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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3-12-30 13:25:40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随笔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从小我就不是特别在意物质交流,你的生日,我从未想过送礼。

  对,这是没有必要的事,我还要和你在一起,为什么要送礼物。礼物是用来告别的。要离开的人留下心爱之物送给别人作留念——你会想我吧,如果看到这个。或者,我已经厌倦你,这个礼物作为我们最后的纪念,再也不要相见,有它就够了。

  不管是哪一种,在我看来都不是好事,我们的关系很好,我还要继续和你来往。不需要礼物,不需要告别。

  意识里从未想过要给你送礼物。

  你却是不同的,你只想为自己在乎的人送礼物在我生日的时候你送给我对银色的.小鱼耳环,我一直收藏。那时我怎么没发现,你偏爱小饰品,女人爱美是天性,可我却从没按你的喜好给你送过东西。后来你的生日我也会给你送礼物,只是我早已想不起到底给你送过什么,这是还礼的形式,像完成任务似的买东西送你。没有掺杂过多诚意,我不想赋予它意义。

  这样想来,那时倒只有你记得我生日,侯在生日当天给我surprise,你送的东西我都记得,小鱼耳环,木制手链,牵手挂饰,心形发夹……它们被我装进木盒精心收藏。我不知道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否是对我认知的讽刺。如果是我送的东西,你一定也会加倍爱护收藏并记住它们吧。可是我却不愿意用心给你准备一份礼物。

随笔作文 篇2

  今天我可要好好的参观休息室了呀。刚起床,我就想到了要去看休息室。我下了楼,去找哥哥。

  “哥,今天陪我去休息室吧。”我说道,哥哥一定会答应。果然,不出我所料,哥哥张口就答道:“好呀,小馨,来吃饭。”我就过去,哇,还是哥哥的手艺好,都是我爱吃的菜耶!

  吃过饭,我慌慌张张就拉着哥哥来到了休息室。好高的大楼,不过没爸爸公司的大楼高唉。想了一下,是在“5栋3号”的房间里,好像那个是一层,而不是一个房间吧。不管了,到了就知道了。

  呼呼。。终于到了,我拿出钥匙,开了门,说:“走,我们进去看看。”表哥拉住了我,说:“等一下,我可是早就来过了,帮你装饰好的,所以你要感谢我喽!”说着捂住了我的眼睛。我慢慢走到了里面,哥哥说:“呵呵,看看吧!”我慢慢睁开了眼睛。“哇啊啊啊——好美呀!”我大吃一惊,哥哥竟然这么知道我的心思,知道我喜欢水蜜桃的粉颜色,特意帮我装饰了!连墙都是粉色!我兴奋过度,“啾”的在哥哥脸上啄了一下。哥哥捂着脸,怪腔怪调的说了一句:“噢噢,好幸福哦~~”哼,这个臭哥哥,就知道拍马屁。我参观了一下,感觉不错。这时,哥哥拉着我说:“来,看这里。”说着推开了一扇门。我顿时一惊,一园花朵展现在我的'眼前,哇,好漂亮,竟然还有水密桃树!哈哈,可以满足我的嘴馋喽!我想着,又在哥哥的另一边脸上“啾”了一下。哥哥笑了,说:“好啦小馨,我知道你很高兴,但是,哥哥可也不比你逊色哦!走,带你去看看我的!”

  哇,原来哥哥也有休息室哎!而且跟我的一样好看,是以天蓝色为主题的!就像到了天空中一样,丝毫不比我差。还是哥哥最亲切,什么都为我着想。随时让我开心。

  哈哈,以后下课有的玩了!不知道汐紫知道我有休息室会惊成什么样呢!不过我还是不能透露我的身份,不然我的计划就完了,别人一定以为我是一个“花瓶”,长的好看,却什么也不会做,只会当个千金大小姐。不过哥哥还是让我满足,不但来陪我,还让佣人都休息了。这样我就可以自由的享受我的“独立生活”喽!

