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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时间:2024-01-23 09:46:38 随笔 我要投稿

随笔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随笔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随笔作文

随笔作文 篇1

  清简,宁静,如禅,清寂,寡淡......曾几何都如此来告诫自己,也如此要求自己,不奢求,不束缚,不算计,岁月如水,不妄言缘分深浅;花事三千,不问因果原由;低眉故事,又何须论其悲喜长短?生命,就是一场无尽的等待,等一次桃花盛世,轻颦一笑,等一段红尘,断桥烟雨,等一路清风,情愁休消,等一日光阴,小桥流水,等一夜青灯,不语迢迢......

  看雨,思雨,念雨,留得枯荷听雨声。俗世变幻,草木生息,枯荣已是寻常,人生,一半行走,一半停留,一半寻觅,一半隐幽,一时一日,桃开李绽,欢喜尝尽,一月一年,秋风落叶,飘零且是,一抬眼的繁华,一转身的清凉,谁又得个淡淡然?倚栏听风,依窗听雨,听,不过是听罢了,一听入境,一听入心,一听山河依旧,一听岁月无痕,听,此处最会意,我且淡淡然......

  念旧,是每个人都有的情结,旧的书,旧的字,旧的'情,旧的光阴,开一窗,摇一扇,之间的之间,笑意淡淡,或多或少,都是一种温暖。日斜,风清,茶盏,月窗对饮,琴台相吟,又只一个流转,便已是过往风景,只影人身,留恋怅惘。寂寞,相思,期待,一人一心,素衣风尘,石阶,小桥,巷子,春秋里寻遍,偏只为听一声,香在枝头,香在眉梢,香里幽幽......

  故事,故事里的故事,终将会留下一抹情,在秋日里私语,在春日里发芽,是缘分的牵引也罢,是宿命的安排也罢,那一枝一叶,一花一露,一日一月,相逢,离散,聚眉,酒一杯,梦一场,千古的重门,尘路的修行,谁来焚音,谁来执着?铭记,遗忘,迷失,谁还记得来时的路?怕只怕,此一时,彼一时,已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又是山,看水又是水。你与我,我与你,遇见,是劫是缘?你一笑,我一迎,是忧是喜?

  你说,陪伴才是最美的幸福。你说,与一座山静默,听清泉叮咚,与一阵风静默,听流年声息,与一窗月静默,听云语寻常,与你静默,无需声响,心若对心,已是那般情长。又何故长亭十里道清梦,春秋花谢凭栏杆?亦何需明月千里寄相思,一纸红笺敛眉山?更不需桥头柳下生誓盟,朝暮横对几山川!心若不离,花一开,情在花里,茶一浓,情在茶中,山一远,情与山共,风一来,情愿与风,你一来,来与我这般自在。

  一笔一墨,描得山水灵生,一吟一哦,赋得花木入情,一笑一颦,已是深浅得境,你说,此一方岁月,是素意清绝,凭窗万般闲,看且看,春日里,红一树白一树,夏日里,风一阵雨一阵,秋日里,燕离离,叶纷纷,冬日里,茶一壶水一香,好不热闹,也且附和,临风闲听,对月小酌,红粉执梦,幽涧静坐,日复日,年复年,失而得,得而失,来来去去,纵空山无语,一人一步,也声声,谁又输个寂?

  有文而言:“我选择春江水暖,竹外桃花三两枝。我选择渐行渐远,渐与夕阳山外山外山为一,而未曾偏离足下一毫末。我选择好风好水,有不速之客一人来”,若得如此清幽,尘世何来愁忧?清与一江水,香与一树花,行与一阵风,静与一盏茶,情留一书雅,个中之韵,不寻自来,悠然而得,视为惬意而无凄凄。再看往日字:“昨日春,今又春,是春太多情,香枝处处生。十里风细细,燕声隔柳鸣。落花流水去,凭谁诉衷情。”,才觉意韵而意韵,枉然而枉然,差矣!

