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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1-29 08:23:00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随笔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清明时节雨纷纷,一年一度的清明又到了。

  昨天一直下雨,今天天气晴朗,我和爸爸,叔叔,婶婶要给爷爷上坟,爸爸开车拉着我们回老家了。今天老奶奶在家,我的老爷爷去给战友上坟去了。中午一大家子在我老奶奶家吃的水饺。

  下午,我随爸爸,叔叔们一起去给我爷爷上坟。时光飞逝,岁月无痕,眼,爷爷已经离开我们七年了。我爷爷在我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奶奶常常看着爷爷的照片流泪,怀念,思念我的爷爷。跪在爷爷坟前,看着纸燃烧时的烟,熏得我好难受,对爷爷的想念,化作泪,滴在他的'坟前。我在心里默念,“爷爷,你在那边还好么?”冥冥中,听见爷爷在说“孩子,坚强点,不要哭。好好听话,好好学习,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抬起头,透过泪水,发现爷爷站在我面前,微笑着,赶忙伸出手,想抓住他,却什么也抓不到。我们又磕了几下头,站起身,一边走一边想,我一定听爷爷的话,刻苦学习,爷爷在天之灵也能很欣慰。

随笔作文 篇2

  发烧

  晴朗的夜,但很燥热,使人头晕目眩。我身上发出的热流,隐约可见,喉咙再一次被蒸干。我感到浓稠的夜如同一床棉被,厚而重,压迫着我要无声无息地置我于死地,我昏了过去……好似轻柔的抚摸,又像榔头的重砸,这是什么感觉,它萦绕在我身旁。对,就是那里,一遇到空气就像冰一样冷,怎么到我腿上去了,我条件反射性地扑起,却发现自己只能死死地抓住被子。黑影朝我逼来,拿出一根细棒探向我的腋下,又昏过去……一口清水流入我的口中,我欣喜若狂地吮吸着,有如春草尽情地享受着朦朦细雨般,那些水留入我的喉,解开了无尽的干枯,可我无力喝第二口,又被昏迷的魔掌拉了过去,迷惘中,听见水的滴声和慌忙的脚步,我还 活着吗?

  我的心脏还 在有条不紊地跳动,我又睁开了眼,窗帘后透出些亮亮的东西,柔和又刺眼,那是光吗?

  精雕时光

  温和的光速在林水中折射,幻化出道道微彩的粼粼波光,流入到我房间的四角,犹如一个桃花源,朴素且又幽美,我放下手中的书——我不想受外物干扰来渡过这段美妙的时光,微风且来,窗帘翩迁起舞,婀娜的舞姿,柔滑的动作令人赏心悦目。这陽光却如此的温柔,轻轻地抬手,轻轻地落下似的,一股暖意和困倦之意顿时涌上心头,听窗外无名的'鸟叫,可以说不止于一场昂贵的音乐会,却无丝竹管弦之乱耳,清静的美,连乌鸦的哀号都被调和成天籁之音。婉转轻巧,无师自通。

  这是一段精雕的时光。

  猫

  一只猫轻盈地跳上墙头,无声无息,犹如一阵微风,它蹲走在墙头,略带鄙夷的目光,俯视着脚下的一切,俨然一王者等待臣民的朝拜。只是没人应答他,便停止无畏的幻想,在墙头巡视,却还 是那么地高傲,目中无人。那姿态却可谓步步生莲花“。每一步都似乎经过精确的测量一般,稳稳地固定在一条直线上。蹄爪轻轻地抬起,先是收在胸前,再舒展开,轻轻落下,这一连贯的动作在空中形成一道优美的弧线。它的身体也随着前进的步伐而波动着,仿佛清澈小溪中粼粼的水纹一般。这一切都是如此地和谐,它们似乎已经融进了空气中。可不好的是,它灵敏地发现了我的偷窥,弓起身子,往空中一弹,跳到墙那头去了。

随笔作文 篇3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4

  天又下起了雨,撑起一把雨伞,漫步在小路上。雨放肆地飞洒着,俯身吻着大地,万物都在接受雨的洗礼。

  一直这样。每次清明都是细雨相伴,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营造出一种“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的诗意画面。这雨,晶莹剔透,像天的眼泪,一滴一滴地落进人们的心头,勾起那缠绵的回忆。