随笔作文 篇3

  你也许是赏花爱好者,知道许多花的知识:天下第一香——兰花;人间第一香——茉莉;花中两绝——牡丹、芍药;药中四雅——兰、菊、水仙、草蒲;花中四君子——梅、兰、竹、菊。而我却喜欢那不显眼的荷花,它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名花相比,它是那样的平凡,那样的不登大雅之堂,因此它不可能像名花那样受到人们的宠爱,可我却喜爱它。

  它那粉红粉红的小脸,配上了绿色的百褶裙,美丽极了!在它那小脸中间,还点缀着一点淡黄色的花蕊,像是帮它涂的胭脂,似有似无,隐隐约约。它有时像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楚楚动人;它有时又像出水芙蓉,水灵欲滴;它有时又婀娜多姿,美丽可爱!荷花的香气宜人,一阵微风吹过,它就会散发出阵阵醉人的清香。它是那么的纯洁,那么的'淡雅朴素,可它总会沁人心脾。

  虽说现在荷花是那么的不显眼,但是,我坚信,不久的将来,荷花一定会成为花中的佼佼者!

随笔作文 篇4

  “叮铃铃”上课铃在耳畔响起。老师走进教室,手里拿着一叠厚厚的试卷,我定睛一看,天哪!竟然是语文月考卷,看着,我的下巴都合不拢了!还没等我回过神,老师就开始念分数了。

  一张、两张、三张……没念完一张,我的心就更扭紧一次。终于,我还是没能逃开……我颤颤巍巍地走上讲台,教室里很安静,同学们都期待着我会考得怎样。接过卷子,我的眼睛仿佛不能转动,死盯着它。我脑子一片空白,全身软弱无力,一下瘫在了椅子上。“怎么才考了101?”我简直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可是那鲜红的数字又怎么会改变呢?我的心霎时间被拖入了一个黑洞,或许,在洞底是一句句责骂,

  是一声声冷嘲热讽,是一次次打击,是一颗颗伤心欲绝的泪珠。这一切,都像是一场噩梦,在伤心的无底洞,无以自拔。回家了,面对安慰鼓励,我只是无动于衷……

  接下来,只是静静等待下一番暴风雨的到来……

  我慢慢在自己内心的安慰下振作起来,脚下的阴云逐渐变淡变浅了。然而,令我痛哭的是还在后面。

  事情并不那么简单,而是更糟糕了……英语成绩下来了,满怀信心的我打开试卷,经过反反复复的检查才确认卷子是我的。那时,我不是在与同学攀比成绩。而是那个在墙角蹲着的失落身影。霎时间,我的心就像被针扎破的皮球一样,那,是多么脆弱不堪啊!面对着试卷,我,无话可说……我一个人发呆,一阵哭声从心底传来。

  通过这次考试,我总算了解透彻了我这个人。我以前总以为自己很好了,而这一次无疑给了我一个沉重的打击,也让眼前的.事实证明了一切。分数,人品。这些自以为了不起的品行也只不过成为了还需要努力的目标罢了。我要给自己下一封战书,我要去挑战历史,我要奋斗,要做一只乐此不疲小蜗牛。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最高点迎着太阳浅浅笑,我要让别人对我刮目相看。我要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未来,我来了!穿过漫长的黑夜,黎明的曙光就在前方!

随笔作文 篇5

  迈入初中的第一件事就是军训,我非常开心。经过这三天的军训,我懂得了站要怎么站,坐要怎么坐,走要如何走。

  军训的第一天是站军姿。动作要领是抬头、挺胸、十指夹紧贴于裤缝。看似简单的动作,操作起来的难度相当大,时间久了觉得真是难受。虽然有教官陪我们一起站,可我们还是难以坚持,头上顶着火热的太阳,我感到汗水从额头滴到了地上,这时我才感到军训不是闹着玩的'。时候虽然渐近初秋,但是这天气仍然具有盛夏的特点,刚才的赤日炎炎瞬间被满天的乌云所遮蔽,随即倾盆大雨直泻而下。雨停了,太阳照在湿漉漉的衣服上,让人浑身上下特别难受。然而被浸湿的衣服却无法打败大家的坚强,第一天我学会了坚忍不拔。

  第二天军训,艳阳高照。同学们个个练得腰酸脚痛,豆大的汗珠不断地从脸上滑落,然而只要是教官没有下命令,就没有一个人敢擅自休息,即便是脚下磨出水泡,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动摇,第二天我学会了服从命令。

