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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时间:2022-11-12 07:59:51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整改通知五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改通知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整改通知五篇

整改通知 篇1

水电安装施工队:

  在你与我项目部签订水电施工合同后,一直以来不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项目部多次电话要求无果,你施工队仍出现以下问题得不到改善:

  1、现场负责人请假后不能到岗。

  2、履约保证金一直不交付到位。

  3、施工人员数量不足,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导致7#21#楼一直不能进行砼浇筑,影响工期4天。9#14#15#楼线管安装不及时,导致不能进行钢筋绑扎、合模板,影响工期1天。

  鉴于你施工队出现的上述问题,项目部决定:

  1、给予你施工队20xx元罚款。

  2、现场负责人6月28日前必须到岗,不得随意更换。

  3、履约保证金6月28日前必须支付到账。

  4、立即增加施工人员,延长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加班,保证项目部工期,6月27日必须完成7#21#楼避雷接地焊接,同时保证其它线管安装不影响工期。

  以上要求你施工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整改完毕,视为你施工队无能力履行合同,项目部将削减你施工队工程量,没有开始施工的'单体建筑将安排其他队伍进场施工,同时向你施工队进行工期索赔并延期支付你施工队的工程款。

  特此通知

  林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辉县开元国际大酒店项目部

  20xx年6月27日

整改通知 篇2

  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资金是省、市、区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是今后全区的中心工作。因此,增强资金使用效率、明晰账务处理、统一核算科目、强化监管职能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局最近的检查中,发现了以下问题,请各乡镇认真进行自查:

  1、各乡镇在9-10月期间,收到区民政局根据政府安排下拨救助资金10973.01万元和其他部门的捐赠款项7.5万元。在各乡镇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中,均未将第一笔下拨的应急资金和其他部门拨付的捐赠款项纳入统一的专户核算中,而是将其放入政府工作经费账户或日常救助资金账户中。

  2、纳入抗震救灾专户的'资金,又未按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分设明细帐核算,粗放型的仅设一个一级科目“暂存款”核算。

  3、部分乡镇混淆了两笔资金的使用对象和范畴,将本应纳入“政府救灾工作经费”中列支的油料费、接待费、培训救助人员费,为参救人员所购的短裤、雨衣、衣帽、对讲机、电筒等救灾物品费,纳入了灾民使用的“应急资金”中。

  4、资金发放缓慢,至今,仍有乡镇尚未将“三孤救助费”和“过度安置费”发放到灾民手中,“维修加固费”也未启动。

  针对上述问题,特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请各乡镇抓紧整改。

  1、为进一步深化账务处理,各乡镇必须将未纳入专户核算的捐赠资金和现存的应急资金及时转存于“8、30”抗震救灾资金专项存款中。

  2、按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增设明细账务分别核算,在“暂存款”一级科目下,增设“8、30地震救灾资金”二级项目,用于归集核算本乡镇的全部资金使用发放情况。在增设的二级项目基础上,再按资金用途和性质,增设8个子目核算,即应急资金、捐赠款项、死亡抚慰金、三孤救助、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维修加固、利息收入子目账户。

  3、各乡镇主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在本月年总决算前,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自查,将挤占了的“应急资金”及时归位存入“8、30抗震救灾资金专户”。

  4、个别乡镇在发放“三孤救助”费时,采取现金支付。在今后的资金发放中,严禁再次采用现金支付形式。

  5、按照《关于8、30地震灾后补助资金的发放说明》的第六点要求,各乡镇应在补助资金发放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将已经发放后的《×××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和代发银行打印的“入账成功”清单(原件一份)及电子名称文档,送交区民政局建立资金发放名帐。资金发放后尚未报送有关资料的乡镇,及时将资料报送到区民政局后勤办公室或顶楼杨明均办公室(电话:),以便及时建立资金发放台帐。

  6、及时、有序、合规地发放救助资金。

  7、各乡镇必须集中力量,抓好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同时为保障工作进度,在建造资金发放花名册时,可以社、组为单位,手续齐备后统一发放。

  8、各乡镇党政办在文件的办理中,特别是抗震救灾相关文件传阅中,要及时转发到民政办及财政所。

整改通知 篇3

新城房地产开发(无锡)有限公司:

  本人XXX,身份证号***,于20xx年X月X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CPCBxxxxxx,以下简称“合同” ) ,本人作为买受人购买了贵公司开发的房地产住宅项目尚锦城第BXX幢XXX单元XX层XXXX号房(以下简称“房屋” ),本人已先后通过支付首付款和银行贷款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了全部房款人民币***元,并于XXXX年XX月一次性还清贷款,解除了贵公司贷款担保责 任。由于贵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20xx年4月30日 前交付符合法定和约定条件的房屋,构成严重违约。特向贵公司发出本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如下:

  一、贵公司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法定交房条件

  1.贵公司拒绝出具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和《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表》,首先,依照无锡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在房屋交付时随同《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并交给住户。 但贵公司未能出具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20xx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据此,“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是指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现贵公司拒绝出示上述房屋经验收合格的证明,表明房屋不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

  2.贵公司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不齐全,缺少竣工验收时间,质量保修部门答复时限,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等。

  3.贵公司出具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不齐全,住宅性能认定等级缺,特别在作为合同附件的住宅节能形式内容中缺少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等相关数据。

  合同第八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xx年4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即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将付买受人使用。” 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合同约定,买受人认为,由于贵公司在交付房屋时,未能出示法定及约定的证明文件,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二)房屋存在的问题

  1.验房质量标准及验房查验结果见附件。

  2.空调机位无法安装

  3.缺少外窗遮阳,依据贵公司出具的《住宅使用说明书》相关内容,住宅节能形式外窗遮阳形式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三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科[20xx]206号 (十九)节能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到建筑、结构、材料、设备以及环境等因素,进行系统优化与技术整合。

  建筑的选址、布局、朝向、间距、层高等应合理规划与设计。应积极推广应用节能门窗和中空玻璃;严禁采用非节能的玻璃幕墙、玻璃窗;外窗必须采取外遮阳措施,限制采用凸窗;公共建筑除执行以上规定外,还应限制屋顶透明中厅的面积,合理设计室内空间和高度。

  综上所述,买受人认为,贵公司因未能在20xx年4月30日前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的'经验收合格的房屋,已构成逾期。为此,购买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要求贵公司对不符合约定的部分限期整改,能够整改的必须整改,比如外遮阳等问题,不能整改的部分以其他方式替代(比如现金或其他方式的补偿)。自20xx年5月1日起,限期60日内,由贵公司进行上述问题整改,整改完成后,要求贵公司向买受人出具盖有贵公司公章的整改完成之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由卖方承担。相应赔偿会根据法律规范和合同约定和实际交付日期收取。物业费自实际交付日期起计。依据法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精神,希望卖方以积极的姿态,本着优良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做好妥善解决问题的法律和契约义务及责任;乙方保留行使一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由于卖方的不作为,消极作为及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特此通知!

  买受人:(签字)XXX

  20xx年 5月X 日

整改通知 篇4

  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公司已于 年 月 日对您的室内燃气设施进行了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您的户内燃气设施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 擅自改动燃气设施,使燃气设施密封在墙、橱柜等密闭空间,无法确认其安全状态,存在渗漏气无法及时发现的隐患。

  □ 擅自改动燃气管道,管道施工不规范,随时有可能漏气的现象。

  □ 户内燃气设施严重锈蚀,随时有可能漏气的现象。

  □ 胶管超长,存在非燃气专用、穿墙、未安装卡子等现象。

  □ 安装的'壁挂炉、热水器等用气量大的燃气设施存在安装不规范的现象,使用时存在安全隐患。 □ 改动燃气设施使用的管材、管件等材料疑非燃气专用材料,使用时存在安全隐患。

  □ 其他 □ 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安全,请您务必重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请您视隐患情况自行或联系我公司专业人员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 自行整改 □ 联系平燃公司进行整改。(联系电话:XXXXXXXX)

  用户签字后,一份由平燃公司存档;一份由平燃公司安检员现场安检后送交用户。(如遇拒签,将此单粘贴在您家门口拍照留档,视为已经告知)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标准《燃气服务导则》履行了安检和告知义务。

  若因您未按照此通知书配合安检、整改,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签收人: 安检员:

整改通知 篇5

  你户在装修过程中,私自 ,违规“装修管理条例”,破坏小区绿化,损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利益,我物业公司接到投诉后,到现场查看情况属实,公司为了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和保持小区规划原貌,现书面通知你户立即恢复原有的住房设计方案和原有的'绿地,若你户不立即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将由你户全部承担。

  贵阳佳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阡分公司

  年 月日

  接收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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