  世间最为明媚,大约如是,真性情,云水逸。看花开,听叶落,一清风,一扇窗,一韶光,与你相坐,不语也是美的。有月共赏,有诗共吟,陈事共念,春雪共听,简居,小院,小院,光阴,步步清风,寸寸怡心,这般老去也是美的。又何来:秋风吹飞藿,零落由此始,繁华有憔悴,堂上生荆棘”,亦何来:“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万千千万,江山美色不过静,人心琉璃不过清,幽幽清城一色,偏偏若若含笑如花。

  文字/且听风吟

随笔作文 篇2

  在我的人生中遇到过不少挫折,有学滑轮滑,有打羽毛球,有学骑自行车,有学打乒乓球……不过最后我还是学会了那一个个本领,里面最让我难忘的是我学打乒乓球。

  一天,我走在学校里,练习打乒乓球的地方,那一个个哥哥姐姐们高手如林,技艺高超,都拿过冠军,当时我的心思就想:我也要学打乒乓球,将来给爸爸妈妈带个金牌回来,爸爸妈妈一定会夸奖我的,我一定要学会乒乓球!我为自己定了一个目标,争取每次练基本功都比前一次好打几个。

  学习乒乓球计划开始了,我首先练习基本功,我用自己辛辛苦苦存了一个多月的`39元钱买了一支乒乓球拍和一个球,我开始练习了,我把球抛了上去,准备用拍去接,不好,一下没掌握好方法,我一下子砸到了我的脑袋,哦!真疼呀!我不放弃,继续练习。第二次,我知道一些窍门了,抛球不要抛得太高,要掌握好姿势和方向。我又开始了,我一抛球,接了一个、二个、三个,我接了三个!我开心地大喊。就这样一次又一次,我已经可以和爸爸打了,不过。我总是输。

  一次,我和爸爸来到二中的乒乓球桌那里打球,爸爸发了一个球,不好,那球来得猛,一下子就打了我的鼻子,我不灰心,继续和爸爸打。

  几个星期后,我以成为了一个乒乓球高手。如今,我以上了四年级,已经有了乒乓球比赛,要选三个人比赛,其中就选了我,我开心地说:我一定要拿第一!

随笔作文 篇3

  空调散热,白炽灯融汇的夜晚……

  甜涩的橙桔,慵懒的心绪,羸弱在沙发上的小资,音乐巡回。我只是想过自己决定的生活,也许在别人眼里是这样的枯燥乏味,甚至身边会少了激情少了快乐,那些不理解我的人,同样的我也不理解他们。

  就算觥筹交错,我也很少去触碰烟酒,所以我不明白那些东西会有什么诱惑力让绝大部分的人沦陷。

  明天就是七夕,当然对于一个学生来说,同往日如出一辙。20xx年。8月。6日,大街游荡的人:1/2寂寞男女,0。5/2挽臂同走,0。5/2只是单纯的过路人。我很惦念那个夜晚,烟火渲染,窗外如同白昼,而然的慢慢褪去,使脆弱尽情绽放在这七夕的黑色里。但房间充斥着1/2的忧伤与落寞。

  孤独已经不重要,习惯就就那么回事,但有些人承认是不得不去接受但只好强忍自己接受不了的习惯。生活还要继续,不能因为自己不喜欢而倒流,就像你对某人放进感情,那么他在你面前你就像一个疯子,会惶恐会不安会焦虑会患得患失。

  这个城,喧闹嘈杂,就连活着,都变得忙碌与冷漠。现实把人看的'庸俗,当你笑的时候大家都在笑,但当你哭的时候,大家都在笑你哭。没有谁可以陪伴谁到最后,就连老态龙钟的伴侣,也有某个人先走的时候。

  那些平平淡淡的岁月里,柴米油盐的琐碎;那些风霜雨雪来临时,生活却要承受刀光剑影。

  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到最后终究还是一个人。曾经会为那些离谱的不能再离谱的事情,做了多少连自己都觉得可笑的事情。每天问问自己,现在的生活真的是你想要吗?

  关于学习,选择一份安定却不是自己想要的,为了生活而生活着;关于友情,只是放在心里,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关于爱情,以为残酷的抉择,谁都不会受到伤害。这就是人的思想,于是发明了恨,恨到心疼的喘不过气来,就像某个人偷偷地挖走了心脏,那个洞口就永远敞开了。

