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心情的随笔

时间:2023-12-20 12:16:58 随笔 我要投稿

心情的随笔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应该很少人不知道随笔吧?随笔是一种散文体裁,可以抒情、叙事或评论。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随笔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心情的随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心情的随笔

心情的随笔1

  离别,人的生命从一开始的诞生,直到死亡,我们都在和熟悉的人、事、物离别,流年似水,岁月蹉跎,时间总在不知不觉中从指缝溜走,而我们,也在不知不觉中,而熟悉的人说再见。然而一次次的离别,或许是一段酸涩的回忆,但又何尝不是成长的开始?

  人一生有许多离别的场景,毕业后与朋友、同学、导师们的分离,在自己身旁周遭的人,永远的和你说再见,不再相见。我们离别,但不哀伤,我们不哭,要笑着说再见,让离别前说不完的千言万语,拼凑成为一句简简单单、心中最真诚的祝福。离别,可能会再见,而死亡却是永远的分离。每当我们面对死亡后的不再见,我们都是心痛、悲伤的,但我们都相信着,有缘一定会再相见,虽然死亡是永远的分离,但他会以新的姿态诞生于这个世界,因为死亡是下一个旅程的开始。心中秉持这份信念,继续向前迈进下一个成长的.开始。静静翻阅着照片,回忆起那段年少无知而疯狂的岁月时,突然间,一抹苦笑挂在嘴角,脑海里想问问当年的朋友们过得好不好?毕业后的离别,大家都纷纷杳无音讯,本以为是短暂的离别,如今却没再连络了。一想到这,再配上当年所拍摄的画面,那段时光所经历过的滋味,再次的品尝回味,只是多了当年所没经历过的,苦的滋味。

  六月,是分离的毕业季,有多少人在六月离别,踏上新的人生旅途?有多少人因为短暂的离别而痛哭失声?离别前,忧伤的滋味涌上心头,记不清有多少次在心中呐喊着不想离别,话到了嘴边,却无法开口,因为你了解,离别,是新的开始。

  我们都需要勇气,成长的勇气,为了成长,我们只好离别,踏上下一个的人生旅途,但是,离别,并不是悲伤的代名词,它拥有美好的回忆和展新的未来,了解这一切,看懂了离别的意义,你会发现:离别是美丽的。“星星并未在空虚的夜里沉降,而是在天庭的亮光中隐藏。”这句出自英国诗人蒙哥马利,我们一直从未离去过,因为明天有新开始,今天必须说再见,这次的离去,是迎接更美好的未来,我们并不是永远分离,而是为了在下次的相见,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心情的随笔2

  这一周,真正地做到了不对灵灵发脾气。尽管孩子回来后妈妈发现她的课堂作业有粗心漏题的现象,妈妈还是控制住了脾气,耐心地给孩子讲解。因为如果妈妈带着情绪带着脾气去讲题,灵灵会因为恐惧害怕思维能力变弱,不能更好地理解题目。今天早晨刚起床,还没有来得及梳头,外婆就叫灵灵下去早饭了。灵灵下去后就大声地抱怨外婆:“谁让你这么早就下好面条了,我还没有刷牙呢?”妈妈当时听了心里很难受,因为灵灵不但没有感恩之心,还这样对待外婆。但妈妈还是忍住了怒火,平静地吃完早饭。早饭后,灵灵弹钢琴的间隙,妈妈抱着灵灵轻声地对她说:“宝贝,外婆昨天才出院,刚做好手术,她的身体并没有完全恢复,但她还是这么早起床给我们做早饭,真得很辛苦,你应该感谢外婆,而不是埋怨她。”灵灵有所忏悔地点点头。妈妈相信,灵灵不是要故意说外婆的,只是平时在家里,她有些自我中心,忘记了周围亲人的.感受。妈妈佩服自己对这件事情处理地妥当,没有因控制不了脾气而导致母女冲突。

心情的随笔3

  村里的小路,是用石头和土堆垒而成的,只有三米来宽,虽然它不是很平坦,但它却是连接村里与外面世界的纽带。村里的小路,虽然没有城市里柏油路那么宽敞、那么平坦,但它留下来的东西却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让人久久眷恋。记忆中,村里的小路,是那么亲切、熟悉,并且路边有跳舞的小草,五颜六色的小野花,清澈见底的小溪,还有那摇着尾巴欢迎我回家的小花狗。

  童年一切的生活都记录在了这条并不起眼的'小路上:这里有我们爽朗的笑声,又有和小伙伴们的吵闹声。顽皮的我们放学后总会在小路上玩耍,父母焦虑的呼唤总会从小路的另一端传过去;更忘不了小路上圆圆的鹅卵石,每当在学校或家里被责备时,我们总会狠狠地踢它们当作出气筒,有时甚至踢坏了新买的鞋子,被妈妈责怪。

  春天,小路两旁的野花,总是那么芳香、迷人;夏天,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钻出来,照在白白的鹅卵石上,发出耀眼的光,如同一面可爱的镜子,打着光脚踩在上面的愉快心情,不言而喻;秋天的小路上,更多的是丰收的景象,一车一车的水果,堆满了每家每户的院子;冬天,下雪了,小路便成了我们打雪仗、堆雪人的乐园……多少美好的记忆都留在了小路上。在小路上,我不知走过了多少个来回,看着路边的小草从发芽到枯萎,周而复始。

  家乡在变化着,村里的小路,再也满足不了村里人致富的梦想,村里人便盼望着能有一条宽敞的水泥路。突然有一天来了一群工人,拿着测量仪器,开始测量起小路来,村里人都高兴地说要重新修路了,听说还是一条水泥路。不久,我便离开了家乡,走时还默默地看了看那条伴随我成长的小路。

  在外打工的日子里,时常想起小路,但是回家的次数减少了。前段时间,回到家乡时,小路不见了,代替小路的是一条宽敞的水泥路,它比小路更平坦,更宽敞了。但当我看到它时,心里莫名其妙地有点酸酸的,不知是为陪伴我成长的小路而忧伤,还是在思念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在艺术的世界里,记忆是一部美丽的诗集,每一缕思绪都可能形成一首动人的诗篇。家乡的小路镌刻着童年的记忆,那里有欢歌,有笑语,有美丽的四季。虽远渡重洋,身隔万里,但又怎能会有片刻的忘记?

