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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把唠唠叨叨的口头文学变成书面表达

时间:2022-10-07 01:38:47 随笔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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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把唠唠叨叨的口头文学变成书面表达

  《极花》,把唠唠叨叨的口头文学书面表达

散文随笔把唠唠叨叨的口头文学变成书面表达

  公历新年伊始,就在《人民文学》微信平台上看到了节选的《极花》,据说,是贾平凹最新最短的长篇小说,只有十五万字,这冰山一角真是吊人胃口,耐人寻味。

  除此而外,不得不惊奇,以贾平凹先生的身份和名气,应该是各种应酬缠身的,还能分出身来这样静心勤奋?还用得着这样勤奋?不能不令人叹服,毕竟《老生》余热还未消呢。按照常规,估计《极花》离正式出版也不远了。

  十天后我就收到了朋友寄来的2016年第一期《人民文学》杂志,卷首就刊登着完整版的《极花》和后记。恰好遇到罕见的严寒天气,那简直是滴水成冰,冰冻三尺只需这样的一日之寒,我以冷为由,三餐之外啥也不干,坐在被窝里看《极花》。这日子过得简直太奢侈了,要知道有多少人还在春运的路上,有多少人瞅准置办年货这个商机在沿街叫卖。

  在读《极花》的过程中,我不停地想起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和母亲的唠叨。都是述说,一个是书面述说,一个是口头述说,而《极花》显然就是口头文学的书面表达。

  因为从头到尾,《极花》都是假借被拐女子胡蝶或胡蝶的灵魂(有好几处灵魂和肉体分离)唠唠叨叨地叙述。那口吻像极了乡下妇女,即使有些深刻的道理,也是用乡谚俚语随口说出来的。她被关在窑洞里将近一年时间,每天在墙上划道道记录时间,记个电话号码还要分几处,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去诉说,自己给自己唠叨,在心里向远方的亲人唠叨,或者时髦点说,向另一个自己唠叨。非常符合那种境况。

  这个土得掉渣渣,土得驰名中外的小说家,要讲的故事无非西安,无非陕南或西北农村,但像《极花》这样专门唠叨,梦呓的,没有一个高大上人物的故事还真少见。

  小时候,我家住在小镇附近,那时候交通很不便利,许多亲戚来镇上办事就医都要在我家歇一晚上,有的跟家里闹别扭了也来避几天。每到那时候母亲就彻夜彻夜陪老姑老姨老妗子表姑表姨表妗子们说话。

  年幼的我睡梦中听到她们说得时而唏嘘时而愤慨时而低泣,通宵达旦的,心里很烦,那陈谷子烂芝麻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和事跟我们家有什么关系呢?翻个身蒙头继续睡。

  有时候,陪母亲走在镇街上,短短的一条街,一大晌也走不完,她一遇到娘家村上我叫妗子的人,就亲密地说起话来,双方都完全忘记了采办的重物在肩,前村后场地问遍,庄稼牲口肯定顺带问候一下,在我不耐烦地再三催促下,才取下提包不忘掏出些副食啥的给哪个病号捎去。

  每逢雨雪天,那大土炕上就聚满了妇女,在纳鞋底的绳音伴奏下,一晌一晌地讲,家长里短,婚丧嫁娶,待人接物,风土人情,妖狐鬼怪……最后不忘回到主题,各回各家,各找各娃,该做饭了。好像写散文一样,再散别忘了前后呼应、围绕主题、紧扣题目就行。

  现在想起来,那些可能算是我最早接触的乡村文学里的口头文学,讲的都是些七零八碎的故事,吃喝拉撒睡梦醉就是线索,生老病死真善美就是主题。

  在《极花》中,苦楝子树、白皮松、不停地拉白屎的乌鸦、麻子婶的剪纸、装在镜框里的冬虫夏草——极花和老老爷的彩花绳都反反复复地出现,像是苦难的人们寄托着某种信念,又像是作者赋予了某种寓意。

  愚昧落后的村子,活人死人都靠买婚,以至于当地派出所也见惯不怪了。他们却怕生儿子,怕生出一个末代光棍苦守末代乡村。不难看出,正是这群愚昧丑陋的人坚守着乡村,繁衍着乡村,不择手段。