  当然感情也不会来的这么快,可是心里密密麻麻的悸动却很不安,也不会认为你我相处融洽中带着爱。明明自己过的很不好,但还是自欺欺人的说我过得很好,终有一天你会后悔。

  就像陶喆的《寂寞先生》——人类除了擅长颓废什么都不会,每个人需要的是一个掏心掏肺的朋友,能够给予贴心的问候,暖心的怀抱,旷达的微笑。

  “幼童青年老人”人生的三大转折点,谁都惧怕老,但是老化的最大好处就是,你果然觉得很多事情变得轻松和安乐起来,你懒得再去为谁纠缠爱恨情仇,觉得那是少女时代的事情隔着上半辈子了。

  我曾经和一个颓废的朋友说过,心不动则不痛,他为她失了心,她却毫无察觉,他说他在半夜梦醒,枕头湿湿的,显然流过眼泪。我了解他的心境,爱一个人与被爱,都是不同的,竭尽全力去爱,换来的却是淡淡的一句:你很烦。我对他说过很多话,甚至连百度都翻查地崩溃了,我也不知道他懂不懂,或许是当初爱的太深,现在已经无法自拔。他对我说自己很没用,连一句最基本的“我爱你”都说不出口,显然一个情有独钟守情人,就这样被磨灭了。

  每个人在热爱时没有想过以后,是因为他们接受不起分手的磨炼。

  其实,不管怎样的岁月,终究是一个过程,谁也挣脱不了岁月里所有的褪变。在这个过程里有人喜,有人忧,适当让自己当成一个过客,让生命的芳菲在每次的驿动里,微笑行。

  萧亚轩《错的人》说得很好——明知道爱情并不牢靠,但是我还是拼命往里跳,明知道再走可能是监牢,但是我还是相信只是煎熬。

  不过尔尔,做一个接地气的人,暖一颗过日子的心……

随笔作文 篇4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某个物品吸引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洁白无瑕的,天天朝思暮想。对于她,你会自然而然的想要拥有,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希望她能够成为独属于自己的物品。但是,有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当你真正得到它,日子一久你就会发现,它也不过只是如此而已,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前以为光彩夺目的地方,亦如往昔的平常。不过,让你轻易的将她抛弃,又会百般不舍。因为她给你的那种感觉,始终迷恋着你,尤其是为得到她,你所付出的全部心力,无不羁绊着你。抛弃他,等于抛弃了过去的自己。欢迎收听每周一傍晚与你准时相约的《时光手记》,我是xx。

  【片花一】每个人都会有这样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在不停的仰望,不停的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实际上却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却而不可即的东西,亦如镜中花,水中月。

  高中时,班上的一位女生令我痴迷。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早恋无疑是个禁忌话题,是学校的“高压线”,触之虽不死,却要面临退学的结局。家里的父母,也是这个嘱咐,那个警醒,生怕我们碰上这一“洪水猛兽”。但我还是疯狂的喜欢上了她,课里课下,目光始终以她为圆心游晃,从不偏离;不顾一切的收集有关她的所有消息、物件,以至于我的书房中,绝大部分试卷都是她的。那时,天真的以为,只要把她的照片随身携带,她就会喜欢上自己。整整三年,我的口袋里始终存放着一张,永不属于我的照片。但,结局证明,现实终究是现实,很难朝着我们策划的,即定路线行驶。

  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记不清是从何处听说的这句话,没想到用我身上竟如此契合。喜欢那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而忘记她,恐怕搭上这辈子,都不一定够!我擅长反思,反思过去,反省未来。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我收获曾经遗漏的本真。高中毕业四年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看待问题的方式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初与她分别的时候,切身体会到茶不思饭不想的感觉,这本是我最鄙视的状态,从没想过一个女生竟然可以左右我的情绪。而事实偏偏如此,度日如年,思绪万千,与她相处的时光不受控制的,在脑海中浮现,像幽灵一样纠缠着我。越想忘记,越会记得清晰。直到后来,别人的无意闯入,才让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行走了这么久。青春是幼稚的,对于那个女生,是由心而发的钦佩,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我只是被自己编织的美梦迷惑了而已。整个过程,甜蜜而苦涩,悲伤而动人,一如德芙的味道。

  按说,如果你看穿了陷阱,势必不会陷进去。可是,就算我彻底明白那段感情,却依然无法真正走出来。心底的某个角落,始终空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尚未放下,好像有什么还未离开。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执念吧!但执着的不是那个女生,而是曾经的自己。曾经竭尽全力争取的自己;曾经不顾一切付出的自己;曾经一心一意喜欢的自己。我执着的,忘不掉的,无法抛弃的,一直都是自己。当一个人在灵魂深切疲惫的时候,任何举动都失去了意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人最大的心魔也是自己,谁也无法把你打倒,最终打倒你的只有你自己。

