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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时间:2024-12-18 10:25:06 志彬 通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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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通用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通用10篇)

  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1

  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在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内,凡进入野外禁火区域人员要严格执行以下禁令:

  (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

  (二)严禁吸烟、野炊、明火照明、玩火、烧火取暖;

  (三)严禁烧蜂窝、烧木炭、烧渣草、用火驱兽;

  (四)严禁违规炼山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行为;

  (五)严禁携带使用易燃易爆等引发火源危险物品;

  (六)严禁放飞“孔明灯”。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酿成火灾,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知人:

  xx年xx月xx日

  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2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本通告。

  一、禁火区域: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区及距林地边缘 100 米范围内均为禁火区。

  二、禁火时间:全年禁止野外用火。

  三、禁止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火区内进行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焚烧秸秆、吸烟、野炊、烧烤、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法律责任: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举报电话:xxxxx。对举报属实者给予适当奖励。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林区安全。

通知人:

  xx年xx月xx日

  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3

  为确保林区生态安全与社会稳定,现就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禁火范围涵盖辖区内所有森林、林木、林地以及林缘周边区域。在禁火期内,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都被严格禁止。无论是农业生产用火,如烧垦开荒,还是生活用火,像野外露营生火取暖、煮饭等,均不得在林区实施。

  林区各单位、居民点以及进入林区的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禁火规定。林区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火源管控工作,设置醒目的禁火标识。

  对于违反禁令者,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森林资源损失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害的,肇事者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呼吁全体市民树立森林防火意识,积极配合森林防火工作,共同守护绿色家园。如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请及时向当地林业部门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

通知人:

  xx年xx月xx日

  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4

  为全力做好林区防火工作,保障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完整,现发布如下通告:

  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山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林区范围均为禁火区域,实行全年禁火制度。

  在林区内,禁止以下行为:未经许可的农事用火,包括焚烧农作物废弃物等;非宗教场所的.祭祀用火,如在林区墓地焚香烧纸等;娱乐休闲用火,如游客在林区烧烤、篝火晚会等;其他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如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使用明火驱赶动物等。

  各林区所属乡镇、村庄要加强对辖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和管理。林区的企业、施工单位等也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加强对员工的防火培训。

  违反本通告规定野外用火的,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个人可处警告、罚款等处罚;对单位可处较大数额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因野外用火导致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让我们携手共进,保护林区安全,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

通知人:

  xx年xx月xx日

  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5

  森林资源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财富,关乎生态平衡、水土保持以及生物多样性的'维系。然而,野外用火行为在林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给森林生态系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毁灭性打击。为切实加强林区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与社会稳定,特发布本通告。

  一、禁火区域涵盖所有林区及周边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地带。

  二、禁火时间为全年,尤其是森林高火险期(xx月xx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严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在林区吸烟、野炊、烧烤、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在林区及周边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草木灰等生产性用火;在林区进行爆破、电焊等作业时未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野外用火导致森林火灾,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人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五、林区各单位、居民点以及各类经营主体应积极履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职责,在醒目位置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海报,设置警示标识,向过往人员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火规定。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反林区禁火规定的行为,举报属实的,将给予相应奖励。举报电话:xxxx。

  特此通告。

通知人:

  xx年xx月xx日

  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6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于维护地球生态平衡、提供生态服务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本林区禁止野外用火通告。

  一、禁火范围: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集体林区等森林区域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均为禁火区域。

  二、禁火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年实行禁火。在干燥多风、高温干旱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将进一步加强管控力度,严禁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行为。

  三、禁止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内进行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炼山造林、焚烧垃圾等生产性用火;禁止在林区吸烟、乱丢火种、野炊、烧烤、篝火、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非生产性用火;禁止未经批准在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四、违规处罚:违反本通告规定,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引起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林区禁火规定,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林业部门或森林公安机关报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林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确保林区安全。

  特此通告。

通知人:

  xx年xx月xx日

  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7

  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发布此林区禁止野外用火通告。

  一、禁火区域:包括本辖区内所有森林、林木、林地以及林缘地带,涵盖了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集体林区等重点森林区域及其周边可能影响森林安全的区域。

  二、禁火时间:自即日起至下一年度防火期结束,全年无间断实施禁火措施。在森林防火特险期(xx月xx日-xx日),将执行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坚决杜绝任何野外用火行为。

  三、禁火行为: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头火种;严禁在林区及周边进行野炊、烧烤、篝火晚会等活动;严禁在林区内焚烧秸秆、杂草、树叶、垃圾等杂物;严禁在林区内进行祭祀活动时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未经批准在林区进行生产用火,包括烧荒开垦、烧炭、烧灰积肥、炼山造林等;严禁在林区内进行爆破、射击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危险作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私拉乱接电线,防止因电线短路引发森林火灾。

  四、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森林资源损失、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林区森林防火监督工作,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或森林火灾隐患,请及时向当地林业部门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举报。举报电话:xxxx。对于举报属实的,将给予一定奖励。

  特此通告。

通知人:

  xx年xx月xx日

  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8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本通告。

  一、禁火时间: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间林区内严格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二、禁火区域: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

  三、禁止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头火种;严禁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野炊、烧烤、生火取暖;严禁使用枪械狩猎、爆破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违反规定处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野外用火行为,举报电话:xxxx。对举报属实者给予适当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林区安全。

通知人:

  xx年xx月xx日

  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9

  森林资源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财富,森林防火关系到生态平衡和社会稳定。为加强林区防火工作,现通告如下:

  禁火期间:自即日起至下一年度森林防火期结束,林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火范围:涵盖本县所有森林覆盖区域,无论是山区林地还是城郊林带,均严禁野外用火。

  禁止的具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随意点火烧荒开垦土地;在林区道路边、休息区等场所吸烟;组织或参与林区内的篝火晚会、野营生火等娱乐活动;使用明火驱赶动物;在林区进行祭祀活动时焚烧祭品等。

  对于违反禁令者,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惩处。单位违法的,将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个人违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各林区周边居民、过往行人及游客均有义务遵守本通告规定,如发现野外用火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

  让我们携手共进,守护好绿色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

通知人:

  xx年xx月xx日

  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10

  为确保林区安全,预防森林火灾,特制定本通告:

  一、全年林区均为禁火时段,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在林区进行未经许可的野外用火操作。

  二、禁火区域覆盖本地区所有山林、森林旅游景区、森林生态廊道等林区范围。

  三、禁止任何个人和团体在林区实施下列行为:点火烧除杂草、枯枝落叶;在林区内燃烧纸钱、香烛等祭祀用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后随意生火;在林区内使用火把、灯笼等明火照明;在林区进行焊接、切割等涉及明火的作业且未采取防火措施。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由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进行查处。对违规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并依据其造成的.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各林区管理单位要加强巡逻监管,设置警示标识,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广大群众应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禁火规定,积极配合森林防火工作。

  本通告旨在保障林区安全,维护生态环境,请全体市民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林区环境。

通知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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