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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9-16 14:29:57 通知 我要投稿

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节能降碳、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教育,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家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973号)要求,结合我省绿色交通省创建工作和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时间为6月13日至19日;全国低碳日时间为6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

  三、宣传要点

  节能宣传周期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认真落实《2015年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以“绿色交通 美丽浙江”为主线,以宣传贯彻“绿色交通省”创建方案为重点,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创建绿色交通省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项目,以提高创建行动的自觉性;对社会要广泛宣传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理念,引导社会公众绿色出行、低碳出行,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减碳活动高潮;试点城市要着重宣传城市绿色交通创建实施方案,非试点城市和厅管厅属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主题性项目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以推进创建任务的落实。

  四、组织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活动期间,省厅及厅管各局将组织开展绿色交通省创建工作专题宣传、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知识宣传、公共自行车微视频拍摄、筹备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汽车节油大赛等系列活动;各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社会人员参与,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各单位一要积极配合当地经信和发展改革等牵头部门开展本地区交通运输节能低碳行动,二要以“绿色交通引领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为主线,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组织1-2项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活动,大力宣传水运能效、清洁能源利用、绿色交通省创建等工作,组织开展绿色交通进“车、船、路、港”和进校园活动,宣传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理念,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形成节能、绿色、低碳的出行模式。

  (二)积极开展,认真总结。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活动重点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7月3日前通过省厅OA邮件将总结材料报送至节能减排管理中心。

  联系人:高波;联系电话:0571-88326968。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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