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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1-12 11:48:41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2

  寻求的等待,

  祈祷心愿的临来。

  前方的旖旎,

  搅动忧虑的胸怀。

  急切的盼望,

  煎熬着望穿的忍耐。

  〃〃〃

  汗滴禾下土的栽培,

  是否花开结果?

  精心育养的白鸽,

  能不能飞出云外?

  放飞的希望,

  能否有个回音的信件?

  托寄的心缘,

  啥时了却最终的意愿?

  沉闷的心扉,何处被一个喜讯打开?

  〃〃〃

  心中的目标在跌宕飞翔,

  牵引着思意表现的迷茫忧伤。

  渴求的未知,

  久旱盼甘雨的.遐想。

  品尝那艰辛的拼搏,

  了却心中的痴想,

  去掉精神上的重磅。

  这就是我梦寐已久的理想。

  〃〃〃

  兑现只能在前方,

  只有精神不滑坡去图强。

  付出的劳作定有回报,

  天道酬勤才是兑现的亮光。

  任何事情不是白日梦想,

  经过的都是曲折与苍桑。

  饱受苦难最后一响,

  收获那如愿以偿的兑现奖赏。

  胡贵成作于太原

随笔作文 篇3

  若是一个人的空间日志里只有自己写的零零散散的篇幅,或忧伤或明媚的句子,或青涩或优美的句子……那该有多好。。我愿做一个多情的过客,多几眼惹人轻笑的流连。我愿打开那如丁香花般盛开的文字,去猜测你敲击键盘的声音……

  其实人有时候可以活的像一本诗集,从容的摆在阳光下的书桌上,等待着那一阵风把他翻开。不怠慢也不仓促。

  其实忧伤不过是你用年轻给自己画的下的一条线,因为是自己画的,所以固执的按照那条其实没不要的轨迹走下去,就像我们转载日志,其实自己以后根本没有再回头看,但还是固执的转载,好像生怕丢了什么。就是因为放不下,才会让空间日志显得太过杂乱。看别人写的东西,总不如看自己写的轻松,惬意。把别人的东西放在空间里,即使再多,也没有成就感。

  生活是一件苦差事,你得马不停蹄的彺明天赶,还得目不转睛的盯着你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他们有怎样的生活,过得比我好还是不如我。我们得在深夜的时候打算一下明天干什么,以后干什么。当青春和梦想还有贫穷交织在一起时,我们的痛苦、无助与茫然。成家了,又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等你去忙,还有最难念的婆媳经要念。再过几年,又有了叛逆的孩子不听话要你教育,双亲见老,一日不如一日的步履蹒跚……我们不能从这其中超脱,这就是人生。

  但是,我们更应该活的优雅一点,是用心去优雅。放下一些生活中让你乱的东西。这样才能在复杂的`俗世中寻得乐趣。然后像一本诗集一样等待风来,雍容、大度。让我们把琐事的恶暂时的放在茶里,放在散步时的风中,放在望向远方的眼睛里。

  其实生活大可以像开满丁香花的空间日志一样,简单、淡雅、不失芬芳。删去那些没必要的转载的别人日志,也就是琐事的恶,剩下的就是你自己写的“优雅”

随笔作文 篇4

  我无助地躺在床上,我知道我摸不到你,抓不住你,可我知道你时刻都在我的身边,我对着天花板握紧双拳,可我也知道这吓不走你。

  是啊,我也知道你在我出生的一瞬,不,甚至是我出生之前、我的出生都在你的生命里。我的动作也是被你控制,像我的第一声哭泣、第一次站立、第一次腾空,都属于你。可你甚至连脸、连气味、连声音都没有让我感到,你不认为这太残忍了吗?

  不,你不会知道的,因为就连我现在的思考,都是你给的。我的生命之路,是你所铺好的。人们的'生命充满了波折,他们便都怪在你身上;可人们如果获得了成功,他们便怎么也想不起你;所以你只看、只去控制,不再去听些什么了,我的想法你是听不到的吧。

  你为什么有时让我看到未来的你,让我拼命地挣扎;你又为何唤来痛苦、快乐等好朋友,把我的控制权让给他们。你难道认为还不够吗?其实多少次我也曾发现,自己可以不被你所安排,甚至可以反抗你、拒绝你。

  在你让我遭遇困难可我平安度过之时;在你让我万分伤心可我仍然乐观之时;甚至是你折磨到我想到死亡可我躲过之时,纵使那时我对他畏惧了,可你并没有成功,不是吗?纵使是像丑小鸭一样去与你反抗,也不如吴刚用永恒接受你的安排。可我一个人做得到吗?