  第三天军训的主要任务是为下午的会操表演做准备。大家配合得十分默契,为了班级的荣誉,每个方阵都一丝不苟地练习着,从简单的立正、稍息,到向右看齐,最后到整个方阵齐步行进,都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出现一点差错。如果前排同学有一点点小错误,就会使整个队形变乱,教官说只有步调一致、整齐划一,才是真正的军队。今天,我又学会协调一致。

  难忘的军训结束了,我相信我们会把军训中学到的不怕苦、不怕累、坚韧不拔的精神用在学习上,给老师和父母交一份完美的答卷。

随笔作文 篇6

  淅淅沥沥的雨斜织着,夜晚,在空荡的小巷。橘红色的灯光透过谁家的窗户,穿过一层朦朦的雾,映在雨丝里,照亮了谁的脸庞,又问候了谁的心房。

  一把淡绿花伞,一纸细花绢扇。无声的银丝飘落人间,你听见了吗?你听啊,那如诗一般的语言;你看啊,那如画一般的.美景;你想啊,那如梦一般的仙境。听雨,本是在心灵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寻求一份诗意。

  天街小雨缠绵了不知多少人的思绪。如果可以,我想做一滴雨,伴着一缕缕淡蓝淡蓝的薄烟升起,向夜空弥漫开去,或许我还能遇见豆棚上的繁花点点,凝成香露颗颗,在花间流动……如果可以,我多想做一滴雨,滴进谁的眼眶,动人的眼眸瞬间看透心底。我能不能滴进恋人的手心,那刻,我也笑了。还有……那没有实现的美好约定。做一滴雨,生命的短暂,就算有再多的约定,还是送给青男少女吧,我只有一个约会,降落人间,希望我找到了你,但你不必在意,因为我只是一滴雨。

  雨,仍在沙沙地下着。夜深了,没有人会注意你——雨中的丁香!但我听见了,仿佛——仿佛是那遥远的星星的甜柔呢语,又似绿叶吻着花瓣的柔情。在心灵深处,我仿佛对着幽远寥阔的苍穹谱写了一曲古老的歌谣,又像是一个美丽的传说……

  雨唱的是什么,你猜是青春。青春?难道是空无一人的小巷吗,还是零零落落的片片花瓣?不,当然不是。面对青春,这一个被古今中外无数诗人咏叹过的名词,我无法给青春一个完美的诠释,我只能说青春如画,青春如诗,画里的意蕴、诗里的内涵有待慢慢品尝,细细玩味。多像这雨啊,如梦的雨,青春,我们多梦——一个梦幻灭,一个梦又起,花季雨季,走过烂漫的花开,梦里花,一半开一半羞,心中的“浪漫”如雨缠绵,如雨缥缈;青春美梦,花开一年又一年。

  哦,听雨,本是在心灵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寻求一份诗意。哦,听雨,多少回忆被她撷起,多少追求被她编织着。人生在世,活不过百,识不过千,更何况心灵的触动。既然相逢又相识就算是缘分吧。还是像雨一样,不求波澜,只求润物,还是珍惜为好。

  听,雨在唱,她唱的是什么我不能听得出来,但在那心灵深处最柔软的地方——一朵丁香含羞怒放。

随笔作文 篇7

  当你们载着亲人和朋友的祝福走入婚姻的殿堂,当主持人宣布你们结为夫妇的时候,我同所有人一样,感动了,这段路,你们走得太不易,人们都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七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你把最美好的年华的给了他,而他把最美好的未来给了你。

  杨小梦和萧云就是这图片万千有情人中最普通的一对,他们从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到如今结为连理,共谱人生乐普,已整整七年。

  【一见钟情】

  七年前……

  小梦顺利考上心仪已久的大学,当她来到这所大学所在的A市,她整个人就兴奋,她期待的大学生活,她想要的美好人生,她理想中的完美爱情,也许将在这里开启……

  这是她第一次离开家乡,是她第一次独自面临一切,她个子高挑,披着长长的头发,穿一身白裙子,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她已安顿好自己的宿舍,同相依为命的母亲道别后,一个人在熟悉着校园。

  走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感受着这大学学习的氛围、浪漫的气息,正在这时,萧云急匆匆地冲来,一不小心撞到了小梦,他被眼前这个干净、纯洁的女孩所迷住,忘记了自己正要赶时间去上课。就在这一刻,时间仿佛停了下来,他们彼此对视了几秒后,萧云忽然反映过来,将小梦扶起来,并向道歉,然后急匆匆地赶去教室。