  可小路已经不在,犹如那一去不复返的快乐的童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美好的时光总是这么的短暂。珍重,珍重我们停留在这个世界的每一个瞬间,也许会少一些遗憾,多一份坦然。

心情的随笔4

  “夜里”睡意不足,梦境“见闻”很多,场面恢宏,想来犹新。

  事情发生在傍晚时分。天色有些暗淡灰蒙,大雨过后的路面泥泞,田野普遍成了沼泽。只见这时有几个人,有本村的,有本单位的,还有一些互不相识的人,一同从楼村西北角沿村围小径向村里走去,说着话。印象中他们都穿着不太整齐的上衣,根据推测,也许是夏季。大概他们有些要事吧。这时我邻哥从家里翻墙出来,衣服单薄,面部表情严肃,似有要事发生。邻哥慌忙把放在墙外的空架子车拉到村围田沟旁,沟里淤泥水齐到地面,我也急忙跟了过去,院墙后的角落旁只见也放着一个驾车盘,是搭在一个小槐树木股上,把小树压得老弯,邻哥把拉的驾车盘平放在沟墙上,稍微有些角度。他沿着驾车盘,越过去,身上溅了水,衣服贴在了皮肤上,我不知其意地跟了前去。村后其实没有球场之类的洋灰空白地,更不会有战争的事。可却似见到了那里在打仗,打的并且相当激烈。模糊记忆中有金氏在其中,光着脊梁,赤着脚,手里拿着盾牌,似乎在进行赤膊战。只见突然闯来一群骑兵,不知具体确切数目,马大而肥壮,马头戴着红色布巾,马身披着鞍,只见不时有人吼马鸣,场面恢宏,热闹非凡。邻哥见此情景,毅然加入到金氏的行列,我却在旁哆嗦着身躯,不敢应战。随着死拼应战,有的马跃身前冲,有的人从马身上哀声倒下,人和马各自大都鲜血淋漓,惨景目不忍睹,尤使我不能耳闻。我害怕的心情,始终不能平静,因为我也没能避免身上溅满了鲜血,鲜血染红了我的衣服,更染红了我的双目!我怒不可遏,浑身充满了力量,力量渗透到了我的每个毛孔。我不能再忍耐了,我不能忍耐,我要投入战斗!战斗仍在进行,不觉中战斗在怒目圆睁中,冲杀完毕了所有的“敌人”,最后我们终于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胜利属于我,更属于大家的我们。我们都充满了胜利的兴奋和喜悦。为了表彰庆功,“领导”举行了盛大的宴会,并且还特演电影以示祝贺。电影厅设在一个五、六层的高楼上,演室设在二楼,屋里挤满了凑热闹的人们,印象中有本单位的马氏、吴氏,还有许多年轻的女士们。电影结束后,都拥挤着从二楼走下,马氏与某些人嬉笑着走下,走进了门朝北的东西向的南屋里,并唰地关了房门,其余的人都各自进了一楼的`各个房间。这时上晚自习回来的学生,与自己的家长一同回了家。可这时的我却不知怎的竟然模糊着入了睡。

  事情怎么可能是这样?竟然与现实中的部分情节相雷同!

  事情就是这样发生,同时又是这样终止。白天不可能发生的事,夜里却可以发生。自己白天的无能,却被黑夜衬托得本事惊人。这不是自我夸张,也许是是生物钟的安排、时间的延续!一切都很吸引人,又却都是那样的曲折。我不赞美人,更不大张旗鼓地鼓动别人。环境不可能主观改变,但能客观地影响着周围的人和事。这是否就是人们所说的物质作用和反作用于物质?这是否就是人们常说的心目中的空万原死?

  主人改变不了“它”,愿黑夜能够达到!

  真正的黑夜!

心情的随笔5

  很小的时候,看过一部电影;女主角很爱男主角,但是怕羞不肯说。后来终于说了,在一个寒冷的黄昏,她病得很重,就快死了。鬓发斑白的男主角握住她的手,声音哽咽。这句话,他等了整整一辈子。

  散场时,我已哭湿一条花手帕。

  渐渐长大了,依旧害怕那个伤感的故事重演,每逢有女友害羞时,总是我跑去说,然后眼睛酸酸地看她们被英俊的恋人带走。其实,我身边也不乏出色男孩,只是缘份未到,始终没有“来电”的感觉。直至神差鬼使地撞上了鲤。那天,他穿了一件宽松的紫色衬衫,抱一只白色排球,望着迷迷糊糊的我大喊:“你是不是在梦游?”

  他吼得够凶,我却笑得惬意。就那么认识了,成为以心灵相见的朋友。

  等了三年,他不说那句话。

  那么,只有我说,在漆黑的电影院里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他拉了我退场,冒着寒风在街上乱走。我们都拼命想说服对方。最后,我赢了。鲤捏捏我冻得发红的鼻子,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我在雪地里哭成个泪人。真的,说出那句话好艰难。担心他坚定地拒绝,更担心他违心的接受;担心犹犹豫豫间错过一世最爱,更担心走近后才发现彼此原来很陌生……

  但是,无论怎样,我要一个开始。

  两年后,我们在街头漫步。当他有力的臂膀拥住我时,我知道自己拥有了一份很淡却很完美的爱情。

  一个寒冷的黄昏,忍不住问他:“当时是不是死缠烂打被我追到手的?”