  是啊,不光是我,甚至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甚至是整个世界,一朝一夕,一花一草,你对世界上万物不过是对玩具一样罢了。不知道有多少人,甚至是其他东西,都是你随手抛弃的吧。

  我安静地睡着了,我也想要战胜你,纵使是不可能的,你难道一次机会也不愿给我吗?一次不让我安静地等待,一次自己痛快、欢乐地流着汗与泪去拼搏的机会都不给我吗?

  我会等着你的答复,在命运的安排之中,在对你的反抗里,到你力尽为止。

随笔作文 篇5

  古运河蜿蜒穿过扬州城, 从仪征市沿宁通高速向东行驶40km就来到了古运河大桥,从桥上俯视古运河是一条清澈见底的河面.

  我们下了桥,走上了河边人行道.站在河边往河底看,游鱼水藻都可以看的清清楚楚,每当天气晴朗时,蓝天、白云、绿树、红花都倒映河水中宛如一幅幅五彩缤纷的图画.

  河岸两边到处是绿茵茵的草坪,各色鲜花争奇斗艳,两岸亭台楼阁错落有致,还有许多假山、长廊、喷泉等,真令人赏心悦目?

  晚上,岸上临水的霓虹灯齐放光彩,倒映在古运河中,犹如仙境一般.横跨在河面上的一座座大桥,远看成了一道道美丽的彩虹, 两边一幢幢新建的.高楼大厦流光溢彩,向人们诉说扬州美丽与繁荣.

  古运河两岸已成为扬州的风光带,如今已成扬州人民、外地游客和国际有人观光休闲的好去处.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我相信未来的扬州的古运河会更加美好.

随笔作文 篇6

  太久没有碰触我的电脑,感觉陌生了许多,就像有些人,在很久以后再看到却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感动,现在的我就是迷茫的,永远是这样,在开学前迷茫,在学期结束后反而很有活力。这个暑假经历了太多,虽然不是每件事都记得,可是当我度过的时候,觉得难以度过的时候,现在想起来却比现在更愉快,我后知后觉地发现我是害怕孤独的,人生真是艰难的过程,小捷说她觉得很痛苦,我觉得她是那么幸福,每次看到她委屈,我都只是很冷漠,是不是每个人真有每个人的命运呢?而所谓的命运能靠自己改变的也不多,大多数人只是有惰性,我也是非常有惰性的,我想如果我生在艺术之家,那我也许就不烦恼了,上大学后我才发现我是真的不喜欢学习,我对它也没有信心,难得的是雪儿说我学习很努力,呵呵,我不知道真相。

  今天早上看到新闻上的两个贫困大学生很像老赵,昨晚我也特意调出来我曾经很喜欢的一个男生的视频,甚至我还做了那么大胆的一件事,可是现在的.我心平气和,没有多大的心绪波动,看过太多小说,向往过爱情,因为人生只有亲情、友情、爱情集全了,才是真正的人生,不过我也相信预言的,我可能会孤单一生,不过每当写出来的时候,我就觉得很坦然了,文字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从开始喜欢看书到开始写日志,我有了许多小故事,也有了自己小小的理想——成为一名业余作家。我最喜欢的作家是三毛,虽然她的书我都没看完,但是看完的部分里,我喜欢她那样阳光的文字。我还看过许多小说,最喜欢的是亦舒的小说,几乎每一部都喜欢,高考的那个暑假看完了后惊叹不已,等到我后来自己开始写感想,开始对文学有了极大的兴趣,还是觉得我喜欢的作家都是那么地厉害,当然了,我也会更加努力,希望能达到自己理想的高度吧!

  写作是我喜欢的,虽然我还从未发表过,不过就暂且让我这么称呼这项我喜欢的事情吧。每次有了对生活的感悟,想要写一篇文章,或者是发泄最近生活中烦恼的不满,每每总是在写到一半时觉得生活里充满了阳光,也许文字不是每次都有人捧场来看,可是我知道我已经留下了足迹,成长的足迹,每次看到自己曾经写过的幼稚的或者很坚定的信念之类的话语,我的心里总是涌起了莫名的感动。这些日志是我成长的见证,虽然越长大写得越少了,不过自身懂得的更多了,能更好地处理自己的事情,让自己充满希望面对未来!