  【片花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不否认,得不到的东西,对我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女生,假如她愿意和我在一起,或许就没有现在的杂想。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猎物乖乖地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家里的小猫是个典型,每次逮到老鼠,都会含到空旷的地方玩耍,松开爪子任它逃跑,再不遗余力的抓回来。小猫很享受这个过程,但当老鼠跑不动时,就会立刻将它吃掉。动物如此,人也是这样,人天生喜欢不断的追逐,对能够轻易到手的东西,很少感兴趣。

  闲暇时,我喜欢钓鱼,钓过的人都知道,脱钩是很正常的现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都会极其懊悔,下意识的认为溜掉的鱼儿,一定是最好的。有时,和好友约好,一起去影院看最新上映的电影,临去时老师的一个电话,便会就此打乱步伐,事后心里总感觉遗憾。大二时候,意想不到的被人追求,因为某些因素各种推辞,避而不见,得知当她选择了别人,便陷入了无尽的追悔与痛苦中。其实,人的感情无非是这样,未得到,总希望得到,得到后,不知珍惜,又或者其他的原因,再度失去。你不曾真实的体会到那种得到的感受, 就会把没有得到的东西完美化,把他们的美好扩大, 而当你得到的'时候,就会忽视其中的美好。人们常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越是容易得到的,即便再好也感觉不到,有遗憾才有美丽。

  当你很认真的谈过一段感情,最后却分手了,后来你会很难再去喜欢别人,因为你不想花时间再去了解别人,害怕付出真心后,再次得不到。好比你写一篇文章快写完了,但老师说你字迹潦草,把作业撕了,让你重写一遍。虽然你清楚的记得开头和内容,只差一个结尾,但你也懒得写了,一篇文章已经消耗了你所有精力。其实,许多东西,失去就是失去了,过去就是过去了。重新来过,只会行尸走肉般木讷,没有思想,没有情绪,有的只是机械的模仿,神韵则完全阻隔。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红玫瑰》的这句台词曾盛行一时,此曲取自张爱玲的一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取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如火,白玫瑰似水,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隐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却可望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无法缺少;朱砂痣,是内心隐痛,当时却已惘然。大体看来,有些类似围城的寓意,娶了红,白就成了皎洁的月光;娶了白,红就成了美人痣。不管娶了谁,都会端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这是人的一种本性使然,也是人们“这山看到那山高”,人心不足的一种写照。

  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惧怕她不近人事的冷淡。小说讲述的是在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则是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性。振保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既害了自己又害了这两个女人。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能和他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振保不爱,却感觉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最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当红玫瑰勇敢表达爱意的时候,他选择了懦弱,退缩,再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望着红玫瑰离去的背影,振保眼神里面的一定是悔恨。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后,再次付出的却是另一个对象。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认真的去爱。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岁月无情,花开花落,振保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已是一种现实中的幻影,一部小说,留有遗憾的结尾才有让人回味的价值。

  有时候得不到的不一定是在渴望得到,而是说这种想念已经形成了习惯,哪怕某天真的失去了。或者说,亲眼看着走了,消失了,心中的感觉不是失落而是空洞,就象失去了长久以来精神寄托的对象,这种情感无处宣泄。所以,只要当她没有真正归属时,这种习惯都不会主动的改变,人都是惰性的。一但不见了,真正远离了,那么,可能需要很久之后,才会被动的寻找另一个寄托。这是一段青春,一段回忆,无法从身体抹除的一段岁月,而且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浓厚,记忆深刻。

随笔作文 篇5

  我是一只自由自在生活在大森林中的小松鼠,和大自然中的各种动物植物和睦相处。突然,有一天,森林的边上传来了“嘶,嘶”的噪音。接着,大树爷爷一个接一个的倒下了,小动物们也流离失所。妈妈说,这是凶残的人类给我们带来的厄运,叫我不要去接触他们。

