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培训通知

时间:2021-09-23 09:38:04 通知 我要投稿

培训通知汇总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通知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培训通知汇总10篇

培训通知 篇1

各位教师:

  我校定于本周五下午3:00进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希望各位教师能提前做准备。

  驻操营小学

  20xx年11月22日

  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通知

  各位教师:

  我校定于本周五下午3:00进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希望各位教师能提前做准备。

  xx小学

  20xx年11月22日

培训通知 篇2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高我校学生创业意识和技能,学校定于20xx年12月12-13日,对在读学生(专科学生全部参加、本科学生自愿参加)进行创业意识(GYB)培训。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真正将创业培训服务于有需要的学生,请各学院积极选派、组织有兴趣、准备创业或已开始创业的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参训学生原则上不分年级,各学院要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加培训,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编班,原则上每班60人,并负责告知参训学生所属班级、上课时间、地点等。

  二、各学院负责落实参训学生《河南省创业意识培训(GYB)培训花名册》(见附件1)和《河南省创业意识培训班(GYB)学员登记表》(见附件2)的录入和核对工作、收取学生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两证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同时提交2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粘贴在入学登记表上、一张留存粘贴于合格证上)。

  三、各学院需为参训学生配备班主任、辅导老师各1名,班主任由学院书记或副书记担任,辅导老师由学院指定。课程开始时辅导老师需做好学生考勤和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培训师做好课堂助教工作和资料收集工作。

  四、请各学院于12 月4日前提交《花名册》、《学员登记表》和《20xx年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训班(GYB)班主任信息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纸质盖章送至文体活动中心东配楼101房间尚老师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培训通知 篇3

  各街道安监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并于12月21日起将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人数

  此次培训分三批进行,计划培训总人数370人。

  第一批:12月7日—9日,12月7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二批:12月10日—11日和12月14日,12月10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三批:12月16日—18日,12月16日上午8:30—9:00报到;

  二、培训地点及范围

  地点:长春路1号—6(青岛大学附属中学34中对面)

  范围: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教考分离”规定,接受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山东省安监局相关安全资格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区安办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年底对各街道组织参加培训情况进行通报和单项考核。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区安监局将会同街道安监办从20xx年12月21日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适时开展对各类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现象,提高全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每人带2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培训学员登记表一份。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费用380元(含资料费等)。

  某某单位

  20xx年11月3日

培训通知 篇4

  二、培训地点

  绍兴饭店鲁园3号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市直星级饭店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保安部经理

  四、其它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本单位自防自救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妥善组织安排本单位应培训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将与会人员名单(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于8月25日12时前报市旅委行管处,联系人:王江,电话(传真):851xx。

  绍兴市旅游委员会

  20xx年8月24日

培训通知 篇5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xx〕8号)和我部党组有关要求,坚持勤俭务实高效办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现就加强培训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预算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不得将无实质内容、可办可不办的培训班次列入计划,不得以会代训,不得以训代会。培训计划经批准后,要认真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因工作急需举办计划外培训的,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培训应优先安排在我部北安河、兴城、北戴河三个培训基地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比例一般不能低于本部门、本单位培训总数的50%。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

  二、努力提高培训实效。要围绕培训主题加强调研,认真听取培训对象需求,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积极探索利用案例式、互动式、研讨式教学,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培训授课水平,努力安排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政策水平和一定讲课技巧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授课,鼓励学员互相借鉴学习。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听取学员意见,改进培训工作。

  三、勤俭节约抓好实施。培训全过程都要简约俭朴,务求实效。不摆背景板或悬挂横幅,不摆花草。一般不安排合影,如需留资纪念,可将照片电子文件发学员电子邮箱,不得冲印、发放纸质照片或移动存储介质载体。培训期间不得借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名义搞变相旅游,不得向学员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主办单位和培训机构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宴请学员,培训班一律安排自助餐或便餐,办班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学员赠送的礼品和宴请。学员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互赠礼品,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学员所在单位不得以看望名义搞慰问、宴请等活动。

  四、切实加强学风管理。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培训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和我部有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学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对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和学习效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如实向所在单位反馈。我部系统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要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提高实效。对于培训效果较差的班次,要认真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培训主办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提醒、暂停当年培训计划、核减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或通报批评等措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4月1日

培训通知 篇6

各位豫达的新老学员:

  大家好!

  新乡市豫达职业培训学校新一期心理咨询师培训已经开始上课了,请大家做好听课准备,同时豫达往期学员均可参加复训,也十分欢迎有意报名者前来试听,参加学习,我们共同成长、提高!

