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在全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的通知

时间:2024-08-10 00:01:37 通知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的通知

  公益是公共利益事业的简称。这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通俗讲法。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公益"为后起词,五四运动后方才出现,其意是"公共利益"。

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的通知

  淮食安委办〔2017〕14号

  各县区食安办、文明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公益宣传是各级各类媒体平台的应有职能和社会责任,是推进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的重要助力,为进一步营造社会共治舆论氛围,必须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公益宣传,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工作,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践行“宣传就是监管力”理念,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公益宣传工作。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优势特别是新媒体优势,突出主题、突出特色、突出创意,多形式、多层次、多视角、高密度、立体式开展宣传,着力提升市民知晓率、社会参与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率超过70%,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工作安排

  1.开展媒体公益宣传。报纸、电台、电视台、新闻门户网站要设置专题、专栏,刊播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公益广告,紧扣“食品药品安全”主题,设计制作富有内涵、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的公益广告,在不同时段反复播出。

   2.开展户外公益宣传。各县区、各机关单位,要在城区交通主干道、旅游景点、公交车候车站等地点,利用电子显示屏、LED屏滚动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短片;利用灯箱广告、道旗广告、楼宇广告、建筑围档、道路隔离带等载体悬挂标语牌、宣传条幅等;要设立社区宣传栏,各街道、社区都要设立宣传橱窗,张贴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宣传海报、刊登科普知识;发挥公共交通工具作用,公交车、出租车等显示屏上要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短片,在车体上制作公益广告,传播食品药品安全理念;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场所、餐饮服务场所要在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张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牌、宣传标语,公布市民投诉举报电话,摆放宣传品等,有条件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要设立宣传台。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性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食安办要牵头、抓实,要细化任务分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落实有关保障措施,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要做好组织工作,把公益宣传活动贯穿创建工作活动始终,认真组织实施,在媒体重要版面、创建专栏和专题页面集中发力,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公益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二)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立足长效,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职能,围绕创建工作目标,认真制定细化公益宣传工作方案。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面向群众、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公益宣传氛围,共同推动食品药品公益宣传工作,形成宣传工作的活力和合力。

  (三)落实责任,增强效果。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县区、各机关部门要落实好宣传载体,设计好宣传内容,并运用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增强宣传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

  (四)注重实效,强化督查。各县区、各机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公益宣传教育活动,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制定过硬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市文明办、市食安办将把各级各部门开展公益宣传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重要考核加分项目。同时,各级文明办、食安办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察,推动食品药品公益宣传落实到位。

  附件:淮南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语

  淮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淮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在全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的通知】相关文章: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方案06-29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10-18

开展安全培训的通知03-21

全市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03-23

关于开展消防宣传的通知范文06-01

召开全市会议通知07-30

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通用13篇)03-31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05-19

暑期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社会实践心得04-20

世界早产儿日公益宣传活动通知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