  好奇心是强大的,驱使我去看一看凶残的人类。几天后,我到了一家人的窗外。我看到了屋里的一家人其乐融融,有说有笑,感觉到了人类间的爱和温馨。他们中的'一个小朋友仿佛看到了我,可是却没有说。不一会儿,他出了门,来轻轻的抚摸我,还给我了几种不知名却十分好吃的食物。我第一次感觉人类也没那么可怕。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令我胆战心惊。几天后,我到了一个伐木工的家,他家的摆设让我觉得?人得慌。柜子上的几把电锯上还留着大树爷爷身上的残渣。地上的熊皮,床头的工具,都可以看出他的凶残。我被这个伐木工发现了,被抓了起来。这个伐木工把我带回了家。“儿子,看爸爸给你带了什么!”我定睛一看,此人正是先前给我食物的小男孩,伐木工是他的爸爸,男孩看了看我,把我放回了大森林,我再也不敢在这里久留。

  人世间总有冷暖,我看透了人类善良的心,又看到了丑恶嘴脸,以后该何去何从,我真的不知道。

随笔作文 篇6

  忙碌的高中生活让人每天很充实,但我多想睡一会啊。清晨,正在睡梦中的我们被起床铃叫声,反射性的蹦起来,穿衣,洗漱,打扫卫生,然后呢,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到教室,耳飞呼呼的风声,那身姿是那么俊啊!可是仔细一看,眼睛似乎 还在眯着。

  多想睡一会啊,俗话说状态不佳坑倒下家,在我这里得到了证实,有时会走路撞人,有时一下课就扑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那使那美好的`时光是那么短暂,我也心满意足了。每天晚上在寝室洗洗刷刷之后就已经很晚了,但我们还要挑灯奋战,那作业每天总是有完不成的,因此只能在寝室里做了,夜,本是格外宁静的,可是人们的沙沙书写打破了这宁静,每个人都在说多想睡一会啊,夜晚只有风与我们作伴,而我们每天就是这样度过的。

  没到中午规定的时间就可以睡觉了,可总有做不完的事,休息时间就这样又被贡献出去了。多想睡一会啊。

  多想睡一会啊,但是看着同学们都在写着作业,想着要是现在做不完又只能晚上加班于是,我赶走了睡神,拿起笔精神抖擞地写着作业。

  风吹过脸颊,吹乱了头发,笔书写着课本,留下了足迹。

随笔作文 篇7

  当我把那些数据表统计出来,放在他的面前时,我发现,他开始沉默不语,陷入了深思。

  最初我没有去思考太多,反而是当一个人散步的时候,那些数据突然在我的脑中铺开了图,一下子,我算是明白了他那表现的缘由了。

  的确不是很尽人意,听起来描绘的天花乱坠的图景,到头来,其实只不过有点儿像野鸡插翅膀扮孔雀的感觉。

  原本的幻想,一下子很现实地铺陈在面前,让人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自己的无能,自以为是以及时时刻刻弥漫出来的自负的气息。

  但有句话也叫知足常乐,如果只是一颗平常心去看待的话,其实也算是还可以的成果,但往往很少有人能做到时时刻刻的平常心。

  一个人漫步的'时候,心里想着这些如乱麻一般的琐事,还是告诉自己,我们无法去左右别人的想法以及一些做法,我们能做的还是只有管控好自己就行。

  与其在时间花在自己不能掌控的事情,还不如多花精力在自我成长上面。

  毕竟,就算有人想逗你开心,你自己也要有能明白那种意境,才能笑得出来呀。

随笔作文 篇8

  望着无尽的天空发呆,什么都不想,任凭瞳孔里印上孤独的雪白.看着大雁北飞,我的心也向北追,最后,却什么都没留下.下一个春天,会带来鲜艳的,醒目的,令人陶醉的绿色吗?心里所想,心里所望,不是人人都能理解,领悟的.手上的琴弦,不断振动,看似惊心动魄却又静止不动.不知自己的心已飞向何方,只知它始终飞不出内心的囚牢.黑暗,孤独,泪水,所有的所有一起涌来,真的无法接受,猜不透,看不懂,人生的'百态总是不紧不慢的一一呈现.人与人的无数邂逅,各种无法言语的无可奈何,都早已成尘埃.随时涌上心头的灵感,又随时消失无踪的感情.一直想问,是不是没有了心,就无法进行一系列的爱?随波逐流,随风远走,那一次次的生死逃亡都已成家常便饭.一路上的石头,坑洼,还有隐藏在草丛中的猛虎野兽.但,无所畏惧的心却帮我记住了伤疤也记住了疼.天空放情,一群雏鸟在天空中执著的飞翔.始终无悔!自己曾经选择了这一条刻骨铭心的道路!

