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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04 12:04:06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旅游项目是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预算内到达一定的目的地旅游的预期任务。旅游项目是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撑,也是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突破口。

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旅办发〔2017〕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积极引导旅游投资,大力推动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国家旅游局决定开展2017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遴选工作,并会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中信银行12家金融机构共同发布《2017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名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选项目的基本条件

  (一)新开工或拟开工的、符合旅游业转型升级要求的重点景区建设项目、休闲度假项目、乡村旅游项目和新产品、新业态项目。

  (二)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有业主投资单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有融资贷款需求。项目产权明晰、业主明确。

  (三)项目概念设计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一定的引领性和示范性。

  (四)项目带动效益明显,能有效拉动投资、促进消费和增加就业。当地政府重视,是本地重点项目。

  (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项目不含高尔夫、会所、别墅等建设内容。

  (六)重点支持拟采用PPP模式或政府采购模式运作的旅游项目。

  二、工作程序

  (一)省级旅游部门组织推荐。各省(区、市)旅游部门根据优选项目的基本条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支持和指导具备条件的地区策划和包装一批旅游项目,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市场前景等因素,初步遴选30个左右旅游项目。原则上,项目没有业主单位,未完成基本建设程序的,不予推荐。

  (二)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金融机构共同审核确定。国家旅游局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的成熟度和市场潜力,对各省(区、市)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优中选优,确定《2017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目录》。国家旅游局将对全国优选旅游项目给予

  重点支持。一是旅游发展基金贷款贴息资金重点向优选项目倾斜;二是通过相关投资推介等平台向投资商重点推介;三是各金融机构将把优选旅游项目纳入旅游产业支持项目储备库,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四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协调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给予相应的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

  三、相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优选项目的基本条件,积极遴选并推荐30个左右优选旅游项目,按格式填报2017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推荐表(附件1)和2017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同时,将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发送至国家旅游局邮箱。

  附件:1.2017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申报表

  2.2017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汇总表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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