  他坐在床脚,嘿嘿地笑了,表情有几分得意。

  “早觉得你是个温柔浪漫的好女孩,只是怕碰钉子,不敢追。”他老老实实地说。

  “那我追你时还推三阻四?”

  “你那么热,我不降降温能行吗?”

  丢掉毛线团,我喜极而泣。也知道一句话使我错过了梦寐以求的浪漫。

  从前,曾巴巴地想要精品店里那个最贵最好的音乐盒。可是,没人买给我。

  鲤走过店门时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男人是一种很实际的动物,只有在追女友时才充满浪漫情怀。其余的平淡日子里,他们总是显得精心又懒惰。

  所以,那个令我心仪已久的音乐盒如今也不知摆在哪个初恋女孩的案头?

  那一份浪漫,我再也无法拥有。

  可是,错过浪漫有什么关系呢?错过真爱才是永远的愦憾。

  每天每天,我对自己说。

心情的随笔6

  听雨楼畔春风晚,听雨楼内晨妆懒。一把木梳,一面铜镜,一头青丝。木梳为紫檀木制,纹路为紫色蝴蝶。上刻“胭脂”。“胭脂,胭脂..”轻声低吟,朱唇微启,一声细叹。转身窗外,又是连绵细雨,似这剪不断青丝。轻轻地梳,从上到下,散发着微微茉莉香。青丝柔软,似此时幽幽思念。低首凝固,细指俯在这柔柔的发丝中。斜斜的春雨,一阵阵悲伤。

  曾记君笑问:胭脂缘何常常低首?胭脂国色,羞怯为何?君莫知,胭脂青丝如情丝,丝丝露于听雨楼畔。青丝如我。窃以遮住君貌,爱君的`才情,爱君的颜色。岂可留恋,不可留恋。恐君远离,记君容貌,不敢。心如涟漪,君如石。青丝如我,我似青丝。青丝无容,胭脂有貌。喜怒哀伤恐君见,只愿胭脂唯美在君心。且穿一袭白衣,苏州刺绣,金色裙边,君爱其纯美。胭脂最爱为君舞,君最爱胭脂曼妙舞步。旋转,旋转,青丝飒飒,散开如花,散开如泪,滴滴坠入秦淮河。

  入夜,君爱与胭脂卧于萧然亭听雨楼,君说听雨无语,点点滴滴,似这漫漫人生。一点一点,是生的继续。胭脂却觉这一声声似无情的叩问,缘何红尘苦。一滴清泪。插那支碧牙钗,绿色钗,一如这满江的春水。何时带胭脂远离这尘世,君皱眉。笑泪盈盈,起身,妾与君缘分至此,君请,远离。抬起衣袖,轻盈丝却万斤重。君回首,胭脂是我前生尘缘,奈何胭脂堕风尘。嫣然如花,君恋妾,妾已足。问世间情为何物,烟雨江南,青石板路,留不住君。君是过客。

  胭脂,有客。一双清水眸,似梦中醒来。还去我的小小画舫,欢笑,悲歌,离舞,取乐。幽幽岁月,胭脂会等,等到岁月消尽了颜色,等君再唤“胭脂“

  潇潇雨声,听雨楼畔胭脂凝。

心情的随笔7

  喜欢风衣,不仅仅是因为穿上它,能让自己变得更伟岸一些,更主要是因为喜欢这名字,风衣,到底是衣裳的风,还是风的衣裳?

  当然,必须要有风,如果没有风,这衣裳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席慕容在《穿风衣的日子》里说:“穿风衣的日子是该起风的,不管是初来乍到还不惯于温柔的春风,或是绿色退潮后寒意陡起的秋风。风在云端叫你,风透过千柯万叶以苍凉的颤音叫你,穿风衣的日子总无端地令人凄凉——但也因而无端地令人雄壮。”

  有这样一个喜欢风的女子,起风的时候,她要打开窗户,把头发散开来,任凭那风把它们吹得凌乱。不管是温柔的风,还是凛冽的风,她都爱着。

  她无法穿风衣,因为她的身材太过矮小,但不能阻挡她喜欢那些穿风衣的男人和女人。

  那个男人喜欢穿风衣,伟岸的身材,有风的时候,风衣飘出去很远,一副很酷的样子,让人着迷。

  风一样的男子,谜一样的男子。

  她就是为他着迷的其中一个。爱屋及乌,由风衣,她顺道喜欢了他的一切,包括吸烟时的姿势,包括那张忧郁的脸,包括手指上淡淡的'鸦片香以及额头上那特属于中年人的皱纹。

  她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就是每天望着他出神。他每天都会准时在那个站点出现,按时坐那班最晚的车,在夕阳里,他等车的时候也是那般静美的。

  有时候,她会故意跟在他身后,清晰闻得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道,她不明白,为什么总能听得见他轻轻的叹息。

  为了他,她也总是选择坐末班车回家,只为了,能看他一眼。

  她不奢求自己的人生轨迹与他有所交集,这样远远地欣赏一个人,也是一件很美的事情。

  终于,她从别人口中找到了谜底。

  不管再忙,就算有天大的事,他也会按时回家,就因为家里,有一个需要他照顾的女人。

  那个女人瘫痪在床,每天只能用眼睛目送他的离开和归来。

  他知道,每天到了下班的时间,妻子的心就会焦急。他为此推掉了所有的应酬,每天,风一样,往家的方向赶。

  有时候车晚点了,他会很着急,他知道妻子的心,哪怕多等一秒都是煎熬。

  席慕容说,穿了风衣,好像就该有个故事要起头了。

  这个男人的故事,从一开始,就有风在他的命运里刮个不停。

  她知道,她不能去打扰这个风一样的男子,因为每一阵风都有它的中心,而他的中心就是那个瘫在床上的女人,再凛冽的风到了那床边,都会变得绕指一般柔,落羽一般轻。

  她唯有远远地观赏,观赏人群里一切穿风衣的男人和女人。

  穿衣裳的风,和不穿衣裳的风,刮起来,到底哪里不一样呢?