随笔作文 篇9

  我在来湖南省之前,就已经在上发表了七篇文章。现在上了大学以后,虽说时间充裕,但是事务繁忙,各种社团活动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后来由于号被盗,在的写作也就暂时中止了。现在重返,感觉一切还是那么清新,依然是一派新的气象。

  江南多的是雨,多得是愁怨,雨是淅淅沥沥的一下就是三五天。就算是冬季,你也躲不过那份仇怨,在梦里,在散步的路上,甚至上课的时候,都会有突如其来的伤感。远离我的家乡山东,再也看不到熟悉的黄河,看不到院子里饱经风霜的枣树,看不见我寒窗苦读的小土屋,一切骤然间变得萧索。人生是一条路,你走的越远,越会感到离奇的孤单。

  上大学以来,我接触到了更多的人和事。第一天的时候,我就把书包掉在出租车上了,可是却闹了一个笑话。那天天色已晚,大学里的学生都已经平静下来。迎接我的是大二同是会计系的一个学姐,当我发觉书包丢了的时候,他们都替我着急,帮我想办法弥补。晚上我青岛的表姐给我打电话,问我是不是丢了东西。结果出租车司机师傅好心,晚上八点中开车给我送来了,我买了一包烟作为答谢。可是当我递烟的时候,司机搂过书包去,瘪着脸问:“你拿书包,用一包烟来答谢?嘿嘿,至少也得八十元啊小伙子!”我顿时无语,和我同来的老乡争辩了几句之后,我最后只好出了八十元作为第一次上大学的见面礼。社会上有些善良是恶意的.,是只有在金钱的交易下才能生效的;有些善良是真挚的,是烈火烧不尽,大风吹不干的。我就这样受教了大学第一课。

  军训那段时间是最值得怀念的。由于我是孤身一个人来到湖南省的,所以我很渴望有新的朋友,我愿意用真心去换取这份友谊。所以当大家推举我上台表演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推辞,在舞台上,我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带给大家。我喜欢听郑源的歌,因为有共同的伤感和情怀。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舞台上的那种亲切感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聚会,之类的颓废。当然社交乃是人之常情,但是无尺度的开支就是浪费,真正的友情被掩埋起来了。

  当一切都开始索然无味的时候,当空虚感渐渐把我包围的时候,我又开始了我的文学之旅。一开始我接触的是《郁达夫散文集》,后来我就隔三差五的去图书馆借书了,韩愈,柳宗元,杜牧,欧阳修的文集我都作了深刻的研究。最近刚借了徐志摩的散文《落叶》,在文学里,我找回了青春年少的我,有美好梦想的我,在人生的赛道上,我还是不会输给世俗。

  我最感到欣慰的是,我结识了蒋方舟的文学。一开始我读的是她十五岁写的《邪童正史》。作为二十岁的小伙子来读十五岁的小姑娘写的东西,我是带着欣赏的态度来读的。从蒋方舟的文笔里,我看得出是一个才女的文风。我冒着没有生活费的危险,在淘宝上购买了她的《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长大后的蒋方舟,对文学,对人生,对现实的见解更深刻了。

  我觉得我是属于文学的,所以我把本来设定的数学,德语,文学,哲学去掉了其中的一半,仅保留了德语和文学。在语言学方面,我自学德语,日语,韩语,法语,俄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当然这是不公开的。对于文学,我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耕耘。

  感谢文学,感谢潇湘的雨。

随笔作文 篇10

  那一段,每天为了生意东奔西跑,有时候饭都顾不上吃,一天天都不知道时间去哪里了,好像自己的灵魂已经不在了,只剩下一副躯壳行尸走肉的活着,突然有一天,一个姐姐对我说,有时间出去走走吧,我们一起去西藏,去看看那个世界上唯一的一片净土,那里的风景更美,可以让你写出来更好的文章。