  极花,就是冬虫夏草,本是一种名贵药材,它在冬天里是小虫子,而且小虫子眠而死去,而在夏天里长草开花,要想草儿长得旺,花儿开得艳,夏天正是好日子。就像作者的写作状态一样,冬天蛰伏,夏天爆发。也像蝴蝶的命运,今生的使命就是来寻找前世的花朵。

  极花,黑亮的母亲,胡蝶,刚烈反抗的胡蝶——伺机逃走的胡蝶——顺遂命运的胡蝶。这样一个女子在唠叨一种生命的了断,另一种生命的开端,这是一个由花转世成蛹的过程,不论是蜕变,还是蝶变,都是生命历程中不可或缺的,彼此联系的,也是自身无法掌控的。

  这让我想起了姨夫的妹妹,当年就是被拐卖至山东某地,发回来的信如同传说中的一样凄惨,最后家里设法通过公安费尽周折将其解救回来,不久又自己回去了,一方面是丢不下孩子,另一方面那边经济开发后,条件也有所好转。

  我曾经看过一个普法故事,整个过程是千篇一律的解救被拐女大学生,当身心疲惫的父母和警方不远千里,费尽周折将她解救出来的时候,临上车前,她突然转身面朝困囿她长达两年的那个家重重地跪下去,在大雨中长跪不起,失声痛哭,因为她要将她的幼子托付给曾经坑了她害了她的人,这些人又是某种意义上的亲人。

  那种纠结痛苦的场面真是催人泪下,感人至深又发人深省。这正是我国在解救被拐妇女儿童时遇到的最尴尬的场面,许许多多的被拐妇女,由冬虫变成了夏草,已经割舍不下目前的亲人,也很难融入到先前的生活中去。就像《极花》中胡蝶反驳母亲的话一样:“(回来后)我有娘了,儿子却没了娘,娘有我了,我却没儿了!”

  这无疑助长了拐卖之风,买婚行得通,有买才有卖。怎样根治这个社会顽疾呢?缩小贫富差距,缩小男女比例。毕竟也有很多被拐的是已婚妇女,终生无法回到自己的家,见到自己的孩子,人在曹营心在汉,就像胡蝶起初一样,常常灵魂肉体分离,魂不附体,很多后天痴傻的人就是这样的吧,

  小说的生长如同匠人在庙里用泥巴捏神像,捏成了匠人就得跪下拜,那泥巴成了神。——贾平凹

  这个我是深有感触的,平日里总爱码字玩,玩着玩着发现堆砌得像那么回事了,就视为心血,视为儿女,疼爱有加,不容删改,谁转都行,不能据为己有。那文字就有了血肉,有了灵性,如同亲人,没一处多余的。

  在乡村,亲戚有可能会几十里路上给你送一袋子苹果或杏,但袋子却必须拿回去;农民在卖牲口的时候,讨价还价有可能一下子就让出去几十几百元,但缰绳绝对要带回去。因为骨子里有一个古怪的信念,不能连根给别人,留着一根绳子一个袋子就有了生发的希望。

  在《极花》中,远方的娘、天空中属于自己的那颗星、镜框里的极花、麻子婶的剪纸、老老爷的彩花绳都被赋予了人的精神寄托,使人在困苦中不至于绝望,有种支撑才可以活下去。

  我突然理解母亲见到娘家村里的人为什么那么亲了,就像我现在见到娘家村里的人一样,见到这边老村的人也格外亲。那是因为故乡,永远是游子的精神寄托。

  走出故乡的人犹如冬虫,扎根外乡的人犹如在冬虫上长出来的夏草——极花。魂归故里的人,本身就是故土呼出去的气。这样论,那胡蝶若与黑亮白头偕老,合葬于此,那胡蝶本身就是黑亮村里那块土地呼出去的气,今生又来寻找自己前生的花身。明白了这一点,胡蝶才能看到天上属于自己的那颗星。有些宿命啊。

  但凡乡村的口头文学,都沾些宿命,越是宿命的东西越神圣,越能让人信服接受,坦然生活。给自己的不抗争找一个精神的,理论的依据。

  小说,乡土小说,是作家的精神寄托。

  极花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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