随笔作文 篇7

  我们会孤独但不会寂寞,我们选择孤独的姿态但不会落寞——写在前面。

  曾经,我们的生活连成一片,我们的生活就像大海般绚烂耀眼到刺眼。我们的笑声穿透峡谷,自由飞翔,我们从不担心什么,从不萎缩,因为不知者无畏。我们的脚步从来就是向前,就算前方等待我们的是滂沱大雨。因为我们不曾失去什么,我们的生活是我们巨大的'的奇点,以前的生活支撑。我们曾经依赖的,不拍失去的以为永远可以依赖,以为永远不会失去,但当我们慢慢走到人生的奇点,以前的生活仿佛决裂,我们跳出了那个水晶球来到画地为城的世界。一个人就是一座城,不再依靠谁,轻易相信谁,稚气的勇气也全部退去,我们不再无畏向前,我们开始犹豫,开始考虑后果,考虑最坏的结果,因为到最后,我们都不会失去自己。

  越是成熟,孤城的墙壁越厚,城墙里住的可能不止自己,但为了守护孤城最亮的灯火萤亮,墙体越来越厚,而后,我们的对话只不过是孤城墙头各自的喊话,而我们自己在这座孤城里,没有人来人往。

随笔作文 篇8

  今天我早早的地来到游学营,虽然已经立冬了,但是有太阳的照耀,风也没来凑热闹,我们的游学活动还是美美哒!

  游学路上,我发现路边的小花已经低垂着头,小草也不在欢乐地舞蹈,树上的叶子也落下了很多,虽然这种景色很令人忧伤,但是转念一想“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想到这里,心情好了很多,抬头看到了蓝蓝的天空上时不时地飘过几朵白云,那白云就像棉花糖一样,软软的,绵绵的。就在这时,耳边传来自行车叮铃铃的声音,原来是游学营骑单车队员们骑着自行车从我们身后飞驰而过,简直潇洒极了,徒步的队员们都投去羡慕的目光。此时,我心里暗下决心,今后一定要多加练习,提高自己得单车水平,以后有机会也能骑单车游学,那该多好呀!

  游学途中,我们也欣赏了的师姐――班可欣的文章。记得她那篇文章写的'是下雨时的景色,在听她读文章的时候,我的眼前就浮现出了小雨沙沙沙的场面,她把整个过程比喻成了一个四重奏。她的文章写得真是美极了,以后一定要多向师姐学习,多多练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我最喜欢的游学活动也结束了。期待着下一次游学的到来!

随笔作文 篇9

  孩子的心是细腻的,它是如此的纯而无瑕。也只有它能够在麻木的人群中去感受,去探索大地的神秘。——题记

  回家的路上,碰见了几个蹲在地上的孩子。出于好奇,我走近看了一下。原来,他们是在喂蚂蚁。我也蹲了下来,看见地上放了一些糖块、果皮之类的东西,周围已有一大群蚂蚁。我问他们:你们为什么喂蚂蚁?你们知不知道它们是从哪儿来的?它们饿了,我们每天都会来的,给小宝贝们带些它们爱吃的东西。它们是从地下钻出来的,你不知道吗?一个大一点的男孩回答说。它们一定是大地伯伯送给我的礼物,因为明天是我的生日!一个小女孩接着说道。是啊!这也许是大地送给孩子们的礼物,一份美好的礼物。听了他们的话,我不禁想到了我的童年生活:小时候,我最喜欢和小伙伴们玩沙子,沙堆对我们有着无穷的吸引力。每次,都是弄得满身泥沙,却仍是那么高兴。而现在,那些快乐的日子已不复存在。随之而来的,却是一些繁杂之事。我又看了看那几个孩子,他们玩得是那么的高兴,浮现在他们脸上的全是快乐,大地给他们的快乐。的'确,也只有孩子的心才能和大地融为一体,去探索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去认识大地上的每一样事物。大地和童心一样的细腻无比,二者只有有着共同语言才会有无言的默契。

  当孩子们把手埋入大地的一刹那,他们的心就已经属于大地。也许,他们喜欢土壤的芬芳,也许,他们羡慕大地的博大,也许,他们生命中就注定属于大地。如果说大地是一片草原,那么童心则是那一匹匹奔跑的马儿;如果说大地是一个花圃,那么童心则是那一朵朵高昂枝头的花朵;如果说大地是一首富含韵味的长诗,我想,只有童心才能够读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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