然间就觉得很假。

  在这个时间段似乎不太合适下雪,突然间下大,而且还是大块的雪。只看一眼,就让我感觉是一些偶像剧里配的效果,太不真实。雪大啦,上下翻飞着。现在下的雪还不够塑雪罗汉,而且我们也没有胭脂和龙眼。即使塑了也不会目光灼灼地嘴唇通红地坐在雪地里。

  北方的雪是雨的精魂,有着坚强的意志,所以打在脸上也是刺痛刺痛的。

  那么我们会像远方的雪一样与复习的`疲惫作斗争吗?

  (四)

  在这无比繁忙的隆冬,在我们埋头学习的每分每秒,我们都在期待着20xx年的第一场雪能够早点降临在这繁忙的城市。为了能让这个城市更别具一格,也让这美丽的雪花的寒气能稍稍消一下彼此心中的躁动和与不安。

  望着窗外挺拔的银杏树,依旧耸立在宽阔马路的的两旁,只是没有了华丽的衣裙,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树干。我想看到当雪覆盖整个校园是那一棵棵银杏树的枝头会是怎么一番美景。我期待着当正在上某节课时窗外飘起了雪花,晶莹剔透。我想我一定是第一个发现的。

  天气愈来愈冷,不知从哪天起,一张开嘴说话,嘴中竟冒出了“呵气”,走在去餐厅的路上,有水的路边沿竟然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冬日的阳光与往常也大不相同,少了平日的嚣张与耀眼,这些发现让我更加的期待着雪的到来。

  我想当睁开双眼的某天,望到窗外童话世界般的晶莹,浪漫的雪白世界。

随笔作文 篇4

  看着眼前的成绩单,我有些激动。翻开考前复习用的参考书,上面各种标记符号将我带到一年前的夏天……

  闷热的空气使我透不过气来,漫无目的地走在午后的大街上,想起公布成绩时的情景,我的目光又一次低垂下来,望着地上跳动着的光斑,心情低落到了极点。唉!究竟是怎么了,考前我非常认真的复习,考试时感觉良好,但谁曾想?我想起老师看我的表情,想起刚公布的`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我有些迷惘,觉得自己的希望正在被残酷的现实一点点地蚕食。

  回想自己一年来的学习,的确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我认真反思着,决定重新来过。于是,在暑期结束后的那个学期,我比原来投入了许多,成绩自然也有了提高。

  我异常的喜悦,接着好像又下意识地放松下来。自然幸福来得快,去得也快,上帝狠狠敲了我的警钟,考试中,我又掉队了。

  父母什么都没说,我知道他们不愿给我压力,我却变得比从前更加迷茫。

  时光前进,一年后的国庆前夕,面对即将到来的月考,我感到的是不安和紧张,我开始认真思考:

  上课,挺认真的;作业,基本没有马虎;预习,基本都能做到;课后……

  我抬眼,望着那些齐整、堆积如山的参考书,随便翻开一本,眼睛似乎被清洗一遍,感到无比清澈,平时只是在遇到问题时简单地翻翻而已。我似乎明白了一切,至始至终,我都没有好好利用它们,它们只是我学习路上的看客。

  我决定重新来过。从国庆节的第一天起,我开始认认真真地阅读参考书,逐字逐句,认真地将重点句划线,将每一道例题理解透彻。每天这样做完之后,心里感到特别的踏实,那是从来没有过的。

  在考试成绩出来后,我又一次取得了突破。我暗暗决定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决定不再掉队,躲过上帝的警钟。

  回到现实,眼前又是那繁多的圈点符号。想象着自己正全力向自己的目标冲刺,我在心里暗暗地说:“我一定能行!”