  或许只有真正懂风的人才会感觉到吧!

心情的随笔8

  昨天是过去,今天是现在,明天是未来。是该抓住未来还是抓住现在。以至于过去不再是遗憾。

  那一米阳光,那一刹那的笑容,那一遍遍记忆,那一切切,在时间这个杀手面前,早已成过眼云烟。这个城市,车水马龙,在不断交替的人群中,我想留住以前的一切,却发现,其实我,早已无能为力。

  家庭虽然不富有,但有亲情的温暖,满足整个心。朋友虽不多,但只有一个真心就足够,钱财不够多,但仅仅能够用就好。很多人总想大富大贵,我仅想安安静静过一生,不富不穷,不贪心,那便足够。这世界,吸引我的并非是那华丽的生活,也并非那一个个多彩的世界,在我看到,因为有你们,我的生活才会变得多彩,华丽。不奢求什么,只奢求你们好好的.,便是最大的心安,最开心的事情。

  我遇到很多新的事物,以及结交新的朋友,在这个时间,不知为何,以前的朋友,现在竟然慢慢远离,是我变了,还是你们变了。在这个残酷的社会中,我们该如何守住我们的友情,原来,结交一个朋友很容易,但慢慢熟悉了,坏习惯也展示出来,是不是感情还保持一致吗?是选择远离,还是持续……

心情的随笔9

  膝关节坏了很久了,第一次因为关节病疼了这么久。又一次验证了老话儿,伤筋动骨一百天!

  记得膝关节肿痛两个多星期的时候,疼痛到了高峰,夜里不能睡觉,于是我去看了急诊门诊医生,拍了片子,医生说片子没有问题,还要有专门的医生读片,如果有问题会通知我。

  拿了消炎止痛的药回家了,吃了几天的药感觉见好了,就没有再吃,那些西药你如果读了它的副作用,能吓死你。由于你读了副作用,你每天都会感觉到它的副作用的感觉。也许是心理作用吧。谁知道呢。反正我一贯是会自己吓唬自己的。

  用了很多其他的方法,针灸,中药,贴药膏,喷擦剂,用护膝,效果不错,每天都感觉见好,今天可以这样了,明天可以那样了,后天感觉轻松点了,大后天某个地方感觉一点都不疼了。

  治病不能急,见好就是有效。

  昨天中午出去办事儿,路过我看病那个急诊门诊,想起来看看我的片子报告到底说的什么,于是走进去要。报告一下就给我打印出来了,我一看诊断“关节炎印象”,是不是貌似关节炎的意思?说话怎么模棱两可的。

  我再看,上边还有一大段话,这是美国医生写报告的描述部分。“没有发现骨头裂痕,没有发现骨头断掉。””有一些水在髌骨囊里。”“除此之外没有发现别的问题。”

  因为医生在给其他病人拍片子,没有时间给我片子的碟子,我站那儿等了半天,还得赶回去工作呢,就催他们。那个工作人员说:“你这关节病,我常有,去药店买点让水消失的药吃上几天就好了。”那是一个黑哥哥。一看就是常锻炼的。对于美国常锻炼的人们来说,膝关节伤了,有点水,那是正常现象。

  我借机说:“你说的有道理,下次我就这么办。片子的碟子出来你标上我的名字,有时间我过来取。我得回去上班了。”他很同情地看着我说:“去吧,你肯定因为腿疼休息过几天的,回去上班吧。”怕我被老板辞退呢,很有同情心的一个人。

  我一直以为,膝关节就是咱们的膝盖,哪里知道,膝关节很复杂的。上网查了一下膝关节病,别说,那种无菌性关节炎很多,从年轻到年老都有。

  最可怕的是有一个说法,说,人的膝关节的寿命只有60年。我的天,60岁以后呢?60岁很年轻的对不对?

  我很悲痛地跟老公说:“我的膝关节就要到寿了。”我老公马上说:“你爸爸都80多了,还不是走路嗖嗖的。”每个人是不一样的。

  我倒不觉得我膝关节有如此大的问题,我感觉还是那天闪了一下这条腿没有及时休息和治疗,所以里面发炎了。你说边上的韧带拉伤了,你还照样用它,肯定别的部位会压力过大。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谁能扭一下哪儿,立马就躺下呢?所以病就是这样变成了不好治的了。

  昨天看报纸,上边有一版健康版,说的就是膝关节病的误区,说:“误区一,膝关节病休息休息就好了。误区二,膝关节病锻炼锻炼就好了。”没仔细读,因为说得太详细了,哪块肌肉坏了应当休息,那块筋坏了应当锻炼。总之就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想起给我看病的医生,片子报告出来了也不告诉我有水,因为她认为骨头没有断裂,不需要进一步治疗,你吃上消炎止痛药,很快就应当好了。她当时给我的注意事项那张纸上写得很清楚,不要锻炼,不要持重,不要上下楼梯。直到完全恢复。

