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我还想再暗恋你一次

时间:2021-05-27 14:27:21 随笔 我要投稿

我还想再暗恋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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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想再暗恋你一次【1】

  走过的路,不会回头。

  流过的泪,不再伤心。

  有些日夜,你的名字会跃然心上,我无法控制自己激烈的心跳。

  我一直在怀疑,我的心到底会以什么样的节奏继续漂泊流浪?时常会在我的思念上贴上你的名字,作为爱的标签。

  但你从不在意,只是淡淡的一笑,将我远远地抛弃在菁菁校园里。

  一个人,独自徘徊在空旷冷清的操场上,曾经心中的枫树变成了梧桐树。

  我站在树下,落寞的目光透过枝叶的间隙,看到一片残月天搂着素云,向更深邃的天空飘去。

  我紧追不舍,不愿斜木就这样模糊了我的目光。

  我还要看,还要看天上是否倒映着你远在天涯的身影。

  我失望的垂下头,深情的望着梧桐树,它苍老挺拔的枝干平添了几道时间的伤痕,褪去的树皮以一根牵挂的丝线紧紧的抓住自己曾经的归宿。

  如今,即将离别,一切都会以其它字符作为新的记忆。

  它的不舍恰似我孤单的脚步的失落,一步又一步,似乎在等待,但却不知等待谁?

  是她吗?我不知道,但我能在时间的尽头看见一张模糊的脸,带着几分清纯,不停的碰撞着我的心扉。

  是什么时候?她的入驻萌动了我纯洁的情愫。

  不,她只是路过,并没有挽袖轻叩我的心门。

  她走了,没有为我留下一点回忆。

  我只能在逼仄的林荫小道上漫着步,释放自己赘余的情怀。

  道旁的树还是那么雄伟,但却遮住了天空,使我的仰望变得愈加孤独。

  走到一块石桌前,坐在石墩上,痴痴的展开记忆的画面,希冀能发现你的惬意的颦笑。

  对于别人,也许你的笑只是一种美,而对于我,却是我最幸福的享受。

  趴在桌上,任由一丝丝凉意染上我的思念,将几只觅食的蚂蚁逗的喜笑颜开。

  秋风又起,萧瑟之意敲打着我瘦削的斗志,低落的情绪不断缠绵交错,把我困在一张情网上。

  当我想振翅飞去时,才发现自己还在茧中喘息。

  失去了自由,对于一个自由主义者来说是一种耻辱。

  可为了继续自己的相思苦恋,我折断了自己的翅膀,涂黑了自己的青春。

  你不需要知道,只要我路过时,你冲我莞尔一笑,便是我在这个季节里的最丰盛的收获。

  我太脆弱,甚至不如一棵衰草的生命力,我没有勇气再继续奢望,只祈求自己能在这个泛黄的世界里种植出几许思念。

  黄叶飘舞着,演绎着我没有尽头的伤感。

  一路上,有人嘲笑,有人围观,他们的淡漠刺痛了我的心扉。

  不管生活怎样欺骗我,我的生命都必须继续——因为我相信,你还在梧桐树下等我。

  我是懦弱的,为了爱情,不够勇敢。

  一味的逃避,缩减了我思念你的距离,却拉长了我想你的夜。

  坐在你的身边,不敢在原有的间距中放飞自己的爱意。

  教室里,你认真听课的模样还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两眼的专注叩开了我向上的心,就在那刻,我把秋波焚烧成闲情,偷偷地将你的样子烙印在记忆里。

  我知道,有聚必有散,所以我把握此刻,甜滋滋的分享着你的一切。

  我明白,你的动人的笑容下隐藏着心伤,那是你不曾为人揭露的疤痕。

  我不敢触及,只用一些碎纸写上几句安慰的话语,祝福你能快乐。

  但我知道,这样做,于事无补。

  你需要的是爱,那些错过了你的人给你留下了无尽的伤痛。

  坚强地你从不曾表露出来,你在试着忘记,试着放下。

  座位被调离,但与你相距也不过几尺之远。

  我熬不过思念的痛苦,将浓郁的心意镌刻在薄薄的白纸上,趁教室空无一人之际,偷偷地塞进你抽屉里。

  转眼间,喧闹的校园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安静,上课了,老师在讲台上熟练地讲着课,我假意认真听课,却时不时乜斜你一眼。