  就像你所预知到的,萧云这堂课完全没有心思听下去,他脑海里一直浮现这个女孩,“她是大一新生吗?以前好像没有见到过,她就像一个天使一样,一袭白衣,显得那么纯洁”,他迫不及待地能希望再一次见到她。

  但是小梦却并没有把他当回事儿,她只认为这是个鲁莽的过路人,过了几天也就把这事儿淡忘了,她过着她喜欢的大学生活,在图书馆里学习,在社团中活动,同室友们玩耍。

  【再次相遇】

  五年前……

  时间就这样过了两年,依旧英俊潇洒的萧云被许多女孩追捧者,在篮球场上,在晚会现场,在各种活动中,他成为众多女孩心目中的“男神”,但是他却一直没有谈恋爱,因为那个天使般的女孩。

  在慢慢的成长中,女孩也渐渐褪去了稚嫩,她学习成绩优异,已连续两年拿到了国家奖学金,另一方面,她也积极参与校园活动,而这一天,她将走上舞台,进行她的演讲。

  上天总是那么眷顾多情的人,恰巧这一次的演讲的主持人就是萧云。

  萧云一眼就认出了小梦,这就是两年前他遇到的那个女孩,现在的她依旧那么美丽、动人。而她的演讲也让人感动,从她的演讲中,可以见出她的善良、努力,似乎所有优秀的品质都能在她身上体现。而这一次,小梦依旧没有将这位帅气的主持人放在心上。

  【相识相知】

  萧云了解到小梦是文学院中文系的学生,她每天晚上都会去图书馆看书,于是他为她安排一场特别的偶遇。打着灯光的图书馆看起来更加漂亮,浩瀚的书海能够带你进入知识的海洋,也能让你遇到知心的人。

  萧云在小梦对面的位置坐下来,拿着一本文学书,认真的读起来,在接下来的一个月的时间,天天如此,渐渐地,小梦注意到了这个每天坐他对面,并冲她微笑的男孩,她第一次这么注意到他,他阳光、帅气、温文尔雅,一看就感觉是个谦谦君子,她总觉得这个男孩儿有些面熟,似乎在哪里见到过,但就是说不上来。

  时间过得很快,他们几乎成了不话不谈的朋友,从小到大,从人生到社会,从文学到哲学,小梦也对他产生了依赖和情愫。

  这一天是中秋节,小梦和萧云同往常一样在图书馆看书后一起离开,小梦看着明月,不禁想起了故乡,想起了母亲,母亲一个人在家过中秋,而小梦却不在身边,都说“月是故乡明”,母亲以前的中秋总会带着小梦赏月,因为母亲说,中秋是团圆的季节,也是月亮最漂亮的时候,想到这里,小梦不禁留下了泪水……

  萧云看着此情此景,心生怜爱,一把搂住了小梦,给了她最温暖的拥抱和最坚实的臂膀,他告诉小梦,今后就让我来照顾你,不会再让你一个人了。

  【面对离别】

  三年前……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间到了毕业的季节,萧云比小梦大一届,这一年的六月,他们像所有的情侣的一样面对着离别的苦,有的人这一离别也许就成为了永别。

  六月注定是个悲伤的季节,离别的季节,而这个季节,注定会有许多的雨水来充当泪水,萧云的父母都是有知识有地位的人,他们要求萧云回到家乡B市,他们怎么舍得自己的独生子萧云离开自己。

  虽然萧云的父母也很喜欢小梦,但他们期望着小梦毕业后能随萧云来到B市,在众多的反对中,萧云为着这份感情坚持着,他最终选择留在了A市,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照顾小梦。他没有选择离开,更没有选择放弃。

  【再次离别】

  两年前……

  转眼间,小梦也要毕业了,她为了不让母亲担心,并没有将萧云的事情告诉母亲,而现在她不得不面对一系列的问题。离别?放弃?坚持?

  她哪里放得下,都说校园里面的感情是最为纯洁的,因为校园里不用面对社会,只是两个人互相倾慕,安安静静地过着大学美好的恋爱生活,有最初的萌动,有最初的心动,有最真挚的感情,更何况,萧云为了她留在A市,她为此感动不已,认定了这个人就是她的真命天子,可是该怎样向母亲开口呢?