  都按医生的.要求做应当是好得快点的,不过我比较怕死,怕一口气把那些药吃下去,我会完蛋,怕我一点都不动就再也起不来了。但只要动,只要得出门,那就没法把握医生那些要求了。

  膝关节坏了,哪儿是只有腿受累啊,什么腰啊,肩膀啊,甚至颈椎都会有影响,你想,你一走一疼,再用各种姿势想保持自己平衡,想要像个正常人一样,哪儿那么容易,就别提了。

  好在一切都过去了,现在还有点后遗症,慢慢消失吧,不过最近有点放松警惕,觉得慢慢自己会好的,没有以前那么坚持治疗了。

  我发现,生活里害人的就是这软床。自从腰不好了,就发现硬床对腰病的恢复很有帮助,这腿也一样。这些日子睡硬床对我的腿进步有很大很大的帮助。睡在软床上,这腿越睡越疼,而且早上起来感觉这条腿很重。睡在硬床上,早上感觉腿很轻松,疼得也不那么厉害。

  现在的床垫子,质量都不错,如果说你不换,似乎十几年都不用换,但前提是你的腰腿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的,我还是建议要换个硬点的床垫子。现在卖床垫的都有专门的硬床垫卖。

  床的舒适对于一个人的健康非常重要,这不是床垫多贵,多便宜,也不是说床垫还没有坏换新的是不是浪费,而是看你身体的需要。我们每天在床上的时间是一天的三分之一的时间,很长的。没有一个能让你睡着舒服点的床垫难保不生病,舒服不是软,而是要适度。很多人都是因为睡了软床垫导致脊柱,腰有了毛病的,更别说腰腿,脊柱颈椎原来就不好的人了。

  有些道理很简单,有些病因也很简单。靠医生治病不如靠自己防病,靠吃药治病,不如自己多摸索点不发病或少发病的原因。

  很多人都说病是累出来的。有关系,但不完全是。很多劳累一生的人,并不比那些娇气的人病多,做事儿劳累与否,现在都能把控了。过去其实也是。

  记得下乡劳动的时候,曾经住在农民家里,人家农民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们每天晚上收工了还得被集合起来学习,背诵高尔基的《海燕》啥的。有时候,还被紧急召集起来开会,谁偷窝窝头吃了,谁把谁脚心摸了清凉油,然后扇扇子,让别人尿床了,谁开会的时候放一个屁了。等等等等的问题。

  有时候下半夜还会有人吹号,大家紧急集合,军训,跑步到附近一个树林子里寻找一个情报(就是一个小纸条),看谁能先找到。天哪,现在想起来这不是折磨人吗?仗着那时候年轻,要是现在说什么也承受不了。

  所以我们多数人第二天早上都起不来床,吃饭紧张,出工晚,农民也生气。睡不好觉,没有力气,拔草的时候就都跪到地上,农民说像我们这样种地真不行。

  现在想起来就是要专心致志,农民每天的生活就是为了明天能种地,如果晚上看电视,上网,刷微信,估计第二天早上谁也起不来,那种地可不就真的成了问题。

  我们今天的生活不也是如此吗?每天要上班,还有很多家务事儿要做,再有就是业余爱好,什么上网了,看手机了,闲着的老人打个麻将了,喜欢看电视的人们追着看个电视连续剧了,现在的电视连续剧少的40集,多的80集了,而且你想看一下看完都没有问题,不像过去要等每天电视上放你才能看。

  所有这些,尤其是能给我们带来乐趣的业余活动,都需要我们花额外的时间、精力、体力去享受。

  其实很多痛症,都是由于循环不好导致的,就是膝关节的无菌炎症也是由于微循环不好导致的,真正因为膝关节衰老而导致疾病的并不是特别多,尤其现在。过去很多膝关节病被称为“主妇膝”,因为很多毛病都是因为过用了膝关节,比如擦地需要跪着什么的,现在完全不需要了。

  可是现在却有了很多其他原因引起的膝关节疾病,喜欢摄影的人,要随时蹲下起来,还会为了某一个取景更好的位置要扭着身子,蹲着,甚至跪着,这些动作长期去做,也是对关节的损伤,所以在很多摄影书中都建议摄影的时候要用护膝,可是我们似乎很少见有人这么做的。

  过去的人操劳的多,每天没有多少时间能真正坐下来的,现在不同了,大把的业余时间让很多人吃过晚饭到睡觉前若干小时都坐在那里,有些人下半夜才睡觉呢。

  而很多老年人由于现在子女条件都好了,不大用她们帮忙了,业余时间多了,大家聚在一起打打麻将,打打牌什么的,结果一坐就是一天,长期这样劳累,不仅仅是腿脚循环不好,全身的循环都不好。

  很多研究表明,多上网,多打字,尤其是多玩麻将能预防老年痴呆。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一个人脑子很清醒呢,却每天浑身都疼,那样的生活又能比痴呆好到哪儿去呢?