  上课时间:

  20xx.2.24下午—2.25全天(周五下午和周六全天,下午2:30开始,上午8:30开始)

  上课地点:

  新乡学院A—11号楼0413教室

  授课内容:

  社会心理学(修订版教材)

  授课老师:

  郑佩洋老师

  地址:

  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新乡学院

  公交路线:

  乘7、38、61、62、126、146路公交车至新乡学院下车

  如果您正在准备给自己的心灵充电,如果您正想充实自己的生活和生命,如果您打算学习心理咨询师,请赶快报名,加入本次的培训学习班!本次开班为大家参加20xx年5月份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鉴定考试提供最充分和最优势的学习机会!

  某某单位:

  时间:

培训通知 篇7

涪陵新区综治办,各工业园区安环所,各乡镇、街道安监办,有关企业:

  国家安监总局将于20xx年4-10月来涪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评估,为确保管理人员培训率指标达到评估规定要求,区安监局委托涪陵区安全培训中心于20xx年3月12日至13日举办一期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xx年、20xx年未参加职业健康培训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正常年审的仍在7、8月份举行)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防治;

  (三)如何正确选购个体防护用品;

  (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体系建立。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证件要求

  (一)培训时间:20xx年3月12日至13日。报到时间为3月12日9:00前。(接到通知之日起,也可直接到培训中心报

  名)

  (二)报到地点:涪陵安培中心三楼大厅(涪陵区顺园路30号)。

  (三)报到时须交一寸免冠近照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四、培训收费

  培训费、资料费410元/人;

  五、其他

  请涪陵新区综治办,各工业园区安环所,各乡镇、街道安监办,有关企业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无误。

  七、联系方式

  区安监局:龚德勤,电话72261529;

  安培中心:刘正奇,电话85682111,13132357221

  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3月4日

培训通知 篇8

  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现将20xx年12月英语四级培训班上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词汇、听力、阅读、翻译、写作、综合。

  二、开课时间:9月23日(20:00-23:00),9月25日(10:30-13:30)

  开始,按照课程表进行授课。

  三、培训教师:大学教授。

  四、联系电话:

  五、上课教室:2号教学楼2111室(周五),2213室(周日)

  某某单位:

  时间:

培训通知 篇9

各二级学院:

  经各学院的发动宣传,我院首期“互联网+”免费创业培训报名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经与市创业指导中心沟通,本期培训班人数由40人增加至46人,具体学员名单见附件1。

  二、请所有学员于4月21日(周五)下午3点前到图文楼113室领取教材2本。

  三、请所有学员加入班级群:153271933,相关材料将上传至群文件,申请时请标明班级和姓名。

  四、请学员按照课表安排按时上下课,课表详见附件2。

  五、请所有学员遵守培训纪律,如果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向培训班班主任唐莉老师请假,不能无故缺勤。

  学工处

  20xx年4月12日

培训通知 篇1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相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x—20xx年)》(豫人才[20xx]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xx〕774号)精神,作为“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重要补充,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继续实施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我省名师培育工程的有关要求,用2年时间(20xx~20xx年),组织约1400名省级普通高中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进行培训,每学科培训时间为期一年,合格者,颁发省级骨干教师证书。

  通过为期一年的培训,使普通高中骨干教师的师德修养、专业素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特别是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省级名师培育进一步夯实基础,为市、县骨干教师培育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遴选条件

  省级培训对象从“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未覆盖的高中教师中遴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担任市、县级名师,或市、县级骨干教师两年以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身体健康。

  三、培训方式

  省级高中骨干教师培训采取“动态延伸”混合培训模式,在为期一年的时间内整体设计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和课题研究等内容。融理论学习、实践操作、问题研究于一体,科学规划培训课程,综合运用多种培训形式,强化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按照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课题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终极评价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培训活动。

  通过集中培训,开阔教师的视野,及时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与成果,促进教育理念的更新和师德修养、教育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通过校本研修,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教学行为的进一步转变和实施新课程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养成教师终身学习的习惯,提高教师终身发展的能力。

  通过课题研究,提升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促进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创造性地研究与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加强学习型、研究型人才培养,促进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结项的课题,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课题结项证书》。

  通过全面考核,培训对象能够按要求完成集中培训阶段的学习任务、按时完成校本研修和课题研究任务的,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

  四、其他事宜

  1.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由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包括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管理办法,遴选培训机构,组建培训团队,实施培训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

  2.请市、县教育局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和遴选条件抓紧遴选省级高中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并利用河南省教师右侧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管理版)”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xx年9月25号。联系人:陈保新;电话:0371-620xxx9,139384xxx;邮箱:xxxx@163.com。

  3.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基础教研室另行通知。

  4.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与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刘海涛;电话:0371-6969xx;邮箱:xxxx@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xx年9月14日

【培训通知汇总10篇】相关文章:

【热门】培训通知汇总7篇02-02

培训通知范文09-20

培训计划通知01-10

关于培训通知范文08-10

消防培训会议通知09-16

最新培训会议通知09-03

医院培训会议通知11-07

教育培训会议通知11-07

产品培训会议通知11-03

安全培训会议通知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