  小梦的母亲希望小梦能回到家工作,这样小梦就可以永远陪在她的身边。小梦的`母亲一手将小梦养大,小梦就是她的全部,她虽然很爱小梦,但却受不了小梦的离开,当初小梦考大学填志愿时就曾多次阻挠,希望小梦能在家乡的大学读书。当年的离别也许只有四年的时间,而这一次,小梦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难道她真的要为了萧云去B市,而将母亲一人孤苦伶仃地留在家乡吗?母亲素来缺乏安全感,害怕孤单,这一点小梦心里相当清楚。又一想到和萧云家庭之间差距悬殊,她害怕了,她退缩了。

  一方面是爱她养她的亲人,一方面是她的知心爱人,她真的很难抉择。她不知道是该回家,还是该留在A市,抑或是一起去B市,她很头疼,她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眠,她找不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母亲历来是很通情达理的,但这一次母亲却很固执。那一晚,小梦与母亲通了一通很长的电话,小梦告诉母亲萧云的存在,母亲似乎立马意识到了自己的危机,赶紧告诉小梦毕业后一定要回家工作,不能离开她。

  以下是她们之间的对话:

  小梦:妈妈,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母亲:你说吧。

  小梦:我交男朋友了,他叫萧云,比我大一届的师兄,他的家在B市,他父母都希望他能回到B市,但是他为了我毕业后在A市呆了一年,现在我即将毕业,我能留在A市工作吗?

  母亲:你叫他来C市,妈妈不想离开你,你也不要离开妈妈。

  小梦:等我们安定下来,可以接您过来啊。

  母亲:你是要准备离开我吗?我在C市生活了这么多年,什么都习惯了,你忍心叫我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生活吗?

  小梦:……

  小梦预料到了会是这样的结果,在面对这个问题上,她的母亲永远也不想让步,也许这就是单亲家庭的原因吧,母亲视女儿为生命,不愿其离开,而女儿也能理解母亲的苦,不热心丢下她一个人。

  最终,爱情似乎敌不过亲情,小梦还是回到了C市,她不能让母亲失望,不能让母亲孤单的一个人。

  毕业那天,萧云帮小梦收拾着东西,他知道小梦要回家了,他有些担心。

  他送她来到车站,小梦跟他道别了,她一转身,泪水便止不住了,她明白这一别,也许两人就不再相见了,但她没有说分手,她只是道别。而萧云也能理解小梦的想法,在小梦做决定之前,就已猜到了她的决定。

  【重聚】

  一年前……

  B市离C市的距离太遥远,萧云面对父母的反对依旧还在A市工作着,他想凭着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幸福。

  小梦的母亲劝小梦忘记萧云,不现实的事情就不要去多想,为什么萧云没有为了你来C市,说明他还不够爱你,何必要这样呢,她的母亲前前后后为她张罗了诸多相亲,但她总是拒绝,要不就是敷衍了事,面对母亲的层层压力,她似乎快喘不过气来了,她始终相信,他们最后走到一起。

  她打开抽屉,看着那些车票,这就是他们爱的见证,即使两地分居,感情却有增无减,都说距离产生美,正是因为有了这重重的阻力,有个那么长的距离,才让他们的感情更加坚定。

  又是一年中秋佳节,天上挂着一轮圆月,小梦真心感觉月色真美,当年萧云陪在小梦身边,思念着母亲,如今母亲陪在她身边,思念着萧云。

  当她准备回家时,她接到闺蜜的电话邀她一起月下游玩,在征得母亲的同意后,她来到了相约的地点,闺蜜早已在此等候,小梦跟她诉说着自己的故事,闺蜜告诉她要懂得放下,学会舍弃,才会有新的未来,并且今天约小梦出来是要跟她介绍男朋友。

  月色真美好,他们走在河边,吹着河风,沿途遇到许多的路人,奇怪的是,这些路人手上都拿着一朵玫瑰,送给小梦,小梦似乎有些没有反应过来,静静地走着,她疑惑的看着闺蜜,走到尽头,只见一男孩儿抱着一大束玫瑰,等在哪里,小梦看着看着,泪水已模糊了双眼......