  写到这里想起来我婆婆。在国内刚刚兴起保健品的时候,那些推销保健品的人们把眼睛盯在了老年人身上。很多组织还免费为老年人抽血化验,然后根据你的情况向你推销保健品。

  人上了年纪,血脂多少得有点高,那些推销的人把握了你的心理,拼命告诉你血脂高了的后果,老人们吓得不行,就不得不买他们的保健品。我婆婆就跟我们说过:“如果真的到时候我会像他们说的那样,我不是生不如死吗?也给你们找麻烦。”于是拼命买那些保健品,吃了不但没有效果,还得有副作用,因为多数都是假的。

  记得那些年我们没有为此少操心,为了不让老人上当受骗,我们尽力在这里买些保健品寄回去,告诉她只要人家说美国的你就跟我们说,我们给你买,结果她告诉我们那些东西,美国根本没有,国内骗人的招数,你简直就是防不胜防。

  现在想起来,有点能理解老人的心理了,还不是想健康地多活几年吗?还有那些吃生茄子,喝绿豆汤的人们。

  很多疾病,尤其慢性病,确实到老来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烦。人们都知道,生老病死是人们不可抗拒的规律,但怎么样能稍微健康地多活几年,或者说不要受太多的病痛困扰,这些都是得我们平日多注意才能有希望做到的。

  很多人觉得,人老了生病是正常的,不生病才是异常的,是这样的,但有些我们能通过自己的注意避免的或少生的病还是有的。

  治病救命当然靠医生,但医生也不是万能的,尤其对于那些慢性疾病更是如此了。而且任何疾病不管是怎么样的治疗都需要时间,有些慢性疾病治疗的结果也就是维持。而这种维持尤其是需要病人自己努力的,药在某些病或某些人身上是有效的,而对于某些疾病和一些喜欢依赖医生依赖药的人身上效果就不那么好了。

  其实人体是一个很奇妙的机器,只要你帮了它,你能配合让它有度地运转,它也有一个自己恢复的功能。就像很多女孩子为了漂亮,把自己的单眼皮割成双眼皮,有些医生为了让双眼皮看着自然,就会割得浅一些,岂不知,人体有自我修复功能,没过几年,双眼皮消失了。也因此,我们看到很多人割的双眼皮都是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的,割得很重,很深,就是为了不让它消失,与人体的自我修复功能作对。

  人生很有意思,你如果去琢磨有很多有趣的道理在里面呢。闲来就会把自己想到的写下来,跟大家分享。

心情的随笔10

  去年春天,买了棵小芦荟养在家里,除了隔几天浇些水,不曾如何细心的照顾它。经夏之后,它的个头明显见长,叶片厚实、肥美、深绿。一场秋风过后,寒冬随之而来。想把芦荟送给有暖气的人家,但条件有限,最终没能给它找到一个温暖的新家。无奈,只得将其安置在阳台上一个可以沐浴阳光的角落。与两盆仙人球比邻而居、不曾浇水,不再过问,生存还是死亡全由它而去。寒冬,它娇嫩多汁柔弱的身躯怎能抵挡这风雪无情的残冬呢?我全然不抱希望。即便去阳台,也几乎没看过它,虽近在咫尺,又似远在天涯,仿佛它不曾存在。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阳春三月,春寒料峭的时节,路边迎春花已经张开了笑脸。不经意间,抬头望去,校园里几棵垂柳的枝头已是鹅黄、嫩绿,柔美婀娜的身姿荡漾着,与春风嬉戏。

  一天午后,到阳台找东西,阳光穿窗而过,三尺阳台成了阳光地带,芦荟身上布满了温暖的阳光。噫!竟然没被冻死,芦荟居然挺过了寒冬,顽强的活了下来。身躯却也伤痕累累,叶片不再丰满、圆润。活着,已是奇迹,更是希望。俯身看去,芦荟顶端芽尖依然生命昂扬,去年夏天在其根部冒出的两个小生命竟也活着,一抹生命的新绿,洋溢在母子三人的笑脸上。

  今天,为它伤痕累累的躯干进行了小型外科手术,丢掉生命的'负累,或许它可以更轻松、更茁壮的成长。连同两个可爱的小家伙,一并祝愿她们生命枝头的那一抹新绿更青。

心情的随笔11

  抗战胜利后八个月零十天,我卖脱了三年前在重庆沙坪坝庙湾地方自建的小屋,迁居城中去等候归舟。

  除了托庇三年的情感以外,我对这小屋实在毫无留恋。因为这屋太简陋了,这环境太荒凉了;我去屋如弃敝屣。倒是屋里养的一只白鹅,使我恋恋不忘。

  这白鹅,是一位将要远行的朋友送给我的。这朋友住在北碚,特地从北碚把这鹅带到重庆来送给我,我亲自抱了这雪白的大鸟回家,放在院子内。它伸长了头颈,左顾右盼,我一看这姿态,想道:“好一个高傲的动物”凡动物,头是最主要部分。这部分的形状,最能表明动物的性格。例如狮子、老虎,头都是大的,表示其力强。麒麟、骆驼,头都是高的,表示其高超。狼、狐、狗等,头都是尖的,表示其刁奸猥鄙。猪猡、乌龟等,头都是缩的,表示其冥顽愚蠢。鹅的头在比例上比骆驼更高,与麒麟相似,正是高超的性格的表示。而在它的叫声、步态、吃相中,更表示出一种傲慢之气。

  鹅的叫声,与鸭的叫声大体相似,都是“轧轧”然的。但音调上大不相同。鸭的“轧轧”,其音调琐碎而愉快,有小心翼翼的意味;鹅的“轧轧”,其音调严肃郑重,有似厉声呵斥。它的旧主人告诉我:养鹅等于养狗,它也能看守门户。后来我看到果然:凡有生客进来,鹅必然厉声叫嚣;甚至篱笆外有人走路,也要它引亢大叫,其叫声的严厉,不亚于狗的狂吠。狗的狂吠,是专对生客或宵小用的;见了主人,狗会摇头摆尾,呜呜地乞怜。鹅则对无论何人,都是厉声呵斥;要求饲食时的叫声,也好像大爷嫌饭迟而怒骂小使一样。

