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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7 11:35:30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

  学期指的是一学年中上课时间的一个单位。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学期制,目前较常见的学期制有两学期制、三学期制和四学期制。学年之春季部分或秋季部分。

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范文一:

  各中学、中心学校、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市区各小学,育才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17〕3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及暑假时间安排

  1、本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年级考试定于2017年6月27日进行,非毕业年级期末考试6月28日进行;初中非毕业年级及高一年级期末考试6月27日-30日进行。高二年级学业水平测试于6月22日-23日举行。省示范高中高一年级期末考试由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期末考试由安庆市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

  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的期末考试均由各校自行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

  2、今年暑假正式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从2017年7月3日开始,高中阶段学校(含职业学校)暑假时间从7月5日开始。因设置高考、中考、高二学业水平考试考场和抽调监考教师耽误正常教育教学时间的学校,可以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适当延期放假,但必须书面报市教育局备案。

  3、秋季学期于2017年9月1日和2日报到,9月4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工作

  1、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扎实做好当前及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桐教字【2017】137号)要求,认真做好当前及暑期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点突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恶劣天气及地质灾害、防骗、防盗及网络安全教育。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醒家长履行暑期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告知假期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密切联系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监管的安全防护网络。此外,我市血防区内的学校要突出强调学生不得下水游泳。

  2、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要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管,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采取重点性保护措施。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加强校舍、围墙、实验室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与整治,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加强假期校园值班管理。各校要加强假期校园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假期值班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带班和值班制度,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暑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做好信息报送。

  三、加强常规管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1、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要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认真做好考试考核及质量分析,搞好期末总结。

  2、要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暑假中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公办学校和教师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

  3、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划片”的招生办法,严格控制大班额。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和招收最低普高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无籍学生,严禁“同城借读”。中职学校严禁有偿招生。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不得招收201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4、严格规范用书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庆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使用目录》,任何学校、教师不得推荐、组织征订该目录外的教辅材料。教辅材料的征订要遵循“自愿征订”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使用教辅材料。

  四、放假前及假期其他工作要求

  1、要充分利用暑期提前明确下学期工作目标,谋划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提前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教学计划、教学用品采购等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2、要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活动。利用暑期和新学期开学后一段时间,积极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千名家长进百校”活动。

  3、要科学安排师生假期学习和生活。各校要贯彻落实各项文件规定,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休息时间。假期学科书面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二O一七年六月九日

  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范文二: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市直幼儿园):

  2016~2017学年度下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了切实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放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2017年全省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20日至21日;全市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见附件1)。

  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职业中学)于2017年7月3日正式放暑假(学校行政干部原则上不放假)。

  新学期开学时间:8月28日学校全体教师上班,8月30日至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行事历见附件2)。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

  1.各地各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科学严谨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关心爱护学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及安排好暑假工作。一是要做好期末复习与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不得提前或推后。要切实抓好考风考纪,严格试卷保密,树立良好校风学风,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二是要认真做好试卷评阅、评语撰写、评价手册发放、班级与年级总结等常规工作。要注重贯彻先进的教育理念,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加强沟通与交流,积极引导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2.各地各校要从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妥善安排好中小学生的假期生活。因暑期天气炎热,除适当给学生布置暑期作业外,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包括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对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确需补课的,集中安排在7月进行,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20天,天气特别炎热时应立即停止),7月25日至8月31日前,任何学校都不得安排补课(如省教育厅有新的指示精神,则严格按省教育厅意见执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和《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等要求,坚决落实市教育局“一评选三治理”有关要求,不得在假期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也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承担监管职责,对本辖区内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或个人要及时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3.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和挖掘本地校内外教育资源,发挥校内外青少年活动场所的作用,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指导与合理安排学生在假期进行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以丰富学生的暑期生活。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向学生免费开放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及其他文体设施,或适当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及公益活动,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增长知识和才干,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中小学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九教办发〔2017〕91号)要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学生学一些赣文化,走一段研学路,做一件公益事。

  4.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在放假之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特别加强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预防传染病、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本领。要求学生不得进入营业性的“三室二厅”及“网吧”活动,不得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做文明的小公民。学校在假期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确保校园财产及人身安全,并落实责任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做到无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各校还要利用假期对校园校舍建筑、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分的准备。

  5.各地各校要继续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切实规范小学招生、小升初、初升高等招生行为。要严格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秩序的通知》和市教育局“一评选三治理”等相关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坚决制止不正当的生源竞争行为。要坚决落实《九江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编班行为的规定》要求,小学、初中一律不得以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考试的方法选拔录取新生,不得利用假期擅自举办所谓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衔接班、双语班、实验班等,更不得以此名义收费。普通高中(特别是重点中学)招生要注重将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认真贯彻实施“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计划,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切实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教师的暑期生活,从政治、业务、生活上关心教师,为教师办实事。在休息调养好的同时,合理安排好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进修,积极参加省、市、县开展的相关教师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7.各地各校要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校的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 2016~2017学年度下学期全市中小学统一考试时间安排表

  2. 2017~2018学年度上学期行事历

  九江市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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