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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持证社工实务能力的通知

时间:2024-06-06 05:49:26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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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持证社工实务能力的通知

  社会工作,简称社工,是一门助人的专业,相对于医学关注在人类生理运作,心理学关注在个人心理现象,社会工作的焦点在于人类与环境的互动,目的在协助个人、家庭、团体、社区能适应所在的社会环境脉络,增强或恢复其社会功能的能量,及创造有利于达成目标的社会条件的一种专业活动,以预防或舒缓社会问题。

关于进一步提升持证社工实务能力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提升持证社工实务能力的通知

  盐委社工委〔2017〕2 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各社会组织:

  当前,发展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党和国家推进的一项新的社会工程,根据中央19部门联合下发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以及《海盐县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盐政办发〔2016〕31号)、《海盐县进一步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6〕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提升持证社工实务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不断推进社会工作科学发展;进一步提升持证社工实务能力,充分发挥持证社工作用,解决持证社工“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实现从“本本族”走向“实务派”,让持证社工有更多机会用社工专业技能服务于居民,服务于社会;进一步推动我县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持证社工派驻制度。目前,我县共有机关事业单位持证社工76名,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家庭、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等社工服务领域。遵循自主参与的原则,通过平台搭建,让机关事业单位持证社工参与到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项目中,参与到社会组织服务中,参与到社区服务中。通过前期征求意见和项目需求,第一批推出项目20个,“派驻社工”40名。重点做好四个方面:一是服务提供,和项目社工一起向服务对象提供心理辅导、关系支持、社会融入等。二是资源链接,在公益项目和所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为机构和服务对象争取到更多所需资源。三是公益倡导,倡导所在单位的同事、领导参与到公益服务中来,推动单位工作与公益事业的联结。四是政策影响,结合自身业务知识和能力,为服务点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和指导;同时,当所在单位制定出台文件政策时,因地制宜地提议考虑社工元素。

  (二)建立城乡社区持证社工业务交流制度。一是依托镇级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组织学习教育。我县已于2016年实现镇级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全覆盖,依托镇级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组织城乡社区持证社工开展自我学习,牢牢掌握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及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等理论知识及实务能力。二是借助社区社会工作室开展项目服务。目前我县共建立70个社区社会工作室,2017年度目标实现100%和50%的城乡社区分别建立社会工作室。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区社会工作室,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参与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或自己组织申请公益创投项目。三是开展多种形式活动,提升持证社工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培训班、学习小组、社工论坛、督导讲堂、经验分享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组织持证社工进行业务交流。在活动参与中不断提高持证社工业务能力,提升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充实基层一线的社会治理服务力量,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中持证社工专业提升制度。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养老机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公益性社会组织中的持证社工专业水平相对较高,尤其是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我县社会工作专业领域的排头兵,要继续提升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立政府购买、公益创投、定项委托、评估兑现的公共服务新机制,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在社会工作研究领域有一定突破。企业中持证社工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员工、管理者与企业,持证社工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为员工、管理者与企业提供职业发展、家庭支持、人际支持、困难帮扶等服务、企业管理支持、劳动纠纷处理等社会福利服务。有条件的企业持证社工,应结合所在企业的实际情况,借助工会组织平台,开展工会社工服务,满足职工和会员的职业福利和劳动权益保障需求,提升其解决问题的能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持证社工由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统一管理和开展活动,不列入本《通知》的考核管理。

  三、考核管理

  (一)季度填报。原则上要求各“持证社工”每季不少于3次将组织实施或参与项目的情况、照片和意见建议,通过手机APP上报至“海盐社工”企业号。每季召开一次“派驻社工”片组工作交流会(一般为4月、7月、10月,鉴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申报、审批等程序,每年只召开3个季度片组会),由“派驻社工”片组长召集。片组会议上各“派驻社工”交流一个季度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二)半年小结。各镇(街道)组织所属持证社工半年度交流会。“派驻社工”由县委社工办适时召开各片组长座谈会,交流各片组“派驻社工”半年来的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片组工作推进举措等。县委社工办及时指导开展工作,并建立县委社工办责任科室人员联系镇(街道)、“派驻社工”片组制度,主动参加各镇(街道)及各片组活动,及时了解“持证社工”工作情况。

  (三)年底总评。年度结束时,县委社工办汇总梳理各“持证社工”在“海盐社工”企业号上的相关材料,各镇(街道)及时梳理和总结本镇(街道)内持证社工情况;各“派驻社工”片组长及时汇总本组材料,综合自评、互评和派驻单位、社工办等评议情况,核定各“派驻社工”最终考评等级,并将结果反馈至各片组长、“派驻社工”本人确认,同时在“海盐民政网”、“海盐社工”公众号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保障激励。县社工办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下拨到各镇(街道)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用于各镇(街道)组织持证社工的工作交流和业务提升;安排一定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作为“派驻社工”日常指导联系协调工作经费。根据各镇(街道)工作开展和活动情况,由县委社工办进行考核排名,每年考核排名最后的3个镇(街道)次年将核减相关工作经费。“派驻社工”工作每年评选优秀片组1个和优秀个人若干名。考核结果同时反馈至各派驻单位,作为推优推先的主要依据之一。未能按照要求完成各项派驻任务的,原则上不再纳入下一年度“派驻社工”工作选派对象范围。继续开展全县“十佳社工”、 “十佳派驻社工”、“社工+志愿者”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附件:1.海盐县各镇(街道)持证社工分组名单

  2.海盐县第一批“派驻社工”结对社会服务项目分组名单

  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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