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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1-30 13:11:36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随笔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在茫茫人海中奔走,也许是追求太多却一无所获,于是你想到了放弃……

  募然回首,你发现了白发苍苍的母亲站在那条你熟悉的田间小路上为你送行,你的心沉重了。你很想流泪,从此打消了放弃的念头,为了亲人的微笑。

  曾几何时,你不断希望又不断失望,继续拼搏有继续迷惘。你发誓要“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可是结果“伤心总是难免的。”

  后来,你才发现,你缺少丰满的羽翼,怎能飞翔!于是,你静下心来,找寻那失去的自信。在无数次苦苦的寻觅之后,你终于在那些油墨的香味里发现,你需要什么。你想,你是堂堂炎黄子孙,五千年的文明古国留下了多少灿烂文化,那么璀璨的精神之光、文化之光、思想之光难道不足以让你自豪吗?你难道对老子的哲理、孔子的“仁”、孟子的“义”、屈原的“美”不感兴趣吗?你难道不会被李白的浪漫情怀、杜甫的忧国忧民所感动……

  你告别了忧愁,那是因为你看到了旭日东升的.壮美;你有了担子,那是因为你被知识的海洋净化了心灵,被五千年的历史激起了壮志雄心。你不再觉得“振兴中华”是个口号,不再厌倦生活的纷纷扰扰。

  从此,你不言放弃,也不再迷惘,你不让自己失望,因为你对生活充满了期待,生活也向你展开了灿烂的笑脸。

  从此,你懂得了要把包袱化作动力。你知道愚公移山的故事,把生活的重担自觉放在肩上,并且吟诵出“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我把责任看作一片叶子,它没有了重量,可是仍然在我的心中。”你说。

随笔作文 篇2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而在我们中国传统的大型节日春节中,食物一定是盛大的,可口的,美味的!而做为炎黄子孙的我,对中国的美食也是情有独钟的!我的嘴巴与肚子在春节中可真是大有福分哦!

  春节的'这一天,我吃到了最美味的食物!色香味俱全,有红烧鸡、清惠鸡、小肉圆、蛋卷……美味的食物,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天上美味呀!

  红烧鸡里嫩外香,脆皮滑溜溜地,吃起来真是绝佳呀!而清惠鸡就是以柔克刚,鸡肉软软的,吃起来也是个不错的美味!那小肉圆一口一个,仿佛就是在打豆豆一样好玩,不过味道也是极为可口的!蛋卷呢,就不用说了,一圈一圈地就如同一个个小迷宫一样,咬起来,你的嘴巴就一定有福分!

随笔作文 篇3

  今年,全国菊花品种展览在上海人民公园举行。菊展,也就是美展吧,菊花的凌霜节操美、宜人的清香美、大江东去的雄奇美、晨昏曦月的婉约美,大概都是人们所祟尚的。“时髦”据说也是一种美,大喇叭、高跟鞋,西洋的东西传到中国来,大凡都有几分“光彩”。而菊花,确乎是东方的东西。你看,这展出的一千多种菊花,好一幅东方神气!色彩缤纷的花瓣闪着蜡光,漾着传统丝绸的波亮,土黄多皱的菊茎,分明裹着一套中国式的老棉袍,全不见一些哗众取宠、矫揉造作的时髦气,就是花香,也是淡淡的且携些药味儿,远比不上“司丹康”的刺激。荷兰人白里尼也称菊为”伟大的东方之花”,的确是当之无愧的。

  菊花在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栽培历史。《月令》:“季秋之月,鞠有黄华。”当时即以菊花指示季节。《本草经》有“菊服之轻身耐老”的论述,可见古时人们就熟悉菊花的习性、食用和药用功能。较早就记录了菊花的怕要算《尔雅》,不过还没有“餐英”之说,也未见“秋菊有佳色”罢了。

  每值霜重菊开的深秋,文人雅士都爱临菊吟赋一番,向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恬静风光。只有唐代黄巢笔下的“冲天香阵”和满城黄金甲,才赋菊以劳动人民不屈不挠的坚强性格,直到后来陈毅、董必武等的赋菊诗,又把菊花的喻意升华到崭新的民族高度。

  这次菊展,每一树菊花都是一树诗、一树神话。菊名或据典,或状态,或托菊抒臆,或拟菊为人。从名字里,竟还能窥出一些零星历史。“归田乐”,使人们好f6j看到陶公归农咏怀的情景,“西施仙子”、“醉妃春意”、“绿”“织女”,许多古装女子似婷婷立于眼前。在这现代化的都市里,看这古老和青春巧妙地融在一起,诵那繁花锦绣的“星斗文章”,心底不禁萌动着一种自豪、美妙的感情。

  人们喜欢自己的东西,喜欢那些满溢民族特色的菊花造型。那菊篱,只能在中国的乡村寻见,层层菊塔,宛如古代少女头上的银替,还有那狮、龙、凤,更是民族的特产了。“二龙戏珠”,那两条鳞光闪烁的菊龙,不就是古老而年青的祖国屹立在世界的象征么?“争分夺秒”,不就是祖国人民只争朝夕的革命精神?“

随笔作文 篇4

  寻求的等待,

  祈祷心愿的临来。

  前方的旖旎,

  搅动忧虑的胸怀。

  急切的盼望,

  煎熬着望穿的忍耐。

  〃〃〃

  汗滴禾下土的'栽培,

  是否花开结果?