随笔作文 篇5

  今天下午,我和外婆在后门的空地上种玉米。我们来到空地上,外婆手里拿着一把小锄头弯着腰,用力地挖,可是地太硬,怎么也挖不出来一个坑。外婆想了一个办法,用锄头的一角去挖,终于挖出一个小坑,这样一个玉米坑挖好了,按照这种办法我们一共挖了几十个。我负责播种,我拿着玉米的种子,在每一个坑里放了两颗种子,两个种子都是分开放的,放好了种子,把土轻轻地盖在种子上。过了几天种子发芽了,我好像看到了一棵棵茂密的玉米杆上长出了一根根结实的'玉米棒。

  外婆告诉玉米的营养非常好,我以后要多吃玉米,希望长得和玉米杆一样高。

随笔作文 篇6

  我很喜欢小动物,尤其是小奶狗。我会被它的憨厚和呆萌给吸引住,抱着他的时候感觉拥有了全世界,这就是最简单的美好了。

  我以前养过好几条狗,亲力亲为的只有一条古仔的狗狗,那时候爸爸妈妈外出,我一个人在家生活,是他陪伴我一起度过那些日子。我舍不得喝牛奶,却舍得给他买牛奶,因为古仔被我养的胖嘟嘟的,真的超级可爱的。

  好久不常,由我带大的狗狗被抱走了,虽然主人不是我,但是从小带大他养大陪我一起的始终只有我两。我有时候不明白人的残忍,分离一个小孩和一条狗狗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件小事,对于把狗狗当成伙伴的我来说,当初除了心疼和无奈,应该最多的是讨厌吧,讨厌那些不负责任一意孤行的大人。

  对于大人来说,狗狗想送便送,想不要就不要。可是对拥有童真的`我们来说,狗狗是我最真诚的伙伴,是朋友。真希望下次能够遇到可爱的伙伴弥补我之前的遗憾。

随笔作文 篇7

  我的学校是原平二小,它没有很漂亮的跑道,也没有很高级的教学器材,但我仍很喜欢它。

  一进校门,你会闻到一股淡淡的幽香。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呀,这是花坛在冲你招手呢!走近一看,花坛里的花争奇斗艳,月季花翩翩起舞,紫罗兰散发幽香,连不爱凑热闹的玫瑰也来攀比。花儿们纷纷来参加,这是我们下课观赏的好地方。

  再往里走,就是教学楼了。它身穿橘红的.外衣,总共分三层,上面还有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教书育人。再走近一听你就听到了朗朗读书声。

  这就是我的学校,原平二小!

随笔作文 篇8

  心灵的沿海地带,是受难船驾着疲惫身躯扑向的地方,或遇暴雨飓风,或遭暗礁伏击,即便沉船,那流向港湾的潮水依旧携着它曾不顾安危投入海湾怀抱的信念涌动着。

  常言世事如棋,却未曾知道故乡给了你这盘棋和志在赢棋的信心

  远离故土,那乡思便如丝般积淀,环绕于身边,直至束缚,直至窒息。那种欲罢不能的不羁正是乡土永不削弱的亲和气息。

  乡土可使人陶醉,行至故土的街巷野荒,即便阴沉渐雨,却饶有一番诗兴。街边的喧闹与夹杂着袭来的乡音总是令人倍感愉悦。偶尔哼着歌调的骤雨是一场丰富人们生活方式的欢奏。

  乡土亦可使人彷徨,游子对于异地的房屋不过是一个管理者,而故乡的土地,每缕风和每寸春光皆由他掌权,异地街市的嘈杂,那陌生的方言,穷冬烈风中那裹着蜷缩着的身躯,那匆匆走过的在路灯下被拉长身影却突然隐匿的背影。对自身应重返故乡或是异地漂泊的游子选择了踌躇,对故乡的思恋成为一种无法抹去的痛楚。直至他们事业有成,厌倦了城市喧嚣,有足够的信心去完成故乡对其不变的期待之时,才发现,并非自己略晚投入故乡怀抱,而是故乡自其离她而去便伸出双手呼唤着他回来的'依赖。

  故乡对游子来说是一份寄托,对恒久挚恋于她的怀抱的乡人,是一种望月残犹歌故乡月明的爱恋,是一种让无数人魂牵梦萦的向往。

  乡土的呼唤是震慑游子心的呐喊,她令人们辨清方向,走上回家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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