  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这在大体上也与鸭相似。但鸭的步调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鹅的步调从容,大模大样的,颇像平剧里的净角出场。这正是它的傲慢的性格的表现。我们走近鸡或鸭,这鸡或鸭一定让步逃走。这是表示对人惧怕。所以我们要捉住鸡或鸭,颇不容易。那鹅就不然: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走来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伸过颈子来咬你一口。这表示它不怕人,看不起人。但这傲慢终归是狂妄的。我们一伸手,就可一把抓住它的项颈,而任意处置它。家畜之中,最傲人的无过于鹅。同时最容易捉住的也无过于鹅。

  鹅的吃饭,常常使我们发笑。我们的鹅是吃冷饭的,一日三餐。它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先吃一口冷饭,次吃一口水,然后再到某地方去吃一口泥及草。大约这些泥和草也有各种滋味,它是依着它的胃口而选定的。这食料并不奢侈;但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丝毫不苟。譬如吃了一口饭,倘水盆偶然放在远处,它一定从容不迫地踏大步走上前去,饮水一口。再踏大步走到一定的地方去吃泥,吃草。吃过泥和草再回来吃饭。这样从容不迫地吃饭,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像饭馆里的堂倌一样。因为附近的狗,都知道我们这位鹅老爷的脾气,每逢它吃饭的时候,狗就躲在篱边窥伺。等它吃过一口饭,踏着方步去吃水、吃泥、吃草的当儿,狗就敏捷地跑上来,努力地吃它的饭。没有吃完,鹅老爷偶然早归,伸颈去咬狗,并且厉声叫骂,狗立刻逃往篱边,蹲着静候;看它再吃了一口饭,再走开去吃水、吃草、吃泥的时候,狗又敏捷地跑上来,这回就把它的饭吃完,扬长而去了。等到鹅再来吃饭的时候,饭罐已经空空如也。鹅便昂首大叫,似乎责备人们供养不周。这时我们便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因为邻近狗很多,一狗方去,一狗又来蹲着窥伺了。邻近的鸡也很多,也常蹑手蹑脚地来偷鹅的饭吃。我们不胜其烦,以后便将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免得它走远去,比鸡、狗偷饭吃。然而它所必须的盛馔泥和草,所在的地点远近无定。为了找这盛馔,它仍是要走远去的。因此鹅的吃饭,非有一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的

  鹅,不拘它如何高傲,我们始终要养它,直到房子卖脱为止。因为它对我们,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有供献。使主母和主人都欢喜它。物质上的供献,是生蛋。它每天或隔天生一个蛋,篱边特设一堆稻草,鹅蹲伏在稻草中了,便是要生蛋了。家里的小孩子更兴奋,站在它旁边等候。它分娩毕,就起身,大踏步走进屋里去,大声叫开饭。这时候孩子们把蛋热热地捡起,藏在背后拿进屋子来,说是怕鹅看见了要生气。鹅蛋真是大,有鸡蛋的四倍呢主母的蛋篓子内积得多了,就拿来制盐蛋,炖一个盐鹅蛋,一家人吃不了工友上街买菜回来说:“今天菜市上有卖鹅蛋的,要四百元一个,我们的鹅每天挣四百元,一个月挣一万二,比我们做工的还好呢,哈哈,哈哈。”我们也陪他一个“哈哈,哈哈。”望望那鹅,它正吃饱了饭,昂胸凸肚地,在院子里跨方步,看野景,似乎更加神气了。但我觉得,比吃鹅蛋更好的,还是它的精神的贡献。因为我们这屋实在太简陋,环境实在太荒凉,生活实在太岑寂了。赖有这一只白鹅,点缀庭院,增加生气,慰我寂寥。

  且说我这屋子,真是简陋极了:篱笆之内,地皮二十方丈,屋所占的只六方丈。这六方丈上,建着三间“抗建式”平屋,每间前后划分为二室,共得六室,每室平均一方丈。中央一间,前室特别大些,约有一方丈半弱,算是食堂兼客堂;后室就只有半方丈强,比公共汽车还小,作为家人的卧室。西边一间,平均划分为二,算是厨房及工友室。东边一间,也平均划分为二,后室也是家人的卧室,前室便是我的书房兼卧房。三年以来,我坐卧写作,都在这一方丈内。归熙甫项脊轩记中说:“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又说:“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我只有想起这些话的时候,感觉得自己满足。我的屋虽不上漏,可是墙是竹制的,单薄得很。夏天九点钟以后,东墙上炙手可热,室内好比开放了热水汀。这时候反教人希望警报,可到六七丈深的地下室去凉快一下呢。

  竹篱之内的院子,薄薄的泥层下面尽是岩石,只能种些番茄、蚕豆、芭蕉之类,却不能种树木。竹篱之外,坡岩起伏,尽是荒郊。因此这小屋裸的,孤零零的,毫无依蔽;远远望来,正像一个亭子。我长年坐守其中,就好比一个亭长。这地点离街约有里许,小径迂回,不易寻找,来客极稀。杜诗“幽栖地僻经过少”一句,这室可以受之无愧。风雨之日,泥泞载途,狗也懒得走过,环境荒凉更甚。这些日子的岑寂的滋味,至今回想还觉得可怕。

  自从这小屋落成之后,我就辞绝了教职,恢复了战前的即居生活。我对外间绝少往来,每日只是读书作画,饮酒闲谈而已。我的时间全部是我自己的,这是我的性格的要求,这在我是认为幸福的。然而这幸福必须两个条件:在太平时,在都会里。如今在抗战期,在荒村里,这幸福就伴着一种苦闷─岑寂。为避免这苦闷,我便在读书、作画之余,在院子里种豆,种菜,养鸽,养鹅。而鹅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它有那么庞大的身体,那么雪白的颜色,那么雄壮的叫声,那么轩昂的态度,那么高傲的脾气,和那么可笑的行为。在这荒凉举寂的环境中,这鹅竟成了一个焦点。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分惟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我的小屋易主的前几天,我把这鹅送给住在小龙坎的朋友人家。送出之后的几天内,颇有异样的感觉。这感觉与诀别一个人的时候所发生的感觉完全相同,不过分量较为轻微而已。原来一切众生,本是同根,凡属血气,皆有共感。所以这禽鸟比这房屋更是牵惹人情,更能使人留恋。现在我写这篇短文,就好比为一个永决的朋友立传,写照。