  沿着一条崎岖的山间小路,经过积木样的村民的房舍,踏过木板拼成的独木桥,错落有致,烟丝蒙绕的坟墓出现在眼前。每年都要来这里,可每次来的感觉都不一样。

  很小的时候,我只是被带着来凑热闹的',只是学着长辈们,在一块块石碑面前,双手合并,显于胸前,拱背三四次。那时,我还根本不理解“死”的含义,也不明白“清明”的底蕴。

  又大了一点,我是为了爬山才去扫墓的,又是随便做做的模式,便跑去摘松果、采青苔。

  大了几岁,玩性被完全激发出来了,不再局限于采松果、摘杜鹃了,而是顺着山路往上爬,盼望看到更多的风景。

  慢慢地,我变得懂事成熟了,开始帮助长辈做这办那,虽然有时还会帮倒忙,可我还是很快乐。

  如今,我已是初中生了,办事也是井井有条。插香、摆贡品等,我都是抢着干。我也学会了尊重,学会了沉吟。我喜欢抬头,透过黑压压的电线,看那灰蒙蒙的天。它让我轻松很多,惆怅与失落,无尽感慨。

  一切就好像轮回般朦胧,心动渐渐地失控……成长也是一直轮回,让我们带着过去的记忆与今天的努力走向美好的明天吧。

随笔作文 篇5

  考完试的第三天,我和妈妈准备去加拿大温哥华、美国旅行。这次我们的旅行时间是整个暑假,在旅行之前,妈妈让我做了详细的攻略,我已经对温哥华有了大致的了解,对于这次跨国旅行,我拭目以待。

  7月8日晚上7:20的飞机,老妈竟然提前了6个小时到机场,我也是醉了,问老妈为何要提前这么早,老妈说,曾经有一次到火车站坐火车,赶到车站火车已经开走了,所以再也不敢迟到,坐飞机本来就要提前3小时到,我们没什么事情要做就提前一点,不然赶不到飞机麻烦就大了。好吧,就听老妈的吧,谁叫她吃过迟到的亏呢。在机场我们吃完午饭就泡在了机场书店,我把书店所有的《我的世界》全部看完,平时妈妈都不让我看,这次终于满足了我。

  飞机准点起飞,经过了近12个小时的飞行我们在当地时间下午3点多到达温哥华机场,来接我们的是Evr阿姨,我们就是住在他们家,阿姨接到我们坐上她的车,等我们都系好安全带了才发动汽车。从机场出来一路上景色优美,空气清新,最大的感觉就是宽敞,没有高楼,一眼就能望到很远的地方,阿姨在一个没有红灯的路口停下来看到没有车才通过,问阿姨为什么要完全停下来,阿姨说是小道,要完全停下让大道的车辆通过,才可以行驶,只要路口有停的牌子就要完全停下来,我在心里暗暗的想:加拿大人的交通意识好强啊!

  没过多久,阿姨的车就停在一栋白色的房子前,阿姨坐在车里,拿着摇控器对着白色的房子一按,房子的门就缓缓的打开了,我吓了一跳,原来这是一个大车库,这个情形我只在电影里见过。停好车,我们从车库出来,车库和房子之间是一个大大的花园,这是她们家的后花园,花园四周种了很多疏菜和水果,有黄瓜,豆角,青辣椒、红辣椒、黄辣椒,西红柿,草莓中间还有一棵茂盛的.樱桃树,阿姨说,早半个月来我还可以吃到樱桃呢。阿姨的花园真是一个聚宝盆啊!

  穿过花园,上一个大约一米的小台阶,我们就到住的房子里了。这是一栋两层半的别墅,走进去,左边是一个开放式厨房,大大的冰箱,大大的烤炉,各种厨具看得我眼花缭乱。一看这个厨房就知道我在这应该有好吃的了。右边是一个小客厅,阿姨说这是她活动最多的地方。再往前走,里面还有一个更大的餐厅和客厅。我们从大客厅旁边的楼梯上了二楼,二楼有四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有独立的洗手间,阿姨带着我走进其中一间房间,我的眼前一亮,一张白色的豪华大床上铺着崭新的被单,哇,好想睡觉了!我们参观了不到半个小时,阿姨就做好饭了吃完饭,我们就睡觉了,我来加拿大的第一天就这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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