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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时间:2020-11-07 17:09:04 通报 我要投稿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纪律是特定组织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形象并保证其职能的正常行使而要求该组织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的纪律则是机关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机关的良好想象,促使公务员依法履行公务而制定的要求公务员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纪律是公务员义务的具体化,具有国家强制性,以惩戒作为执行的保障。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范文一: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7月3日上午9:00钟,局分管领导、政工科和办公室相关人员在组织和带下,对各单位人员上班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1.各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按照要求按时上班,在岗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忙于各自的工作,没有发现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外出办事人员能够坚持请假制度,及时向局办公室请假。

  3.各单位请事假的人员有公路段张利民、黄永红,海事局李晓亮。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单位履行请事假手续不规范,个别人没有写请假条。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干部职工的管理,每天要检查上下班情况,更好地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事假人员在请假当天必须向办公室递交请假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局督查室在督查时发现没有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个人请假条的,要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3.局督查室今后对工作纪律遵守情况要进行不定期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作为年度效能考核的扣分因素。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范文二:

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严格工作纪律,近期区两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勤工作的通知》,对规范工作考勤纪律作出了明确的要求。8月15日下午5:20,区纪委、区作风办、区委督查室、区人社局联合对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规划局进行突击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区科技局:应到在编人员10人,实到9人,请假1人(陈启胜),根据科技局现场提供的请假审批单,正常履行请假手续。

  区民政局:应到在编人员23人,实到18人,未到人数5人,其中2人(项兴远、金波)外出考察,3人(张永刚、尤毅、王庆玲)办公地点不在局机关,分别在北山殡仪馆、北山公墓和政务审批中心大厅办公。

  区教育局:应到在编人员67人,实到35人,未到人数32人,根据区教育局现场提供的请假审批单,其中休年假备案22人(吕彪、陈鹏、阚云侠、佟廷珍、王峰、陈鹏、阚宗升、张道平、李海涛、黄文波、程新展、朱凤敏、李秀荣、杜云、赵斌、张燕、王庆喜、许晓辉、王致廷、张云、孙敏、蔡墩璞)年休假,病假3人(刘林静、张书娣、王成),产假2人(周小琴、张薇),因公外出3人(冯尊林、马启雷、刘金山),1人(孙雷)借用至区委宣传部文明城市创建办,1人(李龙)借调至区委组织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协调小组。22名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均正常履行请假手续,由于教育系统的特殊性,年休时间集中安排在7月15日至8月15日。病假、产假5人均正常履行请假手续。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应到人员13人,实到12人,请假1人(盛卫),根据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请假条,正常履行请假手续。

  区规划局:应到人员67人,实到44人,未到23人。其中7人(邢跃篷、张骏峰、胡远启、高超、董琪、薛扬、胡曼曼)外出工地现场测量,3人(薛文庆、王玥文、倪浩)请年休假,3人(曹勇、刘淑会、魏申)出差,1人(吴红)借调至区委宣传部文明城市创建办,1人(韩梅)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8人请假,其中能现场提供请假手续的4人(郭勇、张忍、吴平、商桂芬),未能及时提供任何请假手续的有4人(韩振东、闫飞、孔凯、张超),其中有1人(张超)于8月16日上午提供请假条,另外3人(韩振东、闫飞、孔凯)根据办公室主任反映,下午临时因公外出,分别向分管领导口头请假报告,没有相关请假纸质材料。

  这次督查情况大体较好。遵守工作纪律是机关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希望各单位足够重视,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要严格遵守考勤工作纪律。督查组将会采取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全区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检查,发现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范文三:

各科室、办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深入推进“四风”纠治工作,重申机关各项制度和规定,教育警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近期办纪检组安排监察室对我办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xx年1月15日上午8点40分时,安全监督科、港政管理科、规划建设科、口岸服务中心、口岸管理科均有个别工作人员未能按时到岗;8点45分时,口岸联检中心、港务管理中心个别工作人员未能按时到岗。

  以上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发生在全办大多数科室,说明机关一部分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意识淡薄、工作状态松散随意的问题确实存在。工作人员不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看似平常小事,实际上则是机关工作作风、内部管理、精神面貌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缩影。遵章守纪、履职尽责,是对每个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正风肃纪、规范管理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期任务,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一要加强工作纪律教育。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分管领导和科室(部门)负责人要本着不遮丑、不护短的态度,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以科室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工作纪律教育活动,重点学习相关制度规定,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纪律观念,增强严于自律意识,以良好的作风积极从事日常工作。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自觉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形成一级带一级、齐心抓纪律的强大合力,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二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察室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加大监察力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要严格贯彻执行我办制定的相关工作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重点督查执行制度、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顶真碰硬,及时通报曝光,发现一起点名道姓通报一起,形成不能、不敢违反工作纪律的正确导向。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各科室(部门)要加强对日常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监察室要将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记录在案,建立台账,对屡教不改的人员将依据《靖江市“中梗阻”清障问责暂行办法》和《靖江市行政效能督查问责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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