  精心育养的白鸽,

  能不能飞出云外?

  放飞的希望,

  能否有个回音的信件?

  托寄的心缘,

  啥时了却最终的意愿?

  沉闷的心扉,何处被一个喜讯打开?

  〃〃〃

  心中的目标在跌宕飞翔,

  牵引着思意表现的迷茫忧伤。

  渴求的未知,

  久旱盼甘雨的遐想。

  品尝那艰辛的拼搏,

  了却心中的痴想,

  去掉精神上的重磅。

  这就是我梦寐已久的理想。

  〃〃〃

  兑现只能在前方,

  只有精神不滑坡去图强。

  付出的劳作定有回报,

  天道酬勤才是兑现的亮光。

  任何事情不是白日梦想,

  经过的都是曲折与苍桑。

  饱受苦难最后一响,

  收获那如愿以偿的兑现奖赏。

  胡贵成作于太原

随笔作文 篇5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6

  放暑假了,我和各位同仁一样难逃补习的命运,5555正值休息一天,我的细胞却全体下岗了。我在床上躺了一整天,竟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

  傍晚时分,终于打起了精神。捧一本好书,端一杯冰茶,哼一首Jay的歌,静坐在窗前一切都发生得那么自然.一个不经意的抬头,却与满目的绿撞了个正着.我如梦初醒:原来,菏叶都已经探出头了,浮萍也织起了毯!全然忘记了眼前是我再熟悉不过的那片湖.一阵微风拂过,我感觉到有新的.清新空气钻进了我的每一个毛孔,吹干我微微沁着汗的肌肤,接着再钻进我心里。哦,原来它和我一样好奇,它是想看看我的心脏是如何跳动的吗?它带着它的凉,却温暖了我的心。

  视线慢慢模糊在一片动感的绿光之中,渐渐向上转移。天空为什么会是苍白的呢?忽然想起《紫色星昼》中的依海也是一个爱望着天的女孩,她说天空有家的感觉,尽管她所在的寒冰界中的天空永远都是苍白的。我和她不同,我是最怕这样的天空的。一个很简单的原因:小时侯认为所谓的鬼的脸就是这种颜色。现在想起来虽然觉得很可笑,但还是不愿意看到。望着天空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渺小感。因为天空大得可怕,又高深莫测。我小心翼翼地抬起头,试图瞻仰一下天空的灵异之光,却发现这样的白色似乎异常熟悉,而那晶莹剔透的蓝,只是昔日的一个朋友。

  低下头,又重新看着那绿,顿生倦意。

随笔作文 篇7

  绿竹摇曳,鹊喜前鸣,生机枝头闹。

  你们一定在长长的暑假万般的翘首等待中,等到了那一份充满了高校对你们肯定的邀请函——录取通知书。

  磨剑数十载,鸣鸣战场,挥刀下炙,斩尽拦路虎,铺尽前行路。高三学子携带着风雨前行,饱尝了一路孤独而艰辛的风霜,一切的付出皆会有回报,那份红得耀眼的“大学入门票”便是对你们最大的认可。

  喜悦?紧张?迷惘?急迫?放松?

  哪一个是你们现在的心情,亦或是哪一些?

  放下了绷紧的那一根弦,行囊却没有减轻,换成了一个更大更丰富的。

  你们担心会被压弯了腰吗?没关系,因为你们已经长大了。

  雄鹰展翅,上比苍穹;飞鹏所倚,高腾云天;巨鲲傲鳍,下钻古海。你们如这雄鹰,展翅横纵九万里,覆压万宇;你们如这飞鹏,振翅怒飞,抟扶摇羊角而上九万里;你们如这巨鲲,背凌万厦,玩尽古海奇兵。年华正好,享天时,拥地利,更带着人和——上路。

  你们会想,下课的铃声,一阵阵,敲打着咕咕叫的肚子,蜂流涌入食堂,看着形形色色的菜肴,“空城计”似乎唱的更得意了。

  你们会想,同学、教授祥和一团,或为一个案例争论不下,或为一个结果喜笑颜开,但都是你喜欢的模样,那久违的,要初始牛毛的冲动,以及那久伟的,曾经讨论题目难忘的模样。

  你们会想,校园是什么样子呢?你要沿着哪条路才可以毫无差错地走到教室,才可以累的时候用最近的道路抄回宿舍?你要怎样才可以找到最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冥思,要怎样才可以找到最热闹的地方,跳起来,欢乐?它是否会像一个老朋友那样,伫立在那儿,什么都不做,什么也都不说,但就是成为了你安全而又坚实的靠背?

  你们会想,图书馆又是什么样呢?会有你爱看的或讨厌看的存在吗?它安静得只有挂钟在摇晃,还是只剩呼吸声在微动。万千藏书的圣地,你是否能成功在里面找到颜如玉,觅得黄金屋?

  当然了,最好是熟悉或陌生,一见面便能微笑着,最好是教授耐心,能对引导直到茅塞顿开,最好活动多些,释放活力的平台建的更广,最好是刚好蓝天,刚好骄阳,刚好的日子,刚好的开始……

  你们一直在寻找那个传说中的缘分,当看到这所大学时,就像一种前世今生的缘分。你在找,他在等,而他在冥冥、默默中等了几千年。

  终有一天,你们会横七贯,履至尊,治六合,执鞭敲,治理属于你们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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