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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区物业防汛通知

时间:2022-05-23 20:40:14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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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区物业防汛通知

  检查各种防洪工程设施和岁修情况,了解工程防洪能力,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定渡汛措施,制定防御不同类型洪水方案,包括超标准洪水紧急措施。

最新小区物业防汛通知

  最新小区物业防汛通知范文一:

  各城区住建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各物业公司:

  根据市防洪办有关防汛工作要求,针对我市近日暴雨强度大、降雨集中的情况,市房产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市物业服务小区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一是检查物业服务小区防汛工作的总体安排及防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情况;二是检查防汛物资、通讯设备、器材、车辆的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小区地下车库、地下室排水系统的畅通及排水设施设备的完好与维护情况;四是检查汛期地下车库、地下室的.巡查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24小时值班制度的安排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20xx年7月13-14日。

  三、检查组织。由市房产局领导吴峻、张勇、陶庭会、商茂松、陈新胜、孔庆永、李慧秋带队,分七个检查组,成员由市房产局马万里、卢樨临、刘庆梅、傅智海、周文广、杨远举、程纯洁七位同志与各城区住建局以及各开发区建发局人员组成,以区为单位对本辖区内的物业服务小区防汛排涝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四、工作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整改不力的,将予全市通报。同时,各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材料留存备查。

  最新小区物业防汛通知范文二:

  各县(区)住建(房产)局,市开发区建设局:

  为防患未然,全面提高物管小区的防汛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物管小区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防汛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汛期安全各项防范工作。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机构,制订防汛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和防汛突击队伍。要在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物管小区防汛工作,及时汇报物管小区防汛形势,切实防止将物管小区与属地防汛工作割裂开来。要充分发挥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的作用,大力帮助、支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确保防汛各项准备工作不留死角。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针对去年汛期发生的地下停车场、电梯井被淹等一系列问题,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切实从中汲取教训,认真查找防汛工作存在的不足。在汛期来临前,要会同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帮助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对物管小区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主要对防汛防涝的设施、危房、危墙、楼顶、外墙悬挂物、地下室、地下车库、电梯井、发电设施、雨水管道、明沟、暗沟等进行全面认真排查整治,做到防汛应急有预案、防汛处置有措施。

  三、突出重点,防范到位

  (一)汛期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并畅通24小时值班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对物管小区房屋进行汛前安全检查,完成房屋修缮工作,及时解除事故隐患。

  (三)做好汛期中的各项保障工作,水泵、沙袋等防汛物资、器材、机具、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四)对物管小区地下室、地下车库及进出口处进行专项检查,保持排水通畅。

  (五)严格落实《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电梯的管理和使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汛期来临时,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电梯井无积水。

  (六)对一些处于低洼地段的危旧物管小区,在上报相关责任单位的同时,要切实落实自防、自救、自保措施,确保强降雨时不发生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

  (七)对物管小区内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连接出现问题而排水不畅的,要立即上报相关责任单位和专业经营单位,及时协调处理。

  (八)及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渠道收集气象信息,并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重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在物管小区内向业主发布,提请做好自我防范工作。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是辖区范围内物管小区防汛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物管小区防汛工作的.专项检查和指导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责令物业服务企业整改到位。对《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属政府或社会职责范围的,要报告属地政府,协调、支持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防汛工作。物管小区周边防汛设施存在隐患的要及时与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联系,及时排查清除隐患。汛期来临时,要组织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形成合力,为业主排忧解难,确保我市物管小区防汛工作扎实有效。

  最新小区物业防汛通知范文三:

  各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汛期临近,为切实做好市区住宅小区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行业特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宅小区防汛工作,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汛排涝应急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组建应急队伍,督促检查辖区内物业企业的防汛工作。

  各物业企业应制定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建立汛期值班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排水泵、应急电力设备。以项目处为单位,建立不少于5人的抢险排涝预备队伍,并做好沙袋、木材、雨鞋、手电等必要的.物资储备。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处负责人通讯设备24小时保持畅通。住宅小区一旦遇有突发性险情或事故要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不得延误时间。

  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

  各物业企业要结合本小区的特点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防汛排涝的设施,危房、危墙、外墙悬挂物、地下室、地下车库、设备设施、雨水管道、明沟、暗沟等进出口处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管、网、池、井如有堵塞要及时清掏,及时消除隐患。特别要对电梯、水泵、监控等重要设备,做好防汛准备。如因防汛不力导致设施设备受损的,则维修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强化督查,责任到人

  各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物业服务小区防汛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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