  我的心七上八下,如麻线般乱。

  一边是紧张,害怕从此连朋友也没得做。

  随着你的表情变化,我的心愈加忐忑不安。

  最终,你笑了,然后笑意刹那间失去了我世界里需要的底色。

  我不停的揣测着,开始后悔在上面写了一些幼稚的只言片语。

  我不敢以情书来命名那张碎纸片,因为它在我后悔的那刻就丧失了我追求的权利。

  从那以后,每一次的相遇都是那么的尴尬,我无力挽回自己的错误。

  于是,故作冷漠的与你擦家而过。

  此后,我义无反顾的踏上了一条陌路,你没有跟上来。

  这我明白,自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在自编自演。

  当我还想对你说句情意绵绵的独白时,你已经投入了别人的怀抱,把花前月下的风景都粉刷成了我的哀伤。

  看着你幸福的样子,我的心底升起一些暖意。

  只要你快乐,比什么都重要。

  于是,我试着忘记你,把自己的一厢情愿都解释成梦里无情的花落。

  忘记一个人,不仅需要的勇气,更需要坚强的心作为爱的后盾。

  宁愿一个人独自黯然心伤,也不愿看见你泪流满面。

  祝福也许对于我来说是昂贵的,但就算一字一千斤,我也要蹒跚着步履把它们驮到你的身前。

  也许我的情太廉价了,扮演多情客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我丢失了一颗鲜热的心。

  它在痛,它在按照你的喜怒哀乐跳动。

  如今时间已过去四年多了,那些岁月从我的手心里的溜走,带走了你给我的'欢笑。

  遇上你,我无怨,恋上你,我无悔。

  不是缘分在捉弄我,而是爱情的秋天欠缺了一些绿意,从头到脚,我全身枯黄,一如这个这个世界的肤色。

  校园里还是那么静,只有我一个人沉重的呼吸声还在努力的挣扎着,似乎欲摆脱你的束缚。

  我放慢自己的步伐,穿过乒乓台,拿出手机,拍下了那棵长在宿舍后的梧桐树。

  它的高大,已经无关我的风月,我只要把对她的思念和爱植入这棵梧桐树,来年一定会开出许多白净的梧桐花。

  此刻,就算秋雨绵绵,我也不敢湿润自己的眼眸——我还要用它们来看你。

  也许相忘是我对你最沉重的思念,但一次次的尝试,只是让自己心更加伤痛。

  时间流失了不少,能穿梭过我的脸庞的恐怕就只有载着你笑容的那段美好时光了。

  爱深情重,但终究经不住时间的冲洗。

  你慢慢的淡出了我的生活,淡出了我的记忆,但我始终无法忘记——在那个菁菁校园里,我羞涩的暗恋着你。

  如果时光能逆转,即使要剖出我的心,我也要大声的对远在他乡、近在我心底的你说:“我还想再暗恋你一次。”

  有多少爱值得痴守一生【2】

  男人将女人娶回家的时候,女人已经疯了,且疯得不省人事。

  夜静更深,来参加婚宴的亲友已渐次散去。

  他慢慢走向坐在灯影中的她。

  一片喜庆的大红里,身着大红嫁衣的女人,忽然“咯咯”地笑了:“大哥,人家都回家去睡觉了,你咋还不走呢?”看着女人一脸婴儿似的纯真与茫然,一抹淡淡的忧伤轻轻笼上了男人的脸,可很快,他的笑又回来了:“来,让大哥给你洗脸洗脚,你早点休息好不好?”女人倒很听话,乖乖地坐在床沿上,伸出双脚放在他端过来的热水盆里。