  年轻的时候,去过好多地方,那时候只是一种少年对远方的一种渴盼,去了无数个风景如画的地方,江河的一泻千里,大海的波澜壮阔,高山的巍峨深不可测,还有走在异乡细雨淹没的陌生的大街,突然想家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疼,让你有一种没有根的飘零的凄苦。那时候去远方,没有目的,自己也不知道寻找什么,有时候去火车站,在众多陌生的站名里,找一个非常富有诗意的名字,买上一张票就去了,其实等你走到了,才知道再美丽的风景,只不过是人们道听途说的一种历史和文化的广告而已,看景不如听景,因为每个人对风景的想象是不一样的,如同在网络,每一个头像背后,都是一片美丽的风景,等有一天你走到了风景面前,你才知道这片风景与你的想象大相径庭,因而你会后悔,还不如不见面,因为想象永远是最美丽的风景。

  二十年前的一个夏天,在山西太原火车站,我坐上了开往风陵渡的火车,在我的想象里,风陵渡一定会有芦苇浩浩荡荡,一定会有夕阳西下的昏黄里,一个披着蓑衣,满脸古铜色的沧桑的船夫,吸着旱烟袋,端坐在一叶小舟上,等着有人过渡,等我走到的时候,才知道风陵渡只不过是一个很古老的地名,没有芦苇,没有渡口,也没有船夫,只有一座气派的大桥凌空飞架,这里属于晋南,分别属于山西,陕西,河南三省交界,所以鸡鸣闻三省 ,那一天很热,对于心血来潮的一趟旅游的懊悔让我有一种虚脱的不舒服,我来到一泻千里的黄河岸边,靠在岸边一棵大柳树下,脚伸进冰凉浑浊的河水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醒来已经是一片暮色苍茫,四周只有陌生的水声和空旷的宁静,我感觉头痛欲裂,摇摇晃晃去了一个附近的.村子,找了一个乡村旅馆住了下来,那一夜我发高烧,极度的头痛欲裂里,让我突然非常想家,突然非常想自己的父母亲。

  我喜欢一种心情旅游,阳光灿烂的一个日子,放下尘世间所有的世俗和繁忙,一个人带着耳麦,去坐上一辆开往不太远的远方的客车,在摇摇晃晃的客车,在车窗外一闪而逝的陌生的风景里,有一种心旷神怡的心情飞跃的快乐,其实有时候去旅行,不需要名山大川,那些地方,不仅仅有高昂的门票,还有被各种各样的游客涂抹的面目皆非的不愉快,也不需要名刹古庙,我们朝拜的是一种心情,不是一种虚假的神胎,还不如去一个荒郊野外,一片从来没有人关注过的碧波荡漾的池塘,一片从来没有人涉足的树林,一户热情朴实的农户,鸡鸣狗吠的村落,那地方的第一个脚印是我们,那里我们喊出来的声音是我们的,那是可以装得下我们所有疲惫的旅游胜地。

  有时候去旅游,其实是一种心情的放纵,是一种情感的流泻,是一种快乐的挥发,去年五一小长假,我和三个网友姐姐一起拼游去石漫谈水库,我们四个有说有笑在漯河打的,那个地方我不知道来过多少回,不过不同的人相陪,就会有不同的心情,因为美女也是一道最美丽的风景,这种人文风景与大自然的旖旎巧妙的相映成趣,那一天我们排着队走在通往河边的小路,那一天很热,三个姐姐短裙长发,打着一柄五颜六色的遮阳伞,我在前面走,三个姐姐紧相随,我们穿过一个个门户打开的农户的门口,我们穿过一大片果园,我们爬过一个沼泽地,我们坐在凉风习习的湖边的大石头上斗地主,我们在一个好像自己村子的人的乡村饭店吃手擀面,那一天我喝的酩酊大醉,然后在三个姐姐的搀扶下坐上了回漯河的客车。

  西藏据说是世界上最后一片净土,我想人们之所以想去西藏,不仅仅是因为地域的遥远,更多的是想寻找一个荒无人烟的安静的地方,让疲惫的心可以在一种生命的静寂的爬山涉水里,有一种心情的愉悦,高耸入云与蓝天相接白雪皑皑的喜马拉雅山,可以让我们烦躁不安的心被净化,转经轮的声音,可以让我们有一种宗教一样的神圣,青稞酒的清香,可以让我们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迷离,布达拉宫的巍峨庄严,喇嘛的一本正经,藏羚羊的一闪而逝,这些美丽的画面都会如同清泉和福音一样荡涤我们疲惫不堪的灵魂。

  有一天我一定要去西藏,姐姐,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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