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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8-10 06:47:19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关于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我镇林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一个村在林中,人在景中美丽龙台。林业规划建设是森林覆盖率达33%以上,乡村林果飘香,道路树木成荫,溪河是生气勃勃的绿色美景。林业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兴村富民,产业增收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2018年林业建设以义务植树基地作为工作重心,以公民义务植树为抓手,具体任务如下:

  1、镇政府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一个。面积不小于100亩。各村民委员会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一个。面积不小于10亩。

  2、凡年满18岁至60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8岁至55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外,人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株,或承担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它绿化任务。

  3、加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管理与保护

  三、实施步骤

  1、宣传活动阶段(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5日)

  各村民委员会要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加强宣传。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适龄公民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各村委会要开展以“植树造林,建设生态文明龙台”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村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直接参加植树劳动、以资代劳、建设绿地、从事育苗管护和绿化宣传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化公民对植树、护绿的认识,推动我镇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发展。

  2、实施阶段(2018年3月3日至2018年4月18日)

  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文件的任务,认真组织,做好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建卡制度。要把植树任务细化落实到辖区每个组、家庭。栽植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的要求施工,栽后苗木有具体的管护措施,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在90%以上,植树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5%。

  3、检查阶段(2018年3月10日至2018年4月30日)

  各村民委员会于4月30日前将本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及义务植树统计表书面报镇林业技术推广站。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村委会必须充分认识到国土绿化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本辖区绿化工作的领导。提早安排、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民委员会要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重大意义。要细化工作,精心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森林资源专人管护。

  3、落实责任,提高义务植树履约率

  各村民委员会要依照村民自治,严格适龄人员的责任,加强考核,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镇政府要对各村的义务植树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村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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