  这鹅的旧主人姓夏名宗禹,现在与我邻居着。

  1946年夏于重庆。

心情的随笔12

  记得,新年的时候各家各户张灯结彩。

  可是,万万没想到这次新年却给我们带来的只有悲伤。那是大年初四,大家愉快的过完了一天,第二天早上见大家都不在了,我推醒弟弟妹妹们,一起躲躲藏藏的跑到我太外公家去,从外婆家过了一座小桥便到了。我心想:这几天妈妈总跑到太外公家,一去就是半天还不让我去,是不是有什们事瞒着我?我起了疑心,到了太外公家,门口围满了人,见太外公躺在家里的床上一动不动的,我叫他也没反应。

  于是妈妈把事实告诉了我,原来我太外公早就生病了是肺癌晚期,加上他已近八十多岁了抵抗力也不好了,在昨晚的凌晨三点太外公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怪不得妈妈这几天都去看太外公。

  听了这个消息,我当时的心情无法形容,泪如雨下,太外公从小把我带大,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他,他就离我而去。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是我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现在每当读到“江水三千里,家书十五行,行行无别语,只道早还乡”的时候我的泪水就会“啪嗒啪嗒”的流出来。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您的,我的太外公!

心情的随笔13

  長夜漫漫長,人在征途忙,

  夜卻不能寐,寢食難安睡,

  花開三月天,佳人未歸途,

  相逢何相識?一朝處一夕,

  忙碌紅塵事,難留情愛在。

  昨日流年少,今鼕思緒亂,

  離人七步難,口以不擇言,

  寸步其難行,悲傷又過度,

  頭是誓言詞,尾又淚離別,

  愛時花感淚,恨時驚月容,

  人難離情緣,一字一句難,

  漫漫人生路,能有幾回情?

  順手是曙光,反目是情傷,

  前世有緣人,今生待牽手,

  沒有半路客,隻到白頭人。

  花開為春美,人活隻愉悅,

  夕陽朝霞晚,少年會理事,

  情是綿綿雨,愛有千千結,

  一橫寫一生,撇捺畫男女,

  一撇男偉岸,一捺女兒紅,

  一撇一捺人,人字為男女。

  紅塵往事短,不能負流年,

  世俗再滄桑,笑看路風雲。

心情的随笔14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感觉有个好身体很重要,有个好心情最重要。在人生的旅途中,只有身体属于自己,只有心情属于自己。在心情好的时候,看天天蓝、闻花花香、就是喝一口凉水也是甜的,总而言之,心情好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

  给自己一个好心情,忘掉所有的荣辱、忘掉所有的`悲痛,你会感觉一切是那样的轻松、一切是那样的坦然。

  给自己一个好心情,忘掉所有的烦恼、忘掉所有的忧伤,你会感觉到处都是曙光一片、一切都是阳光灿烂。

  给自己一个好心情,你会在烦恼中领悟快乐。

  给自己一个好心情,你会在绝望中找到希望。

  给自己一个好心情,你会在挫折中获得动力。

  当然,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有时候不开心、郁闷、烦躁、寂寞、等待也是常有的事情,那就要看自己怎么想、怎么看待、怎么安排。马斯洛说的好:“心若改变,你的态度跟着改变;态度改变,你的习惯跟着改变;习惯改变,你的性格跟着改变;性格改变,你的人生跟着改变。”诚然,这一系列的改变是一个过程,需要时间。我想:为了自己有个好身体,为了自己有个好心情,做出一点牺牲,改变一些能改变的,是值得的。

  希望所有朋友都有一个好身体,都能给自己一个好心情。

心情的随笔15

  今天,是祖国母亲五十一岁的生日。

  上午,我和妈妈出去玩的时候,心情格外高兴,当我们走在桐城南路上,感到那里的空气非常清新,路面非常宽阔。但是。当我想起每次回家经过望江东路的时候,看到哪里的路面时,我的心情此刻不能平静下来。是因为望江东路很宽吗?很干净吗?我可以很准确的回答你,“不是”。

  做为合肥市南大门的主干道望江东路铁四局至卫岗段,区区几百米,路面可以用“千孔百疮”来形容,每逢下雨,雨水与路边裸露的黄土相溶,使它又变成了一条被群众称的“水泥路。”晴天一路灰,雨天一路泥,还没有人行道。树阴底下可以走路的地方全部都是泥坑和许多脏东西。逼的人们只好走在车行道上,多么危险呀,身后的汽车上的喇叭一声尖叫,吓的`人们紧张的不知怎么躲闪才好,这样即不安全,也严重的违反了交通规则,更严重的影响了合肥市的市容、市貌。

  唉!我们的望江东路呀,什么时候才能像它的小弟弟黄山路一样呢?宽阔、整洁、美丽、明亮,给周边的群众一个花园式的生活环境呢?

  我希望今后把望江东路修的像黄山路一样,中间有美丽的喷泉和鲜花。各式汽车各行其道,两旁还有自行车道和人行道,还有饭店、商店、公共厕所和治安办公室。人行道上建造几个花坛,花坛里种上许多花草等观赏物,到那时侯,我们的望江东路的环境该有多么好、多么美丽呀!

  我真心的希望这一天能早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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