  他轻轻地替她揉搓着,她则不停地向他问话,却是东一句西一句,杂乱得毫无逻辑。

  两滴温热的泪,不知何时就掉到女人面前的脚盆里。

  是男人的。

  他还是想不明白,那样聪慧善良的女人,何以变成这个样子。

  是的,曾经,她比村上所有的姑娘都更聪慧、更善良、更能了解他的心思。

  彼时,他们同村、同班、同学,后来又偷偷相恋变成恋人。

  几十年前的乡村爱情,纵有再多青春的狂热,也只能悄悄进行。

  那时,在村里,他家是最穷的,而且父母早逝,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

  她家是最富有的,她是家里唯一的娇娇女。

  一穷一富的一男一女,爱情注定要被一道世俗的天河隔开。

  当那份恋情曝光,也就是他们的爱情结束的时候。

  她的父母抵死不同意这门亲事。

  不管她如何以死抗争,最后她还是被硬生生地塞进了前来迎娶她的花轿里。

  她嫁人,他则绝望而去。

  他去了遥远的北大荒,渴望那片黑土地能治疗他心上的伤。

  从此,一别就是多年。

  再次回到故土,他已是一名衣锦还乡的大学教授。

  北大荒那片油亮的黑土终究没有遮住他的光芒,他参加高考,又幸运地读了大学。

  之后,他的事业之路可谓一帆风顺,从讲师到教授,别人要为之奋斗大半生的路,他在短短的数年间便走过来了。

  他的感情,却并不像事业那样顺利。

  人过中年的他,身边也曾围绕着莺莺燕燕,无奈千帆过尽,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一叶轻舟。

  都说游子近乡情怯,那样的怯怯之情,于他更比别人多出几分。

  原以为她已是绿树成荫子满枝,也以为,他们会有一个温暖又激动人心的相遇。

  可当他面对眼前这个衣衫破旧,只会对着他“呵呵”傻笑的女人时,他一下子呆住了。

  原来,在他离开的那段岁月里,发生了太多的不堪,太多的沉重与忧伤。

  当年她被硬生生地抬到婆家,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不睡,只自顾自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的名字。

  一个月后,婆家人发现她是个疯子,便毫不客气地将她打发回了娘家。

  从此,村子里便多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在村前村后唤着“阿军哥,阿军哥……”

  听乡邻讲着那段伤心的往事,再看看女人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眼睛湿润了:“这些年,真是苦了你啊……”

  他决定娶她,带她到自己生活的城市。

  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要娶一个疯疯傻傻的女人进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也疯了。

  他不顾众人的议论,将她接到自己空寂了多年的屋子里,开始他们迟到了十几年的婚姻生活。

  婚后的女人,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病情却时好时坏。

  好的时候,她会很乖地坐着同他聊天说话儿;坏的时候,她就又摔又砸。

  他的脸上经常无端地出现一些莫名的抓痕。

  那些,他都不在乎,他说,那点皮肉之痛,哪比得了她当初的失他之痛。

  可有一点,却让他伤透脑筋,她始终认不出他,始终叫他“好心的大哥”。

  在同他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中,她就这么叫他。

  她叫他“好心的大哥”,是因为他二十多年如一日地替她擦脸洗脚,二十多年如一日地牵着她的手在那方美丽的校园里散步,二十多年里忍受她的无常。

  每每清醒一些,她会说,若不是这位好心的大哥,她早就死了。

  对他,她有敬,却无爱。

  女人是在他们婚后的第二十五个年头走的,乳腺癌晚期,他用尽心力去为她治疗,还是没能留住她。

  弥留之际,女人几度昏迷,又几度醒过来。

  醒过来的女人,似乎又变得特别清醒,她嚅动着嘴唇,示意他俯下身去:好心的大哥,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一下了,这么多年,苦了你了,我……终于可以去找我的阿军哥了……女人的话,就讲到这儿。

  她的生命,在一片祥和宁静中戛然而止。

  他痴痴地守了她一生,她傻傻地爱了他一世,那份痴痴傻傻的爱,终究没能在红尘里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