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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相关通知

时间:2021-01-14 15:39:01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相关通知

  各部、院、系:

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相关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6〕91号,详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及时高效的原则。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四、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开户银行必须具体到支行。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处及就业中心意见处可留空,中心收集后,将统一至资助管理部门和就业中心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贴在申请表背面;

  3、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正面,贴在申请表背面(银行卡使用学校统一办理的借记卡,复印件要能看清卡号,或卡号在复印件空白处另写并签字);

  4、享受低保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获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页面复印件。(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4,具体要求必须按照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图文操作细则》严格操作,不符合要求的证明将会导致申请失败。)

  5、在线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请务必保证填写正确。

  五、申请流程

  1、各部、院、系宣传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组织毕业生集中申请求职补贴。

  2、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由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院系初审后,于3月8日(周三)前,汇总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就业中心(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202,联系电话54341198. 中北校区:大学生中心512,联系电话62232272);

  4、校就业中心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由校就业中心统一上报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各院(系、所)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咨询电话:54341198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16〕91号)

  附件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图文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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