  是的,那个抱着玫瑰的男孩儿就是萧云……

随笔作文 篇8

  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张爱玲如是说。生命中有令人钦羡的欢乐与和美,更有许多不为人知的难过及伤悲。只因勇气的列车沿着历史的轨道流放千年,才令一代一代九州儿女有了不论成败的超然和不坠青云之志的傲岸。如此循环,寿终正寝。

  流放勇气,临摹项羽的雄心。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着一身勇气,品一壶香茗,让思绪驾一匹追风的快马,尽览秦汉的历史与风流。英雄的身影,在军营中摇曳,映射着西楚霸王勇气的光辉,不绝如缕的《垓下歌》,英雄末路,如怨如慕,余音袅袅。他更觉无颜见江东父老,于是一道青光闪过,刺眼的腥红凝结着霸王坚定的勇气,幻化成无限的悲惆,模糊了代代霸王端正的容颜。

  流放勇气,轻抚庄子的博心。水击三千里,一句“吾将曳尾于涂中”,勇敢地放弃了世人艳羡的权利和功名。蝇头微利,蜗角虚名,在一个有着斥鷃和蜗牛的田园世界里,尽情感受着大鹏直上九万里的逍遥。面对奴颜媚骨,高官厚禄,他拂袖而去,我无意间触摸到了他的衣襟,一阵空灵静谧之气直扑我的心底。庄子用无为的信条诠释了勇气的光华,延续了他天人合一的崇高追求,完美了他放歌自然的洒脱一生。

  流放勇气,聆听谭嗣同的决心。在封建专制的`层层磐石重压之下,任侠精神一直都在,有增无减。变法之中,他比同辈人更多坚决,更多果敢。一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便气贯长虹,胸怀浩然。”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更是硕长傲骨,遗世独立,亭亭灿烂了整个大清王朝大勇之气,演绎出属于他自己的豪勇星空。

  流年如絮,勇气已不知不觉摇摆成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必修课。它令我在褪去了稚气,香消了依凭的同时,仍然能够泰然处之地对待生命中每一场席卷而至的风雪,虔诚如婴,心心念念的都是每一枚击中我内心的小小的梦。

  作为农大之子,我们也必定手擎流放千年的勇气之炬,像滚滚的车轮,一路向前,勇定乾坤,厚生丰民。让世人知晓,我泱泱农大,定不负中华……

随笔作文 篇9

  暑假里的一天下午,天气十分严热。

  太阳像一个大火球烤着大地害的大地变得滚烫滚烫的了。树上的知了唱起了动听的知了曲。大街上的人们,有的.撑着庶阳伞,有的拿着扇子乘凉。狗躺在凉爽的树荫下伸出长长的舌头在那里散热。

  我躲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玩电脑,我打开QQ空间来到QQ农场收自己种的菜,收完后又到好友那里偷菜,然后把收来和偷来的菜卖掉。YE!因为卖掉的菜得到几千金币。一会儿我来到小熊梦工厂,完成任务后照顾我的小*樱桃(小熊);一会儿,我又来到摩尔庄园,带着我的天蓝色拉姆来到黑森林就在我玩得正起劲时,突然电脑黑屏了,难道电脑坏了,不可能的呀!我又去看电视,可我怎么了也按不起来,难到停电啦!哦!我的天哪,怎么会停电呢!

  我只好趴在地板上看书,书看着看着,我的背湿了一大片,实在是太热了,我我拿来折扇,拼命地扇着,可扇出来的风是热的,害得我越扇越热,汗更多了。

  我来到浴室,洗了一个冷水澡,太爽了!洗完澡我便躺在床上看书,不一会儿汗又流出来了,我真恨不得忽然,电来了。

随笔作文 篇10

  有的人喜欢万物复苏的春天,有的人喜欢炎热的夏天,有的人喜欢寒冷的冬天,而我却喜欢丰收的秋天。

  当你走进秋天的果园,你就会找到喜欢秋天的原因。

  我刚跨进果园的大门,就发现有很多很多果树。看,红通通的苹果扒开绿叶向外瞧,小红灯笼似的红枣挂满了枝头,像紫玛瑙一样的一串串葡萄挂在架下。黄澄澄的.梨红红的石榴正和人们微笑呢他们你挤我碰挣着要人们去摘。不光有这些还有小草它正在脱着绿色衣服,红红枫叶像一枚枚邮票,邮啊邮啊,邮来了秋天的凉爽。

  我爱秋天的果园,秋天真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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