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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2017林火春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久的进展。
关于在全县开展“2017林火春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的政府《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应对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的林火,确保随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20日至4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林火春治”专项行动,全面打赢2017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推进绿色随县建设发展。
主要内容如下:
(一)四大家领导带队“抓督办,查履责”。四大家领导亲自带队成立四个督察小组督办防火工作。
重点督查以下五方面:一是值班备勤制度是否落实。通过电话抽查、现场督查、暗访巡查等形式检查督促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位,不擅自脱岗。二是各镇(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是否准备充足。认真审查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确保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防火队伍机制、经费、机具保障是否到位。各镇(场)、管委会根据当地实际,科学布防扑火力量,组织专业人员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并将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四是火灾案件是否查处到位。各林管站按属地管理原则查处火灾案件,治安、刑事案件是否按程序移交,森林公安局是否依法侦办相关案件。五是专项行动是否按要求落实。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一律现场督促整改,并按规定追责问责。
(二)镇场干部明确责任“包山头,守阵地”。各镇(场)防火指挥部要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政府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户包山头的四包措施,严防死守,真正把火源管死,有效减少火灾隐患。
(三)林业部门加大力度“查火案,抓打击”。严格执行“每日必巡”,特别是对环潭、均川、殷店、吴山、万和、唐县镇等重点火窝子、偏远地区进行巡查,全面掌握辖区的详细情况,通过巡防及时发现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
(四)关键点位组织开展“易风俗,兑鲜花”。大力推行文明祭祀,开展鲜花兑换试点工作。各镇(场)防火指挥部在管辖区内积极设立鲜花兑换点,引导广大村民文明祭祀。着重抓好五类区域的鲜花兑换点设立,即祭祀集中区、火灾高发区、生态脆弱区、植被茂盛区、绿满新造区,每个镇场不得少于1个兑换点并组织专人值守(值守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5日)。各镇(场)、管委会、村组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以鲜花上坟祭祖,不烧纸、不放鞭炮。凡查获党员干部野外用火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推进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形成。
(五)村组干部严格落实包保群众“铲杂灌,清祖坟”。各乡镇要建立完善的包保制度,村干部分包组,组干部分包农户,并做好登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
全县居民做到“明禁令,签承诺”。各镇(场)防火指挥部要在“清明节”前再进行一次大规模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并做好详细登记,确保人手一份《随县人民的政府护林防火戒的严令》,每人签订一份防火承诺书,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引发森林火灾,必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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