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知4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通知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通知 篇1
xxx公司:
你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中标建设的xxxxxxxxxx工程目前还未完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xxxxxxxxxx。为确保我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现要求你公司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于xxxx年xx月xx日全部完工,如你公司逾期完工或因质量返工造成我公司生产经营无法正常开展,每逾期一日我公司将对你公司以xxxx元/天的标准收取逾期完工违约金。
特此通知。
xxxx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工程通知 篇2
有效期三年内,参加完规定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各省安监局会安排这种培训,要留意各省安监局网站,这种培训是必须的,要保持注册有效性必须接受这种继续教育培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xx年6月1日开始受理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申请。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20xx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将申请材料报送至部门、省级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4、6个月内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注册条件: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注册登记的人员,可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程序: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上报,下载初始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初始注册申请表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初始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注册材料原件认真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和汇总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注册材料上报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终审,终审合格后予以注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对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申请复议。
工程通知 篇3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25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山西省20xx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并同时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8月1日至8月15日
网上交费:8月1日至8月16日
准考证打印:10月16日至10月19日
票据领取:10月16日至20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报考条件
(一)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在报考级别规定的'连续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查通知:12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查:20xx年1月2日至1月5日
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咨询及资格审核部门联系电话
(注:报名条件咨询及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序号 | 单 位 | 部 门 | 联系地址及电话 |
1 |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标准定额站 | 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0351-3336962 |
2 |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标准定额站 | 大同市同泉路40号 13008080882 |
3 |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标准定额站 | 朔州市开发区政务大厅住建窗口0349-8852568 |
4 |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标准定额站 | 忻州市七一北路学府街64号0350-3020660 |
5 |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政务大厅 | 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0358-8210642 |
6 |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标准定额站 | 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路194号0354-3201225 |
7 | 阳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标准定额站 | 阳泉市桃北中路建设大厦0353-6668212 |
8 | 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资质科 | 长治市长兴南路103号310室0355-3020859 |
9 | 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经济管理站 | 晋城市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商务大厦六楼0356-2085468 |
10 | 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标准定额站 | 临汾市体育北街73号0357-2037942 |
11 | 运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标准定额站 | 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416室0359-2222937 |
12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行政审批管理处 | 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省政务服务中心0351-7731395 |
13 |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 考务一科 (网报咨询) |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283 |
14 |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 考务四科 (成绩查询) |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9662 |
15 |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 财务科 (考试收费) |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067 |
16 |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 办事大厅 (票据发放) |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8331 |
工程通知 篇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市(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栏目查询(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背景为红、蓝或白色,供打印准考证及办li证书使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xx〕28号)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报考一科加收31元,《建设工程计价》加收4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加收49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场设置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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