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浙江省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17 20:48:25 通知 我要投稿

浙江省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

浙江省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寒假、春节即将到来,各地节日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高校学生离校返乡和春节、寒假师生外出走亲访友期间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前后的校园安全工作,让广大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假期,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6〕12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做好校园安全大检查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厅〔2016〕9号),对当前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安全大检查的文件要求,对校园安全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校车违法违规行为。要在寒假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确保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二、多形式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各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寒防冻、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要教育学生不参加危险的活动和游戏,注意用火用电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船只。高校学生在离校时要以乘坐公共交通为主,教育学生不要私自包车,确保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安全。要加强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不酗酒、不赌博、不接触毒品、不参加传销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三、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成立假期宿舍管理临时组织,保证信息网络渠道畅通,并尽可能安排相对集中的住宿,确保安全有序。要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特别是关心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并安排一定形式的慰问和文娱活动,丰富寒假和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的文化生活。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提供适宜的学习和运动场所,确保假期正常的校园秩序。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确保联络畅通,严禁擅自离岗。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和辖区内的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过协同办公系统(OA)或传真上报省教育厅并电话确认,同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应对和处置。省教育厅传真:0571–88008765,值班电话:0571–88008999。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浙江省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相关文章: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08-31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药械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11-13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2-29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11-23

物业公司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保安全工作的通知模板01-11

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12-24

关于做好年端午节期间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12-24

春节期间发货通知11-28

有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01-12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